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至民国时期贵州竹业经营及其影响探微

2024-01-07 08:29俞智法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竹类竹子贵州

俞智法

(南京农业大学 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95)

一、引言

竹类植物是禾本科(Gramineae)竹亚科(Bambusoideae)植物的总称,是重要的特色森林植物资源,在人类的经济生活和生存环境中起着重要作用[1]。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竹产业的发展。2018 年2 月,他在四川省考察时指示,要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让竹林成为美丽乡村的一道风景线。2021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中国竹产业迎来创新发展时代[2]。

贵州地处世界竹类植物分布的中心范围内,在国内属长江-南岭散生竹、丛生竹、混生竹区。据调查统计,贵州省竹种丰富,竹种有18属约70余种[3]。竹子在贵州省有着巨大的环境改善和产业形成能力,长期以来备受学界关注,产出了一大批研究成果。张喜依据贵州省的竹产业现状和实际,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办法,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提出了竹产业发展的方向。该研究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对于加快传统产业的现代化改造,推进贵州省的竹产业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4]。邓伦秀依据林业发展的形势,从竹笋、竹材、竹鞭、竹副特产及竹子美学功能等方面阐述了贵州山区发展竹产业的重要性,提出开发贵州省竹类资源的措施与途径[5]。沈晓君等详细介绍了赤水市竹产业的发展状况,细致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对于赤水市的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6]。李应等结合《中国竹类图志》《中国植物志》《贵州植物志》及竹类植物研究者统计的贵州省竹种资源,确认了贵州省分布的竹类植物类别,为贵州竹资源基础研究和开发利用提供了信息支撑[7]。杨志等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地阐述了产自贵州的竹亚科一新种——黎平玉山竹,丰富了贵州省竹类品种[8]。冯丹结合国内竹产业发展经验,提出促进贵州省竹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9]。综览已有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现代竹产业的发展,对于历史时期各族居民在竹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关注还不够。2018年2月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竹产业被列为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之一及现代山地高效特色农业的引导产业重点扶持项目[10]。有鉴于此,厘清历史时期贵州传统竹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价值,以期为当下西南山地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历史借鉴。本文拟从清至民国时期贵州竹产业的经营概况、影响诸方面加以分析,以求教学界方家。

二、清至民国贵州竹业经营概况

贵州省有关竹的文献记载甚早,而且丰富连续。例如,东晋常璩撰写的《华阳国志·南中志》;南朝刘宋范晔编撰的《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明代地方志中明确记载了赤水卫及普市所一带,有“崇山僻地,修竹茂林”[11]的景象;清代康熙贵州巡抚田雯著的《黔书》;嘉庆张澍所撰的《续黔书》等都有竹的详细记载。黔省竹类有玟竹、水竹、苦竹、筋竹、凤尾竹、慈竹、刺竹、紫竹、桃竹、绵竹、棕竹、楠竹、贵竹、荆竹、箭竹,等等。以上诸类竹子因其性能不一,故在日常生活中的用途也有别。为便于揭示贵州竹业经营概况,这里仅以其用作蔬菜、生活用具、药材、粮食等为序,加以探讨。

(一)用作蔬菜

竹笋味甘鲜脆,营养丰富,是我国的传统佳肴。食用竹笋有着悠久的历史,相传周成王临死前,命召公、毕公率领诸侯拥戴康王登基,是曰以笋席款待,可见笋席在当时是比较隆重的。《诗经》中亦有“其簌伊何,惟笋及蒲”的记载。贵州各族居民以笋为食的情形,在清至民国时期尤为显见,具体见表1。

表1 清至民国时期贵州以竹笋为食相关记载例举

从表1可见信息有三:第一,贵州可食用的竹笋种类丰富,主要有斑竹笋、荆竹笋、苦竹笋、水竹笋、慈竹笋、楠竹笋等。第二,贵州各族居民在长期的竹产业经营过程中,已经熟练掌握了一整套培育和采集竹笋的方法。具体表现为通过纵火焚山的方式获取新鲜竹笋,引进外来竹种增加竹笋品类,把握不同竹类出笋时间以获取鲜笋等。这是生息在当地的各族居民在处理生活与环境关系积累形成的本土生态智慧和技术技能,且对于发展山地生态产品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第三,从文献记载看,楠竹尽管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才引入贵州,但在贵州各族居民的努力下,不仅丰富了贵州省竹类品种,而且经当地居民的培养,种植范围不断扩大。后续各地方志中都有相关记载,如(光绪)《增修仁怀厅志》卷八《土产》,(民国)《贵州通志》之《食货志》等。

(二)用作生活用具

清至民国时期,贵州的一大批文献对竹子的运用记载甚详,内容涉及竹子类别、特征、用途等,具体见表2。

表2 清至民国时期贵州竹产业经营相关记载例举

表2反馈的信息有两方面:一方面,随着中央王朝及民国政府对贵州经营的深入,有关贵州竹类的记载详细丰富,对于不同文献中同种异名的竹类,文献做了相应的备注。另一方面,清至民国时期,贵州有关竹产业的文献依照竹子类别,不仅相应地描述了竹子的特征,还介绍了它们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可以有以下用途:第一,农用家具,如箬笠、篾、晒垫、簸箕、筐箱等;第二,文化传播之用,如作笔管、制草纸等;第三,悦愉之用,如作扇骨、制烟具、作玩具等;第四,日用物品,如制竹席、制器皿、制杖等;第五,用作裹粽、为箭等。故从以上文献记载,足见贵州各族居民对竹的认识已渗透到了其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用作药

历史上,竹在医疗保健方面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竹叶,性寒味甘,有清热除烦、通利小便的作用。早在东汉,张仲景所撰的《金匮要略》一书就记载了用竹叶汤治疗产后感冒内容。后续历代医学家也多有用竹叶治疗疾病的经验,如北宋钱乙所撰的《小儿药证直诀》,记载用导赤散(方剂名,由生地黄、木通、竹叶、生甘草或黄芩组成),用于治疗因心火炽盛所致的口渴心烦、口舌生疮、小便赤涩热痛等;明代,缪希雍所撰的《先醒斋医学广笔记》,记载用竹叶柳蒡汤,治疗小儿痧疹不出等病状。

清代,在贵州地方志中也有以竹叶为药的记载。(咸丰)《兴义府志》卷四十三《物产志》载:“淡竹,按淡竹产,兴义县即甘竹。《竹谱》云:‘甘竹似篁而茂,即淡竹也。’《图经》云:‘入药惟用淡竹,肉薄节间有粉者。’”文献指出兴义县的甘竹(淡竹)可以为药之用。常用以入药的有鲜竹叶和竹叶卷心,制成冲剂或泡饮代茶,也可与其他药物相配煎服。(光绪)《黎平府志》卷三《食货志》载:“淡竹叶,清心……八九月抽茎结小长穗,性甘寒,叶能清心利水,根能催生,取根苗捣汁和米作面酿酒甚芳烈。”需要注意的是,竹叶的主要功效是清热去烦、生津利尿,对于热病的治疗非常有效,像因热病产生的口舌生疮、小便淋痛等不良症状,都可以用竹叶进行医治。而淡竹叶的主要功效是清心火、除烦热,对牙龈肿痛、心烦不安等症状有很好的功效。

民国时期,除用竹叶为药外,也有用竹沥为药的记载。(民国)《息烽县志》卷二十二《植物部·竹类》载:“(县境)竹类甚多,入药用䈽竹,次用淡、苦竹。又一种薄壳者,名甘竹,叶最胜。又有实中竹、篁竹,并以笋为佳,于药无用。竹处处有之。其类甚多,而入药惟用䈽竹、淡竹、苦竹三种,人多不能尽别。”此段材料揭示了竹子药用级别,即实中竹和篁竹不可以为药。药之用䈽竹最佳,淡竹和苦竹次之。(民国)《独山县志》卷十二《物产》载:“苦竹类有白紫叶堪入药。”苦竹叶冲剂,主治发热、口渴、心烦、失眠等症状[12]。(民国)《续遵义府志》卷十二《物产》载:“苦竹,郡多有之,长不过二丈,欣欣自立,不折不挠,修洁可爱,其叶其沥皆可入药。”“沥”,即竹沥,是用火炙烤淡竹或其他竹类后沥出的液汁,可入药,主治痰阻窍络、中风、癫狂等症[13]。

(四)用作粮食

竹子是有花植物,到了一定年限,会开花结实,然后成片枯死[14]。(光绪)《水城厅采访册》卷四《食货门·物产》载:“竹米,竹实为金琅玕……唐天复中,陇西大饥,竹生粒,数州民得以济。同治二年,厅属大饥,亦赖以济。时非旱,而四野荒凉至民相食,幸此君散米出粟以相贷,则功在养民,虽枯犹荣也。”在饥荒年代,竹米成为赖以救济的粮食作物,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光绪)《黔西州续志》卷三《列传上》载:“翁姑效里人,采竹米资生。每食,必先诸夫弟而后及,已居积十余载。粗给日用,为夫弟等婚配。”(光绪)《黎平府志》卷三《食货志》:“竹米,色红味甘。黔书黔人为余言,往岁多旱,竹林频生花,结米若粳糯,色微红而味甘,民间多采摘以为食。”以上文献描述了遇大旱之时,竹林频生花结米。

时至民国,以竹米为食的情形依旧常见。(民国)《普安县志》卷十七《艺文志》载:“刺生红籽酸甜香,莫羡当年竹米好。民国三年我处□多结实,饥年采取度荒。漫山遍野,红籽刺随地皆有。充饥肠菜色多般,他种野生植物,甚□民乱牙充饥。”确切记载民国三年(1914),普安县遇饥荒,采“竹米”度荒。(民国)《八寨县志稿》卷三十《变异杂类》载:“四年春,排调司地竹结实,较糯米稍大,色如墨而无壳,可食。好事者试食之,亦无他异。”(民国)《续遵义府志》卷二十七《年纪二》载:“乡民逃避岩洞,日久乏食。凡树皮、草根、野菜、观音粉皆掘尽,惟野竹结实,味与米同,煮粥食之,可以聊生。”这些文献讲述了“竹米”与米的味道相同,煮成粥以为食。

综上可见,竹子全身上下都是宝,初生时还没有发叶,或埋藏在土里是竹笋,可以为蔬;长成竹子可以加工成各种竹类器皿,同时有关部分还可以入药;长到一定年限之后或遇长期干旱天气,竹子会开花结实,“竹米”可以作为粮食。由此可见,历史时期贵州各族居民已经对竹子的性能有着充分的了解,这样的认识正好推动了竹业的发展。

三、清至民国贵州竹业经营的影响

由上文可知,清至民国时期,贵州省竹业发达,对地区经济发展、居民文化生活、生态环境维护方面也产生了积极影响,深化其认识可为西南山地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提供历史参考。

(一)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楠竹亦称江南竹或猫头竹,因其口径大,用途广,产量高,享有“竹中之王”的美誉。乾隆三十四年(1769),楠竹从福建上杭引入贵州赤水河谷后,在此茂密生长,蔓延而成竹海,致使赤水一带成为“楠竹之乡”。由于种植楠竹获利丰厚,黔北、黔东南的一些府州县纷纷引种推广[15]。(光绪)《黎平府志》卷三下《食货志·物产》载:“楠竹……但不喜平地,宜深冲向南之土,自下串上,可生百余竿。每竿值钱百余文,农家之生息也。”如文献所载种植楠竹获利可观,其后楠竹在贵州的天柱、锦屏、榕江、从江、雷山、剑河、江口、铜仁、桃松、印江等县的山谷中规模推广种植,现在以上诸县的许多地方还有竹海之称。

民国时期,贵州省竹产业经营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着更加显著的体现。(民国)《续遵义府志》卷十二《物产》载:“仁怀楠竹、斑竹场产,高地培以沃土,生笋倍大,最者围一尺二寸以上,斑竹最者亦九寸以上,年可售万金。”(民国)《兴义县志》第七章《经济》载:“如麻绳、棕索、草鞋、草席、竹器、篾业等又属农家副业,于农闲时尽量工作所出品物,除供给本邑用度外,尚有少数物质销售邻封。”(民国)《郎岱县访稿》卷二《物产》载:“草纸系以棉竹制成。出距城四十里之地上营盘者,张页较大亦较厚,多销安顺、镇宁、普定、织金等县。每至秋季,商旅云集,年销约十万元以上(鸡场河出者,只销附近各地)。”(民国)《八寨县志稿》卷二十《工业商业》载:“竹工,邑中织竹席、竹盒之类,尚属精微。年年推消邻县,所入赢余亦大,惟业此者,多是宜提倡种竹,加意讲求种竹之法,以保固有之利。”随着竹业经营范围的扩大,出现专门从事竹类加工的竹工。(民国)《八寨县志稿》卷十九《物产》载:“竹席,邑二区底列寨土人,于农隙时,即采细绵竹编之。通体如人字形,暑日为箪,清凉无匹,并不粘汗,且经一二十年不滥者。广西荔波之席,远不逮外县,他省多购之,稍加改良,尤善。”从以上资料可见,贵州竹产业的经营,对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显著性成效。具体体现为竹子可以进行直接售卖,也可以加工成竹器或纸张等进行售卖。竹产业的经营不仅推动了手工业发展,为农民增加了致富门路,还刺激产生了专门从事竹子加工工作的工种。

(二)产生了丰富的竹文化

贵州省竹产业经营风气之盛,继而形成了浓厚的竹文化。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社会实践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16]。本文竹文化指的是各族居民在长期经营竹产业过程中,形成与竹有关的崇拜信仰、地方风俗、民间谚语等系列文化。

其一,竹王崇拜的延续。贵州省存在竹王的传说历史悠久,早在东晋时期,《华阳国志·南中志》中就有相关记载。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范晔的《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也有类似记载。清至民国时期,“竹王”有关词语在文献中更是屡见不鲜,详情见表3。

表3 清至民国时期有关竹王记载例举

对竹王传说的真实性,暂且不作更多的探讨。但其经久不衰地被各种典籍记载,且在各族人民中广泛流传的原因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夜郎竹王,实际上就是夜郎先民所崇拜的图腾[17]。正是当地居民对竹王的崇拜,从而数千年来在贵州少数民族中形成了一种执着而深刻的文化心理结构,体现了文化上的持续性和伦理上的认同性。另一方面,贵州省竹产业经营的历史源远流长。竹子文化对当地民族的影响已是根深蒂固,使得“竹王传说”的故事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流传下来。

其二,制作民间乐器,促进民族风俗发展。芦笙和竹笛对地方风俗的影响尤为显著。第一,在苗族群体中,伴随着芦笙的发展而形成“跳月”习俗。每年农历正月的“跳月”是贵定县新场、城关等地区的苗族大型节日活动。(康熙)《贵州通志》卷三十《蛮僚》载:“花苗,每岁孟春,合男女于野,谓之跳月。预择平壤为月场,及期,男女皆更服饰,男编竹为芦笙吹之而前,女振铃继以后以为节,并有舞踏,回翔婉转,终日不倦,暮则絮所私归,谑浪笑歌,比晓乃散。”李宗昉《黔记》卷三云:“黑苗,在都匀、八寨(今丹寨)、丹江(今雷山)、镇远、黎平、清江(今剑河)、古州(今榕江)等处,族类甚众,习俗各殊,衣皆尚黑……孟春,各寨择地为场跳月,不拘老幼,以竹为笙。人死,则生前所私者,以色线系竹竿,插于坟前。男女皆然。”文献讲述了在历史时期“跳月”成为苗族青年男女双方交往的一种美好方式。最早的“跳月”反映生产、祈祷、预祝丰收,也带有祭祀祖宗、驱除鬼神病疫的内容。现在的“跳月”主要表现苗族的生产、生活的特点[18]。第二,在瑶族群体中,芦笙和竹笛成为“踏摇”的乐器。“踏摇”或作“踏傜”,是瑶族著名的舞蹈[19]。(光绪)《黎平府志》卷二《地理志·苗蛮》载:“十月朔,祭都贝大王,男女各成列,连袂相携而舞,为之踏歌。意相得则男咿唔跳跃,负所爱去,奔人岩洞,插柳避人,遂为夫妇。乐有饶歌、葫芦笙、竹笛之属。其合奏时,众音竞斗,击竹莆为节。”祭都贝大王即祭先,可知“踏摇”乃是祭祖之舞。在(民国)《贵州通志》之《土民志》依旧有类似记载,可知民国时期该风俗依旧延续。第三,水族是贵州古老的土著民族之一。水族素有“敲鼓过端好赛马,敲鼓过卯好唱歌”的俗谚[20]。在水族特有的民族节日“端午”和“卯节”等节庆当中,芦笙也是屡见身影。(民国)《三合县志略》卷四十一《民族》载:“水家每年九月逢亥则过年,跑马为乐,谓之跑年坡,亦好吹芦笙、击铜鼓……现今此族人民年值庆吊,吹笙跳舞及以兽尾为饰,顿足为节。”铜鼓主要用于节庆、祭典及丧葬活动,传统上水族视其为权势和财富的象征。从文献可见,随着贵州省竹产业经营的发展,芦笙等乐器逐渐上升至与铜鼓同等的地位。

其三,竹子谚语与灾害规避。如前文所言,竹子开花后结的果实可以作为粮食,但竹子开花是民间信仰的禁忌习俗之一,故在当地居民中流传着这样的谚语“竹子开花,马上搬家”。该现象常被视为逃荒、乱世之前兆而忌讳之。对于竹子开花现象,应分两种情况探讨。一方面,这是竹子一种正常的生理周期。但是由于竹子的种类不同,开花周期长短也不一样,有的竹子十几年、几十年才开花。对于竹子开花的情形,我国文献有相关记载。(康熙)《黔书》载:“竹花为草华,实为金琅玕。《山海经》云:‘竹生花,其年便枯。’竹六十年易根,易根必花,结实而枯死,实落复生,六年而成町。是竹米未有不花且实者,惟花实而后菁华竭,褰裳去之,根是以必枯也。”对于竹子正常生理周期的开花现象,文献也记载了详细的治疗方法。《山海经》云:“实落复生,六年而成町。子作蕙,似小麦。其治法:于初米时,择一竿稍大者,截去近根三尺许,通其节以粪之,则止。”另一方面,当竹子的生长环境突变,会导致竹子提前开花,这是竹子做出的应激性反应,即生物体对不利于机体的刺激作适应性反应的能力,是生物体共有的基本特征之一[21]。(康熙)《黔书》云:“久之,则竹枯,遂不复生。凡花则必旱,盖旱征也。而非常亦不待六十年。”(光绪)《黎平府志》卷三下《农桑》也有相关所载,当竹子遇上长时期的干旱天气,受到这种刺激意识到周边环境的变化,或者周边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可能有某些气候的变化,为了能让竹子这一个物种传承下去,它们才会在这时紧急开花。由此,便引起一些地方百姓将竹子开花与荒年、灾害、饥饿联想到一起。

(三)生态环境的保护

竹子属于重要的森林资源,对维护贵州山地生态稳定有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如下:其一,保持水土稳定,规避石漠化灾荒蔓延。(乾隆)《贵州通志》卷三十九《艺文》载:“今黔地多石。”(道光)《黔南职方纪略》卷四《遵义府》载:“夜郎娄化二里,土俱瘠埆,其民人皆汉户。”(光绪)《黎平府志》卷三《食货志》载:“贵州以生儒业之,则其地瘠民贫可知也。”以上文献提及的“多石”“土俱瘠埆”“地瘠”等词,与现今科学术语“石漠化”一词紧密相连。贵州为喀斯特地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大规模毁林开荒,陡坡开垦,就有可能引发石漠化灾变。这样的灾变严重者会导致表土流失殆尽,治理极难,故石漠化有“地球癌症”之称[22]。竹子在控制石漠化灾害蔓延方面作用极大。竹子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治本的显著功能。此外,竹子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比任何一种树木和植物都要显著:第一,与其他树木和植物相比,竹子生长周期短、萌发快、生态适应性强,能迅速恢复森林植被,固结表土减少水土流失;第二,竹子根茎系统庞大,盘根错节,具有更强的保持水土作用;第三,竹子属多年生一次性生长植物,一次栽植后年年发笋、岁岁长竹,可连续数十年收获而不破坏竹林群体结构[23]。竹子具有以上特征能有效地截留降水、缓和雨势,减少对地表面的直接侵蚀和冲刷、增加渗入的有效性,从而控制石漠化灾害的蔓延,发挥生态保护作用。

其二,以竹代木,保护森林资源。竹子用途广泛,在一些族群中,常以伐竹代替传统伐木的方式,以满足日常之需。(乾隆)《贵州通志》卷七《地理·风俗》载:“克孟牯羊苗,在广顺州之金筑司……女子年十五六,即构竹楼野外处之。”(道光)《遵义府志》卷四十五《艺文》载:“流水远从云际落,春山半向雪中看。蛮家竹屋层崖上,遥指双旌识汉官。”(光绪)《平越直隶州志》卷三十九《艺文七》载:“六月王师克播城,千年逋寇一朝清。且兰浮竹船犹系,白日乌江大不惊。”这些文献提及的“竹楼”“竹屋”“竹船”词语,皆是历史上以竹代木的情形。清至民国时期,以竹代木的文献记载有很多。由此可见,清至民国时期以竹代木能减少木材消耗,有效控制对森林的过度采伐,从而达到保护森林植被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其三,化感作用,生态预防病虫害。在竹产业经营过程中,一些少数民族群体已经开始运用到“本土知识”。“本土知识”一词首见格尔兹的《地方性知识》,是指当地人长期在固定特殊地域内,与生态系统磨合后,积累形成的生态智慧和技术技能,对生态维护和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价值[24]。布依族民间叙事长诗《六月六》载:“此竹原是万年生,栽下一夜发千根。拿去插在田地边,枯黄的庄稼会转青。”[25]布依族充分利用生态知识,将竹子栽在稻田边,起到防治杂草生长的效果。这实际上是利用竹子的化感作用达到防虫效果。现代试验研究证明,竹类植物存在明显的化感作用,竹叶是其化感物质存贮的重要部位,化感物质通过抑制杂草根部发育达到抑制杂草生长之目的[26]。“化感作用”(al⁃lelopthy)一词最早是由奥地利植物生理学家莫利施(Molisch,1937)提出的,它是指一种植物(包括微生物)通过其本身产生的并释放到周围环境中去的化学物质对另一种植物(或微生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排斥或促进的效应[27]。布依族群充分利用竹叶的化感作用,通过竹叶释放化感物质,进而达到抑制杂草生长的效果,最终实现了“块块插上龙莽竹,枯黄的秧苗绿洋洋”[28]的目的。化感作用成为植物保护发展的新方向,防治病虫害和杂草的新路径,是一种非常具备潜力的绿色低碳的生态农业措施[29]。

四、结语

综上所述,清代至民国时期贵州省各族居民的生活与竹子息息相关,因而对竹子的认识也异彩纷呈,产生了多样态的经营模式。这样的竹业经营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丰富居民文化生活、维护生态环境稳定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要积极推动贵州竹产业的发展和合理利用竹子资源,同时也要注重发挥竹子在贵州省山区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切实践行“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因此,本文提出以下三个方面建议,希望能引起政府和学界的关注。

其一,要加强竹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以形成竹文化数据库。我国竹资源丰富,历史上留下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包括正史、档案、方志、私家著书、各类乡土文献,这些资料蕴含的竹业知识甚多。但是这样的知识甚为分散,需要做系统的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其整理研究成果对于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竹文化数据库尤为重要。

其二,要加强民族学田野调查,提高竹产业文献的释读。典籍文献对于竹文化的记载,由于历史久远,文字简略,或由于历史的发展,我们已经很难对这样的知识系统加以理解了。年鉴学派认为,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是长时段的历史,这样的知识系统属年鉴学派长时段事宜,在民间目前还有活态呈现。因此,展开田野调查研究,需要我们进行多次田野调查取证,通过历史文献与田野获取信息的有机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深化对我国竹文化的认识,进而推动竹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申报。

其三,要加强学科互动交流和合作。竹产业发展史属跨学科研究范畴,涉及人类学、民族学、地理学、生态学、土壤学、考古学、历史学等学科知识,只有加强国内外诸多学科和学者的互动交流,才有可能真正推动对我国竹文化的认识;也只有这样才能加深对竹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申报,进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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