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契尔那葛卓娃等的教育分寸观及启示

2010-08-15 00:49王晓艳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分寸道德教育

王晓艳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天津 300387)

在最新下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里有关“适当批评”的提法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其实只要教师掌握了教育分寸观,何谓“适当方式”就不难理解。苏联著名师德研究专家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在其专著《教师道德》中早就对教育分寸的概念、实质、特点进行了概述,并提出了贯彻教育分寸必须遵循的若干要求以及教师需要具有的道德心理品质。这些对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关于适当批评的提法具有重要的启示。

契尔那葛卓娃;教育分寸;批评;适当批评;启示

前不久,教育部下发了一份名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文件,其中第16条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1]这一提法一时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其实,苏联著名师德研究专家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在其专著《教师道德》中专门论及的“教育分寸”对理解何谓“适当方式”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教育分寸的概念、实质和特点

(一)教育分寸的概念

苏联著名师德研究专家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认为:“分寸,这是一种道德行为,它包括了对行为的全部客观后果及其主观理解的预见;包括了对人要有高度的仁爱、同情和关心的要求;包括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建立良好关系的最好方法。”[2](203)据此他们给教育分寸下了一个定义:“最恰当地顾及行为的环境条件和它的社会教育后果的那种特殊的行为方式就是教育分寸。”[2](201-202)他们认为教育分寸是发挥教育道德职能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包含教师的道德创造成分的特殊行为方式,甚至可以说其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为。因为探求以最妥当的方法去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需要的不仅仅是教育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包含着教师在考虑到他的行为环境和他的行为所造成的教育后果的前提下,对道德规范的一种灵活运用。

(二)教育分寸的实质

关于教育分寸的实质,大致有以下几种看法:第一种是乌申斯基的看法,他认为一个人在回忆的基础上对别人的心灵施加影响,它选择一种手段,这些手段的效果是他自己本身也体验过的。第二种看法把教育分寸看作教学技巧,并认为,分寸不光是一个教育的问题,而且也是教学论上的问题。第三种看法把教育分寸同礼貌以及尊重学生混为一谈。第四种看法认为,教育分寸是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生个人和对教师本人的态度的表现,也把它理解为教师的一种高度自觉的活动。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则认为,教育分寸是从道德方面来调节教育过程的,也就是在人的关系的范围中起调节作用,它属于道德现象。[2](205)

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体现出遵守道德和掌握分寸的必要性,而在人与物或者其他对象的关系中则没有这种必要。所以,教育分寸实质上是一种道德生活现象,既遵守教人育人的职业道德,又遵守尊人爱人的基本道德。在学校的大环境中,教师对学生或者对自己同事的不正确行为进行批评是正当的,体现了对不公正现象的不可调和性这一原则。但是在批评的过程中,存在着在其他人(如其他同学或者其他同事)心目中贬低他的尊严的可能性。为了同时遵守对不公正现象的不可调和性和对人的尊重性这两个原则,批评的方式方法以及内容和口吻在这里是至关重要的。在对不公正现象坚持原则不妥协态度的前提下,协调矛盾双方的动机和利益以消除矛盾的方法就是有教育分寸。从这一点来说,教育分寸实际上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建立良好关系的最好方法。

(三)教育分寸的特点

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认为,作为道德生活现象的教育分寸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对象的特殊性。在这种道德关系中,学生是一个特殊的道德对象。他们不是总能正确地理解和评价教师的行为,这就为教师们选择对待他们的合适行动造成了特殊的困难。

第二,教师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教师们既要参与教育过程,创造并维持对于教育教学过程来说所必需的条件,又要调节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矛盾,保障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三,教师要预见教育效果。教师应该在他采取有分寸的行动之前预见自己的行为对于该学生和整个班级所造成的效果,或者为这种教育效果的发生预先创造好条件。

总之,一个合乎教育分寸的行为,应该是建立在对学生对同事关心的基础之上,积极参与的、创造性的,并能预见教育效果的行为,这个行为既能解决教育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又不致引起新的矛盾。

二、贯彻教育分寸必须遵循的若干要求

第一,教师必须有估计情势的能力。

情势,指的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些特殊的情况或者情境,在这些情况或者情境中,需要教师采取有分寸的行为,以遵守教育道德的要求。这些情况或者情境包括:“(1)当教师自己必须使学生处于他应得的难堪状态之中,而需要的仅仅是减轻这种状态时;(2)当学生没有任何过错而教师偶然地、无意地已把学生置于难堪状态,应该尽快地纠正这个情况或者缓和它一下也好时;(3)当学生自己偶然地陷于难堪状况,或者由于个性特征而感到心慌意乱,并由于这些原因不能够完成布置给他的作业时,也就是当学生需要帮助时;(4)当学生处于对他来说是困难的境地,需要帮助,以便减少或者减轻他的困难,保持他为人的尊严时。”[2](209)

第二,教师应该掌握大量的与产生的矛盾相关的情况,但是在选择行为时要注意不能完全依赖这些情况。

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提到:“教育分寸要求教师在选择行为时要注意到他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之间已经形成的关系的性质,因为在这方面起作用的有以前他们之间关系上的经验:对教师的信任程度,对教师公正性的信心。如一个受到尊敬的教师有了什么有趣的发现,说了什么俏皮话和笑话会引起学生极大的喜悦和对他的好感,一个不受尊敬的教师的情况则相反,他这样做或许会引起学生的气愤和增强他们对他的反感。”[2](210)

第三,教师应该清楚了解学生的性格脾气人格等主观特点以及发生矛盾的客观环境,以对可能的结果有一个预估。

如果教师的要求是学生不能完成的,那么他的要求就不能被证明是正确的,不管产生障碍的性质是主观还是客观的。因此教师在选择影响学生的方式时,必须估计到学生的个性品质:如他的气量大小,他的敏感程度等。还要注意,如果学生相反地领会了教师的意图,那么教师行动的教育效果可能消失,甚至可能引起相反的结果。学生甚至可能除了“欺侮”和“耻辱”之外,什么也没有看到和感受到。

第四,教师要对自己将要采取的言论和行为,在不同环境将会产生的不同结果有一个正确的估计。“教师的言语和举动由于环境的不同,而被不同地接受。例如,教师是公开地还是个别地提意见,是当着学生尊敬的人还是不当着他们的面进行批评等。教师行为影响的力量和效果由于环境不同可能发生不同的变化,甚至产生截然相反的结果”。[2](211)正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教师应该提前估计自己的言论和行为在不同的环境里将会产生的结果。

第五,教师还要估计到自己将要采取的言论和行为将会对整个班集体产生教育影响的可能性。这也是教育分寸的一个重要要求。

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认为:“只有那些不仅从教育和社会的角度看是适宜的行为,而且为学生集体所支持、被纳入他们道德行为的实践,并对自己的同学施加影响的实践中去的那些行为,才会被证明是符合道德的行为。”[2](211)教师的教育敏感性能帮助他决定是否能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某位同学。在对待孱弱的、有病的和受过精神刺激的孩子的态度上,还有在对待那些误解了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话语意思的孩子的态度上,教师就特别需要有同情心和分寸感。教师所采取的行动的最终结果应该能够在班集体中造成友好的气氛,使集体中每一个人员都有受到保护的感觉,而且要唤起班集体所有成员对教师所采取的决定和行动的公正性的认可和信赖。

一个教师的分寸感不是他个别的某种行为,而是他的整体风格。由此学生们将会对教师无限信任,相信教师是善良和以爱施教的,相信他没有一点恶意和不公正。学生们还会感激教师,因为“他不仅比他们知道和懂得更多,而且还相信他们,并且以比他们所应受到的更好的态度来对待他们,他信任他们的未来,相信他们能够成为比现在更好的人”。[2](212)

某些教师也可能会以违反教师道德准则的方法来解决矛盾以保持和学生们的“友好”关系:上课只管讲课,对学生们的错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漠视学生们的缺点,不提出让其改正,对校园里发生的违反道德的事情抱纵容的态度——尽管这些做法与教育分寸毫无共同之处,有时同样也会导致教师和学生们之间的“友好相处”。教育分寸是一种教育道德行为,保持良好关系的前提应该是对所有妨碍教育活动的现象的不妥协态度。分寸感体现出的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表现出的细致和耐心,在这种行为方式中还可以看到教师的道德思维和道德实践的互相统一,这是一种创造性的道德探索,而绝非简单的对错误保持沉默。

三、贯彻教育分寸需要具有的道德心理品质

1.教师应该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能够共情的理解别人的能力。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在书中谈到:“他是一个观察敏捷和全神贯注的人,善于发现自己和别人活动与行为中的道德方面,理解他们的动机和手段,理解每个行为中不得不做的部分和自由选择的部分,理解行动的偶然部分和对该人来说是典型的部分。”[2](213)

2.教师应该具备坚强的意志,绝对的自制力和冷静的处事能力。良好的自制力有助于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坚强的意志和冷静的处事能力是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观察和判断情势,并迅速做出有分寸行为的前提条件。

3.教师应该具备预见结果并正确评价的能力,这有助于教师及时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和减轻对于教育过程来说是不好的后果。

4.教师应该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探索精神和勇气,并能够运用于解决道德规范问题。

5.教师应该善于估计情势,并对学生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和考虑,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经验以及个性特点选择影响他们的最有利手段和方法。

6.稳定的情绪。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在书中提到:“心理学家已经研究了教师的心理状况的从属性和教师在课堂上做到有分寸的能力。研究的结果表明,如果教师的情绪容易冲动的话,这就会在他与学生建立业务性的接触中造成困难,并随之引起对分寸感的损害,特别在教师的抑制过程减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相反,情绪的开朗和宁静、稳健对分寸都非常有益。”[2](214)

7.教师还应该具有能表达教师必要情感的在交流时使用的那些非语言的手段,如眼光、手势、表情等。

四、启示

2008年9月1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发布,六条规定对“师德”从多方面进行了强调和要求。其中第三条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这条规定从制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地位,保障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但是,一些教师因为害怕违反这条规定而缩手缩脚不敢管学生,因而造成相当一部分教师对学生的错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年,教育部又出“新规”,赋予班主任批评权,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扶正师生关系,解决“不敢管”的问题。在我们为这条新规定拍手叫好的同时我们注意到以下问题:《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条文过于笼统,缺乏详细实施细则,许多教师对“适当方式”迷惑不解,不明白到底何种方式为适当,另外,以正式条文形式来给教师“赋权”是否会矫枉过正。

(一)必须加强对教育分寸的研究

在实际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分寸感且不善于在具体场合中采取合乎道德行为的教师是非常常见的,其原因不只是教师缺乏师德观念和不关心学生那么简单。B.H.契尔那葛卓娃与И.И.契尔那葛卓夫认为:“规范向实际运用的转化并不是简单地遵守传统和范例就能做到的,而是与教育首先上的创造性活动相关连的。这种创造性活动每次都要求教师独立地作出决定,甚至要求他冒风险,迅速地分析行为、情势和环境。教师不只是靠在理论上掌握教师道德规范的体系来获得这些能力的,而且还要通过实践,在自己身上培养相应的道德心理品质,这些品质能促使那些教育道德要求的实现。在教育道德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它的进一步的发展是在教师的活动中进行的。”[2](215)“适当批评”的提法,实际上就体现着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分寸。当一个教师在行使“批评的权利”时,他对自己行为的全部客观后果及其主观理解应该有一个清晰的预见,他行为的出发点应该包含着对人高度的仁爱、同情和关心,他行为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还应该造成友好的气氛,建立良好的关系。教育分寸是教师积极、道德的创造性的活动形式,在这种创造性活动中,道德意识和行动融合成一体,既可避免过于遵守“规范”而教条化,又可避免过于放纵而对学生不管不问。教育分寸反映了教师道德个性的有益道德探索,应该成为教师行为的普遍方式。我们认为,应该尽快加强对教育分寸的研究,以理论指导实践,使每个教师都理解教育分寸的方式,并将其应用到教育实践中。

(二)必须尽快制订《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实施细则

“适当批评”的提法很好,体现了对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教育分寸的尊重以及对学生的爱护。教师作为教育道德规范的执行者,在执行规范的过程中,做法也是各种各样的,有时甚至会做出与规范截然相反的事情来。目前许多教师对“适当方式”迷惑不解,不明白到底何种方式为适当。因此,我们认为,尽快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把规定落到实处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在制订实施细则的同时,还应该防止过于“教条化”的硬性规定,以防止矫枉过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Z].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9.

[2][苏]B.H.契尔那葛卓娃,И.И.契尔那葛卓夫,严缘华.教师道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Z].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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