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
    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次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白皮书》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分别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数据分析、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双向保护、统筹“四大检察”深化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强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五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注重犯罪預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坚持质效并重促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资料来源:人民网)

    农村百事通 2022年8期2022-05-30

  •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实践研究
    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办案理念的转变、政策的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形成共识和自觉更不容易,亟需通过理论的研究、引领去促进、推动、深化。”为助力这一制度落实,本期以解决各级人民检察院参照检察指导性案例办案中的实践问题为导向,探寻解决路径,以飨读者。摘 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发布24批共计93例指导性案例,已被应用于司法实践的检察指导性案例共有14例,应用案例52例。近三年来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和应用数量达到历史最高值,案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2年3期2022-04-13

  • 涉网络犯罪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梳理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现行有效/2019.10.21发布/2019.11.01实施)(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法释〔2017〕19号/现行有效/2017.11.22发布/2017.12.01实施)(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7期2021-11-28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02〕6 号)。根据决定,该解释废止后,对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等危害食盐安全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0 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

    中国盐业 2020年6期2020-01-16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党支部举办侦查监督实务讲堂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党支部举办了2018年第一期侦查监督实务讲堂, 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肖卓同志以“新时代侦查监督工作廉政风险及防控”为主题,对全国侦查监督干部进行纪律作风建设教育。侦监厅全体人员、北京市检察机关和军事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厅部分偵监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学习, 全国检察机关侦监战线1万余名检察人员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同步学习。

    紫光阁 2018年4期2018-04-28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研究
    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是我国司法解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探索(1952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发展(1981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和规范(2007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三个阶段。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解释对象只限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第二,解释内容侧重于刑事法和程序法;第三,本质上体现了法律监督属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基本价值包括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3期2017-04-18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研究
    孙 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研究文◎孙 谦*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是我国司法解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探索(1952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发展(1981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和规范 (2007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三个阶段。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解释对象只限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第二,解释内容侧重于刑事法和程序法;第三,本质上体现了法律监督

    中国检察官 2017年5期2017-01-25

  •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巡讲活动的通知
    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从全国检察机关择优选拔24名优秀巡讲员组成全国巡讲团,组织研发了一批精品法治课程,拟于近期分赴全国巡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就关于认真做好“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巡讲活动下发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巡讲活动整体组织和时间安排;具体巡讲地点和路线;巡讲主题及巡讲方式;巡讲现场组织和其他有关事项。(教育部网站,2016-10-24)

    基础教育参考 2016年23期2017-01-05

  • 论指导性案例发布与指导权
    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具有的公开发布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职权最值得关注。这一新职权行使过程中遇到案例较少、适用不足等问题,而让其及时地获得《组织法》的正式授权,提高其法律依据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建议即将修改的《组织法》将那些最高人民检察院独有的职权专条规定,并在其中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公开发布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提供指导和参考。指导性案例发布后,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5年7期2015-08-21

  • 对外行贿将受到严厉制裁
    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补充规定》明文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23期2011-08-15

  • 公诉环节实行刑事和解的利弊探析
    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颁布实施《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学者们关于我国是否应当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的争论似乎有了一个定纷止争的“答案”,接着北京、上海、安徽、湖南、江西、福建厦门、江苏南通、河南郑州等地相继制定实施细则,推行本地区刑事和解的试点工作。本文结合实践情况就实施刑事和解制度的利弊作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关键词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事和解制度 司法政策中图分类号:D9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8期2009-12-17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积极评价和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新华社北京讯,3月17日

    新华月报·下 2007年4期2007-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