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教学创新研究

2024-04-14 21:54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庭审法庭检索

樊 颖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山东 东营 257061)

一、准备阶段:模拟法庭顺利开展的前提

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开展之前,教师需进行全面准备,包括了解学生的前修课程学习情况、选择适当案例和制作案例材料;同时应结合培养方案,明确模拟法庭的教学目标,涉及知识、能力、情感和思政四个方面。

(一)明确模拟法庭教学目标

法学是一门专业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模拟法庭教学的直接目标在于提升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正如王泽鉴先生所说:“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在于使法律人能够认识法律,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1]仅仅依靠传统课堂,学生难以真正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解决争议的能力。模拟法庭作为一种实践性教学手段,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庭审过程,参与到真实案例当中,有助于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模拟法庭中,学生需要依循法律逻辑,根据价值取向进行思考,提出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并依据法律规定妥善解决纠纷。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够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法律素养,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高等学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肩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重要任务。高校应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2]基于此,在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应突出法律职业独特的职业属性,突出法律职业所特有的伦理体系,真正将“以德为先”落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实处。[3]在模拟法庭的案例选择及任务节点设置方面,需注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法律职业伦理与模拟法庭的融合与衔接。

具体而言,在模拟法庭案例选择上,要挑选具有实际意义、法律规定相对不明确并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案件。例如涉及农村大家族分家析产案件,可以让学生结合中国国情,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首先,在庭前准备阶段,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关注法律规定以外的因素,如亲情、家庭和睦等对案件判决的影响。学生应学会从多元视角分析案例,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其次,在庭审阶段,学生作为“法官”和“律师”应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充分讨论法律规定与家庭亲情之间的权衡。教师应引导学生认识到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学会在法律框架内考虑多元价值因素。最后,在判决阶段,教师应提醒学生遵循道德伦理原则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裁判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在模拟法庭中选择贴合中国特色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案例,并在各阶段融入相应元素,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未来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二)确定负责人及参加人

教师负责模拟法庭教学的全过程设计和监控,实际操作时可以分小组进行。指定小组负责人,对整个模拟法庭的实施具有关键意义。教师需基于前期对学习者的分析,选拔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学生担任负责人,以确保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在小组负责人确定后,根据案件性质确定其他小组成员。

(三)选用模拟案例

基于以往授课经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案例的制作和分配至关重要,关系到模拟法庭能否顺利进行。现有的模拟法庭案例库主要包括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其中民事案件数量较多,既有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动物侵权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又有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的知识产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涉及多名被告人的案件中,案件材料往往繁多,包括各被告人的陈述、辩解以及被害人、证人的询问笔录等。这些笔录可能数量庞大,加之其他证据材料,使得案情错综复杂。因此,教师需选择合适的案例,以保证模拟法庭教学的顺利进行。一般来说,用于模拟法庭的案例应具备以下特点:明确性,即案例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应当清晰明了,避免歧义,以便学生明确模拟法庭的核心任务;典型性,即案例能够代表某一类法律问题,以便学生在模拟法庭中深入探讨相关法律问题,提高模拟法庭教学的实效;争议性,即案例应具有一定的争议,方便学生在模拟法庭中针对争议焦点展开充分的辩论;可辩性,即案情涉及的法律问题存在多种观点和解释,使得模拟法庭的辩论更加丰富多样;现实性,即案例内容需贴近实际生活,让学生通过实例检验所学知识,并衡量自身行为。[4]通过选择符合上述特点的案例,教师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使他们更好地投入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中,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二、模拟法庭庭前准备阶段

在庭前准备阶段,教师需引导学生积极地参与案件分析、法律检索、文书写作、证据准备、攻防模拟等各个环节。针对学生参与度低的问题,教师可以通过线上教学平台设计教学组织流程,确保学生按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材料,实现模拟法庭全流程监控。具体组织流程如下。

这首《年轻的朋友来相会》,用欢快的旋律,唱出的是1980年代的青春宣言。歌曲或许不再流行,但那种青春心态、奋斗精神永不过时。

(一)案件材料分类并制作案情简介

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学生需尽快掌握全部案情并分类处理现有证据。教师指导时可以引导学生制作案情简介,包括概括案件基本事实、列明诉讼请求、阐述事实与理由等。对于复杂的案件,教师可以指导学生按时间顺序罗列案件材料,并运用可视化工具制作案件大事记,这将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处理信息。

(二)法律检索

初次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由于缺乏实务经验和全面的专业知识,可能无法准确地总结出案件的关键问题。因此,需要进行系统的法律检索工作,以检验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预想的对方观点是否全面、可控。进行法律检索时,学生应明确法律检索的目的,以便更有针对性。检索目的包括了解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寻找类似案例、寻找法律规定等。学生在分析检索结果时,应关注案例的裁判观点、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以找出案件的关键性问题;同时还应关注不同案例之间的裁判差异,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法律争议。根据检索结果,学生应调整案件争议焦点和预想的对方观点,使之更加准确、全面。通过开展系统的法律检索工作,学生可以提升对案件法律问题的理解,更好地归纳争议焦点和预测对方观点,从而为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以民事纠纷为例,请求权基础的寻找是庭前准备的核心工作,也是法律检索环节的关键。请求权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也是民事诉讼的起点。固定请求权,即确定其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有利于厘清诉讼请求对应的请求权性质和具体法律规范,从而判断法律规范所要求的要件是否完备。请求权基础的寻找关乎法律规范的检索,而且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方面,运用请求权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有效梳理案件事实。

对于部分案情较为复杂、现有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学生在检索环节可能会发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为指导学生更好地应对这类问题,指导教师可以要求学生按照最高院出台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制作类案检索报告。根据类案检索和分析的结果,学生应向法官提出明确的结论和建议,以供其在裁判时参考。这一环节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文书写作

在模拟法庭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模拟的真实性,学生需要在庭前准备阶段撰写各类型法律文书,如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证据目录、质证意见、代理词等。这一过程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能力,还便于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在文书写作环节,内容与形式同样重要。在主要参加人完成草稿后,小组内部需进行审核修改,确保开庭时提交的法律文书无重大瑕疵。在审核修改过程中,学生应关注文书格式、语法与措辞、逻辑结构、事实与法律依据、落款与签名等。通过小组内部的审核修改,学生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在确保法律文书质量的同时,也为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四)证据准备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以证明其真实性。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或提交的证据材料无法证实其主张,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因此,在模拟庭审中,扮演律师角色的学生需要充分地准备证据,以展示对整个案件事实与法律的理解以及对庭审思路的把控能力。虽然模拟案例中已包含该案的所有证据,但未对证据进行筛选,部分证据可能不利于己方。在这种情况下,学生需要对证据进行合理筛选、组织、提交,以支持己方的主张。这不仅是展示学生法律技能的机会,也可以培养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5]

在证据准备环节,为了更好地履行律师的勤勉义务,学生需要开展庭前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包括:(1)收集的证据是否与拟适用的请求权基础所需的要件事实匹配:学生应确保收集的证据能够支持其所主张的法律诉求,与请求权基础所需的要件事实相互印证。(2)己方举证责任是否完成:学生需明确己方的举证责任,并确保已经提交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己方的主张。(3)对方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在了解对方主张的基础上,学生应分析对方可能承担的举证责任,并相应地准备质证意见。(4)证据目录格式是否规范:学生应确保证据目录的格式符合法律要求,包括清晰的标题、有序的证据罗列等。(5)证据名称与证据文件的原名是否一致:学生需要注意证据目录中的证据名称应与实际证据文件的名称保持一致,以便法庭及对方能够准确识别。(6)证明事项是否完整:学生在提交证据时,应确保证据中的证明事项完整,包括证据的形成时间、涉及主体、具体内容等主要要素。(7)是否将要件事实嵌入证据目录:学生应将证据所要证明的要件事实明确地嵌入证据目录中,以便法庭及对方理解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8)是否列明证据的分组和序号:为了便于法庭及对方理解和参考,学生应按照时间、流程或步骤对证据进行分组和编号。(9)是否列明证据的证明内容与目的:学生在证据目录中应列明证据的证明内容与目的,以便法庭及对方明确证据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10)是否列明证据页码:学生应在证据目录中列明证据文件的页码,以便法庭及对方在查阅证据时能够快速定位。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需结合上述内容进行检查,这也是指导教师评价时重点关注的内容。通过仔细检查证据,可以帮助其在法庭上更加自信地履行律师职责。

(五)庭审提纲

通过制定庭审提纲,学生可以检验自己是否准确预测了法庭关注的事实及法律问题。为了确保庭审提纲的质量,小组内部制定庭审提纲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学生在整理争议焦点时,需要确保涉及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表述准确、清晰,以便在庭审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证。其次,学生可以尝试使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制定庭审提纲,以便更直观地展现庭审的框架结构,梳理各个争议焦点之间的逻辑关系。最后,庭审提纲应在小组内部进行充分讨论,确保全体成员对庭审思路有共同的理解和把握。在讨论过程中,学生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吸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形成统一的庭审策略。

(六)模拟攻防

学生在准备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己方的主张,更要预先推断出对方可能提出的主张。通过进行“头脑风暴”式交叉发问,学生可以增强小组内部成员的团队协作能力,同时弥补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问题的理解偏差,实现集思广益。通过组内成员相互发问,学生可以进一步补充、核实相关事实问题,并检索相关法律问题,从而为庭审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三、模拟开庭阶段

庭审展示阶段,学生需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完成审理全过程。在这个阶段,学生占据主导地位,教师在必要时可通过庭上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将课前准备的成果一一呈现出来。这一阶段由审判长整体控制,以民事审判模拟为例,包括审判长宣布开庭、原告陈述起诉状、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需根据案件事实及双方的主张总结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引起争议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责任等。争议焦点是引领案件审理、纠纷解决的主线和枢纽,也是教师评价法官对案情熟悉程度的主要观测点。在以往的庭审中,部分扮演审判长角色的学生没有理解争议焦点的重要性,只是简单地基于诉讼请求进行总结,导致整个庭审偏离案件真正的争议焦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可以通过优化教学流程,在关键环节增加指引及检查项,引导学生重视这一环节。

四、庭后复盘阶段

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需开展现场点评、后续评价等工作,便于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一)庭审表现点评

庭审结束后,由模拟法庭的法官进行现场点评,参加人进行自评、互评,旁听人员进行点评,最终由指导教师进行总结性评价。通过多方主体的点评,一方面使参加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旁听人员记录好本次模拟庭审存在的问题,以便在组内准备时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庭审效果检验

通过模拟法庭的演练,学生能够切实体会到庭审时的辩证诉讼情景,增强了对法庭审理案件流程和细节的了解。除此之外,模拟庭审过程中双方可能会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争议焦点的归纳是否准确、完整;开庭前梳理的案件事实是否全面、完整;预想的对方观点和问题是否全面、可控;开庭前拟提交的证据冲突及利弊情况是否处理得当;对当事人有利及缺漏的事实是否都有证据予以证明;是否准确预测法庭关注的事实及法律问题;模拟法庭中出现的关键性法律适用问题是否理解正确;学生是否能够通过前期的准备初步预测案件裁判结果,等等。学生需要围绕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庭审材料并上交指导教师。

(三)实施全过程非标学业评价

教师及学生按照预先规划的组织流程开展模拟法庭,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案件分析能力、法律检索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在模拟法庭的每一个环节,均可以进行过程性评价。尽管全过程学业评价增加了课程难度,但其强调考核的非标准化,更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同时,灵活考查与基础考核、动态与静态考核、个人与团队考核,促使学生在课下主动“忙”起来。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模拟法庭准备环节

在准备阶段,教师进行全流程跟踪,重点考查学生的参与程度,这一部分的考核占比为30%。教师将从法律知识、事实分析、节点任务完成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考查。首先,在法律知识方面,教师会评估学生所具备的法学基本功,以及他们对模拟角色所涉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其次,在事实分析方面,教师主要考查学生对案件事实本身的熟悉程度,评估他们梳理案件事实的清晰度、条理性以及证据准备的充分程度。最后,在节点任务完成情况方面,教师通过线上教学平台设计模拟法庭组织流程,要求学生按照每一步的要求完成检查项目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庭审综合表现

在庭审现场,教师主要进行动态考核,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这一部分的考核占比为40%。具体考核内容如下。第一,逻辑推理方面:在庭审的攻击与防御中,评价学生运用法律分析案情的思路是否清晰、推理是否严密、论证是否有说服力、结论是否得当。第二,程序遵守方面:考查学生对法定程序的遵守程度以及在庭审活动中是否违反诉讼程序。第三, 突发事件应变能力方面:评估学生在质证和辩论过程中遭到对方反驳时的应对是否机敏、沉着。第四, 角色进入方面:评价学生本人与其所扮演角色的融合度以及现场表现力强弱。第五,语言表达方面:考查学生的普通话是否流利、口齿是否清楚、表达是否准确、法律术语是否得当,以及语言表达技巧。第六,团队合作方面:评价队员间的配合默契度以及分工是否均衡。第七,职业道德方面:评价学生是否具备职业道德意识,即在庭审过程中是否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遵守法庭规则,是否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属于静态考核,重点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及法律思维能力,这一部分考核占比为30%。评价标准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学生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表述事实,确保事实陈述的准确性。第二,学生应学会在文书中恰当引用证据,以支持其事实主张。第三,学生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指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确保法律分析的准确性。第四,学生应正确引用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法律文书的严谨性。第五,学生应在法律文书中展现清晰的结构和严密的论证,以提高其说服力。第六,学生应在法律文书中使用严谨的用语,确保行文流畅,并遵循引注规范及格式要求。

五、结语

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学生通过案例研究、文书写作、参与庭审等诸多互动环节,切实提高了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同时锻炼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可以树立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从而为其成为德法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上述教学组织流程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未来,可以尝试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共享案例资源,共建规范化实验流程,实现对模拟法庭实验的全流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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