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驱动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校-家-社”协同机制研究

2024-01-16 01:05梁黛婧
教育观察 2023年32期
关键词:危机协同心理健康

梁黛婧

(川北医学院管理学院,四川南充,637000)

一、引言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面临突然或重大生活事件时(如亲人亡故、突发威胁生命的疾病和灾难等)出现的心理失衡状态。[1]在高校的实际工作中,凡是可能导致严重社会后果的心理问题都被视为心理危机。[2]《“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着重建设和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尤其要重视心理危机应对和干预。[3]心理危机干预日益成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在技术手段和工作体系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干预工作较为被动,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联动机制运行不畅。大数据的发展为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基于大数据的背景,探讨如何整合多方资源,建立“校-家-社”协同干预机制,将有利于开展系统化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研究现状及不足

目前国内心理危机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危机预防和危机干预机制的建立上。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研究者开始将大数据技术融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将网络行为视为个体心理状态的外显指标之一,利用网络行为预测心理状态。Zhu等人发现,用户网络行为的时频特征能够有效地反映用户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4]Li等人利用语言查询和字数统计系统提取了116万名自述遭受家庭暴力微博用户的非结构化文本数据,发现在遭受家庭暴力事件前后,受害者神经质增加、尽责性降低,同时其亲和性和开放性水平均低于对照组。[5]王会丽采用知识图谱技术,实时监控所覆盖的学生群体网络自媒体(如微博、知乎等)的文本信息,通过大数据辅助构建“实时评估-智能风控-危机干预”心理危机预警智能服务体系,为高校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智能保障。[6]

目前对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从干预手段和技术来看,国内高校仍以传统的心理评估和心理危机干预技术为主。尽管大数据为风险人群的评估和危机干预提供了一种高效、准确的技术手段,但目前国内高校在危机预警中对学生的心理状态评估仍采用静态数据监控的方式,在危机干预中对大数据利用较少,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心理健康数据获取渠道单一、数据难以整合、无法高效利用数据信息、专业师资队伍缺乏等诸多现实问题。[7]从工作体系来看,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联动机制运行不畅,心理危机后干预管理工作缺失。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是一项需要学校及校内各部门、社会、家长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的系统性工作。但是在有关干预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实际工作中大多以心理教师、辅导员等高校教师为主体,家庭参与程度较低,医院、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干预较少[8],三者之间的合作干预几乎为零。如何整合三方资源、实现系统间的协同互动,是高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心理危机的形成是危机源、危机承受能力和社会支持三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良性促进都可能避免危机。因此,心理危机干预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个系统的互相配合和支持。大数据的发展,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大数据支持实时获取,随时更新真实的人类行为数据,能够避免数据收集过程中对被试的主观报告过于依赖的情况,可有效揭示群体心理特征的连续变化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心理测评成本高、无法及时更新、依赖受测者主观报告、生态效应低等障碍。[9]利用大数据,可以实现对心理指标的自动识别,能够及时地对心理问题进行预警和主动干预,有助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三、大数据驱动的“校-家-社”协同干预机制构建

(一)思想协同:提升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的主动意识,培育心理危机干预大数据意识

在高等教育领域,尚未形成普遍的家校社合作育人模式,导致家校社协同配合不畅,可能会错过最佳干预期。有效利用大数据资源可以使危机干预工作重心前移一个阶段,从被动应对已发生的危机事件,到主动评估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发出预警。因此,改变主体意识,形成合作共识和大数据意识,是改善目前“校-家-社”协同不足现状的先决条件。

高校、家庭、社会需要明晰危机干预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特征,了解各自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优势和短板,明确各自的角色和责任,提升主动意识,协同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同时,三者还需培育各自的心理危机干预大数据意识,了解大数据技术相关知识,提升数据观念,重视大数据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应用,推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二)模式协同:探索“校-家-社”协同干预的工作模式

以“政府引导、学校主导、家庭配合、社会参与”为理念,整合卫生、教育等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等资源,构建心理危机干预“校-家-社”共同体,组建多学科团队,以学生综合行为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动态危机预警系统,开展心理监测、评估、预警和干预、支持性服务等工作,形成“校-家-社”协同的高校心理危机干预模式。

1.构建心理危机干预“校-家-社”共同体,组建多学科团队

构建心理危机干预“校-家-社”共同体,组建多学科团队,是高校顺利开展危机干预工作的关键。

心理危机干预“校-家-社”共同体,是在尊重学生个体独立性的基础上,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延伸、社会为助力、大数据为资源,通过搭建常态化协作平台,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融通,建立家庭与社会的联结,发挥联合预防和干预作用形成的共同体,旨在帮助学生恢复心理健康水平并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10]

政府引导,即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综合协调多个领域的合作,为大数据驱动的心理危机预警和“校-家-社”协同干预提供行政支持和保障机制。[11]例如,卫健委可以调配医疗专业技术进校园;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统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对大数据的合理利用并进行监管。

学校主导,即高校作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第一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的组织者,在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激励措施、人员设置、成效评估时,需要将“校-家-社”协同纳入考量因素。高校应安排专人与学生家长、精神专科医院或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资源保持密切联系,对协同效果进行持续监督。高校应合理配置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规模与结构,搭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常态化协作平台,组建由心理学、精神医学、教育学、公共卫生、社会工作、计算机、信息管理等学科组成的多学科团队,建设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干预系统和运作支持系统,为在大数据驱动下系统开展心理危机协同干预保驾护航。具体的多学科团队组成及主要职责如图1所示。

图1 多学科团队结构示意图

家庭配合,即家长作为监护人,要积极参与到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过程中,配合学校和医院做好信息提供、情感支持等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制定针对性强、合适且可行的干预措施。高校应建立常态化家校联络机制,以线上线下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家校沟通渠道。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高校应安排专人与家长一对一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开展专项家访活动。高校还可采用线上家长会宣传科普、开办家长工作坊等途径,引导家长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影响因素等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为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家庭也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结,获取必要的民生保障、社会支持等社会资源,促进整个家庭的健康发展。

社会参与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高校应与当地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医院心理科、精神科等建立心理危机信息互通机制以及转介诊疗制度,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危机发生时,应在精神科医生的专业指导下快速采取干预措施,或由合作医院协调精神科医生到校出诊或进行现场干预。在危机干预结束后,结合追踪资料共同评估干预成效。医院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就诊情况,将其中典型或常见的心理危机表现、应对措施等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以推动校内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和危机干预能力的提升。[12]第二,学校和医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可以在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工作上共同合作,高校可以邀请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咨询师等定期到校开展心理讲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可在大学生生活、人际交往和职业发展或其他有关心理健康方面提供系统的支持。第三,高校可以与医院、信息技术公司等合作搭建师资培训平台,为专职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和校医院工作人员等进行危机干预、精神障碍识别和大数据使用和分析等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对心理危机的预防、识别、应对能力和大数据的使用和分析能力。

2.建立学生综合行为数据库,动态评估学生心理状态并及时预警

评估危机当事人所处情境及其反应是整个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这需要干预者在相当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迅速地对危机当事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以及所处环境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会反映在上课出勤率、学习成绩、获奖情况、校园卡消费情况、网页浏览、社交媒体动态、校园生活轨迹等日常学习生活中。因此,高校可建立学生综合行为数据库,实现心理危机监测内容全面化和动态化。

学生综合行为数据库的建立,一方面要整合教务、学籍管理、心理健康测评、财务系统等学校现有数据系统,打破校内各数据资源割裂式、碎片化的局面,以整体共享的理念开发这些“沉睡”数据的价值。另一方面,在征得学生同意并保证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收集学生门禁系统数据、校园卡消费数据、图书借阅数据等生活行为数据,定期通过知识图谱等大数据技术获取学生发布在主要社交网站信息的数据,从中获取与心理健康有关的、有价值的信息。

在危机干预前,利用学生综合行为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使用聚类分析等方法建立人际关系危机预测模型、自杀危机预测模型等各类心理危机预测模型。在此基础上阶段性地分析数据库中的数据,及时发现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隐性因素,动态、精准评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锁定该阶段可能产生心理危机的学生并进行预警。在危机干预过程中,结合心理教师的评判、辅导员的观察、其他学生的反馈等信息,根据模型信息全面、迅速地评估危机当事人的认知、情感、行为反应。在危机干预后,模型数据便于干预者持续进行监护和追踪观察,也能够辅助干预者更全面地评估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全面提高心理危机干预的质量。

3.建设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提高学生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高校应建设集心理咨询、心理课堂、心理测评、家校沟通于一体的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及时满足学生各类心理健康需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应能够提高学生应对危机的能力,减少心理危机的发生。为保障学生隐私和数据安全,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应仅限本校学生和教职工使用校园网登录。师生在验证身份后可以匿名形式登录平台,同时,可以开放部分权限给家长以及与高校有合作关系的精神科医护人员或者社会工作者。

4.整合区域资源,发挥优势高校的辐射、带动作用

大数据驱动的“校-家-社”协同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的系统工程,仅靠高校在制度建设、平台搭建、人员配备、数据库建立与规范使用等方面进行单方面投入存在着较大困难,也难以有效地开展协同干预工作。因此,需要在政府的引导、带动下,使区域内高校互相学习、资源共享,在大数据背景下共同探索有效的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模式。同时,可以利用优势高校的专家资源和社会资源,辐射、带动整个区域的大学生心理危机“校-家-社”协同干预工作,推动危机干预工作科学、健康、高效地发展。例如,可在区域内建设优势高校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示范中心,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依托示范中心开展全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督导、学术研讨等工作,组织成立高校间的危机干预联合专业队伍,确保在重大危机事件发生时能迅速调配专家资源进行现场支援或督导,实现区域内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制度协同:建立完善的大数据驱动下“校-家-社”协同干预的保障制度

建立“校-家-社”协同的队伍管理制度。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规定,高校要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其中专职教师应按照1:4000的师生比配备,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13]高校需严格落实相关比例配制,组建学校危机干预工作团队,将“校-家-社”协同、组建多学科团队纳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供经费保障和必要的场所、设施,并在成效评估时对协同效果进行考核。

建立“校-家-社”协同的培训制度。按照《纲要》的要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需要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高校要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13]高校应按照《纲要》的规定,建立培训制度,明确规定学校危机干预工作团队成员每年需接受的心理危机干预相关培训的种类和时数以及接受督导的时数。同时,高校可与合作的医院、公司、社会组织等签订协议,落实相关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大数据开发和服务的技术人员到校开展培训或讲座的次数或时数。此外,高校还应在培训制度中明确线上家长会或工作坊等形式,不定期为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和危机干预知识的宣讲或培训。

建立大数据采集和使用规范制度。应用大数据技术采集学生学习和日常生活数据会涉及隐私问题,易陷入伦理困境,故高校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依据,规范大数据的采集和使用,制定合理的加密和控制策略以保障数据安全,明确数据使用权限,杜绝盲目使用数据和数据滥用。

四、结语

大数据驱动下的大学生心理危机“校-家-社”协同干预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坚持政府引导、学校主导、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理念,在思想意识、工作模式、制度建设上开展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全方位协作,实现大学生心理危机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但大数据驱动下的协同干预面对诸多挑战,如何打破数据壁垒、保障数据安全并以合乎伦理的方式应用是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难题。同时,在强调利用大数据时,不能忽视对学生个人体验的感知和阐释,还应考虑数据背后的情境、情绪和现实关系。[9]未来研究可将定量分析与质性分析深度整合,综合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提升心理危机干预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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