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困境:共有的空间何以可能

2008-05-27 08:23潘泽泉
中州学刊 2008年3期
关键词:农民工

潘泽泉

摘要:在中国,农民工在现代化语境中进入城市空间的悖论在于难以实现社会同化或融合,难以实现在城市中的“空间并存”或“空间嵌入”,加剧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边缘化,阻滞了农民工弱势群体在城市空间中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在对社会融合、社会政策、社会经济、社会参与度、社会交往网络以及社会认同和社会归属框架理解的基础上,重新思考农民工在城市中共有的空间是否可能以及何以可能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融合;空间共存

中图分类号:C91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3—0109—05

农民工从乡村进入城市,由“传统社区”进入“城市社区”,意味着进入一个异于传统乡土社会的新的社会空间形态,意味着农民工生存空间在城市中的自我培育和拓展。农民工在这种城市空间中自我发展的背后,存在一种空间的秩序和运作逻辑,这是城市现代化语境中面对大量移民或流动人口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社会空间视角出发,以农民工能否在城市中实现社会融合为主题,试图回答农民工以何种方式进入城市的社会空间?是否被进入的城市社会空间所接纳?或同化、融合,或并存,或嵌入,或边缘化?这种共有的空间是否可能、何以可能?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理解空间共存和融合的核心概念:一个分析框架

1995年联合国哥本哈根社会发展首脑会议把社会融合(social inclusion)作为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要求各国采取行动,反对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会议指出:“社会融合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权利与责任,每个人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这种包容的社会必须建立在以下基础上:尊重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文化与宗教差异、弱势及处境不利群体的社会正义和特殊需要、民主参与和法制”;“使社区组织更大程度地参与制定和执行当地项目,尤其是在教育、保健、资源管理和社会保护方面”;“确保有一个法律框架和一个支持型结构,以鼓励成立社区组织和个人自愿结社,并鼓励做出建设性贡献”;“鼓励所有的社会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充分参与社会,并认识到靠政府不能满足社会的全部需要”。①Andrew Mitchell和Richard Shillington认为,社会融合不只具有一个维度或意义,而是一个综合而有挑战性的概念,社会融合至少包括五个关键维度或基点:强化认同感、人类发展、卷入和参与、拉近距离、物质福利。②社会融合是一个动态调整过程,不仅要关注过程本身还要关注最终状况,融合是从过程与最终状况等方面来判断农民工与当地社会的关系的。因此,理解农民工能否在城市中实现空间共存或社会融合,需要建立一个解释的框架,对一些核心的概念进行辨析,建立一个理解社会空间共存和融合的概念框架。

1.社会政策与社会融合。社会政策要求政治平等,体现为能否享受人权或政治权利,包括人的安全保障、法制保障、政治参与和机会平等的权利;能否有效参与决策或者对决策施加影响;能否享有参与政治、私有财产、公正、社会保护、基本服务等权利。从社会福利角度来看,社会排斥的政策取向意指被排斥者由于不具有公民资格而无法享受某些社会权利而被排斥出国家的福利政策,或者由于某种特殊的福利制度使得某些人即使享有公民权利也无法获得某些国家福利,包括个人安全、机会平等、社会保险、最低健康医疗、失业救济金等。社会政策与农民工的社会融合密切相关。

2.经济发展与社会融合。是否能实现经济同步融入是农民工获得生存权利或实现融合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不能从经济上实现同步发展,实现社会融合就只是一句空话。实现经济同步,对农民工来说,一是可以得到经济利益,完成进入城市的初始资本积累;二是可以进行较为有利的环境转换,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居住在城市边缘区的农民工一般是低技能、低收入,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他们在经济上处于劣势,缺乏发展机会,信息贫乏,与主流社会脱节,处于一种贫困化不断加剧的困境。因此,帮助农民工获得工作,提高他们的技能,培养他们获取经济资源的能力,解决其最基本的生活资源问题,是真正实现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关键。

3.社会参与与社会融合。社会参与包括政治、经济、组织和城市发展战略的参与。实现社会融合的前提条件是社会参与,只有在社会参与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融合。社会参与表现为对现实生活的积极的能动性的介入,如果个人处于社会空间中的孤独状态,他往往倾向于从社会回到自我封闭的世界,从而失去社会参与的动力。可以说,农民工社会融合的实现,离不开农民工的社会参与。应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让他们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来实现社会融合。

4.社会网络与社会融合。社会融合是指农民工在价值观念、行为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人口的趋同性,包括在城市中建构社会网络,利用网络获取社会资源。社会网络是一种社会资源,是获得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包括信任、互惠以及资源的提供等,关系网络不仅涉及工具理性与理性计算,也涉及社会性、道德、意向和个人感情,它既是权力游戏,又是一种生活方式。[1]在城市空间生活中,农民工所建立的社会网络和他们在城市的社会融合呈现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2]农民工是否与当地人混居反映农民工与城市的融合程度。事实证明,散居的农民工不与其它农民工集中居住,不与老乡发生紧密的交往关系,他们会与次级关系网络有更多的联系,他们与城市的融合程度较高[3]。而对于相对集中居住的那些农民工来说则是另一种情况。正如威尔森在其贫穷集中理论中指出的那样,由于有工作的中产阶层迁出,使得集中在旧城区的大量失业者和穷人缺少与就业者的联系。这样,失业者或穷人的社会网络结构呈现单一化的趋势,与主流社会交流和联系的机会减少,缺乏就业的信息和机会,导致弱劳动力联系,进一步恶化了失业者或穷人再就业的可能性。③因此这部分农民工与城市的融合度较低。另外,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活融合方面还包括在求职、医疗和养老等方面所受的歧视,以及农民工由于出身和贫穷所受到的社会歧视;而语言作为城市居民划分社会圈子所使用的工具,在大城市,本地方言被当作一种衡量外来人口市民化程度的标准,也使农民工因之受到歧视。[4]这些都是农民工社会融合的不利因素。可以说,农民工个人因素和流动因素相互影响,同时影响个体的社会网络和社会融合;而农民工接触城市文化更多的是通过城市的社会网络,社会网络与社会融合相互影响,二者进而可能对农民工的行为产生影响,使其行为趋同于城市人的行为范式,有利于实现社会融合。

5.社会认同与社会融合。社会认同包括社会认知、身份认同以及文化认同。认同意味着接受某种社会文化形态、生活方式,承认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并归属于其中。认同的功能可以从爱德华•希尔斯的市民认同得到诠释:“礼貌意义上的市民认同可以缓减或改善人生的重要的危险——在一个经济、政治、知识竞争的社会中,风险、可能失败的危险以及实际失败所造成的伤害都是人生重负的渊源……行为举止方面的市民认同使愤怒和怨恨受到抑制;它有镇静和安定情绪的作用。它可能缓和激动情绪……它可以减弱反对派之间的仇恨,增加对立双方和解的可能。”④而在缺乏社会认同的情况下,社会成员往往趋向于隐退,远离社会生活。农民工认同在城市空间中的同质群体(老乡圈),即在城市中对传统血缘、地缘关系的扩大和复制或社会关系的“内卷化”,是与城市社会相分离,而不是与城市社会相融合。认同与融合这两个概念之间有着密切联系,认同的概念揭示了“同一”与“差别”的关系,“同一”与“差别”是认同的两个不同方面,而融合就意味着“同一”。农民工认同农民工群体,就意味着他们与农民工群体达到了“同一”,与城市居民出现了“差别”,表现出社会分离的倾向;相反,如果他们对农民工群体缺乏认同,就意味着与农民工群体形成了“差别”,与城市居民出现了“同一”,表现出社会融合的倾向。由于农民工认同农民工群体,就会把自己看做是农民工群体的一员与社会上非农民工群体区分开来,这样就可能在其心理上拉开与主流社会的距离,从而逐渐远离主流社会。

6.社会归属与社会融合。社会归属即实现社区归属感或情感归依。社区归属感是指“社区居民对本社区地域和人群集合认同、喜爱和依恋的感觉”⑤。实现社会认同或建立社会网络有利于实现社会融合,而社会融合的实现最终有利于获得社会归属感。社会融合的失败表现为个人情感和心理、精神上所遭受的创伤和损害、依存的历史根基被破坏、产生归属感的原生情感被扭曲、集体记忆的空间被消解,进入一个“区隔化”社会。在农民工日常生活中,传统的乡村才是重新建构意义、重新组合形象及重新赋予意义的根基。一旦进入城市,农民工便与历史脉络切断,其依赖根基便失去意义,原生形态的情感被扭曲、分割与重新发展,并根据城市的隔离、孤立及城市化的新逻辑,被有区别地对待。因此,只有从心理层面适应城市社会,才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真正标志,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条件。城市现代化创造城市繁荣的代价在于:城市农民工不仅陷入了经济贫困,而且也在情感方面陷入危机,滋生了空间隔离区的非人格化的景观——自卑感、精神失落、内心郁闷、文化弥合中的深度困扰,这对于实现社会融合非常不利。

总之,实现社会空间共存或空间融合的框架主要体现在社会政策、社会经济、社会参与度、社会交往网络以及社会认同和社会归宿,也只有在对这种框架理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真正解答农民工在城市中共有的空间是否可能、何以可能的问题。

二、农民工嵌入空间的模式:

一种什么样的空间运作逻辑

在移民研究中,一个群体如何进入另外一个群体的空间,一般存在着同化或融合模式、“并存”模式、依附与联结模式、嵌入模式、边缘化模式、断裂模式。农民工由传统的乡村进入现代城市,同样意味着一种进入空间的模式选择。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空间运作逻辑?这种空间的运作模式是否有利于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他们在城市中的社会融合?下面从几种空间的运作模式出发,重新理解农民工的社会融合问题。

1.同化或融合模式与农民工嵌入空间的型态。[5]芝加哥学派强调“城市社区”与“传统社区”的差别,Wirth的“城市性”(Urbanism)和Park的“社会同化”理论认为:移民一般要经历定居、适应和同化三个阶段;在刚进入迁入地时,大多不懂或不能熟练掌握当地语言,缺乏进入主流社会的渠道,只能先在边缘地区立脚,以廉价出卖劳动力为生;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移民接受主流社会文化,认同于主流族群,进而被主流社会完全同化。[6]Redfield提出了“乡土—城市的连续统”理论,认为从农村到城市迁移被视为一个原有人际关系解组、移民不断个人化、最后失去原有文化特征和社会关系的过程。Sauvy和Price提出的“同化假设”理论认为,在流动人口的迁移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来自传统文化的人必将“与过去决裂”,失去“特殊群体感”,会被统一融于现代文化。[7]对农民工来说,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分割政策,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居民身份之外,他们不愿意也没有接受从城市社会中的主流文化所赋予他们的身份,导致不被主流文化的多数成员认同,这种选择同样可能在心理上给个人造成负担。事实上,农民工在城市并没有使建立在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的传统社会关系网络遭到破坏,农民工群体仍然依托着传统的血缘、亲缘或地缘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网络及乡村的礼俗原则和行为规范,展开其经济生活和城市生活,他们依托的只是一个被城市边缘化和隔离的空间,并没有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这样,农民工难以在城市中实现同化和融合。

2.“并存”模式或嵌入模式与农民工嵌入空间的型态。[8]并存模式体现为传统社会与现代因素共存的可能,是一种“无现代化的迁移”,传统与现代的两种空间处于并存状态,各自有着自己的运作逻辑和存在方式。在中国,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现代性体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并存模式的特征。他们在一个封闭的聚居区,依赖空间内部的独特的社会结构(如老乡圈)而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资源,依靠这种社会关系来展开自己在城市中的经济行为。[9]但是,农民工由于体制外生存,被迫从城市空间中自愿隔离,集中到城市边缘区、被遗弃的老城区,囿于习惯性的同乡交往,回避与城里人交往,形成自我隔离,这也带来了一种农民工亚文化的形成:背离城市所推崇的社会道德、对现实社会的反感、不满及敌对情绪以及欺诈、行骗、及时行乐的个人主义等,这些带来了犯罪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孳生从而使农民工与城市格格不入。这样,农民工在城市空间中难以实现“空间并存”或“空间嵌入”,更不用说社会融合了。

3.依附与联结模式与农民工嵌入空间的型态。依附与联结模式是一种现代化模式(中心与边缘格局),是一种流出地和流入地统一起来考察的框架。人口流动将“现代”的社会形态扩散到“落后”地区,体现在中心地带对边缘地区传统经济结构和组织的破坏,导致边缘地带在意识形态上对核心地区的依赖,丧失把握发展机会的意识和能力,移民又为中心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降低了劳动力的价格。[10]这种模式所论证的是一种边缘与中心,或城市与农村的类型。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工由农村进入到城市空间。进入城市空间的农民工一般都是年轻人或农村最有知识的人,他们离开农村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城市的边缘地带和广大的农村出现明显的凋敝,城市化后面是乡村的凋敝,农村年轻人的流失,“空壳村”的存在,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年久失修,这一切都表明农业基本上成为一个无利可图的产业,农业认同的缺失、信任建构纽带的断裂都会加剧社会的不公平,加剧农村和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排斥和边缘化。[11]

4.边缘化模式与农民工嵌入空间的型态。在西方,“边缘化(Marginality)”被用于解释移民,Park认为,由于通婚或者移民,那些处于两种文化边缘上的人经常有一种心理上的失落感;他们在种族或者文化团体中成员关系模糊不清,他们既不能被这个种族或文化团体所接受,也受不到另一个种族或文化团体的欢迎。后来,边缘化理论用来泛指在一个国家内由社会和经济上的移动导致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冲突。边缘化理论最具代表性的是受到现代化理论影响的“二元派”。“二元派”以现代化为基础,把边缘化看做一种多方位的现象,认为边缘化是指向现代化过渡的进程,而这种过渡是不同步或不平衡的,因为社会中存在着传统和现代两种价值观、信念、行为、体制和社会范畴,这种不同步或不平衡意味着在向现代化过渡的进程中,有些人、有些团体或落伍了,或难以参与这一进程,不能在这一进程中获益,只能处于边缘地位。他们之所以处于边缘地位或者被排斥在社会等级之外,是因为他们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都不能被结合进社会或阶级体系中。他们既不属于已将其排挤出去的农村,也不属于未能吸纳他们的城市,他们被遗忘在现代化进程的边缘之上。[12]由于农民工身份系统的僵化和排斥性壁垒的存在,农民工从城市空间中自愿隔离开来,集中到城市边缘区、被遗弃的老城区,自觉不自觉地回避与城里人交往,最终形成“自愿性隔离”,加剧了农民工的边缘化过程。

5.断裂模式与农民工嵌入空间的型态。“断裂社会”是孙立平的一个研究项目“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新趋势”的核心概念。“断裂社会”的第一层含义表现在社会等级与分层结构上,由于严重两极分化,人们几乎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之中,这两个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封闭,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之间也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被甩出去的人甚至已经不再处于社会结构中的底层,而是处在社会结构之外。“断裂社会”的第二层含义表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断裂。城乡之间的断裂既有社会结构的含义,也有区域之间的含义。改革前,中国社会中形成了一种城乡分割的、由一系列制度安排造成的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将城乡人口和城乡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人为地分割为两个互相隔离的部分,形成人为的制度壁垒。城乡之间人口不能自由流动,两部分居民有两种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待遇,农村资源被大量抽取到城市,以支撑城市工业化过程,这种二元结构可以称之为“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断裂社会”的第三层含义表现在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断裂社会的实质,是几个时代的成分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联系。[13]孙立平的断裂概念也体现为一种空间模式。可以说,农民工在城市的流动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社会整合机制,具有某种“断裂社会”的特征。

我们发现,中国的农民工在城市的现代化逻辑中进入空间的模式,并没有也难以实现社会同化或融合,同样也没有完成在城市中的“空间并存”或“空间嵌入”,结果加剧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边缘化,甚至和城市社会“断裂”开来,阻滞了农民工在城市空间中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阻滞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社会融合,这种逻辑的背后,表现为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中国城市发展的特殊逻辑,表现为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叙事和发展主义意识形态本身对农民工的抗拒,表现为一种自愿性隔离和空间书写过程中的农民工自身对城市现代化的抗拒。

三、如何实现农民工融合:共有的空间何以可能

根据以上理解农民工融入城市概念框架和嵌入空间的模式,我们发现,农民工实现社会融合问题,已远远跳出了单纯的身份合法性的问题。农民工一旦进入他一直被剥夺合法权的空间,一旦原本那种静态的城乡二元结构在空间上被撕裂,农民工进入城市空间所直接面对的问题就不再是进入门槛的问题,而是容纳或排斥的问题,是社会整合的问题。如何实现农民工与城市的社会整合,如何帮助他们实现劳动市场介入、提升能力、提供收入支持、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和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如何帮助他们获得一种归属感,实现主体性地位的提升,实现在城市中的发展,这是摆在国家、政府和城市管理者甚至是城市居民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因此,思考农民工的城市融合问题,需要一种现代性的总体框架,这种框架应融合他们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情境,应统辖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近来西方社会福利学者热心于探求社会政策新的目标定位,反对社会排斥和边缘化,促进社会整合,以构建稳定、安全而公正的社会,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要代表贫弱群体的利益,参与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使之趋于合理、公平。基于这一语境,笔者提出以下框架:

1.实现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或空间共存,应从制度或社会政策层面积极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主流社会。阻碍“空间共存”或实现社会融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的缺失,贫困和失业,获取机会、资源的权利不平等和权利分配不公,凡此种种都会造成社会的疏离和边缘化。因此,要大力开展促进社会公民平等和机会均等的行动,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特别是基于身份、职业的歧视。这些行动应被纳入社会融合战略以及旨在使农村流动人口融入社会的战略主流,以帮助农民工摆脱其游离的社会处境,带来其身份认同、职业认同、组织与管理认同以及社区认同,以平等、真诚和关爱帮助农民工,弥合合法的城市人口与农民工之间的鸿沟,以对人类尊严的尊重在两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谅解、信任与合作的桥梁。作为政府,必须从制度上考虑如何为这些事实上已经逐渐变成城市产业工人和城市居民、并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群体以更多的人文关怀,保证全体成员具有获取和使用城市资源的平等机会。

2.实现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或空间共存,应保证农民工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参与。农民工与城市合法的居住人口都是社会公民,拥有任何公民所享有的合法权利,他们也是城市资源的创造者和享受者,只是价值观念、社会政策等社会标签剥夺了他们正常的话语权,使他们处于贫穷、边缘化并被社会排斥,他们没有表达机会,也缺乏参与机会。因此,要建立政府与农民工顺畅的沟通渠道,实现农民工利益的制度化表达;国家和政府有责任为农民工提供有关帮助,使其有机会参与拟订社会发展的共同议程和社会标准的共同框架,拥有他们自己的话语权;对于社会政策,要把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变成政策和计划的“主流”。惟其如此,才能使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的特殊状况与需要得到关注,实现其真正的社会参与。

3.实现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或空间共存,需要通过社区整合重建农民工与之相融的社区。即在社区以空间为单元、以群体为单位,建造外来人口“家园”。曼纽尔•卡斯特认为:“语言及社区意象对重建自主的个体之间的沟通是如此重要,它可以逃避无历史性流动的支配,但也同时可以重新在信徒间建立新的有意义的沟通模式。”⑥在论述女性主义时,曼纽尔•卡斯特认为,“求差异的女性主义……唯有通过建构自己的社区,方能重建认同以及找到己身的道路”⑦。社区“家园”可以使外来人口对城市社区产生归属感,并成为他们了解城市文化和规范、参与社区活动、培养社区精神和责任意识、增强社会整合的起点,其功效表现在社区归属感的形成、满足社区居民物质精神生活、增强其对社区的认同、促进社区公共活动的开展和居民参与程度的提高等方面。因此,在社区整合基础上,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满足农民工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完善农民工公共生活空间和社区文化生活的建设,建立一种互助的健康保障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政府、社会、家庭更应尊重和关爱农民工,切实考虑他们的生活、情感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为农民工营造温馨的“精神家园”,让他们过上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

4.实现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或空间共存,必须在社区建构基础上重视农民工社会认同建构。这包括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给予农民工与城市人同等的身份,是实现空间共存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必须在传统文化上保持其认同,将认同建基在他们的历史渊源里,把地方的象征性标记、认知符号保存、现实沟通实践以及集体记忆表现作为其存在的正当依据。在这一点上,地方政府应当有所作为。通过扩展农民工的组织能力,动员其社会参与,来支持他们重新建构地域性意义的集体认同;但与此同时,我们应避免过度强调当地的认同,避免因过度强调自我认同身份的符码而造成无法与他人沟通的结果。作为城市同样需要创设能与其他认同相沟通的符码,通过有组织的、有自我认同的社区相互联系,建立一种所有群体都参与的地方政府网络,这是实现农民工融合的必要条件。

5.实现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或空间共存,还在于农民工在城市中不应仅仅是作为城市化中的“个体”,而也应作为“主体”。即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不可控制的世界里,把自己的经历变成一种作为社会参与者自我成长的过程,一个主体能力提升的过程,一种对个体自我意识的塑造和个人对自我的辩护的过程,捐弃自我意识的那些传统形式,登上自我意识的一个新台阶。事实上,农民工在城市空间中越是感受到不可控制的危险、紧张和冲突的威胁,越是被由此产生的恐惧、愿望所左右,他们就越是缺乏在行动和思想上解决困难的能力。诺贝特•埃利亚斯认为,“我们无疑需要一种对个体自我意识的塑造和个人对自我的辩护。只有改变人际关系的构造,才能重塑个体性,才可能在社会的强制和需求与个体的需求、个体希望得到权利维护、意义认定、自我实现的需求之间建立更有效的协调一致”,“我们的能力,我们作为社会的人应在更高的程度上去驾驭自我的能力,已像现在这般如此萎缩残缺,究其原因,是不是恰恰因为我们自己特别不情愿在思想上揭穿那些我们赖以将自身包裹起来的,因愿望和恐惧而形成的防护面具,以便正视自己的真实所是?”⑧农民工在城市中唯一能使工具性与认同、技术与符号相结合的,是个人生活的设计,即个人的愿望,这使得他的生活不仅是一种千变万化的经历,不仅是一种对于社会环境种种刺激所做出的反应,也是一种努力,其目的是为了抵御个性遭受破坏并能在技术和经济活动中发挥经验和文化的作用,从而使自己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形成一部个人生活的历史,即从原来的受制于“外在的”专断,走向一种更加自律的和“个体性”的知识构成⑨。当然,个人主体需要得到制度的保护,因此,“我们必须以一种为主体的自由和主体间交往的自由服务的新的制度思想来代替那种被说成是对公意的参与的旧的民主思想”⑩;我们也必须改变农民工自身的社会认知系统和价值观念,通过心理调适,使农民工在精神上不自卑,树立自信、鼓足勇气、自尊自强,坚信自己的聪明才智,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注释

①②丁元竹:《中国社会保护网的再造》,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76、177页。③转引自曾群等:《失业与社会排斥》,《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3期。④爱德华•希尔斯:《市民社会的美德》,《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43页。⑤汪雁、风笑天、朱玲怡:《三峡外迁移民的社区归属感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年第2期。⑥⑦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76、229页。⑧⑨参见诺贝特•埃利亚斯:《个体的社会》,翟三江、陆兴华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73、113页。⑩阿兰•图海纳:《我们能否共同生存?》,狄玉明、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2页。

参考文献

[1]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李放春、刘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85.

[2]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J].社会学研究,2001,(3).

[3]蔡昉.中国人口流动方式与途径(1990—199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305.

[4]刘玲.都市里的村民[A].中国大城市的流动人口[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45—129.

[5][7][8][9][10]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8—13.

[6]李明欢.20世纪西方国际移民理论[J].厦门大学学报,2000,(4).

[11]孙立平.资源重新积聚背景下的底层社会形成[J].战略与管理,2001,(1).

[12]江时学.边缘化理论述评[J].国外社会科学,1992,(9).

[13]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6.

责任编辑: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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