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层次金字塔模型的企业社会责任实现路径研究

2010-09-18 05:35石建伟
区域经济评论 2010年10期
关键词:利益责任企业

□高 山 石建伟

(1、2.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南京210029)

基于三层次金字塔模型的企业社会责任实现路径研究

□高 山1石建伟2

(1、2.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南京210029)

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还期望企业能遵守法律、承担伦理责任、善行公益。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急功近利的短期经营行为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削弱。企业价值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这两者之间是存在均衡的,是相辅相成的、相容的。应在制度设计、文化道德、内部管理、外部监督等方面加强建设,使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能动行为。

企业社会责任;实现;路径;制度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履行现状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评价企业的效率时几乎还没有真正使用过社会利益这一指标,企业的赢利和亏损几乎是唯一的标准。高利润的行业就被认定为效益高,而没有从整个社会角度考虑“消费者剩余”这样的概念。近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毒奶粉、煤矿坍塌、企业在社会捐助时的“吝啬”表现等频频发生,在社会圈层里已经激荡起不小的负面效应。

2006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GPMG)发表的第五次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性调查报告显示,从1993年开始国外发表企业责任报告逐年增加,并在过去三年中有了显著的增长。2005年,52%的G250和33%的N 100公司发表了独立的企业责任报告,与2002年的比例相比,分别增长了7和10个百分点,如果把包含了企业责任信息的年终财务报告算在内的话,这个比例甚至更高。独立报告企业责任最早的两个国家是日本和英国。过去三年,报告在16个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增长最快的依次是南非、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和法国。国外企业责任报告的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原来纯粹报告发展成了可持续发展报告,已经成为了报告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把企业责任信息作为年报中的一部分对外发布。可见,国外已经将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到了实践领域。

而在我国,社会责任在企业界还未被广泛重视。2005年3月至2005年8月中旬,商务部《W TO经济导刊》杂志社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组建的独立调查机构对我国1500家各类企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面访的方式进行了调查,其结果从一个侧面反应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状况和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问卷结果显示,在对受访者认知度这一问题上,76%的受访企业听说过“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42%的企业听说过SA 8000标准,24%的企业听说过跨国公司“生产守则”的概念,而对这些概念都不清楚的企业在1500家中占到了16%。该组数字表明,外向型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等概念关注度较高,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此比较陌生。在问到企业是否有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公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咨询时,2%的受访企业经常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 26%的企业偶尔发布,71%的企业没有发布过。数据表明,中国大部分企业没有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的机制。与此相比,许多跨国公司每年发布由总裁亲自签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经成为制度。而在问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哪些内容时,76%受访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经济责任, 85%认为应该包括法律责任、道德责任,63%认为应该包括慈善责任。数字反映出中国企业逐步开始意识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1]。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

美国学者阿尔奇.卡罗尔(A rchie B.Carroll, 199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还期望企业能遵守法律、伦理责任、善行公益。他提出了四层次金字塔模型(图1):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主决定履行的慈善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最基本责任,处于金字塔的底部。第二层是法律责任,企业应该在法律规范下从事各种经营行为。第三个层次是伦理责任,企业有义务去做那些正确的、正义的、公平的行为,避免或尽量减少对利益相关者的损害。最上层是慈善责任,企业出于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捐赠和支持。

图1 四层次金字塔模型

应该说,卡罗尔的层次分类对于责任履行的先后顺序有了界定,但也存在着将社会责任“泛化”的缺陷,似乎企业的一切责任都是社会责任。同时,处于底层的并不是经济责任,而是法律责任,这个安排忽视了经济责任履行的合法化前提。最后,第三第四层次的伦理与慈善责任在本质上其实是一致的,都属于高层次道德范畴上的责任,将其分开并没有切实意义。

结合我国国情,我们将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重新进行了划分,可以包括必尽之责、应尽之责和可尽之责三个层次,这样区分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称其为三层次金字塔企业社会责任模型。

1.必尽之责就是强制性社会责任,是企业一定要履行的责任,任何其他行为都是在这个底线之上进行的,是一定要遵循的游戏规则,如法律责任

弗里德曼作为自由秩序的倡导者,一直是反对企业承担股东利益以外的社会责任的典型代表,但是他在他初期的理论中也已承认,在自由社会,企业存有一项且仅存一项企业社会责任,这就是在遵守游戏规则的前提下使用其资源和从事旨在增加利润的各种活动,或者说,无欺诈地参与公开而自由的竞争。可见,遵守游戏规则是企业开展企业活动的前提,也就是要遵守市场经济秩序。

2.应尽之责属于中观层面上的责任,是一个企业在遵循道义的前提下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如经济责任和道义责任

在这个范畴里,仅仅只是考虑股东利益相关者的评价是不客观的,相关利益方应该扩散至企业利益链条上的其他各方,如政府、雇员、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等等。企业需要纳税给政府,支付工人工资,对其投资人给予报酬,生产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与此同时,各利益相关方因企业的效应结果反作用于企业。弗里德曼在后期也修正了以前绝对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提出只要企业负担社会责任能够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或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系源自股东的指示,则企业利润最大化可与企业社会责任和谐共存。

3.可尽之责就是企业自愿承担的责任,如社会慈善和公益责任,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信誉或合作伙伴的发展而牺牲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一起解决就业、环保、社会保障等方面社会问题等

一般来说,这一责任的实现是要建立在前两层次责任履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之上。这时候的企业所追求的已经是超脱了传统经济学所归束的利益范畴,属于高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这一责任也就意味着企业将自己看成社会发展的协作体之一,能认识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道德境界已经很高。企业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努力地承担社会责任来迎接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挑战,它们通过减少环境和社会影响,确保道德进步,建立透明管理,对利益相关者更加负责任来承担起社会责任。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

股东利益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这两者之间是统一的、相容的、相辅相成的。在寻求二者有机统一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制度设计、企业治理结构、外部监督机制等几个方面寻求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图2)

图2 企业社会责任实现路径

(一)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适用于企业必尽之责和应尽之责的有效解决。一般而言,正式制度解决企业必尽之责和应尽之责最有效率,非正式制度安排解决可尽之责最有效率。但前提是要正确处理股东与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1.正式制度安排

企业社会责任和利润最大化平衡状态的实现,取决于相应的制度安排。首先是作为正式制度的法律制度的安排。一般来说,作为具有强制性的正式法律制度,对处理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企业主体,是最能节约成本的实施途径,它规避了不必要的成本,如劝说成本等[3]。在这个范畴里,企业在遵守基本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要负责的对象包括企业利益链条上的其他各方,事实上就是与企业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各方,如政府、雇员、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等。作为正式制度的法律制度由于其实施的强制性,对于第一层次的必尽之责的实现最为有效。同时,利润最大化也具有公理的性质,是保护企业积极性、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物质来源之必需,但利润最大化不能是不择手段的最大化,是要符合约束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我们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但又不能把所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强行化,而只是将企业对社会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赋予法律的强制力,其范围延伸则会导致企业负担过重,使影响其自身经济利益实现的现象发生,这不仅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有害的[4]。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方面已有突破,我国可以借鉴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经验和实践经验,重新定位企业目标,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2.非正式制度安排

对于可尽之责,体现为对慈善基金会、科研教育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义务。可尽之责的制度体系构建采用非正式制度制定更为有效。由于没有硬性规定,人们行为选择的范围更广,对于某些不需要也不能依靠强制力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更有效。如在现行阶段,对企业捐赠等公益责任予以法制化强制措施还不具备成熟时机。国家对企业捐赠等道德义务的落实应该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引导,同时通过市场的约束来规定捐赠的限度,如限制捐赠在企业利润中所占的比例、禁止与企业经营无任何牵连的捐赠、杜绝捐赠中的徇私和腐败行为,从而制止企业在从事社会活动中的非理性行为。因为企业过度承担社会责任也会损害企业的利益和部分相关者的利益。

(二)将社会责任管理纳入企业战略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内部治理

现行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中,经理层总把为股东服务作为第一目标,显然,这不利于股东利益以外的社会责任的履行。因此,要将社会责任管理纳入企业战略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内部治理,扩大非股东利益集团的参与,保证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从而确保企业承担除股东利益以外的社会责任。

1.将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最有动力和可能作出最优企业决策的股东、职工等作为企业内部治理的主体

强化职工参与制度,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监事的作用,切实保护职工权益。对于其他利益主体,借助外部市场等其他方式给予保护。要引入非股东相关利益集团参与企业治理。如在股份制企业中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贤才,他们在对经理层进行监督的同时,其外部性又能维护非股东主体的利益,在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因此,可以考虑将独立董事塑造成为“社会责任董事”之类的角色[5]。

2.以企业文化引导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要从培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树立正确的使命观着手。企业文化包括组织的愿景、共同的价值观、信念及行为规范和准则,是一个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在制定企业的愿景时,就要求企业领导者将政策法制、经济环境等考虑在内,同时也要将社会评价、信誉等间接影响因素考虑在内,制定长远的企业发展战略,以为创造社会利益为至高目标。同时,对企业内部要保持较高的整合度,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使得全体企业成员有共同的奋斗目标。要加大公益事业方面的基金会组织的建设,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建立社会基金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很典型的形式。美国目前有各种基金会5万多家,这些基金会承担起了大量的社会责任,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公共产品,而我国却寥寥无几,主要是中国企业的经营行为短期化限制了企业向公益性基金的投资。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公开制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需要监督,其效果需要反馈,这就离不开以结果控制为特征的监督机制与问责机制。要加大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社会成本和民事刑事成本,抑制企业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现象的出现。可以由法律监督,各种媒体、协会等组织、社会舆论等非法律监督组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监督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国外在非法律监督方面做得较为完善,其行业协会、媒体等都较为成熟。在我国应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推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体系,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的考核指标。国内已有学者提出了建立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来监督。指标体系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财务指标、市场指标、文化指标、公益指标,这些指标各自有对应的二级考评因素,通过定性和定量的资料再进行综合考量。通过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用第三方力量约束企业,不断地矫正方向,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起到预警作用。这样才能合理地考核和监督企业,避免不科学性和非公平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1]国彦兵.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6:53-55,242.

[2]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81-183,266-268.

[3]王倩.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7.

[4]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W TO经济导刊,2005,(9).

[5]杨瑞龙,周业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79-80.

[6]张春霖.理解现实的企业——从玛格丽特·布莱尔的理论得到的一些启示[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8, (5):6.

[7]Freedom and Philanthropy.An interview WithM ilton Firedm an[J].Business and Review,(1989)71:11-14.

[8]A rchieB.Carro ll.The pyram 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toward themoralManagem ent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 lders[J].BusinessHorizons,July/August,1991,34(4): 39-48.

On the Rea liza tion Path of Corpora te Social Respon sibility on a Three-Level Pyramid Model

Gao Shan1,Shi Jian-wei2
(1,2.Economic and Trade Adm inistration College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anjing 210029,China)

The dom estic enterp rises have been grow ingly focusing and respecting on th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However,the corpo 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ystem has not yet been a comp rehensive and system atic construction.Through our aw areness and indep th analysison p resent imp lem entation statusof social responsibility,this essay p roposed a three-level pyram idmodelof social responsibility,i.e.m ust-do responsibility,due-to responsibility and cou ld-do responsibility.Thisessay,from institutionaldesigning cultural andmoral construction,internalManagem entand external supervision,etc.,p roposed a path on realizing th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realization;path;institution

book=83,ebook=48

F270

A

1003-4919(2010)10-0083-04

2010-08-17

1.高山(1968— ),男,河北沧州人,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管理学;2.石建伟(1986— ),女,江苏张家港人,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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