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

  • 降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月视为同意?
    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虽然可以变更,但前提是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

    工友 2023年9期2023-12-20

  • 公司拒收辞职报告怎么办?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

    工友 2022年1期2022-11-22

  • 新收入准则下未签订书面正式合同可以确认收入吗?
    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等),所以并非一定要正式的书面形式的合同,才符合CAS14定义的合同。2.新收入准则所指合同和民法典所述合同对比。民法典中明确了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其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年7期2022-07-12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吗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財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普法讲堂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管理、使用、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

    老年博览·上半月 2022年4期2022-05-13

  • 合伙人纠纷案例的常见法律问题分析
    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视听形式等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又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是指法律只一般地要求行为人用文字符号等来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如常见的书面合同、电报、电传等数据电文,往来信件等。一般书面形式,或为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为法律规定采用。特殊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除用文字符号表达其意思外,还须经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它一般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和公告形式等。特殊书面形式除具有证据效力外,还往往具有成立效力及生效效力。二、默示形式,是

    农村.农业.农民 2021年7期2021-12-28

  • 区块链技术下智能合约之于合同的新诠释
    件构成特殊的书面形式,具有“书面形式+自动履行”功能的特质。民事主体通过智能合约形式订立合同应遵守《民法典》等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则,以保证合同依法成立与生效。智能合约不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认定其效力应结合智能合约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分析。从立法上确认智能合约,在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政策基础上编写和应用,实现形式的合法化、内容的规范化是该技术谋求长远发展的保障。技术起步的现阶段,纸质合同、一般电子合同与智能合约在不同方面发挥协作作用,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2021-12-16

  • 辞职报告称30天后离职,公司能否要求立马走人?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含义是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预告权,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前经过预告,且只有经过预告期,才能对劳动者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只是为劳动者设定的法定义务,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时,该法条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等到劳动者指定预告期满后,才能作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决

    工友 2021年1期2021-11-25

  • 人体捐献,谁说了算
    配偶、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是否捐献器官。陶某堂弟称其代陶某父母在《器官捐献委托书》上签名、捺印的行為经过了陶某父母的授权,陶某父母对此予以否认。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具有更高的审核和审查义务,不能仅凭陶某堂弟的单方陈述、受托人与委托人字迹相似的《器官捐献委托书》即认定其有权代理陶某父母,故医院存在过错,应对陶某父母的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陶某父母精神损失抚慰金3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

    新传奇 2021年39期2021-10-26

  • 任意撤销权之完善:性质界定与例外限制
    一方面,采取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具有受到保护的特殊价值,为更好地实现任意撤销权立法的根本目的,应排除适用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关键词:赠与合同  任意撤销权  任意解除权  书面形式赠与合同,在多数成文法国家的民法典中占据一席之地。概括起来,立法例可分为三类:一是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如蒙古、越南等国;二是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要式合同,须采取公证、书面等法定形式才能成立,如德国、法国等国;三是规定赠与合同诺成、不要式,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我国属第三类,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8期2021-04-26

  • 合伙人纠纷案例的常见法律问题分析
    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视听形式等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又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是指法律只一般地要求行为人用文字符号等来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如常见的书面合同、电报、电传等数据电文,往来信件等。一般书面形式,或为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为法律规定采用。特殊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除用文字符号表达其意思外,还须经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它一般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和公告形式等。特殊书面形式除具有证据效力外,还往往具有成立效力及生效效力。二、默示形式,是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21年4期2021-04-25

  • 论保证的书面形式
    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而《民法典》第685条第1款采取的却是“可以”而非“应当”的表述。(1)《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各稿以及《民法典(草案)》对此条规定都采取了同样的表述。参见朱广新、谢鸿飞主编:《民法典评注·合同编·典型合同与准合同》,夏昊晗执笔,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38页。立法过程中也有学者对此提出了批评,建议采取与原《担保法》第13条一致的条文表述,以“明确保证合同的要式性”。参见周江洪:《关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

    清华法学 2021年5期2021-01-02

  • 未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游客仍可以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基本案情】2019年A旅行社以会员制招徕游客,张某为A旅行社的会员,向A旅行社交纳了会员费用,该费用可以在A旅行社或A旅行社指定的商家消费。2019年底张某在A旅行社指定的B旅行社报名参加B旅行社组织的欧洲五国13日游,出团时间为:2020年

    旅游 2020年8期2020-11-02

  • 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在门诊护理工作中的应用和体会
    将语言形式、书面形式、电化形式、个别指导、通讯形式作为切入点,对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在门诊护理工作中的应用进行分析。然后立足于门诊健康教育的作用、不同形式健康教育的价值两个层面,对应用体会予以探究和总结,以供参考。关键词:健康教育;门诊护理;语言形式;书面形式门诊可以将医院的形象直观呈现出来,同时也能够反映医院的管理水平,属于医院工作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在新时期的发展中,由于护理理论、医学模式等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所以也需要采用不同的形式对门诊医护人员进行引导和

    介入医学杂志(英文) 2020年4期2020-08-31

  • 论电子合同数据电文的形式问题
    》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由此可看出,我国法院是认可电子合同数据电文作为书面形式存在的,但是在学术界,关于数据电文形式问题一直颇有争论。比如,电子合同的效力究竟如何呢,和纸质合同有何区别呢,电子合同能当做纸质合同来对待吗?三、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产生缘由(一)数据电文的基本概念谈及数据电文的内涵,可从不同角度加以界定,不过,接受最广泛的当属世界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电子商业示范法》中对数据电

    法制博览 2019年16期2019-12-13

  • 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公司能否行使解聘权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即虽然你尚未完全治愈,不能上班事出有因,但由于“规定的医疗期满”和仍不能从事工作的客观事实存在,决定了公司可以在要么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要么在额外支付给你一个月工资的基础上行使解聘权。

    就业与保障 2019年15期2019-11-24

  • 吴兴区:“三步法”落实议政会成员意见建议办理
    在会议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意见、建议,会后由人大街道工委会同街道办事处及时交办,办理部门一般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建议人。第二步:议政会成员在会议期间口头提出的建议、意见,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进行解答、解释,会后形成民情通报送街道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三步:议政会成员在闭会期间,也可以书面形式向人大街道工委提出意见、建议,工委应通过建议交办单形式,交街道办事处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建议人。

    浙江人大 2019年3期2019-06-22

  • 出于工作需要 单位调岗也须协商
    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要想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采取书面形式。与之对应,虽然公司的所作所为具有工作需要的客观、现实因素,但由于将你从办公室调往车间、从文员变成一线生产工人,意味着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均发生了重大改变,也即改变了原有劳动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在此情况下,公司根本没有与你协商,更谈不

    北方人 2018年18期2018-09-23

  • 出于工作需要,单位也不得随意为员工换岗
    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用人单位要想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采取书面形式。与之对应,虽然公司的所作所为具有工作需要的客观、现实因素,但由于其将你从办公室调往车间、从文员变成一线生产工人,意味着无论是工作岗位、劳动条件还是工作环境均发生了重大改变,即改变了原有劳动合同中的核心内容,而公司却没有与你协商,更不用说达成一致

    新农村(浙江) 2018年7期2018-07-17

  • 在蜂产品经营中应尽量避免口头合同
    由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形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经济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及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那些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经济合同,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当前蜂产品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往往对书面形式确定其权力、义务关系重视不够,认为双方以往有过业务协作,或人员关系很熟,或急于销售蜂产品的心理等,形成了大量的口头约定合同,这种口

    农民致富之友 2018年3期2018-03-28

  • 电子票据的书面形式扩大解释的必要性探析
    :电子票据的书面形式没有被纳入《票据法》“书面形式”之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在诉讼上的可行性以及其作为相关证据的效力问题,近年来,我国网络银行的迅猛发展使得许多商业银行都建立起了内部电子支付清算功能,然而相对于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和电子票据业务的日益普及开展,作为调整商行为最重要的一个部门法之一,现行《票据法》却是显得十分滞后,使得新出现的电子票据行为不能建立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也使得电子票据的流通等行为的法律基础处于“空白”状态,大大束缚了当代商业市场的发展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1期2018-01-31

  • 单位遭遇兼并能否解聘优秀员工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就是说,只要具有上述规定所列三种情形之一,即使员工没有过错,即使该员

    北方人 2017年20期2017-11-07

  • 在合同上签字的风险你知道吗
    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小张和小王并没有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只是做了口头约定,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故双方之间的这种口头约定也是有约束力的。但是要注意保留证据,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另

    女子世界 2017年8期2017-08-07

  • 再婚夫妻,财产如何约定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你与王某婚前约定“你的工资你存起来,由王某出资负责生活所需”,姑且不论该约定是不是书面形式,仅就该条款本身看,其内容是不明确的,因此该约定无效。再者,你现在无权要求分割这笔9万元存款。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离婚,如果不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等重大事由,在婚内一般不存在分割财产问题,即便起訴,法院也不会支持。假如你现在与王某离婚,在分割财产时由于你们有关财

    伴侣 2017年6期2017-06-07

  • 提单仲裁条款效力分析
    是否应当具有书面形式。这一点我国《海商法》和《仲裁法》都尚未给出明确规定,我们也只能根据书面形式的定义来加以讨论。1.国际公约关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规定与提单实践中的困境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书面形式。该条第二款中又进一步细化了书面形式的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仲裁协议包含于当事人之间往来的电报或者信函中。然而在海事实践中,短程租约的双方当事人主要采用电报的形式来进行沟通,签署合同

    世界海运 2017年5期2017-04-06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书面形式探究
    仲裁的前提,书面形式是国际商事仲裁规则要求的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和《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中对此要求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实践中,仲裁机构和法院都对此有不同的解释。随着规则的不断修改,反映了对仲裁协议形式要件的立法趋势。关键词 仲裁协议 书面形式 《纽约公约》 《示范法》 立法作者简介:欧阳裕声,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DOI:

    法制与社会 2017年7期2017-03-27

  • 短信担保也有合同效力
    于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承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震寰还款。那么,仅凭手机短信也应担责吗?评析 我国《合同法》第10、11条分别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里的数据电文,是指包含通讯网络在内的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湖南农业 2017年8期2017-02-25

  • 对身份不明用户不得提供服务工信部规范电信服务协议
    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订立入网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短信、电子邮件、网页、客户端)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通知》提出,在电信服务协议有效期间,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保存所订立的服务协议。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约定以非书面形式订立服务协议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留存能够证明双方订立服务协议或者成立服务协议关系的凭证。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订立入网协议时,电

    通信产业报 2017年2期2017-02-16

  • 电子票据的书面形式扩大解释的必要性探析
    )电子票据的书面形式扩大解释的必要性探析谢至韡(200123 宁波通商银行 浙江 宁波)电子票据的书面形式没有被纳入《票据法》“书面形式”之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在诉讼上的可行性以及其作为相关证据的效力问题,近年来,我国网络银行的迅猛发展使得许多商业银行都建立起了内部电子支付清算功能,然而相对于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和电子票据业务的日益普及开展,作为调整商行为最重要的一个部门法之一,现行《票据法》却是显得十分滞后,使得新出现的电子票据行为不能建立在法律的框架之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2017-01-27

  • 电子商务中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题表现在合同书面形式问题、电子错误问题和数字签名问题等方面。(一)合同书面形式问题电子商务合同书面形式问题是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法律问题,当前很多电子商务合同在书面形式方面并不规范,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导致一些电子商务合同书面形式五花八门。这样一来,如果交易双方出现了纠纷,依靠电子商务合同来进行法律维权,就会增加很大的难度,不规范的电子商务合同,会大大降低其法律效力。电子商务合同书面形式相较于传统合同有着一定的区别,依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在合

    法制博览 2017年20期2017-01-26

  • 浅谈电子商务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子商务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电子错误问题、数字签名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问题1 电子商务合同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章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于“合同”这一概念,我国沿袭了大陆法系国家对合同的基本观点。而对于“电子商务合同”,我国法律尚无明确定义。而同时世界各国以及国际组织也未有对“电子商务合同”的确切定义。原因就在于“电子商务合同”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8期2017-01-25

  • 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反思与未来民法典的完善
    理,现行法将书面形式、公证形式、见证形式、审批等形式认定为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抑或强制执行效力的要件和根据,一方面有违背当事人意志之嫌,另一方面导致法律规则内部的逻辑矛盾和体系混乱。未来民法典不应当将书面形式、见证形式认定为法律行为成立或生效要件,而应当认定为法律行为强制执行效力的根据;而赠与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根据不应当是公证机关的公证,而是应当是受赠人的信赖;审批不应当是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公权力审批的对象是当事人申请的项目,而非当事人订立的合

    政法论丛 2016年3期2016-02-12

  • 世界那么大,想走就走? ——辞职应注意哪些事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理由,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说明理由的,这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但劳动者仍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劳动者提前

    工友 2015年5期2015-10-12

  • 劳动合同口头变更是否有效
    同是否应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

    工友 2015年3期2015-09-22

  • 公司口头宣布并已履行为员工升职加薪,有没有法律效力?
    之间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原有劳动合同,口头宣布对彼此没有法律约束力为由,强令我回到业务员岗位,工资也降回到原标准。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读者:吕雯华吕雯华读者: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公司将你从业务员提拔为业务经理,且同时给予加薪,你表示同意,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虽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

    职业 2015年6期2015-06-16

  • 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的两个问题
    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也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第四十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四十九条);《继承法》规定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5年5期2015-05-30

  • 保险受益人变更条款的法理阐释
    。立法规定的书面形式应该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因在于:受益人变更虽然属于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但也涉及受益人与保险人利益。为尊重被保险人意愿,变更文件发送即生效;保险人未收到变更文件而向原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不再对新受益人承担合同义务,但新受益人可以向原受益人请求保险金的返还。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保险人未在保险单上做批注的,都不影响受益人变更的效力。[关键词]受益人变更; 书面形式; 通知; 不当得利; 批单关于保险受益人变更问题,我国《保险法》仅在第4

    湖北工业大学学报 2015年6期2015-03-18

  • 公司单方免除农民工领导职务,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在你与公司就你的职务已经在劳动合同中做出了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公司的确不应该擅自改变,如果由于工作需要或者你经过各项考评,确实不能或不宜担任业务经理的职务,也因属于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工作职责、工作岗位的变更,而应当与你协商,征求你对此有何看法、是否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对岗位的安排有什么打算等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你可以解除合同,公司也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

    乡村科技 2015年11期2015-02-21

  • 吴律师信箱
    之间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原有劳动合同,对彼此没有法律约束力为由,强令我重新担任服务员,工资也降回1800元/月。请问:酒店的做法对吗?读者:姜美琴姜美琴读者:酒店的做法是错误的。酒店将你从服务员提拔为领班,且同时给予加薪,你表示同意,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4年10期2014-11-11

  • 书面形式反馈护士长例会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目的 探讨以书面形式反馈护士长例会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护士长例会由2名工作人员进行速记,将电子档由会议主持者过目修改后,存入医院内网,由护士长打印出来传达会议精神。结果 会议内容能完全传达到位,护理人员都能对护理工作发展的新动向、新方法和新知识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熟悉护理安全隐患及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结论 以书面形式反馈护士长例会能提高护理管理水平,保证了会议信息的正确传递。关键词:书面形式;护士长例会;护理管理随着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和

    医学信息 2014年5期2014-10-15

  • 靖国神社拒绝分祀甲级战犯
    国神社近日以书面形式回答了共同社提问,重申不可能分祀在东京审判中被判为“甲级战犯”的前首相东条英机等14人,称“已经合祀的祭神不可能撤下来”。靖国神社1978年合祀了甲级战犯,遭到中国等国的抗议。日本国内也有人批判这种表彰战争领袖的做法并要求进行分祀。在书面回答中,靖国神社将二战定性为旨在“自存自卫”,表示“我们认为当时我国是在这样的认识下宣战的”,并就神社的运营形态表示“鉴于神社创建的由来,本应由国家来保护”。有关首相、阁僚参拜一事,靖国神社称“只要有人

    环球时报 2014-08-132014-08-13

  • 欠缺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法律补正——以“用工”为研究基点展开
    规定,确立了书面形式在劳动关系确立中的强制规范。从社会信用度对劳动合意的履行以及我国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基准不完备的基本现实角度,劳动合同书面强制的立法确具有必要性,然而,如果将强制制度当成一种“理论惯性”,贯彻于劳动主体意思合意的全过程,尤其是将书面形式置于效力性法律后果位置,试图将企业用工全过程纳入书面化管理,则虽有一定的制度意义,却从逻辑上违背了劳动关系确立和发展的实际情况。譬如:《劳动合同法》第7条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

    理论导刊 2014年3期2014-03-31

  • 仲裁协议研究
    于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等等。笔者认为,基于仲裁自主性原则,放宽对仲裁协议不必要的形式限制是大势所趋。2 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凭证,也是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前提。因此,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这是各国仲裁法和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有效要件的共同要求。在仲裁实践中,虽然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成为仲裁的基本原则,但在具体操作上却常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例如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是否是仲裁的依据?通过传真达成

    时代农机 2012年9期2012-04-12

  • 合同的形式瑕疵及其补正——《合同法》第36条的解释与完善
    定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采用形式自由主义。《合同法》第10条基本上沿袭了《民法通则》的立场,原则上亦采用形式自由主义,除非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某种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除外)、租期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地役权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1年6期2011-08-15

  • 这样的除名处理不合法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是说,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了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外,并没有其他的附加限制。本案中,王某于2009年4月3日向公司总经理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并于2009年5月5日不辞而别,从其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到其离开公司已经超过了《劳动法》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限期的规定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而王某所在公司以其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并且连续旷工超过15日为理由对其作出除名处理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事实上,从王某

    农民科技培训 2009年11期2009-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