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起国家将每年资助400万名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007-04-23 16:27
人民教育 2007年11期
关键词:普通本科全日制助学

本刊讯日前,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项助学政策:今年下半年投入经费将达154亿元,2008年则达308亿元。新的资助体系建立后,今后每年用于助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名学生将获得资助。

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同时,中央将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从0.3%扩大到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从在校生总数的3%扩大到20%,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國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从5%扩大到90%,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国家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同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强调:今后5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确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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