中国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编制及产业关联效应

2023-12-28 07:48洪倩茹卢瑀璟顾钰羽徐蔼婷
统计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陆域投入产出增加值

洪倩茹,卢瑀璟,顾钰羽,徐蔼婷

(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我国的“海洋强国”战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成为“海洋强国”战略下实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目标的核心要义。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建设海洋强国要“坚持陆海统筹”,为海洋经济发展赋予了新内涵。伴随着海洋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推进,准确测度海洋经济发展现状,解析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间的动态关联已成为解读我国陆海统筹发展的关键密码,是我国“海洋强国”战略下精准施策的决策依据。

现有对我国陆海统筹发展的定量研究根据研究方法可以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特定时空为对象展开实证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围绕陆海统筹发展水平测度(郭庆宾等,2021;唐红祥等,2020)[1,2]、陆海产业关联(聂红隆、沈友华,2018)[3]、海洋产业与区域经济的关联(Liang,2023)[4]等问题展开,涉及到的研究方法或是利用熵值法建立陆海统筹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郭庆宾等,2021)[1],或是针对海洋产业和陆域产业分别形成评价子系统,然后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海陆产业系统耦合发展过程(朱晶晶,2017)[5],或是运用计量模型对陆海经济融合发展现状进行刻画(Liang,2023;张震等,2019;马贝等,2019;辛欣等,2022)[4,6-8]。二是基于国民经济核算框架选择分析工具。鉴于海洋经济打破了国民经济活动既有的行业分类规则,国民经济核算中心框架无法直观地对重新整合形成的一系列新产业活动进行描述与分析,因此卫星账户便成为了有效的核算工具。目前已有多个国家或国际机构完成了海洋经济卫星账户的编制工作,例如,葡萄牙(Salvador et al.,2018)[9]发布了欧洲首个海洋经济卫星账户,OECD(Jolliffe et al.,2021)[10]和美国(Nicolls,2020)[11]均发布了以供给-使用表为基础的海洋经济卫星账户。借鉴海洋经济卫星账户的核算思路,不少学者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就海洋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海洋与陆域产业的关联关系展开考察(王莉莉、肖雯雯,2016;向书坚等,2022)[12,13]。纵观上述研究,尽管实证研究证实了海洋产业与陆域经济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效应,但不尽相同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的分析方法限制了分析结果的横纵比较。而基于国民经济核算框架,通过编制海洋经济卫星账户或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对不同国家或地区间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和陆海产业关联水平展开分析,数据基础和分析方法的一致性可保证获得更为可靠且易于扩展的分析结果。同时,我国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工作较为领先,在海洋产业分类、海洋经济增加值核算等方面均形成了相关标准,并用于指导实践工作,因此获得了较为系统的海洋产业增加值统计数据。但是,随着我国于2021 年12 月31 日发布最新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21),符合新产业分类标准的海洋经济各产业基础数据仍不完善,以新标准为依据的海洋与陆域产业关联研究仍未可见。

因此,本文借鉴海洋经济卫星账户核算思路,以及其他派生产业的核算实践探索(熊浩、鄢慧丽,2014;张恪渝、武晓婷,2023)[14,15],以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为基本工具,系统测度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探索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的关联关系。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有:(1)基于我国最新发布实施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21)完成对海洋经济产业范围的界定,梳理各海洋产业与陆域相关产业的对应关系;(2)编制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时,以涉海比例为核心构造海洋产业剥离系数,提出应用“面积比重剥离法”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剥离法”构造沿海滩涂种植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的思路,基础数据来源丰富,为我国海洋经济核算理论提供方法参考;(3)编制完成2002 年、2007 年、2012 年、2017 年和2020 年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据此测算海洋经济发展规模及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较为细致地分析各海洋产业与陆域三次产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变化趋势,为我国“海洋强国”战略下陆海统筹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基础

(一)产业范围界定

过去十余年间,我国对海洋经济统计和海洋经济管理等活动所执行的标准是2006 年发布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以下简称“旧标准”)。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我国海洋经济总量不断跃升,同时随着新产业、新业态的争相涌现,既有产业不断突破原有边界,与之对照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已于2017 年实施新版本。据此,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负责编制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21)(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22 年7 月1 日正式实施,替代原有标准。

新标准在秉承与旧标准海洋经济概念和分类理念一致的前提下,完善了分类层次,更新了产业标准,由原有的2 类3 个层次调整为3 层5 个类别,如表1 所示。旧标准中将海洋经济活动分为海洋产业(A)和海洋相关产业(B)两个类别,前者进一步区分了主要海洋产业和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分别对应海洋经济核心层和海洋经济支持层,后者则对应海洋经济外围层。在新标准中,海洋经济活动仍根据活动性质分为核心层、支持层和外围层,但在对应产业类别的划分上更为细致。其中,海洋经济支持层由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细化为海洋科研教育和海洋公共管理服务两个类别,外围层由海洋相关产业细分为海洋上游相关产业和海洋下游相关产业。从产业大类的调整来看,新标准中的海洋产业较旧标准增加了3 个大类,将原外围层海洋相关产业中的大类海洋农、林业和海洋设备制造业提至海洋经济核心层,新增沿海滩涂种植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以及从原海洋渔业中剥离并增加的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同时,海洋工程建筑业吸收了原海洋相关产业中的涉海建筑与安装业。海洋经济支持层产业则从10 个大类减少至8 个,将原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服务归并为海洋信息服务,海洋保险与社会保障业归并为涉海经营服务。海洋经济外围层产业大类数量亦减少,这里涉及的变化除去前文提到的将海洋农、林业和海洋设备制造业调整为核心层之外,新标准根据产业链关系将原涉海产品及材料制造业进一步细分,区分为属于海洋上游相关产业的涉海材料制造和海洋下游相关产业的涉海产品再加工。①由此可见,本次修订不仅扩大了海洋经济核心层的产业范围,更为重要的是突出了海洋产业链结构关系。

表1 新旧标准分类层次对照表

归纳来看,新旧标准将所有海洋经济活动归入核心层、支持层和外围层三个层次。其中,海洋经济核心层强调的是围绕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海洋水体和海洋空间而开展的生产服务活动。鉴于“对海洋的直接利用”是主要特征,在界定一项经济活动是否属于海洋核心层产业的过程中,其地理位置便成为了重要的判断依据。相对来看,海洋经济支持层和外围层的判断对经济活动的属地性要求较低,可不依赖沿海地区开展,是围绕海洋经济核心层发生的各种辅助性或关联性活动。本文旨在基于“陆海统筹”视域编制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以实现对海陆产业间关联性的有效探索,因此将海洋经济聚焦于对海洋资源直接利用而发生的各种经济活动,即海洋经济核心层所包含的15 个海洋产业。由此编制的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将始终锚定海洋资源直接利用这一主线,揭示其与陆域产业的技术经济联系,对刻画“海洋强国”战略下的陆海统筹关系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二)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的基本表式

本文设计的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基于全国投入产出表的基本表式,以及各海洋产业与对应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关系,将部分国民经济产业部门经过拆分、合并等形成各海洋产业对应的行或列,因此整体上不会改变投入产出表的平衡关系。

如表2 所示,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主要分成四个象限,其中前三个象限分别是中间投入/使用流量、最终使用流量、最初投入流量。与全国投入产出表的主要区别在于,该表第一象限中的主栏和宾栏区分海洋产业部门和陆域产业部门,因此第一象限的流量数据可细分为四种功能类型,分别为反映海洋产业内部之间的相互提供关系、反映海洋产业产品提供给陆域产业使用的情况、反映陆域产业产品提供给海洋产业使用的情况以及反映陆域产业内部之间的相互提供关系。第二象限和第三象限则揭示了海洋产业和陆域产业产品的最终使用去向和生产过程的最初投入结构。

表2 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的基本表式

三、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的编制过程

何广顺等(2006)[16]系统提出了利用以“剥离系数”为核心的剥离法开展海洋生产总值核算的思路,其本质在于尽可能客观确定国民经济产业中的涉海比例,以此形成剥离海洋产业的基础。借鉴这一思路,这里从全国投入产出表相关部门中剥离出海洋产业,进而将剥离后的产业部门合并整理,形成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其中,确定投入产出表中海洋产业的相关部门并依此确定剥离系数,是重要的数据准备工作。

(一)确定产业对应关系

根据前文确定的海洋产业分类范围,确定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中的海洋产业与全国投入产出表中的产业间的对应关系。首先对全国投入产出表按照相关性原则进行部门归并,例如将2017 年149 部门的全国投入产出表归并为41 部门的投入产出表,这是为保证不同年份的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在部门分类上具有一致性,同时也能满足从对应的国民经济相关产业中剥离海洋产业的要求。《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21)中设置了海洋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照表,并附有从国民经济行业中界定海洋经济活动的简要说明,由此可以建立海洋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一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的对应关系,确定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的对应关系,如表3 所示。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间的对应关系除简单的一对一之外,还存在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多种关系。例如:海洋渔业和沿海滩涂种植业均对应于农林牧渔业;海洋旅游业则对应住宿和餐饮,文化、体育和娱乐,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部门;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都对应交通运输设备、通用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部门。

表3 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产业部门的对应关系

(二)确定海洋产业的剥离系数

假设海洋产业与其对应的投入产出表中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同的增加值率,因此可根据《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年鉴》、②全国投入产出表等提供的数据,计算各产业的剥离系数λ。计算过程如下:

其中,VA和TO分别为某个海洋产业对应的投入产出表中部门的增加值和总产出,mVA为该海洋产业增加值,mTO为该海洋产业总产出,R为对应产业部门的增加值率。进一步整理可得式(2),意味着海洋产业剥离系数可由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其对应的产业部门增加值的比重计算而得。

考虑到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存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多种关系,在此进一步区分了单一剥离系数和综合剥离系数。具体地,若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为一对一或多对一关系,则使用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对应一个部门的增加值之比,即单一剥离系数;若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为一对多或多对多关系,则先将对应的多个投入产出表部门增加值汇总,进而使用海洋产业增加值与对应的投入产出部门增加值合计之比,即综合剥离系数。

由于这里对海洋产业的划分标准采用的是海洋产业分类新标准,而基于新标准的海洋产业增加值数据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缺少沿海滩涂种植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增加值需从海洋渔业中分离出来。

对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增加值按照“产值×增加值率”的方式来进行估算。对于产值部分,假设加工产值与加工总量成比例,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可推算历年海洋水产品加工产值。增加值率方面,假设海水产品加工和淡水产品加工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的能力基本相同,则可以利用全国投入产出表(如2017 年149 部门)中的水产品加工业显示的产业增加值率来替代。

沿海滩涂种植业使用“面积比重剥离法”估算产业增加值,即剥离系数为沿海滩涂种植面积与农作物种植面积之比。根据第二次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可以得到沿海滩涂面积,在沿海滩涂范围内土地受到盐分高、碱性重等问题影响,实际种植面积应远小于沿海滩涂面积,但随着土壤改良的进行,沿海滩涂种植面积将呈现增加趋势。根据刘彦随和李进涛(2020)[17]的研究成果推算,我国沿海地区围垦土地利用中,耕地占比由1985 年的4.57%提升至2016年的25.28%。假设这一比例随时间推移呈线性变化,且在2016 年之后保持稳定,则可推算得到沿海滩涂种植面积。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使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剥离法”估算产业增加值。这里基于企业的微观数据来计算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主要是通过同花顺平台,将电力设备、国防军工、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通用设备、油气开采及服务、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专用设备、汽车整车等板块合并为装备制造业,由此确定装备制造业企业名单。同时,利用海工装备、海洋经济等关键词对名单内企业公司简介和主营业务介绍进行搜索,以此确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企业名单。根据上述名单,分别计算历年装备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后者比前者即为该产业剥离系数,最终计算得到历年剥离系数均值为19.67%。

(三)海洋产业剥离与整理

针对各海洋产业和投入产出表中的部门存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和多对多四种关系,采用一次剥离与多次剥离方法,从行和列两个方向进行海洋产业的剥离。其中,当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为一对一或一对多关系时,采用一次剥离方法,即投入产出表中部门对应的行或列乘以剥离系数得到剥离向量。当海洋产业与投入产出表中部门为多对一或多对多关系时,采用多次剥离方法,即根据不同海洋产业对应的剥离系数,进行多次剥离获得属于不同海洋产业的多个剥离向量。

计算得到各海洋产业的全部剥离向量后,一对多和多对多对应关系中的海洋产业由于涉及来自不同投入产出部门的多个剥离向量,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汇总以此揭示海洋产业的产品使用去向或生产投入来源的流量信息。对于原投入产出表中与海洋产业有对应关系的部门而言,需对其流量信息进行更新,扣除对应海洋产业提取的剥离向量。

由此,本文编制完成2002 年、2007 年、2012 年、2017 年和2020 年5 张56×56 部门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包括15 个海洋产业部门和41 个陆域产业部门。

四、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的实际应用

(一)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及动态趋势分析

2020 年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显示,15 个核心层海洋产业总产出达到11.78 万亿元,增加值为3.75万亿元,占同期GDP 比重为3.69%。基于本文编制的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口径,这刻画了海洋核心产业为经济体系提供的用于满足最终使用需求的海洋产品和服务规模。考虑到各产业部门的生产活动还将产生对海洋产品的第二轮、第三轮等的间接消耗,这里将海洋产业为满足各产业部门对海洋产业产品的各轮次间接消耗而形成的产出定义为海洋产业间接产出。③计算表明,2020 年我国海洋产业的间接产出达到7.41 万亿元,增加值规模达到2.36 万亿元。综合两者,2020 年我国海洋经济核心层增加值总规模达到6.11 万亿元,占同期GDP 的比重为6.01%。④

从各海洋产业细分来看,尽管各产业规模差异显著,但基本产业格局未有明显变化。以2020 年为例,海洋旅游业以2.11 万亿元总增加值处于第一梯队;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尽管总产出水平超过海洋旅游业,但由于产品增值能力明显低于海洋旅游业,使得产业增加值较低,与海洋交通运输业共同组成海洋产业中的第二梯队,其总增加值分别为1.20 万亿元和1.00 万亿元;海洋渔业和海洋油气业总增加值仍处海洋产业中上水平,分别为0.69 万亿元和0.50 万亿元。以上5 个产业总增加值在海洋产业总增加值中的占比高达90%,是我国海洋经济重点产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化工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同处海洋产业中游位置,其产业总增加值分布在0.09 至0.18万亿元之间,产业本身规模小及产业增加值率较低是其增加值位列中游的原因。沿海滩涂种植业、海洋矿业、海洋电力业、海洋盐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则是海洋经济中的微小力量,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有限。

图1 海洋产业规模变化及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动态来看,自2002 年以来,海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0 年海洋产业增加值约为2002 年的6 倍,但增速逐渐趋缓,由2002—2007 年间的年平均增速19.52%降至2012—2017 年间的5.95%,2020 年海洋产业规模与2017 年甚至基本持平。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当期GDP 的比重经历了冲高后逐渐走低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国海洋经济核心层的发展速度暂不及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究其原因,这是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受内外阻力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从自身发展轨迹看,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等直接对海洋开发利用的产业,主要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产品需求量下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其产出规模增长缓慢,海洋盐业原盐产量甚至逐年下降。其次,部分海洋产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例如,海洋船舶工业受国内外市场需求影响,自2014 年起产业规模增长较慢,2017 年更是经历了手持订单下降、船企开工不足、产业增加值断崖下降的困难局面。海洋旅游业则在2020 年遭受重创,增加值较上一年度下降24.5%,较2017 年下降4.4%,加之其在我国海洋产业中占有绝对分量,主导了我国海洋经济在2020 年的走低表现。此外,《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年鉴2020》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调整修订了2018、2019 年部分产业增加值,经过与《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对比发现,海洋化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产业增加值调低幅度达到20%~50%,此番修订进一步拉低了海洋产业总规模。

(二)海洋经济产业关联效应

基于投入产出表第一象限所描述的产业间的技术经济联系,本文尤其关注在陆海统筹发展背景下,海洋产业如何在经济体系中发挥增长极作用。因此,首先使用影响力系数比较各海洋产业最终需求增加所能拉动的各部门生产规模的差异。由于某一海洋产业的影响力系数中包含了其他海洋产业和陆域产业对其最终需求增加的响应,为更明确地刻画海洋产业对陆域产业的影响,这里从陆域产业对海洋产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入手,不仅将分析视角聚焦于陆域产业对海洋产业产出变化的响应程度,更是通过系数的比较,挖掘对陆域产业有明显拉动作用的海洋产业。

1.基于影响力系数的海洋产业波及效应分析。影响力系数反映海洋经济运行系统中某一海洋产业部门增加一个单位的最终产品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所产生的生产需求波及程度,计算公式为:

其中,γj为影响力系数,n为总部门数,bij为完全消耗系数。

基于海洋经济产业投入产出表数据进行影响力系数的计算,测算结果见表4。从2020 年海洋产业的影响力系数来看,海洋产业的平均影响力系数为0.999 8,说明海洋产业对其他产业所产生的波及影响程度近似于所有产业部门的平均水平。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电力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盐业共8 个海洋产业的影响力系数大于1,显示出这些海洋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特别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和海洋船舶工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除此之外,其他海洋产业影响力系数均小于1,其中海洋油气业、海洋渔业、沿海滩涂种植业排名靠后,影响力系数均低于0.750 0,表明其作为需求者对其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需求有限,无法通过扩张自身规模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动态来看,2002—2020年间各海洋经济产业的影响力系数虽有一定的波动,但相对位次基本稳定。值得关注的是,海洋电力业的影响力系数变动相对较明显,从2002 年的0.868 8 增至2020 年的1.060 7,反映出随着对海洋资源的利用进一步加深,海洋电力业在产业发展中逐步改进生产方式、调整投入结构,已成长为国民经济的关键部门。

表4 海洋产业的影响力系数

2.基于直接消耗系数与完全消耗系数的海洋产业关联分析。直接消耗系数可以反映产业之间的直接依赖程度,表示海洋产业生产1 单位总产出对另一部门产品的消耗量。计算公式为:

其中,aij为直接消耗系数,Xij为海洋产业部门j对部门i产品的消耗量,Xj为海洋产业部门j的总产出。

完全消耗系数可以反映产业之间的完全依赖程度,表示为海洋产业生产1 单位最终产品对另一部门产品的直接和间接消耗量,计算公式为:

其中,B为完全消耗系数矩阵,A为直接消耗系数矩阵,I为单位矩阵。

在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的基础上,这里使用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更全面地分析各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的关联。为便于分析,将陆域产业合并为农业、工业和服务业。

根据表5 结果显示,海洋产业发展对工业产品的依赖最大,2002—2020 年直接消耗系数分别为0.404 9、0.509 0、0.478 9、0.415 2、0.409 1。其次是服务业,2002—2020 年直接消耗系数分别为0.130 5、0.103 1、0.137 5、0.168 9、0.187 1,表明海洋产业对拉动服务业发展的作用日渐提升。最后是农业,2002—2020 年直接消耗系数分别为0.047 0、0.030 5、0.031 6、0.040 4、0.044 4,说明海洋产业对农业部门的需求最弱,且需求程度基本保持稳定。

表5 海洋产业对陆域产业的直接消耗系数

从各海洋产业细分情况来看,2020 年结果显示,除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盐业之外,其余海洋产业对工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均大于对农业和服务业的直接消耗系数,显示出与工业部门具有直接强依赖的特征。这同时表明,工业部门是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部门,也是海洋产业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主要受益者。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电力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对工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均达到0.500 0 以上。不同的是,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盐业对农业部门的依赖程度明显大于工业部门,呈现“一>二>三”的产业正向依赖趋势,意味着这两个海洋产业可以有效拉动农业部门的同步增长。海洋交通运输业则展现出与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盐业的相反特征,服务业是其直接依赖最强的部门,呈现“三>二>一”的产业逆向依赖关系。

动态来看,在与工业部门关联紧密的海洋产业中,对工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大多呈现先上升后略微下降的趋势,但总体上以保持稳定或增长为主,说明这部分海洋产业对工业部门的依赖程度在波动中缓慢增强。对农业的直接消耗系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对服务业的直接消耗系数相对稳定,少部分呈现小幅度上升趋势。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盐业不仅对农业的直接依赖程度最高,且随着时间推移,对农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大。对于工业部门,总体呈现先增强后下降的依赖趋势。对服务业的依赖程度呈现逐渐上升趋势,需求日益旺盛。海洋交通运输业则是呈现出“两降一升”的格局,即对农业和工业的直接依赖程度明显下降,对服务业的直接依赖程度明显上升,造成服务业对工业的反超,因此形成2020 年呈现的产业逆向依赖关系。

海洋产业对陆域产业的完全消耗系数计算结果如表6 所示。总体来看,海洋产业通过第二轮、第三轮及之后的对其他产业产品的间接消耗,加深了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深度。海洋产业对工业和服务业的完全消耗系数之比大致为1:3,即有2 倍于直接消耗量发生在海洋产业对工业或服务业产品的间接消耗中。从海洋产业整体对陆域产业的完全消耗排序来看,呈现出“二>三>一”的产业顺序特征。细分来看,除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盐业外,其余海洋产业对陆域产业的完全依赖程度与海洋产业整体保持一致。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盐业由于对农业的直接消耗明显大于其他两个产业,因此在完全消耗方面呈现出“二>一>三”的产业顺序特征。动态来看,海洋产业对工业的完全消耗系数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对农业的完全消耗系数则呈现下降至基本稳定的趋势,对服务业的完全消耗系数呈上升趋势,这表明海洋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产业消耗结构,对工业和农业的依赖程度减少,对服务业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

五、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21)为依据,编制得到符合最新海洋产业划分标准、体现陆海统筹关系的2002 年、2007 年、2012 年、2017 年和2020 年海洋经济投入产出表,以此就我国海洋产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之间的关联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到了三点主要结论。第一,我国海洋经济向上发展呈现阶段性特征,产业发展格局稳定。2002—2020 年间,海洋经济发展经历了高速、放缓、企稳三个阶段。长期来看,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海洋强国”战略向纵深推进,海洋经济向上发展的主旋律将持续唱响。分产业来看,尽管各海洋产业规模差异明显,但基本格局保持稳定,长期以来未能有产业“逆袭者”或“搅局者”出现。第二,各海洋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果差异明显,其中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船舶工业为代表的海洋第二产业显示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强大拉动作用,而海洋渔业、沿海滩涂种植业、海洋矿业等则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效果有限,这与海洋产业生产加工方式不同存在密切关联。第三,我国海洋产业与陆域产业的关联效应总体保持稳定,但不同陆域产业在响应海洋经济发展时的表现存在差异。总体上,海陆关联主要来自于海洋产业对陆域第二产业的依赖,其次是第三产业,而对陆域第一产业的依赖最弱。长期来看,陆域第三产业受海洋产业发展带动效果明显,与海洋产业的关联逐步加深,而陆域第一、二产业与海洋产业的关联基本保持稳定。

(二)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就我国深化“海洋强国”战略、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第一,以整体观为基本理念发展海洋经济。不仅在政策引导、空间划分、功能布局等方面完善陆海统筹发展的内涵,还要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审视人类活动与海洋资源的关系,将人类社会的繁荣发展与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置于同一目标框架下,实现对海洋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为陆海统筹发展提供长期资源保障。第二,以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强化陆海联动。将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对国民经济拉动效果明显,尤其是与陆域第二产业关联密切的关键海洋产业作为发展重点,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通过提升产业协同能力、深化产业合作夯实陆海联动的内涵。第三,以科技创新为助燃剂推进海洋产业持续发展。针对海洋盐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海洋矿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等体量规模小,但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有重要意义的海洋产业,通过科技创新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产品品质以适应市场需求,由此实现产业的做大做强,进而充分发挥陆海联动效应,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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