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试律诗学的破体理论和理论破体

2024-01-16 18:39
理论界 2023年9期
关键词:虚字路德文体

梁 梅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朝廷诏令科举考试增五言八韵律诗一首。经过康熙到嘉庆百余年来文人的努力,试律创作水平有了大幅提升,诗学批评也构建了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然而,严苛的创作法度限制了试律的发展空间。嘉庆后期,士子为求速化,争相以滥用虚字为高,以讲究技巧相尚。试律创作陷入困局,文体的革新迫在眉睫。

路德(1784—1851),字闰生,陕西盩厔人,嘉庆十四年(1809)进士。《清史列传》记载:“其家贫、母兄老,借讲学为祛病……历主关中、宏道、象峰、对峰各书院。”〔1〕路德毕生致力于科举文学的创作与研究,尤其醉心于试律。“《柽华馆试帖》,盩厔路闰生太史所著也。初刻一出,而纸贵秦中。操觚家争先睹之以为快,盖脍炙人口者十余年于兹矣。”〔2〕道光年间,张熙宇还将路德与王廷绍、刘嗣绾、那清安、杨庚、李惺、陈沆七人试律作品合刊为《七家诗》。梁章钜记载其“所作试律益多,其及门诸子为之注释以行,几于家弦户诵矣。”〔3〕目前传世作品《柽华馆文集》《仁在堂全集》中,记载了大量关于试律的论述。其中收录在《仁在堂全集》中的《课士诗》是路德辑选了关中、宏道两书院中自己和门生的104 首试律诗,以作品比较和鉴赏批评的方式集中体现了路德主要的试律诗学观点,展现了他对于扭转试律发展颓势所做的深入思考和努力。

一、“以文为诗”的反思与扬弃

试律取士,源于唐代,却盛于清代。就文体发展而言,乾隆末期已臻顶峰。然而,盛则必衰,物之常理。路德在《邱树山试律序》中提到试律在嘉庆道光时的发展状况:

(试律)肇自唐代,盛于本朝,鉴裁各殊,声貌益广。惟是雕冰镂雪,缝烟缀云,气塺塺而不开,语帆帆而无序。篠骖卉犬,既失其本真;甲帐丁年,更滋其流弊。义驳辞谫纷趋竞驰,虽绣簋之可珍,等玉卮之无当。或且专尚空言,自夸白战。如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如中河之舟,泛泛其逝。《三百篇》后,赋得仅存其名;八十字中,语助或居其半。但资钞袭,罔所禀阶。以文为诗,蒙无取焉。〔4〕

士子想在场中一博出位,凭借常规的构思难以入彀,便极力使语言刻意生新而补缀奇字、对仗务求精整而怪僻生硬,种种流弊形成了写作定式而逐渐模式化。路德尤其批评了当时在士子中流行的不良创作风气,即滥用虚字。聂铣敏曾言:“近来诗多喜用虚字,意亦期于流丽动目。然过多则失之薄,以作诗原有异于为文也。”〔5〕滥用虚字,会影响作品语言的形象性和表意的丰富性,即“薄”。聂铣敏特别强调,文与诗在文体基本原则上就是有区别的,不可强为破体。路德针对此种滥用虚字之弊,同样给予严厉斥责。其评《射使人端》曰:“凡诗中用虚字者,须依此法。不然勿用。”〔6〕指出诗中可以使用虚字,但无章法地滥用虚字,反而得不偿失。

然而,诗歌写作使用虚字恰是以文为诗,也就是破体的重要表现,所以滥用虚字很自然就和破体扯上了关系。《关中书院课士诗赋序》中,路德提到:“又恐怕迟之又久,高才博学之士将争奇炫异而流为破体也。是当举《风》《雅》《颂》之义大为之闲,使咸归于醇正。”〔7〕这里的破体,就是前文所引《邱树山试律序》中路德认为“蒙无取焉”的以文为诗,反对的理由也是他在该文中提到的滥用虚字。表面看来,似乎可以断言路德反对以文为诗,甚至反对破体。然而,参考路德其他诗学论著,就会发现这个结论仍然需要进一步商榷。

首先,破体的精神内核是“变”,要求正体不囿于本来的艺术规范,吸收其他文体的有利因素,从而改变当前某些艺术特征和技巧风格。恰如吴承学所言:“破体的特点是‘变’,是对正体的突破”,〔8〕而“变”也符合路德诗学观的核心思想。他在《养素堂文集序》中提到:“其文沈博绝丽,内充外腓。而读者苦之,如钳在口,谓其多用僻书,好作奇字,相顾愕眙,目为涩体。此其于文也,拘于墟,囿于时,而未达其变也。”〔9〕僻典奇字只是表面的标新立异,并没有达到实质的文体革新。在《课士诗》中路德也一再表明其尚“变”的理念。如评《播五行于四时》曰:“此道必须变化,断不许依样画葫芦。”总之,路德思想通达,崇尚变革,和破体的主导倾向完全一致。

其次,如何达到“变”,路德给出的解决方法就是文体之间的互渗共融,也就是破体。

奇与偶相生,奇中复有偶,偶之中复有奇,吾恶从而分之。善为散体者,不专求之散体也。于屈、宋遇之,于扬、马、班、张遇之,于古今体诗遇之。凡读骈体文,如见其所谓散体者。善为骈体者,不专求之骈体也。于《左》《国》遇之,于《史》《汉》遇之,于诸子百家遇之。凡读散体文,如见其所谓骈体者。宗散体而薄骈体,其辞陋;业骈体而废散体,其义驳。好丹非素,论甘忌辛,其不可也,必矣。〔10〕

不同文体或类别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互相包含,彼此渗透,即曹丕所言“本同而末异”。〔11〕文体的发展绝不能固守一隅,即“好丹非素,论甘忌辛”。提升表现力直接的方法便是跨越文体之间的界限,实现不同文体的交流互渗。

最后,《课士诗》中,对于以文为诗的优秀之作,路德同样给予肯定。如评《春城无处不飞花》曰:“题中数虚字写得十分精神,仍处处不脱‘城’字,如此方足七字题诗。”评《鱼在在藻》“伏矣溪毛护,烝然水面嘘”曰:“虚字作对法,妙在气象正大。”总之,运用虚字若不为“争奇炫异”,自然也不是“蒙无可取”。

所以,路德批评的恰是士子滥用虚字的错误的破体创作实践。

实际上,破体是文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提高作品的表现力所采取的必要突破。刘勰曾言道:“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12〕文体要发展,必须变,惟变是永恒不变之道。钱锺书指出:“诗文相乱云云,尤皮相之谈。文章之革故鼎新,道无它,曰以不文为文,以文为诗而已”,〔13〕把不同文体之间的互通共融作为文体革新的唯一手段。以破体改变试律写作现状,是文体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路德必然的选择。

二、创作破体的批评与探索

和滥用虚字的“以文为诗”比,路德的破体理论更加精致独特。首先,在破体旁参对象的选择上,与试律本同而末异的别体诗成为不二之选。其次,在具体创作中,反对将破体简化为字词挪用。最后,维护试律的本质特征,保证文体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这是清代后期,理论家希望提高试律文学品格,强化试律表现功能,实现文体革新的有益尝试。

经过对以文为诗的反思后,路德选择别体诗作为试律旁参对象。首先,在诗歌批评中,强调诗与文在基本艺术原则上的差别。评《长笛一声人倚楼》时,指出:“作诗与作文迥别。作文专务声调者,必系庸手。作诗不讲声调者,亦必系庸手。文之声调,易于袭取。诗之声调,断不可以伪为。尝劝人多读古诗、唐诗者,正为此也。”明确文与诗在下字用韵上有着根本区别,肯定了以别体诗为试律,要求士子多学习别体诗创作,融会贯通,提高试律写作能力。其次,本于《诗经》,追根溯源,从别体诗的代表《诗经》中汲取营养。评《士先器识》中提到:“今之业试律者,不溯其源,不穷其流,但摹仿皮毛、剽窃字句,遇风花雪月等题,便能作几句诗。一遇此等题,便作不出一句。反谓题太陈腐,不能做清新语;题有理障,不能作风雅语。试问《三百篇》中,其所吟咏者,果皆山川草木、鸟兽虫鱼也耶?按之欲其实,举之欲其空,置之欲其重,举之欲其轻。文章之道如是。若但学一边,则流弊多矣……”剖析士子写作之弊,皆因取径狭窄,“但学一边”。单一取法于试律,习于模拟剽窃,面对万千题目,则难于应变。溯其源,穷其流、只有学习《诗经》,探其本源,才能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题目。最后,与以往仅对唐律的借鉴不同,路德将指称的对象扩大到各体诗歌,更具有开放性。如评《鱼在在藻》曰:“‘鱼戏莲叶’,本属古诗,诸卷多正用之,此独反用之。正用则杂,反用则清。”纵向溯源于《诗经》,证明试律与别体诗具有同质性,提高了试律的文学品格,为试律取法别体诗打下理论基础;横向将旁参对象扩展到整个别体诗的范围,突破了科举文体的局限性,使别体诗和试律的融合成为可能。

破体创作产生了很多优秀作品,但以别体诗为试律则有诸多失败的案例,最明显的就是将破体机械地理解为字词挪用。路德评《西岳崚嶒竦处尊》曰:“诸卷多喜用‘乾坤’字,意在模仿唐诗。而说来非肤即粗。更有云‘壮乾坤’‘镇乾坤’者,气味尤恶。”此题选自杜甫《望岳》,因杜甫喜用“乾坤”二字,〔14〕故士子机械照搬,直接挪用“乾坤”,画虎不成反而肤浅粗疏。又评此诗“高擎双日月,俯视众儿孙”曰:“诸卷无不用‘儿孙’字者,因本诸第二句云云。官韵复系原韵,以故人人争押不肯放过……俱是千手雷同,不见佳处。且本诗既已说过,何苦大家抄写,令人生厌。须知‘儿孙’二字,非不可用,而诗之优秀却不在此二字。与人同此韵脚,其规模之大小,气象之强弱,彼此迥乎不同。此等处,一视胸襟,一视腕力。若但于迹象求之,必非解人。”杜甫《望岳》的第一联为“西岳崚嶒竦处尊,诸峰罗立似儿孙”。诗题限押“尊”字,“孙”字恰可做韵脚,所以士子乐于取巧,照仿原诗,千篇一律以“儿孙”两字结尾。不理解原诗的气韵风致,但“于迹象求之”,仅着眼于字词挪用,非但会使作品空洞无趣,还可能自曝其急于求成和笔法拙劣的短处。

在破体为文中,本体必须坚守自身的本质特征,以保证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即刘勰所云:“契会相参,节文互杂,譬五色之锦,各以本采为地矣。”〔15〕“以本采为地”,是破体的前提条件。正如黄侃所言:“文有可变革者,有不可变革者。可变革者,遣辞捶字,宅句安章,随手之变,人各不同。不可变革者,规矩法律是也。”〔16〕在旁参交融的过程中,文体基本的艺术特征和总体创作风格必须保持不变。如果把握不住破体的底线,就会与本来的文体规范渐行渐远,出现路德所谓“赋得仅存其名”的现象。试律对感情的性质、强度和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不能在文中出现男女恋情之作和消极悲观之情,当然也要摒弃不合儒家思想的宗教感情。然而,这一原则在与别体诗的融合中逐渐模糊起来。路德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希望通过理论引导,守住试律的底线和本色。《海上生明月》题出于张九龄的《望月怀远》:“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为辨明体制,路德泼墨如水,在评论中大力强调试律文体对感情内容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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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句下有“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之句,又有“灭烛”“披衣”“还寝”“佳期”等语,较《秦桑》句下云云,语意尤露。若就此意着笔,则满纸皆见儿女语矣。作闲咏诗则可,作试律则大乖体例。故此诗始终不露,若全不知本诗者。凡作诗离不得一个“情”字,而试律用之应制,第一须辨明体裁,断断不得任情。且情之有无,在乎神韵,不在话头。有缠绵蕴藉之情,自有悱恻动人之韵。不说破本意,却胜似他人说破,此言情之善者也。试看《秦桑低绿枝》诗,只将本意浑浑言之,不曾说破闺情。《渭北春天树》诗,虽无妨说出怀友,而说来却极蕴藉,绝无愁伤悲恨之语,还他试律体裁。虽与此题此诗作法不同,而体裁正复不异。若学缠绵不成,而流于伤感,或更流于亵慢,尚复成为试律乎?

《望月怀人》,所怀何人,尚无定论。路德将之与《秦桑低绿枝》对举,显然认定此诗表达了对情人的思念,是试律所不能涉足的儿女之情,所以要求士子在创作《海上生明月》时,只就题面点题,不能顾及题目出处。另外,抒情还需隐约含蓄,注重“神韵”,不可形于字面“话头”,更不可毫无节制,如别体诗一样尽情渲染。然而,《课士诗》中仍然选录了有关爱情的作品,那首《上楼僧踏一梯云》也是路德所作,可见试律在与别体诗的破体为文中,已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向别体诗合流的趋势。

如何能够通过破体达到文体的自我革新,同时规避被合流、被消解的风险,是当时文人普遍思考的问题。放弃粗浅低效的创作破体,选择理论破体恰是路德所谋求的一条“向上之路”。

三、试律诗学和性灵诗学的交融与碰撞

吴承学在《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中如此定义破体:“宋代以后直到近代,文学批评和创作中明显存在着两种独立倾向:辨体和破体。前者坚持文各有体的传统,主张辨明和严守各种文体体制,反对以文为诗、以诗为词等创作手法;后者则大胆地打破各种文体的界限,使各种文体互相融合。”〔17〕历来提到破体,通常指的是基本的创作层面。但正如吴承学所提到的,破体实际存在于理论批评和文学创作两个层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宏观抽象的理论批评层面,即理论破体。理论破体能将传统诗学的价值观念、审美理想和写作精神潜移默化地融入试律诗学思想体系中,并直接作用于其创作,从而实现文体革新的目标。在不同文体的交流中,理论破体表现得比较隐蔽,但同时对创作的影响也更为深远。

试律取士初期,为了明确试律的文体特征,论者严守试律的法度规范,甚少提及别体诗的诗学思想。嘉庆后期,为了试律诗体的改良,论者又不得不从别体诗的诗学理论中汲取营养。郭绍虞指出袁枚性灵诗学可谓彼时文学思潮的主流。“在当时,整个的诗坛上,似乎只见他(袁枚)的理论。其他作风,其他主张,都成为他的败鳞残甲。”〔18〕路德虽未明确点明袁枚,但“灵”或“性灵”在他的论著中却俯拾即是。如“恃性灵者或俭于词,矜华藻者或瞢于理;泥法律者或弱于才,尚机调者或短于意”,〔19〕“思欲其灵,笔欲其活。无理则不灵,不灵则无思。无气则不活,不活则无笔。人与物并生,而人独灵者,人所秉之理,非物之所秉也。土偶,人耶?木偶,人耶?图画中人耶?其形貌依然人也,而不能活者,无气也。有理而不灵,有气而不活,人其貌,物其心,亦奚异土木图画哉?”〔20〕这种表述与袁枚的性灵诗说有异曲同工之妙。《课士诗》中,“性灵”及相关概念也是路德使用的高频词。如评《贻我来牟》曰:“语意不沾不脱,颇见性灵”。总之,借鉴别体诗性灵诗说的理论破体,才是路德着力提倡的试律自我超越之路。

第一,解放诗体,突破试律固有写作规范。袁枚性灵诗学最突出的特色便是反传统的理念和独立之精神。因为“他(袁枚)要成他自己的家数,所以不为传统思想所束缚,所以不随时风众势为转移。于是,随园在众人的心目中,便几乎成为叛徒了。”〔21〕《随园诗话》载:“诗写性情,惟吾所适”,〔22〕诗是用来书写性情的,不需要任何法度规范的束缚。路德便顺扬其波,认为打破试律程式化写作模式的方法便是提倡创新,突破成规。只有“扫去陈言,独出新意,清而不空,切而能雅,可为此等题之法”(评《诗书至道该》)。

打破成规反映在试律写作的各个环节,尤其是结句的内容构思上。试律要求结句颂圣,称扬主上。题目可以颂扬的,固然要颂扬;题目不可以颂扬的,也要归结到颂扬。林联桂作《见星庐馆阁诗话》曰:“结句有宜颂圣者,亦须颂扬得体,不可庸俗相因。题有难于颂结者,须善于持论。”〔23〕“善于持论”即要做到难于颂扬处,也要曲为颂扬。路德对此深为不满。如《吹葭六琯动飞灰》,题目出自杜甫《小至》,此诗描写春意萌动,最宜颂扬。路德评结句“饧箫他日听,芦笋又添肥”曰:“总束全题。此题应用颂扬,而颂扬颇难切题。伹切吹琯,仍不算切。若要切葭灰飞动,势不能为吉祥语,故不得不别寻径路耳”。“飞灰”的确含有不祥之意,但此诗第三联“谁向金炉拨,俄惊玉屑霏”早已改“飞灰”为“玉屑”,去除衰飒之感,增加富贵之气,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归结到颂扬。所以,路德此时以“不能为吉祥语”或者“不切题”为由绕开颂扬,只是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屑罢了。评《天作高山》结句“至今鸣凤处,峦岫郁参差”曰:“初看此题,似乎宜用颂扬,却不便用颂扬。其所以然之故,学者须静思之。唱叹作结,神气不尽”。从题目字面看,意象宏伟。从题目出处看,原诗《周颂·天作》便是歌颂帝王功绩。那么,没有哪个题目比《天作高山》更适合颂圣了。路德对“不便用颂扬”的结论找不出适当的说辞,只好措辞隐晦,避而不谈。

第二,突出自我,强调个性化写作。《随园诗话》云:“作诗,不可以无我,无我,则抄袭敷衍之弊大。韩昌黎所以‘惟古于词必己出’也。北魏祖莹云:‘文章当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不可寄人篱下’”。〔25〕嘉庆之后,试律抄袭模拟之作,比比皆是,除去一些个人因素之外,其原因大概因为试律对创作主体的遮蔽。程式化写作、压抑自我的颂扬、向题虚造的题情,都在弱化创作主体“我”的地位。宋湘嘉庆八年作《红杏山房试帖诗序》云:“应试排律诗与诸体诗不同。诸体诗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可我为政,而应试排律则必题为政者也。”〔26〕“以题为政”强调题目对于创作的统摄作用,创作主体的人格精神也被湮没于无所不在的题目之下。然而,路德却一反常规地崇尚自我表现和个性化创作,即“以我为政”。

表现自我,突出个性化,就要打破原有的写作模式,强调士子本人对写作的把握。评《万顷江田一鹭飞》:“押韵不徒要稳且要响亮,能响亮则不患不稳矣。但以一稳了事,剽窃家类能为之。若要押得响亮,须从自家丹田中唱出,断断不可袭取。”“自家丹田”就要写出自己独特的感悟,是属于“我”的内心体验,而非人云亦云或牵强附会。评《士先器识》曰:“遇此等题,作应试诗,安得不敛才就范。但其人胸襟之雅俗,手笔之高低,只此八十字中未始不流露几分。何以辨之?辨之于神情气韵而已。”作者的胸襟和笔力本来应该完全展现在作品中,只是因为试律的规范和程式,才被强制性压缩。但路德指出作品要表现主体的个性,不能使之湮没不彰。从“以题为政”到“以我为政”,凸显了创作主体的能动性,张扬了士子对作品的个性把握。

第三,崇尚士子个人天赋。因为重视“自身”,强调“性灵”,袁枚在诗人修养中格外推崇天赋,也就是与生俱来的不必凭借后天学习而获取的天然禀赋。“诗文自须学力,然用笔构思,全凭天分。”〔27〕而且认为,“我辈下笔所以不如欧曾者,正为胸中卷轴太多之故。”〔28〕读书万卷对于提高写作功底非但没有促进作用,反而是无形的阻碍。这与以往试律诗学强调后天学养的观点截然不同。天下文人,大多属于中材之人,是“学而知之者”,而非“生而知之者”。正因如此,论者多强调后天习得,毕竟勤学多思才是他们实现阶级跨越的有效途径。“诗有由天机者,有由学力者。得于天机者,飘飘欲仙不食人间烟火。得于学力者,句斟字酌,崤经葄史,可为法与天下后世。然则有天机而无学力,宁可以行远乎哉?”〔29〕天机与学力都是创作的基本条件。才情万丈之人,得于天赋,作品自然超凡脱俗,但大多数士子缺乏天机,只有通过学力夯实根底,才有可能在科举中改变命运。这种思想反映在创作中,就是用险韵、僻典、奇字来自矜典博,标榜学问。

与之不同的是,路德在后天的积累与先天的禀赋,即学与才的权衡中,选择了后者。评《贻我来牟》:“善写‘贻我’二字。匪夷所思,真聪明人吐属也。”评《叶公好龙》曰:“才气横溢”。“聪明”“才气”都在强调天赋,士子修养最重要的是在于先天是否有资质,而不在于后天能否博闻强识。真正的天才不需要多余的证明,所以路德反对用僻典、险韵、奇字。评《十日一雨》:“用熟典则阅者一望即知。若嵌用僻典,则阅者必茫然矣。如画水占风,周甲依旬之类,俱系人人共见,乃此题必用之典。虽读破万卷书者,必不能矫同异立,别选诗材。大凡作此等题,不论腹笥之贫富,但争意匠之工拙。意匠工而手法活,方能布置妥帖,搭配匀称。不然,必多疵累。”意匠是对全篇的构思,与先天艺术思维能力有关。只争意匠,而不论腹笥,表明路德更倾向于作者自身的心机灵动,没有必要用僻典奇字标榜学识,影响了阅卷官的阅读体验。

嘉庆后期,路德可谓试律诗学新变期的中心人物,因门生众多,诗名甚隆,而其诗学理论影响也甚广。梁章钜便曾提到:“鹭州试律不事组织,专写性灵,在七家中为别调,而实能奄有诸家之美。”〔30〕在试律逐渐走向没落时,路德的理论破体独树一帜。但是,无论创作破体还是理论破体,本身都行走在规则的边缘。如何在别体诗与试律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即便路德也无法两全。首先,路德提倡创新,强调突破成规戒律。但规范性写作恰是试律文体存在的必要条件。理论破体,融入别体诗诗学体系,比创作破体更有可能取消试律文体存在的必要性,最终完全湮没于别体诗。另外,路德将《诗经》作为试律的本源,但拥抱《诗经》等于无视其科举文体的功能特征,使之加速向别体诗回归合流。所以,理论破体本身具有矛盾性,无法对试律发展形成长期正向的推动力,亦无可阻挡试律随着科举制的废除而退出政治舞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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