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利益群体问题,建设和谐社会

2009-06-28 03:34梁永郭刘长江
消费导刊 2009年18期
关键词:协调和谐社会

梁永郭 刘长江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贯穿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历史任务。它的建设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群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并且成为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要向建设好和谐社会,需要我们解决好利益群体问题。

[关键词]和谐社会 利益群体 协调

作者简介:梁永郭,教授,硕士生导师,人文与法律学院副院长;刘长江,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7级研究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1]而利益群体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因此,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好利益群体问题,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群体的情况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社会利益群体的构成主要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到城市,我国利益群体均发生了一系列显著的变化。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利益群体分化也是先从农村开始。首先,随着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一大批农民进入各种类型的工厂,成为没有工人身份的现代企业工人。其次,伴随着乡村集市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出现了大量农村个体户和个体工商业者。

城市利益群体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的社会利益群体发生了重要变化,我国城市原有的社会利益群体主要是工人和知识分子。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尤其是随着科技在生产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趋重要,知识分子利益群体迅猛壮大,特别是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二是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利益群体。例如私营企业主、边缘化等群体等。

二、我国的利益群体问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影响

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想建设好这样的和谐社会,利益群体问题是需要直面和认真解决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群体的变化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有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需要我们积极认真的分析。

(一)利益群体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影响

首先,利益群体的变化激励了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事实表明,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分工,而这种社会分工的巨大变化又导致了利益群体的分化与多元化。这样不同的利益群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和特点,在社会各层面之间自由流动,以最有效的配置资源,真正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

其次,我国利益群体的变化推动了中国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建立健全的民主、完善的法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国利益群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自不同的利益需求使得他们要求这些需求得到保障,尤其是得到法律的保障,这样客观上推动了我国法制化的进程。并且随着利益群体的自身观念的增强,他们对于自身的民主权利要求也日益扩大,也推动我国民主化的进程。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群体消极影响

首先,利益群体分化引起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影响社会公正。公平原则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而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我国利益群体的变化,虽然是对原有身份制度的一种突破,但是这种变化过程实际上是利益分化的过程。以反映收入差距和社会稳定的基尼系数来看,1997年世界银行一份报告指出,中国80年代初期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是0.28,学者们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推算我国2004年的基尼系数己超过0.465。[2]由此可见,中国社会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社会不平等问题日趋严重,这引起广大处于中下层的利益群体的严重不满。

其次,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增多,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各个利益群体都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力和倾向。改革开放以来,利益在社会各利益群体间的重新调整和分配使得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差异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分配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引发了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并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解决好利益群体问题,建设好和谐社会的思路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利益群体问题的良好解决,因为这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背景和不可能绕开的重点问题。尽管利益群体变化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但是它多带来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也会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面对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协调利益群体矛盾奠定物质基础。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关键。[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是各利益群体之间共同的利益基础,也是有效解决他们之间的利益矛盾的基本途径。因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只有生产力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加了,不同利益群体的要求才能得到根本性的满足。因此,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更好地协调和解决利益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二)健全利益协调机制,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环境。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良好的环境,而利益群体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利益的分配和维护,因此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就非常重要。

首先,建立社会公平竞争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公平竞争机制是协调社会利益群体关系的关键。从目前来看,主要从两方面来进行。一是建立和完善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各种社会壁垒和机会垄断,使得各种竞争主体又一个公正的机会。二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切实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

其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各利益群体利益的有力武器,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公认的社会交往的行为准则。目前,我国各种利益群体也需要法律来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利益需求。因此,要搞好法制建设,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使人们在解决各种利益矛盾时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25

[2]顾严,杨宜勇。收入分配领域的新情况、新特点及其对策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 nti/fy/782031.htm

[3]胡锦涛。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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