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之明 岳意定
(1.中南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2.湖南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离岸金融市场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可为一国经济提供良好的资本配置场所,有利于该国产业结构升级,甚至能成为一国金融业腾飞的起点。2008年的金融危机为全球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以及新的金融中心的崛起都提供了可能,也对我国金融市场创新提出挑战。不少学者提出“中国公司应掌握离岸金融中心这一西方国家企业海外并购的绝佳武器,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出海'”,而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最终方向是为境外持有人民币的投资者提供抵御风险保证,逐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规避我国在外贸过程中的汇率风险。
离岸金融中心(offshore financial centre)指经营可自由兑换货币、交易在非居民之间进行、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限制、同时享受一定优惠待遇的独立金融市场。目前,国际主要离岸金融中心都是在具有经济基础雄厚的国家和地区出现的,如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日本东京。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拥有强大的实体经济;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聚集的金融机构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本币币值稳且具有较高国际地位;便利的城市交通和发达的信息技术;充足的专业人才;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海陆空交通和时区优势[1]。
对离岸金融中心区位模式的选择一般采用层级分析法(AHP)进行。根据影响我国离岸金融中心创建的因素,可以构建层次结构模型见图1:其中人才指能够为金融中心提供服务的一切人才,尤指金融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市场指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性和发达性;政策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该地区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设施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度,特别是金融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完备性;地理指所处的地理位置、时区位置及所辐射的经济腹地的范围大小和发展程度。
图1 我国离岸金融中心选址的影响要素解释结构模型
根据层次分析法基本原理,要比较指标层的5个因素对构建离岸金融中心的重要性,先按层次顺序用两两比较方法将各因素重要性的定性部分数量化。具体方法是每次取两个因素Bi和Bj比较(i,j=1,2,…,5),其对目标因素的重要性之比并用aij表示,全部比较的结果用成对比较矩阵A表示,称作总体判断矩阵:
aij取值参考萨蒂的方法,引入1,2,…9及其倒数作为标度。考虑影响离岸金融中心创建的5个因素:人才B1,市场B2,政策B3,设施B4,地理B5,按上述方法得到判断比较矩阵A:
为了实现决策的准确性,还要对解释结构模型进行一致性指标检验。首先对A计算一致性检验指标CI(consistency index):计算得CI=0.02;查表确定相应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random in-dex):可知RI=1.12,再计算一致性比例CR(onsistency ratio),CR=CI/RI=0.08<0.1,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是可接受的,故通过检验。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2008~2009年环渤海、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增长指标及政策、人才、区位、市场及金融机构相关设施等要素的统计资料(略),可构造准则层的B1,B2,B3,B4,B5相对于方案层的P1(环渤海),P2(珠三角),P3(长三角)的成对比较矩阵,对以上每个比较矩阵计算出最大特征根λmax及对象的特征向量(即权重向量),并进行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表:
表2 层次总排序的权向量值、一致性检验比率值
故最终决策P3为首选,P1次之,P2最后。进行组合一致性检验:
故模型通过检验。由以上计算可知,最优决策方案为:P3首选,P1次之,P2最后,即:选择在长三角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方案最优,环渤海次之,珠三角最次。可见,专业人才、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性和发达性、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理位置、时区位置以及所辐射的经济腹地的范围大小和发展程度等指标出发,长三角相对环渤海地区和珠三角地区更具备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而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集聚了该地区所有优势性先天条件,理所当然是我国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最佳选择。
在研究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指标方面,国内学者陆红军、干杏娣等通过经验研究、专家评判和统计分析等方法,找出其内部形成机制与影响因素,从中提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以反映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的合理结构。与其他城市相比,上海的相对优势集中于金融规模上,不足之处突出地表现在金融风险防御、金融创新与金融人才方面。在金融效率指标中与香港、新加坡较为接近,但与纽约、伦敦差距较大。总体而言,上海市场运行及结构的各方面水平与纽约、伦敦差距很大[2]。因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短期目标并非纽约、伦敦式的国际金融中心,而只能是香港、新加坡程度的国际金融中心。而在亚洲离岸金融中心蓬勃发展中,新加坡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作为一个新兴市场离岸金融中心发展的成功案例,可通过比较新加坡与上海发展的关键要素,总结并借鉴其成功经验,对推动上海离岸中心发展具有直接参考价值。
由此本文运用模糊评价法(Fn),通过比较新加坡与上海发展离岸金融中心的关键要素,比较其发展离岸金融中心的优先度条件。通过查到的专家评定资料,可得到评价尺度表[3]。
表3 上海与新加坡发展离岸金融中心评价尺度表
计算结果显示,上海与新加坡基本处于同一水平,但新加坡的SK优先度为0.47,而上海的SK优先度0.42,二者虽有差距,但并不悬殊。差距主要在目前我国金融自由化程度不高,利率没有市场化,人民币没有在资本项目上自由兑换。同时,在法规及监管体系上还存在一定的制度瓶颈,没有完全适应金融自由化的需要,阻碍了上海成为离岸金融中心的步伐。但通过多年积累,上海已有自己的优势,如国内高速发展的经济、良好的基础设施、日益改进的金融市场结构等。按Sk-1所属等级的优先度评价,上海为0.387,新加坡为0.341,要好于新加坡,说明上海前完全具有建成离岸中心的条件,但金融国际化与自由化程度是目前上海建设离岸中心的主要障碍因素,因此要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和制度改革,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如银行法、票据法、抵押法、经纪人法等,以政策推动来加速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
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功能模式可分四种:内外一体型、渗透型、避税港型和内外分离型。通过分析比较各模式的优缺点,可以寻求到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功能模式。由于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我国并不适合发展前三者发展模式,而内外分离模式最适合我国国情。
内外分离型离岸中心是对境内金融市场和离岸中心市场严格分离,即在岸和离岸业务分账管理,以减少境外金融波动对国内的冲击。虽然我国正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但由于境内金融市场相对封闭,监管部门经验不足和手段匮乏。上海离岸中心建成后可能出现套利、逃税、洗钱等活动,将对我国监管制度提出严峻考验。而采用严格的内外分离型模式能为我国监管制度完善争取时间,也能较好保护国内金融业免受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负面影响。随着监管体系健全和国内金融业壮大,可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考虑过渡到内外一体型离岸市场模式。
采用严格内外分离型的功能模式有不少国际经验可以借鉴。首先应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在大力发展金融创新促进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同时,通过严格分离在岸、离岸业务来隔绝由此带来的巨大潜在风险。另外要借鉴日本20世纪80年代金融自由化的教训,在发展上海离岸金融市场过程中,注意金融开放的渐进性、步骤性。综合这些因素考虑,可以将上海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的功能模式选择归纳为:循序渐进的借助政府推动,以实体经济为依托,实行严格的内外分离型模式,把上海建设成为同时服务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的功能型离岸金融中心。
短期内上海金融中心发展的目标模式应是“国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其定位是在5~10年内建成人民币产品中心。应由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做大各类金融市场,巩固其国内金融中心地位,初步形成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的框架体系。同时在人民币资本账户未开放前,应保持香港金融中心优势,发挥其境外人民币离岸中心功能作用,并加强沪港金融互动协作。
鼓励服务于生产性企业的离岸金融产品创新。离岸业务产品创新应以服务于我国跨国投资企业的境外公司为重点,通过离岸与在岸产品的有效协同与资源整合,将客户的在岸与离岸金融需求进行有机结合,使客户有效地对海外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通过开发离在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离在岸联动保理业务等,使客户境内外业务顺利运作;通过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业务,使我国跨国公司获得全球统一授信额度;提供覆盖主要国际结算货币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与融资产品,充分满足客户拓展海外市场时的结算与资金需求;提供离岸保函担保,提高客户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竞争力;提供离岸避险保值产品,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量身定制的利率、汇率风险规避组合方案,为客户开展国际交易保驾护航;提供公司网银离岸服务,从客户日常经营中频繁发生的查询、交易需求出发,通过电子化金融创新手段,为客户在移动办公过程中轻松实现离岸账户信息查询、离岸汇出汇款和其他各类离岸业务自助服务功能。为配合香港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建设,要在上海建立以外资银行为主中资银行为辅的人民币银团贷款中心。
稳步推进以人民币离岸产品为主线的衍生产品创新。可大力拓展不涉及本币的外汇交易、离岸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如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的平台上,直接引进CME不涉及本币的硬通货的汇率利率期货期权。条件成熟后,借鉴韩国政府对离岸韩元引进并予调控的经验,再引进人民币NDF产品等。应以人民币离岸产品为主线,以人民币期货和期权为突破口,着重拓展人民币兑外汇的各种基础产品和衍生品,以吸引全球特别是对人民币需求十分强烈的亚洲各经济主体到中国离岸市场集中交易。在搭建人民币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再逐步拓展亚洲日元、亚洲欧元、亚洲美元的交易平台;由于新加坡、香港债券市场很弱,东京也受政府债务负担过高所限制,未来上海金融中心在人民币区域国际化背景下将以人民币债券市场为主要特色。在扩大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最终允许世界各国所有的金融产品和衍生品入市交易,使上海成为发达的离岸金融中心。目前商业银行规避外汇风险的渠道仍然过于单一。随着汇率机制及外汇市场改革的深化,应进一步化解风险,推出人民币衍生产品、办理利率掉期业务、开展即期对冲业务将是商业银行努力的方向。而人民币做市商制度的出台已为商业银行推出人民币衍生品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衍生金融产品发展也伴随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因此要反对无限度的高杠杆化创新,控制过分复杂化、缺乏透明度的创新,拒绝脱离实体经济需求的创新[4]。
税收优惠是离岸金融市场享有优惠政策的集中体现。目前我国在离岸业务税收安排方面还没有实质性内容,因此应抓紧制定与整个国家税法体系衔接的离岸税收法规,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根据各国通行做法,银行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可以有免征利息预扣税和银团贷款所得税,减征或免征贷款利息及海外收入预扣税、营业税,免征印花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在制定出统一的离岸金融市场税法之前,可对离岸业务所得按10%比率执行。对于离岸存款免提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适当降低对离岸金融市场流动性比率和清偿力的要求,以适度降低经营成本。另外,还可考虑制定有关金融隐私条例,对离岸账户保密做出明确法律规定。
首先,要实施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各国家(地区)政府都对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其类型、性质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设立市场准入制度。我国应建立离岸金融业务经营机构设立和审批的严格制度。根据申请人要求,按资信状况、资本实力、经营管理水平分别颁发全面的离岸业务牌照和有限的离岸业务牌照,规定其相应业务范围,并对持有不同牌照的离岸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适当控制开展离岸业务的银行数量,对具有较强实力和经营经验的银行准予开办离岸银行业务。制定切实可行的银行离岸客户开户细则,保证离岸客户提供资料的合法有效。作为内外分离型离岸市场,参与者应限定于非居民的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暂不允许在离岸市场进行投资借贷活动。申请经营离岸业务的银行须由其总行提出书面申请,参照国际惯例,银行申请离岸业务执照最低注册资本为1 500万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全面性牌照的银行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上海离岸金融中心应以分行建制,总行必须充当离岸分行的最后偿债人,承担离岸业务风险,以避免离岸金融机构破产对国内金融市场产生冲击。
其次,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严厉打击跨国犯罪。离岸中心作为高度自由化市场,主要负面影响在于易被逃税、洗钱、圈钱等非法活动钻空子。在创建离岸金融中心过程中,主管部门要与国际反金融犯罪组织合作,采取必要监控对策。公司注册登记时须作必要背景调查;如认为某公司账户涉嫌洗钱或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离岸公司资料就须强制公开;如证明其进行非法活动,将撤销公司注册并收回非法资金。严防宽松的离岸环境成为助长洗钱、诈骗、转嫁金融风险的“温床”。
最后,严格制度规定和监管力度。监管重点是严格离岸客户的离岸与在岸资金账户头寸抵补管理。为防止大规模资金调动冲击国内外汇市场,应对每日进出资金总量实行额度控制。资金流动额度由人民银行或外管局根据外汇市场状况和离岸银行业务发展规模加以确定,并适时调整;原则上不允许在岸银行将资金流入离岸账户,仅允许其临时性头寸调拨;离岸资金一旦流入在岸账户,应缴纳一定比例存款准备金。对金融机构设立资本金要求。在纽约和东京的分离型模式下,管理当局未对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有特殊的资本金要求,但仍有必要对从事离岸业务的银行总行和分行做出资本金要求,以保证离岸金融机构的可信度和抗险能力[5]。限制交易币种。我国在风险监管和控制经验不足的情况下,要审慎考虑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开放范围。应借鉴新加坡的经验,限制风险较大的离岸人民币产品交易,严禁高风险的人民币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以限制和隔绝离岸金融所伴随的巨大风险,保护国内金融业的健康稳定。最后,用法规明确规定离岸账户不得接受或提取现金。离岸银行吸收外汇存款规定只能吸收非现钞存款,以防止客户利用离岸账户“洗钱”。
[1]夏建伟.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和金融国际化问题[J].经济与管理,2004,(3):71—73.
[2]陆红军.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估研究[J].财经研究,2007,(3):47—56.
[3]杨再斌.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设想[J].管理世界,2003,(10):35—36.
[4]黄锋,禹响平,李伍荣.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与日、韩的差距与对策[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8,(2):65—67.
[5]Antigua,Barbuda.Detailed Assessment of Comp liance with Based Core Princip les for Effective Banking Supervision-o ffshore Banking[R].IMF Country Report No.04/388,2004:17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