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非国家投资软环境分析及中资企业发展

2024-03-05 19:02王佳
现代企业 2024年1期
关键词:环境

王佳

国际直接投资环境的内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历史和现实坐标的变化,投资环境也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并不断得到丰富。起初,学界在研究投资环境时往往聚焦于投资硬环境,但在实践中却发现软环境也是国际直接投资中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对于投资决策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北非国家位于亚、非、欧三大洲交汇的战略要地,包含埃及、利比亚、苏丹、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是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构成,近年来,伴随双边贸易的不断加深,北非国家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投资的热门目的地。惠誉评级(Fitch Ratings)在其《中东和北非地区关键主题》报告中指出,中东和北非将成为今年世界上唯一一个经济出现增长的地区,与疫情导致的多国直接投资下降相比,北非地区吸收外资迎来了温和地上涨,根据《Africa: The Big Deal》的一份报告发现,北非的初创企业在 2019 年至 2022 年 5 月期间获得了 15 亿美元的投资。其中,埃及初创公司领投,筹集了 12 亿美元,占北非地区筹集的资金总额的 83.3%。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北非国家作为投资热地也将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在此背景下研究北非国家投资软环境能有效地为不同投资企业提供综合投资环境评判的新手段,有助于中国对北非国家投资企业准确把握其市场环境,做好风险应对措施。

一、北非国家投资软环境状况

国际投资软环境是指能够影响国际直接投资的各种非物质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规模、贸易与关税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外资政策、经济法规、经济管理水平、职工技术熟练程度以及社会文化传统等。相对于固定、稳定且可见的硬环境而言,投资软环境是不可见的,易受影响的。北非国家在经历了阿拉伯剧变和新冠疫情以来,经济呈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许多国家推出了灵活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而通货膨胀仍居高不下,社会结构、气候变化、生态系统也都在经历不同程度地重建和变构。与此同时,不断加速的数字化和社会互动的去致密化也对各个行业产生了长期性变革与暂时性改变,显现了新的投资机遇。

1.政治环境。政治环境是一项包含了国家政局稳定性、政治环境稳定性以及政策法规稳定性等在内的综合指标。它既反映了国际地缘政治对于该国的影响,也映射该国在区域或全球政治中的作用,而政治环境的“热”与“冷”则直接影响了外资是否有信心向该国家注入资本以及资本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等问题,因此,政治环境是投资软环境中至关重要的一方面。

基于THE PRS GROUP提供的2021年政治风险指数(Political Risk Index),可以看出北非国家整体稳定性较差,其中摩洛哥政治风险指数为71,位于全球第50;阿尔及利亚政治风险指数为61,位于全球第80位,埃及与突尼斯政治风险指数为60,位于全球第82位;苏丹政治风险指数为53,位于全球第87位;利比亚位列政治风险指数为49,位于全球第93位。综合世界银行政府效能指标来看,北非各国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质量以及政府对此类政策承诺的可信度也较低,其中阿尔及利亚为29.81%,利比亚为3.37%,摩洛哥为50.96%,苏丹为5.29%。摩洛哥的指标虽然在该地区表现较好,但仍与其他地区的阿拉伯国家和中国存有较大差距,总体而言,北非国家整体直接投资政治环境都较差,稳定性不足。

2.法律环境。法律作为经济运行中的“卫士”,是投资软环境中重要的影响因素,良好的法律环境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投资者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保护交易双方经济活动,保障双边经济交往有序进行。法律环境的优劣常与本国投资法律体系相关,同时也与法律立法和执行情况紧密相连,二者共同作用,形成了不同的法律投资环境。

埃及法律体系较健全,相关投资法律文件有《公司法》、《经济特区法》、《投资法》、《苏伊士运河特别经濟区法律框架》等,门类精细齐备,为吸引外资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助力环境。阿尔及利亚《投资法》颁布于2001年8月20日,此后经过多次修订,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当前,该法主张加大对外国投资的开放力度,也规定阿方须在与外国合资企业中掌握控制权。摩洛哥管理外国投资的部门主要是投资局和各大区的大区投资中心,并已具备规范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集中体现在2006年7月颁布的《摩洛哥投资程序手册》中。突尼斯先后多次修改《投资法》,最新版《投资法》颁布于2017年,新法旨在促进私人投资,与突尼斯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利比亚在2010年颁布了《外国投资促进法》,对外商投资行业领域、投资方式做出了明确界定,并为外商在利比亚进行投资和工程承包提供了优惠政策,虽有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但利比亚安全形势不明朗,严重影响了其法律环境的后续保障。毛里塔尼亚虽设有经济事务与发展部作为投资管理部门,但其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健全,其《投资法》中所涉条例有时与行业法规、各外国投资者国家优惠政策存有冲突。由此看出,北非国家法律环境较友好,但各国内部之间仍有差异,其中埃及、摩洛哥、阿尔及利亚法律体系较为健全,并在投资、贸易、金融等多领域有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政策伴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3.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投资当地社会生存、生产和生活相关的一切非物质因素的总和,所涉范围较广,涵盖了居民收入水平、社会秩序结构、社会保障、生存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社会环境影响了投资项目运行的活力度,也决定了投资行为的潜力,是对外直接投资中关键的一环。

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和利比亚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为4206.98美元,埃及为2602.5美元,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0728美元)。大多北非国家居民消费以基本生活消耗品为主,食品在人均消费支出中占据最大份额,其中摩洛哥食品在人均消费中占比达到了77.9%,阿尔及利亚为43.09%。同时,部分北非国家城乡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如毛里塔尼亚农村人口达到了68%,目前依然有50%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下。此外,各国行业发展也存在差异,阿尔及利亚与利比亚能源丰富,而毛里塔尼亚与突尼斯石油资源十分有限,对外依存率较高,因此各国社会产业布局与社会工种类别也略有不同,影响海外对其投资布局。

4.文化环境。文化环境包含的范围较广,包含了民族风俗习惯、社会文化传统、民众心理等在内的各个非物质因素,文化环境对投资行为的影响常为间接形式,但其影响却十分重大,是投资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考量,因此,对于目标市场文化环境的考察是一个成熟投资项目必须要思考和探究的重要步骤。

北非国家居民同属阿拉伯人,大多信仰伊斯兰教,社会主体文化是伊斯兰文化,其社会习俗、文化传统与民众心理均伊斯兰教影响。从社会习俗上看,北非人饮食多为清真食品,忌饮酒,行五功,斋月期白日不进食,节日以伊斯兰节日为主。从文化传统来看,阿拉伯人性格热情豪放,带有游牧民族的爽朗与好客,行贴面礼,工作日为周日至周四,一般政府机构与组织办事效率较低,耗时较久。从民众心理来看,北非国家人民普遍对中国保有好感,据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无党派研究网络“阿拉伯晴雨表”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在该地区民众间好感度大于美国。 一方面,北非国家文化环境与中国文化语境差异较大,社会历史背景迥异,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一个挑战,但另一方面,该地区对中国的好感度和善意也有利于中国投资者进行投资行为。

二、中资在北非地区投资软环境中的制约因素

北非国家的软环境随着历史发展一直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近年来,北非各国政局趋于稳定,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健全,各类机构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升,社会对外资接纳度普遍提升,软环境得到改善和加强。与此同时,北非各国投资软环境中现存的一些问题也仍制约着投资软环境自身的发展与外国投资企业在当地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1.域内地缘政治局势动荡不安。北非国家处于亚非欧三大洲交界处,北临地中海,西接大西洋,东有国际重要航道苏伊士运河,地缘政治位置极其重要,与此同时,自2010年末阿拉伯剧变以来,北非各国政治局势时有动荡,周遭政治局势复杂,尤其是在俄乌冲突后,北非各国政府债务负担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政局不稳。根据Statista网站统计,2005 年至 2021 年北非政治稳定和没有暴力或恐怖主义指数常年为负数,2021年利比亚的这一指数为-2.37,埃及-1.02,阿尔及利亚为-0.88,突尼斯为-0.7,摩洛哥为-0.4,这些数值反映了北非各国的政治局势具有一定的隐患,而政治风险的存在必然会影响经济领域,尤其是外资的投资兴趣与信心。同时,地缘局势的不稳定也会造成政府违约风险的上升,而这也将直接打压投资方的投资意愿,制约包括中资在内的各企业投资行为。

2.政策法规缺少透明度和稳定性。从上文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北非国家普遍存在政策法规稳定性不足这一现象,尤其是2011年以来,大多国家经历了阿拉伯剧变,政治环境进一步恶化,有关投资的法律规范经历了多次修改。根据全球经济全球治理指标腐败控制来看,该数值越接近2.5,则治理绩效越高,而北非国家在这一指标上普遍表现较差,例如,突尼斯为-0.23,摩洛哥为-0.43,阿尔及利亚为 -0.61,埃及为-0.68,利比亚为-1.57,由此看出在立法过程与政策实行过程中北非国家普遍缺乏透明度保障。政策法规的立法与施行缺乏透明度与稳定性将直接或间接地增加了投资者保护资本及资金的成本,导致中资企业投资风险的上升,因而也成为了当前中资在北非地区所面临的最大软环境制约因素之一。

3.人才市场缺乏专业性和适配性。北非国家人口结构多健康,具备一定的人口红利,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该地区专业技能人才缺口较大,18至24岁青年失业率高达30%,约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大部分青年人在非正规的私营企业中从事低薪酬、临时性、缺乏社会保障的工作,劳动力素质和结构不能适应市场需要,这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制约了新经济形态发展,使投资者投资领域局限于传统行业,难以实现突破。此外,近年来北非国家通膨率不断增长,根据世界基金货币组织预测,2023年毛里塔尼亚通膨率将达到7.8%,突尼斯将达到8.5%,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将达到8.7%,而埃及则会达到12%,过高的通膨率使得人民生活成本上升,生存压力加大,从而导致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尤其是高技能信息通讯人才和管理人才流失状况更为严峻,有诸多学者和部分研究机构已关注此现象并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根据世界银行的《2021年世界发展报告:数据创造更美好的生活》,ICT专业人员从阿尔及利亚、埃及、利比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等北非国家迁出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原因,北欧非洲研究所的研究认为这与历史、政治、文化等因素都相关,但毫无疑问,这已是北非国家的社会现实,而这一既定现实也使得企业与当地人才市场适配性下降,增加了额外的人力维护成本。

4.双边合作缺失机制化和专向性。北非国家与中国都处于国际话语权弱势地位,双边合作易受其他媒介误导,尤其是当前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重视舆论宣传和把控话语权应成为双边共同关心的议题。中国与北非国家合作平台较为单一,主要依托“中阿合作论坛”或“中非经贸论坛”,缺少针对性的合作机制,无法形成企业投资示范效应,进而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动机,降低投资者信心。非洲地区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政治、经济层面的重要合作伙伴,但非洲国家因历史、文化、宗教、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各国间的差异较大,将北非地区置于中国-非洲合作的大框架下,缺乏市场专向政策,不利于企業制作适宜北非地区市场、国情的产品和策划方案,不利于激发双边经贸往来的活力,也会限制中国与北非地区经贸互动的上限和空间。

三、中资赴北非地区投资的对策建议

尽管北非国家投资软环境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北非各国政府、社会机构与民众共同努力,但北非市场仍是我国对外经济互动的主要区域之一。在投资过程中,中国投资者应适时研判局势、利用优惠、规避风险或可采用以下策略建议,以期保证投资的经济效益。

1.“自我嵌入”建设北非地区投资制度环境。制度嵌入式的营商环境通常是指企业嵌入政府、市场和社会体系,该模式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企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中资企业在北非地区投资时可利用“自我嵌入”建设并提升北非地区投资制度环境。为实现这一结果,首先要嵌入式合规管理,既包含企业基本管理要合乎规范,同时企业行为和企业业务也应合乎当地制度法规;其次要嵌入式会商,中资企业可加强与当地商会和组织的联系,形成定期沟通机制,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投资风险管控,也能快速发掘新的投资机遇;再其次要嵌入式评价,企业可定期在投资市场进行调研和访查,评价既有投资,规避投资误区,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从而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2.“抱团出海”创新共商共建共享新模式。“抱团出海”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的一种创新模式,指企业通过联合投资实现规模化,以共同投资实现国际化,最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规避”的合作常态。这种创新模式是企业合作共赢,规避恶性竞争的有效形式,北非国家投资环境相对不够稳定,“抱团出海”的实际意义更加凸显,应鼓励中资企业在市场化运作、利益共享基础上形成产业联盟,共同参与竞标。

3.“企社互联”建立群体事件预警和控制机制。北非国家普遍存在投资制度不健全、国家内部分化严重等问题,中国投资企业需及时建立相关群体事件的预警和控制联动机制,提前部署和把控投资风险。首先,中资企业应与北非各国相关组织机构建立联系,保障信息互通、信息互联。其次,中资企业内部应设有投资风险预警机构,能保障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对企业投资风险情况实现全面把控。再其次,中资企业内部要有各类处置工作预案,根据群体事件的性质、规模、类型制作相应的工作预案,做好各种条件下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企业损失最小化。

4.“共通共融”实施文化适应和文化沟通行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化背景既有共性,也有特性,中资企业在当地从事各类活动时都应尊重当地文化习惯和社会风俗。伊斯兰教是北非国家的国教,大部分民众都信仰伊斯兰教,宗教信仰不仅体现在思想意识方面,也体现在饮食、服装、建筑、节日、伦理生活等方面,中资企业应适应和尊重当地社会文化,营造正面企业形象。同时,在深入了解阿拉伯文化的基础上,也应积极传播中国文化,通过文化沟通,实现文化融合,促进双方了解,共谋发展,进而构建利于投资的本地网络,建立中国企业与当地利益共享,和谐相处的发展机制。[本研究得到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优秀青年项目“北非国家与湖南省经济互动发展的研究”(21B0077)的资助。]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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