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认识历程与启示*

2024-04-26 15:58张帅段治文
观察与思考 2024年2期
关键词:人民出版社资产阶级阶级

张帅 段治文

提要:历史主体范畴问题即谁是历史主体。基于“人民是历史主体”的总体性回答,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情境下具体规定了“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党对各阶级革命性认识的深入,通过强调阶级成分,“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从最初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从早期出于国家建设的需要,通过淡化阶级成分获得进一步扩大,而后又因形势变化而收缩。改革开放新时期和新时代,党在解决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等对象的“人民”属性问题过程中,提出“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概念,广泛扩展了“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深化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认识,对于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有着重要的现实启示。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历史主体范畴,主要指谁是历史主体。具有强烈历史意识的中国共产党人基于理论思考和实践奋斗对该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不仅深化了对历史主体的学理认知,而且使之直接对政治实践起着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受唯物史观内在规定和政治实践具体要求的双重影响,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人民是历史主体”的共识基础上,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对“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有着不同的认知。学界对这一论题的考察尚待深入,亟待进一步深入讨论百年来党对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民”的构成范围的规定变化及其缘由。①代表性研究论文主要有:祝佳兴、刘占祥:《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人民逻辑”——基于对人民范畴演进的考察》,《社会主义研究》,2021 年第4 期;吴礼明:《新唯物主义视角下“人民”概念的逻辑演进》,《社会主义研究》,2021 年第4 期;吴永:《论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对“人民”话语的建构及其意义》,《中共党史研究》,2009 年第2 期。厘清中国共产党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认识历程,分析党对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规定的变化动因,对新时代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有着重要的现实启示。

一、党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总体性回答

在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认识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首先从总体性层面对其作出了回答。党成立前夕,李大钊站在唯物史观立场指出了历史是由区别于英雄、圣贤的人民创造的。毛泽东在带领人民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历史的实践过程中,更加坚定地认为人民创造了历史。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人在人民创造历史的观点基础上,逐步明确地表达了“人民是历史主体”的观点。这一共识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总体性回答。

作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第一人,李大钊对唯物史观的引介奠定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基本回答的基础。1920 年12 月,李大钊在《新青年》上发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一文。该文遵循唯物史观的理路提出社会包含着“全体人民”,社会的“生长与活动,只能在人民本身的性质中去寻,决不在他们以外的什么势力”。②李守常:《史学要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版,第29、32 页。这里所说的“人民”,是相对于“特权阶级”而言的社会上的普通人。李大钊意在表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而非与特权阶级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而这一联系的具体内涵,就是他所说的,“一切过去的历史,都是靠我们本身具有的人力创造出来的,不是那个伟人圣人给我们造的,亦不是上帝赐予我们,将来的历史亦还是如此”③李守常:《史学要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年版,第29、32 页。。由此,李大钊初步回答了历史主体范畴问题,他使用了具有政治规定性的“人民”概念,表达了他初步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基本观点。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李大钊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观点,深刻影响着其他中国共产党人对此问题的看法。毛泽东除了在学理上认同李大钊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回答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历史的亲身经历,令他从实践上对人民创造历史的真理性有着深切的体认。在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更加坚定地认为:“历史本来不是帝王将相创造的,而是劳动人民创造的”④《毛泽东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第325 页。,“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⑤《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1031 页。。在这里,毛泽东展现了更为清晰的逻辑,彰显着对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肯定。

改革开放后,在带领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征程中,邓小平在历史主体范畴问题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基本观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进,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回答,则更直接强调人民具有“历史主体地位”⑥《江泽民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年版,第279 页;《胡锦涛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60 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年版,第16 页。“人民是真正的英雄”②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年版,第2、2 页。,并聚焦中国语境,具体化表达“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③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年版,第2、2 页。。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至今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基本认识,始终坚守着人民是历史主体这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回答。经过学理论证和实践检验,这一观点业已牢固印入中国共产党人的思维之中,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共同的历史意识。

二、“人民”构成主体范围不断扩大

中国共产党人除了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作出总体性回答、认为人民是历史主体外,为了更直接地指导政治实践,还详细探索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民”在中国情境下的具体构成范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阶级分析法对“人民”构成主体范围作出规定的启发,依照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需要,对“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展开了深入探索。总体而言,随着对各阶级革命性认识的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人所规定的“人民”构成主体范围呈现不断扩大的态势。

“人民”是马克思进行理论阐释时经常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列宁曾指出:“马克思在使用‘人民’一语时,并没有用它来抹杀各个阶级之间的差别。”④《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636、562、636、562 页。列宁在指导俄国革命的过程中,根据俄国国情将“人民”规定为无产阶级、农民阶级以及小资产阶级。⑤《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636、562、636、562 页。可见,在马克思、列宁等经典作家那里,就已经通过阶级分析法来界定“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至于哪些阶级属于“人民”,在列宁看来应当以是否“能够把革命进行到底”⑥《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636、562、636、562 页。作为判断标准。俄国的无产阶级、农民阶级以及小资产阶级是“能够取得‘对沙皇制度的彻底胜利’的力量”⑦《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636、562、636、562 页。,因此,列宁将这些阶级界定为“人民”。

中国共产党人承继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界定“人民”的做法,运用阶级分析法在中国革命情境下对“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界定标准上,中国共产党人沿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立的阶级革命性标准,并结合中国实践,将其具体化为这些阶级对待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态度。由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不同阶段,中国共产党人对不同阶级对待新民主主义革命态度的认识有所变化,因此,这一时期对“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规定也处于变动之中,但总体呈逐步扩大趋势。

党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刚刚起步,尚未认识到资产阶级并不属于这一阶段的革命对象。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有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同时,受俄国工人阶级联合贫农阶级取得十月革命成功的经验启示,中国共产党人深感中国工农阶级深受国内外压迫的悲惨处境,有必要将二者联合起来。因此,在党的一大上提出,“必须支援工人阶级”“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并且“不允许同资产阶级采取任何联合行动”。⑧《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年版,第1、22 页。可见,此时中国共产党人所认为的“人民”只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士兵。很快地,考虑到由工人、农民和士兵组成的革命力量过于弱小,为了革命目标的顺利实现,党的二大上不仅区分了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目标和推翻帝国主义、封建军阀的现阶段革命目标,而且认为受压迫的城市小资产阶级也同样具有反抗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意愿,于是提出“与小资产阶级建立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①《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年版,第133、22 页。。随着工农阶级与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合革命进展得较为顺利,中国共产党人对城市小资产阶级革命态度的认识也愈加清晰。1925 年,毛泽东在分析中国社会阶级时指出,城市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②《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9、156、160 页。。城市小资产阶级在中国共产党人心中革命地位的提高,影响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构成主体范围的规定。虽然城市小资产阶级在党的二大就成为党认可的重要革命力量,但迟至1942 年5 月,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中才明确地指出,城市小资产阶级属于“人民大众”,认为“人民”包括工人、农民、士兵和城市小资产阶级。③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855 页。不过,从思想认识上把城市小资产阶级视为“人民”,并在革命实践中将其作为联合对象和重要力量在1942 年以前就已经开始了。

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态度,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党的一大明确表示,“不允许同资产阶级采取任何联合行动”④《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年版,第133、22 页。。后来,在共产国际的推动下,中国共产党曾与中国国民党开展了第一次国共合作,推翻了封建军阀的统治,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最终破裂,又让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民族资产阶级对待革命态度的“两面性”,因此对其始终抱有戒备心态。1931 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入东三省,又向华北进逼,侵华形势日益严峻,中日之间的矛盾逐步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华民族面临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巨大威胁,几近亡国灭种的境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力量也因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围剿”而陷入困境,举步维艰,被迫进行万里长征。为了适应抗日救亡的新形势,毛泽东于1935 年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指出过去的工农共和国政府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现在的人民共和国除了上述阶级联盟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⑤《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9、156、160 页。。在“其他阶级”中,毛泽东尤其看到了具有“两面性”的民族资产阶级抗日的可能性,并清醒地认识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不是反资本主义”的革命,因此,他在大革命失败后认为革命动力只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基础上,提出“现在则可能增加一个民族资产阶级”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9、156、160 页。。1939 年,毛泽东在分析作为“革命的力量之一”的民族资产阶级时指出,该阶级虽然在1927 年至1931 年间跟随过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反对新民主主义革命,但始终没有掌握过政权,且受到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压迫和限制,在抗战时期也和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顽固派、投降派有区别,因此,“仍然是我们的较好的同盟者”⑦《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640 页。。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此种认识转变,影响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构成主体范围的认识。迟至1948 年1 月,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文件中,把民族资产阶级纳入“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之中,明确认为“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⑧参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1272 页。但从思想上认为民族资产阶级属于“人民”在此前就已存在。

为了团结一切可能的力量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毛泽东曾提出,要同“一切同意保卫祖国的人们”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53、158 页。建立统一战线。对于“帝国主义的走狗豪绅买办阶级”,毛泽东从未视其“在所谓人民之列”。②《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53、158 页。但是,对抗战时期从地主阶级中分裂出来,与中国共产党人患难与共、风雨同舟,对抗战胜利有过相当贡献的开明绅士,毛泽东曾在1948 年4 月召开的晋绥干部会议上,明确提出开明绅士属于“人民”,认为“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③《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1313、1475 页。。1949 年6 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明确指出,现阶段中国,“人民”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④《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1313、1475 页。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终胜利前夕,毛泽东对“人民”构成主体范围所作的最后一次完整规定。

三、“人民”构成主体范围从再次扩大到逐步收缩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条件下,对“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又作了进一步探索。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和国内阶级情况的变化,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扩大“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而后,由于形势的变化,1960 年代“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缩小了。

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共产党人对新中国的“人民”构成主体范围作了正式的规定。1949 年9 月底,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向各界代表解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时,特意指出《共同纲领》中提到的“‘人民’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反动阶级觉悟过来的某些爱国民主分子”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年版,第17、17、17 页。。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由构成统一战线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合力取得的,新中国成立后,这些阶级被中国共产党人视为“人民”,具备革命力量上的合理性。更何况《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还只是一个新民主主义国家,其实行的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并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阶级具有政治上的合法性。

值得注意的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背景下表现出了有条件地将反动阶级视为“人民”的态度。前文所述,周恩来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对各界代表的解释,就指出从反动阶级中“觉悟过来的某些爱国民主分子”⑥《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年版,第392 页。属于“人民”。不仅如此,周恩来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了当时的反动阶级如何能够成为“人民”。原本属于新中国“敌人”的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等反动阶级,在周恩来看来,不再完全以“敌人”视之,而是认为可以通过没收财产、强迫劳动改造,“使他们改造成为新人”,“在改变以前,他们不属人民范围,但仍然是中国的一个国民”。⑦《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年版,第17、17、17 页。言下之意,待这些“国民”改造完成后,便属于“人民”。

周恩来的此番解释,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希望尽可能地扩大“人民”构成主体范围的强烈心愿。引发这个情况的原因,正如周恩来所说的,“这是对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团结和生产有利的”⑧《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年版,第17、17、17 页。。此处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有利于团结。中国人民历经长期的战争,付出流血牺牲的高昂代价,才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等来了值得倍加珍惜的和平生活环境,中国共产党人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新中国,因此需要尽可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和改造反动阶级,努力创造和平环境。对“一般的反动分子、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给以生活出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年版,第3 页。这条规定也被列入《共同纲领》中的“总纲”部分,成为新中国建立的基本原则之一。第二,有利于生产。长期的战乱使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面临着经济基础一穷二白的严峻局面,发展经济不仅需要和平的环境还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尽可能地改造反动阶级,使其以“新人”的面目参与到劳动之中,有助于生产建设的恢复。

对比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共产党人分别对“人民”构成主体范围的规定,可以看到后者出现了淡化阶级固有印象、展现出团结和建设面相的特征,这一点在日后表现得更加明显。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转向团结带领人民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在此背景下,1957 年2 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②《毛泽东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第205 页。此时,在中国共产党人眼中,“人民”的标准从新中国成立时的以阶级属性来划分,转变为现在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现实态度来判断,只要赞同并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无论本身原属哪一阶级,均被视为“人民”,淡化阶级标准进而表现出团结和建设的一面在这里得到进一步彰显,“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也由此进一步获得扩大。

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扩大“人民”构成主体范围,自然有着尽可能动员更多人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考虑,这一点无需多言。但此时对阶级成分的淡化处理,似乎与此前中国共产党人一贯重视阶级成分,明确列出“人民”具体构成阶级的做法有所区别。其实际缘由不仅在于推进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大量人力,更与中国共产党人对此时国内阶级形势的分析与自信有关。1956 年,刘少奇在党的八大上就明确表示:“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一九四九年十月—一九六六年五月)》(第二十四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年版,第70 页。虽然同年国际上“波匈事件”的爆发,致使国内“人民内部闹事也发生了不少”④《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三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年版,第115、120-121 页。,但毛泽东在1957 年3 月依旧自信地表示:“我们中国不会出匈牙利那样的事情,其中有一条原因,就是我们肃清了反革命”,“中国的情形跟匈牙利不同,共产党有很高的威信,人民政府有很高的威信”。⑤《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三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年版,第115、120-121 页。而且毛泽东通过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创新与分析,于1957 年2 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依旧存在矛盾,阶级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政权自我调整和专政的方法得到解决。可见,在对国内阶级形势如此自信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人没有鲜明地列出构成“人民”的具体阶级,也就不难理解了。

1957 年,毛泽东集中规定并扩大了“人民”构成主体范围后,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段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基本没有对“人民”构成主体范围再作出进一步规定。不过,党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时,一般都号召、动员和依靠“人民”,因此,可以从党动员和依靠对象来大致推断这一时期党对“人民”构成主体范围的规定变化。比如:1962 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号召“全国各民族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主党派、一切爱国人士……为争取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而奋斗”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五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 年版,第656 页。;1965 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党指出要“依靠工人阶级、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一九四九年十月—一九六六年五月)》(第四十八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年版,第6-7 页。。虽然不能将上述动员和依靠的对象完全等同于“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但至少是“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可以发现,随着1960 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再次认为国内阶级斗争形势日益严峻,乃至提出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在“人民”构成主体范围的规定上,加强了对阶级的具体指向,从而逐步缩小了“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而且,在担心资本主义复辟的形势下,改造完成的民族资产阶级被彻底排除在“人民”范围之外。

四、“人民”构成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展

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对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等对象的“人民”属性问题的思考与解决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先后提出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等概念,扩展了“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新时代,“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的提出与发展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思考,首先是解决知识分子的“人民”属性问题。知识分子是不是“人民”,这一问题曾在1956 年得到初步解决。1956 年,周恩来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指出,知识分子应该“脱帽加冕”,他们“中间的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③《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年版,第16 页。。这一论断明确了知识分子的“人民”属性。但在1960 年代,由于国内形势的变化,对知识分子“人民”属性的确定在相当的程度上发生了动摇。在党和国家的正式文件中,只有“革命的知识分子”才属于“人民”,而那些所谓“非革命”“反革命”的知识分子被排除在“人民”之外,被视为与“人民”对立的敌人。对知识分子的此种判断后来被历史证明是有偏见与失误的,是在阶级斗争思维下作出的不合事实的判断。这样的判断,不仅严重侵害了知识分子个人的基本权利,损害了知识分子群体的基本形象,而且由于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领域的知识分子遭受迫害,最终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科技、文化的发展,破坏了经济、社会的建设。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开始重新思考知识分子的“人民”属性问题。1978 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开幕式上,邓小平通过明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纠正了人们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偏差。随后,他又提出我国知识分子的属性问题。邓小平援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知识分子的论述,向与会人士介绍说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虽存在一些为统治阶级服务且与体力劳动者相对立的脑力劳动者,但同样存在从事科技工作的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在列宁看来“并不是资本家,而是学者”④转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88 页。。马克思也认为,“一般的工程技术人员也参与创造剩余价值”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六卷·第一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444 页。。邓小平延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路总结说,这些知识分子是“受资本家剥削的”,“他们的劳动成果为剥削者所利用”。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88-89 页。这样一来,邓小平首先确定了知识分子不属于剥削阶级。

在此基础上,邓小平又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这个关键概念,认为知识分子同工人和农民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他批判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将当时社会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歪曲为阶级对立的错误观点,指出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也将出现体力劳动者不断减少、脑力劳动者不断增加的趋势。作为脑力劳动者的知识分子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同体力劳动者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①《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89 页。。

1982 年颁布的国家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②《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139、139-140、305 页。。对于这条规定,时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彭真在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特意解释说,这表明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三支基本的社会力量”,“工农联盟”包括了广大知识分子。③《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139、139-140、305 页。1983 年,胡耀邦在马克思逝世100 周年纪念会上提到“马克思是最完全的知识分子”时表示,在我国,不能将知识分子与工人阶级割裂与对立,不能将知识分子视为“异己力量”,社会主义建设中对知识分子的尊重和依靠,“犹如我们必须尊重和依靠工人和农民一样”。④《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139、139-140、305 页。可见,知识分子在被视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后,其“人民”属性得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最终确认。

“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是在解决知识分子的“人民”属性问题过程中提出的,这一概念在日后逐渐变成更经常使用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劳动者”属于“人民”,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其中的重要构成主体。尽管“社会主义劳动者”内部包含多个具体的阶级和阶层,但作为一个总体概念,这一提法显然淡化了阶级色彩,更多地展示出建设性、发展性面相,凡是属于“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对象都属于“人民”,这就扩大了“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1982 年,“社会主义劳动者”这一概念被正式纳入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并使用至今。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提出与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日益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断展开,我国的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这一过程,我国社会的阶层结构有了许多新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⑤《江泽民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年版,第286 页。。这些人员与既有定义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存在一定的身份区别,其中许多人是从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中脱离出来的,他们从事的职业有些是伴随改革开放出现的新职业,集中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如何看待这些带有许多新特征的“新的社会阶层”,他们是否属于“人民”,这些问题成为当时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001 年,江泽民对“新的社会阶层”的“人民”属性问题作了明确回应。在生产力不断提高、个人财产逐步增加的情景下,江泽民否认了依旧以财产的有无与多少作为判断个人政治上先进与否的标准。他建设性地提出,应以个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行为表现、个人财产的获得来源及对财产的支配与使用、个人的劳动是否有助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为新的评判标准。在新标准下,江泽民认为,“新的社会阶层”遵从党的政策引导,诚实劳动,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出了贡献,因此,“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①《江泽民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年版,第286 页。。至此,“新的社会阶层”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身份,被确认了“人民”属性。党的十六大再次确认了“新的社会阶层”的“人民”属性,肯定了他们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的力量,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表彰其中优秀分子。②参见《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年版,第12 页。

在解决“新的社会阶层”的“人民”属性问题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概念,这一概念在日后逐步变成今天常说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虽然“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包括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等许多阶级和阶层主体,但作为一个总体概念,其淡化了阶级成分,呈现出建设和发展色彩,凡是属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对象都属于“人民”,如此一来,“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被再一次扩展。2004 年,“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提法被列入宪法并使用至今。

(三)“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提出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人除了通过提出“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概念扩展“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外,还提出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概念。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概念,最初是中国共产党人针对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提出的。新中国成立以前,民主党派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历经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79 年,邓小平指出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③《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186 页。。民主党派成员是重要的统战对象,作为民主党派重要社会基础的“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自然被中国共产党人视为“人民”。1980 年,在“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文件》,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第2 页。的概念。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又提出了“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年版,第539 页。的概念。这些概念的相继提出,日益扩大着“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

五、现实启示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立足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作出了“人民是历史主体”的总体性回答,并于此基础上,依据时代、条件和环境的变动,以及中心任务变化的需要,灵活规定了“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回顾与分析这一历程,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有着理论与实践双重启示。

从理论层面看,中国共产党人在正确回答历史主体范畴问题过程中所彰显的,对唯物史观的守正创新、对人民至上的认同坚守、对问题导向的持续聚焦、对系统观念的灵活运用,为新时代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提供了榜样、示范。

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求解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指导理论,唯物史观批判了颠倒历史主客体关系的唯心史观,立足唯物主义立场,从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体过程出发,科学阐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287 页。。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始终坚守唯物史观的基本价值理念,才作出了人民是历史主体的正确回答,同时创新发展唯物史观,对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民”构成范围作出了符合时代发展的丰富规定。

党成立之初,“人民是历史主体”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共同历史意识。这一命题固然是唯物史观的直接明示,但中国共产党人对此命题能够坚守百年之长,同样是认同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尊重人民创造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认识,并非漫无边际的理论思索和概念推演,而是带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在实践中进行探索。中国共产党人着眼于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伟大进程中的依靠力量等现实问题,在解决诸如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等对象的“人民”属性问题过程中,提出“劳动者”“建设者”等新概念,从而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作出了时代回应。

受马克思、列宁等经典作家影响,中国共产党人在党成立初期就开始运用阶级分析法,来规定“人民”的构成主体范围。但中国共产党人并未拘泥于单纯运用此方法来探索历史主体范围,而是根据时代、条件和环境的变动和中心任务变化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阶段,淡化阶级分析色彩,通过提出建设性主体范畴概念的方法规定历史主体的范围,这其中所展现出的全面、发展、辩证地把握事物规律的系统观念,对科学认识历史主体范畴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应当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等一系列立场、观点、方法。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主体范畴问题的认识,是唯物史观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表现,在求解问题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对这些立场、观点、方法的坚持,可谓典范,对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具有鲜明的榜样作用。

从实践层面看,历史主体范畴问题是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诸多实践问题背后的一个根本性理论问题,对其的深化探索是助力新时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而展开的前提性思考。

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进程中遇到过许多实践问题,如:新民主主义革命依靠和联合的对象是谁?人民政权维护谁的利益?现代化建设如何获得持续的主体动力?知识分子在中国处于怎样的地位?如何拓展“新的社会阶层”的自我身份认同?党的阶级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怎样的变化?在这一系列重大实践问题背后,均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理论问题,即历史主体范畴问题。正是在对该理论问题作出科学的总体性回答,并依据时代、条件和环境的变动与中心任务变化作出灵活的、具体的回答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为上述实践问题的解决找到了理论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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