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活满意度视角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模式调整

2008-05-27 08:23彭代彦赖谦进
中州学刊 2008年3期
关键词:生活满意度收入

彭代彦 赖谦进

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家庭收入,但没有提高留守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因为外出就业的农民大多将父母、配偶和子女留在老家,打工期间不能赡养父母、分担家务、照顾子女,更不能与家人分享天伦之乐,这使得留守家庭成员农业和家务劳动负担加重,子女和老人得不到应有的关爱。这些因素抵消了收入增加对留守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贡献。因此,我国城市化道路面临模式调整,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应由候鸟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向迁徙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转变,促进留守家庭成员的同步转移。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收入;生活满意度;抵消;模式调整

中图分类号:F30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3—0119—03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逐渐凸显。至20世纪80—90年代,我国农村劳动力开始出现大规模跨地区流动的趋势。观察这种现象,我们发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实际上呈现出一种候鸟式的转移模式。这种模式具有三个特点:其一,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大多将父母、配偶和子女留在原籍老家,产生了大量的留守家庭;其二,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仅在春节等大型节假日和农忙季节回家;其三,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其家庭收入大多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按照新古典效用理论,家庭收入的增加会提高家庭成员的福利,使得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提高。那么这种候鸟式转移模式在带来家庭收入增加的同时,会给家庭带来怎样的影响?是否必然会增加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这些问题的探讨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拟从生活满意度视角,通过考察农村剩余劳动力候鸟式转移对留守家庭成员的影响,分析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对农村家庭留守成员的不利因素并提出未来的改革取向。

一、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候鸟式转移模式

对留守家庭成员的负面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候鸟式大规模转移使农村留守家庭问题日趋突出。据估计,我国的农村留守老人(60岁及以上)、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分别大约为1800万①、4700万②和2290.45万③人,农村劳动力候鸟式外出就业给这些留守家庭成员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留守老人受到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劳动负担增加。一些留守老人既要照顾孙子孙女(即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又要承担大部分农活,包括锄地、犁田、收割和扛麻袋等重活。据2003年对南方某贫困县的调查,72%的留守老人仍在干农活,90%的留守老人需要照看孙子孙女。④第二,孤独感增强。有研究发现,仅有56.7%的外出就业子女经常与留守老人保持联系,联系的主要方式也只是电话,难以进行深入沟通,13.7%完全不联系。⑤第三,生活的安全感下降。妇女是老人的主要照料者,但因丈夫外出,妇女生产和家务劳动的负担增加,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

留守妇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劳动强度加大。留守妇女既是主要甚至唯一的农业劳动力,要完成全部或绝大部分农活,又要照料老人和子女的生活,承担全部或绝大部分家务。和丈夫外出前相比,劳动强度明显上升。例如,在重庆农村,64.32%的留守妇女是家里主要或唯一的劳动力,农闲时每天劳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占57.39%,10小时以上的占16.89%(农忙时达58.75%,其中12小时以上的占19.65%),28.62%的留守妇女无周休日,每周休息半天或一天的仅占留守妇女总数的30%左右。⑥第二,精神压力上升。一是留守妇女大多文化程度不高,能力较差,教育子女力不从心,对孩子重养轻教;二是在遇到老人、孩子生病等紧急情况时,无人商量,只能自己解决;三是担心丈夫进城后另有新欢,或丈夫对公公婆婆偏听偏信而对其指责和遗弃。在江苏省海安县2006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起因于外出打工的占40.3%,其中涉及婚外情的占85%。第三,安全感下降。留守妇女大多为中青年,容易受行为不端的丈夫亲友、村组干部和流氓成性的不法分子的性骚扰。在农村性侵害受害者中,留守妇女占70%。⑦第四,生活质量下降。一是留守妇女因丈夫不在身边,缺少关爱,苦和累无处诉说;二是一些留守妇女长期忍受性压抑,不能享受正常的夫妻生活,情绪易焦虑暴躁,未老先衰。⑧

留守儿童受到的负面影响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在学习方面,因缺乏照顾和辅导,部分留守儿童成绩下降,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现象时有发生。调查表明,在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较差(每学期均有不及格科目)的占47%左右,成绩中等偏下的占40%左右,成绩较好的占10%,成绩优秀的仅占2%。⑨第二,在性格方面,因缺乏父母呵护和关爱,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了孤僻、胆小、脆弱、冷漠、内向、自卑、悲观、任性、暴躁、极端和不合群等特征。第三,在道德责任感方面,因缺乏父母管教,一些留守儿童随意说谎,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个别甚至染上吸毒的恶习。第四,在社会经验方面,因缺乏父母引导,部分留守儿童防范意识差,容易受人贩子等不法分子的侵害。

二、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候鸟式转移模式

对农村留守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影响本节通过比较兼业农户中的留守家庭成员和专业农户(即无家庭成员外出就业的农户)家庭成员的经济收入状况和生活满意度来间接考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留守家庭成员的影响,具体分三步进行:第一,比较两类家庭成员的个人特征是否具有显著差异;第二,比较两类家庭的人均收入是否具有显著差异;第三,比较两类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是否具有显著差异。通过比较,如果两类家庭成员的个人特征没有显著差异,而兼业农户的人均收入显著高于专业农户,按照新古典效用理论,前者的生活满意度也应显著高于后者。那么结果是否如此呢?本文使用的数据是依据笔者2006年7月在湖北、湖南两省进行的农户调查收集的资料,调查对象包括湖南省7个县市的138户农户和湖北省6个县市的238户农户,问题回答完整的有效问卷分别为109份和131份,样本共240个,其中兼业农户为175户,专业农户为65户。

表2给出了被调查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满意度。农民的收入状况包括流量和存量两个方面,前者指一定时期(如一年)内的收入,后者指积累起来的财富,体现在住房、摩托车、债权和债务方面。农民年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与非农业收入相比,要获得农业收入的数据则困难得多。由于农业投入种类多,价格变动大,自给的农产品占有相当的比重,而农民又没有记账的习惯,难以准确获得农业投入、产出和收入的数据。这里用种植面积近似表示农业收入。除种植面积外,农业收入当然还取决于投入的种类、数量和作物构成等,但农业收入与种植面积高度正相关,因此这种近似替代是合理的。

由表2可知,第一,兼业农户的人均种植面积为1.64亩,比专业农户少1.24亩,这种差异在统计上显著。另据笔者2006年在湖北省仙桃市和汉川市的调查,每亩种植面积的纯收入约为1200元,⑩由此,兼业农户比专业农户人均农业收入约相差1488元。第二,兼业农户的人均非农收入达3194元。由此,统计兼业农户的人均收入大约比专业农户又高出1706元。第三,兼业农户拥有债权1075.43元,比专业农户多598.51元,这种差异在统计上显著。这与两类农户的年收入状况是一致的。可以说,兼业农户的人均收入显著高于专业农户。根据表2还可以看出,兼业农户被调查者的生活满意度为1.39,比专业农户低0.07,这并没有显著差异。这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即收入的增加并不一定必然带来生活满意度的增加。

三、结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面临模式调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尽管农民外出就业增加了农户收入,但并没有显著提高留守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因为他们在打工期间不能赡养留守父母、分担家务、照顾子女,更不能与家人分享天伦之乐,这使得留守家庭成员农业和家务负担加重,子女和老人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导致有的婚姻破裂,子女染上不良习气。这些因素抵消了收入增加的福利贡献。农村剩余劳动力候鸟式转移的负面因素对留守家庭成员造成的不利影响,使得我们必须思考调整现行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我们有必要借鉴他国经验,采取迁徙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即允许并促进被抚养人口随农村剩余劳动力一同迁移,进入城市生活。

迁徙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的实施,将使得近9000万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进城,这就需要解决他们的就业、入学和住房等问题。这对于一些城市来说,短期内可能存在着相当大的压力。这也正是部分学者和官员对实施迁徙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有所顾虑的原因所在。他们担心大量农村留守人口涌入城市将可能加大城市的就业压力,出现贫民窟以及教育等城市基础设施难以承受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些问题可以解决,这种担心更无必要。第一,在我国现有体制下,贫民窟现象不会形成。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农民涌入城市后之所以形成了贫民窟,是因为他们在农村没有基本的生活资料,如果在城市找不到工作,也没有退路,只得滞留在城市。而在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如果在城市生活得不到保障或者不如农村,农民就会逆向流回农村,而不是滞留在城市,这使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达到均衡,避免城市贫民窟的出现。事实上,我国一些城市数年前就取消了农民进城生活的制度性限制,我们也可以观察到很多进城农民携带家属在城市定居生活。同样,因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收入显著增加,生活明显改善,不少进城农民在比较权衡城市和农村的收入和生活条件后,携带家属返回了农村。因此,只要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农村收入和农民生活达到一定水平以上,城市就不会出现贫民窟。第二,教育等城市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也并非难以解决。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后对教育设施的需求会迅速增加,但现在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教育费用完全由政府负担,只要将现有的农村教育资源转移到城市,就能基本满足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后的教育需要。即使考虑到城乡物价水平的差异,政府也只需要补贴差额,增加的财政负担应是可以承受的。第三,农村留守人员进城后对住房的需求会大幅度增加,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建廉租房予以解决。

当然,我国的经济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各地政府的财力不同,在实施迁徙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时,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东部地区和中西部一部分大中城市的经济较为发达,政府财力雄厚,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旺盛,能较好地解决留守人员进城后的就业、教育和住房问题,可以尽快实施迁徙式转移模式;而中西部大部分地区的经济较不发达,政府财力有限,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量也不是很大,立即实施迁徙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的条件尚未具备,对此,必须确立方向,纳入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循序渐进地有计划推进。

注释

①④⑦《新农村建设中的留守人口与社会政策》,http://www.china.com.cn/aboutchina/data/xncjs/txt/2007—01/15/content_7657854.htm.②此数据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白南生推算,参见《新华调查:谁来关心农村“留守妇女”》,http://www.xinhuanet.com,2006—11—07.③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人口研究》2005年第1期。⑤杜鹏等:《农村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的影响》,《人口研究》2004年第6期。⑥周庆行等:《农村留守妇女调查——来自重庆市的调查》,《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⑧与留守妇女相比,留守丈夫人数虽少得多,但处境也大致相似。⑨王玉琼等:《留守儿童 问题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抽查》,《中国统计》2005年第1期。⑩彭代彦、吴宝新:《征地补偿的新思路》,《开发研究》2007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程延.“386199部队”:农村中的“留守军”[J].党政干部学刊,2007,(4):44—45.

[2]杜鹏,李一男,王澎湖,林伟.流动人口外出对其家庭的影响[J].人口学刊,2007,(1):5—9.

[3]林宏.福建省“留守孩”教育现状的调查[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132—134.

[4]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5,(1):29—36.

[5]邱秀珍,肖芳艳,刘行一.“留守妇女”的生存困境及其对策[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1):125—128.

[6]叶敬忠,王伊欢,张克云,陆继霞.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综述[J].农业经济问题,2005,(10):73—78.

责任编辑: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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