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2011-08-15 00:50闫凤岐倪仓玉
大庆社会科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养老老年人

闫凤岐,倪仓玉

(1.大庆职业学院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黑龙江 大庆 163255;2.大庆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黑龙江 大庆 163001)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闫凤岐1,倪仓玉2

(1.大庆职业学院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黑龙江 大庆 163255;2.大庆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黑龙江 大庆 163001)

城市社区,应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为此,就要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文化生活体系、社区权益保障体系和社区老年管理服务体系。

城市社区养老;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5条明确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这一规定为开展和加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2010年9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第一条指出:“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社区是社会的基础,是老年人晚年生活最主要也是最理想的活动场所和交往空间;社区最贴近老年人的生活,最了解老年人的需求,也能最有效地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城市社区,应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一、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提高老年人居家服务水平

养老或称“老有所养”,就是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诸方面的基本生活需要,是老年人安度晚年和继续生存的物质保障。2010年,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继续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政府和社会力量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专业服务人员、志愿服务人员和便民利民服务网点为服务资源,以有偿、低偿、无偿的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获得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形式。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就是要求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各种老年服务机构,并且不断完善其设施;社区需要组建一支专、兼职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最直接、最便利的服务;社区要建立老年服务网络,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机构站点、老年人信息联网;社区对空巢老人、孤独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特困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应给予更多关照,通过建立家庭“呼叫热线”,实现为老服务到家庭的目标;社区要建立特困老人救助制度,将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社区要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情况、不同需要,采取有偿、低偿、无偿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最直接的帮助和最便捷的服务。社区老年人只要拨通热线电话,就可以足不出户地得到优质的社区服务和家庭照料。可以由社区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如购物、买菜、做饭或送餐、洗衣、清扫、理发、洗澡、陪伴、家电维修等(居家服务);也可以将住在家中的空巢老人、孤独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等,白天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洗浴、就餐服务,进行生活或心理指导、功能训练等,晚饭后派车送他们回家(日托服务);还可以对因身患残疾、缺乏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看而家庭照料又存在困难的老年人,入住社区的养老设施,照顾其饮食起居,组织各项娱乐活动,进行功能锻炼、心理健康和生活护理等方面的指导等(长期服务)。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

为方便老年人就诊和康复保健的需要,做到“老有所医”,应本着小病不出社区,健康保健日常化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社区内开设老年门诊、家庭病床、保健中心或兴建老年康复保健站等,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老年人综合咨询中心,设立健康热线电话和医卫人员接待等措施,提供咨询服务以解答老年人及其家属所关心的保健、医疗、康复等问题。逐步把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问题大部分解决在社区,以减轻老年人在患病时挤车、挂号、排队等困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就地就近的特点,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等为一体的服务,以促进老年人健康为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服务:

一是在疾病医疗方面,在社区为每位6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老年人慢性病跟踪服务手册,制定符合病情的治疗方案,定期约诊或回访,以利于早期发现疾病和治疗疾病。条件具备时,老年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档案可以与市区医疗机构实现区域联网,做到信息共享,为老年人大病转诊、检查和治疗提供方便。

二是在日常保健方面,开展医疗保健知识讲授、健身活动指导、就医用药咨询等服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发病率和致残率。定期举办各种健康知识讲座,在老年人中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普及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心脏病等常见疾病的预防教育及护理知识。定期为肢体活动受限的老年病人举办肢体功能康复培训,指导他们进行肢体功能的锻炼等。

三是对体弱多病,行动困难的老人,可以由医生、护士、康复师和家庭护理员等,到老人家中提供多项服务。定期上门了解患病老人的病因、观察病情,发现问题及时与医院联系会诊;可以建立家庭病床,到老人家中进行诊疗护理,为其换药、输液、注射、针灸、理疗、按摩等;对老人及家属给予用药、营养、康复训练等方面的指导。

三、完善社区文化活动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水平

社区要创造条件整合社区内可以利用的文化资源,包括能为老年人提供文化活动的场所和设施,能为老年文化活动提供辅导的专业人才,能为老年文化活动提供服务的志愿者队伍。社区要不断完善老年文化设施,每个社区都应建有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中心可设立社区老年文化办公室、老年学校、图书阅览室、书画室、健身室、歌舞厅、节目排练室等,融老年文化、教育、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把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办成老年人求知、求美、求乐、求健康的精神家园。办公室和各种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和活动器材,并保证其正常运转。社区可成立老年文化协会、老年体育协会,整合社区老年文化体育资源,培养老年文化体育骨干队伍,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使老年人“老有所乐”。

社区老年人来自不同阶层,文化水平、经历和阅历也不相同,兴趣爱好各异。可以组织读书、看报、座谈、讨论等学习型活动;可以组织书法、绘画、诗歌创作、唱歌、跳舞、戏曲演唱、乐器弹奏等文化娱乐活动;可以组织咨询、谈心、沟通等人际交往活动;可以开展各种适宜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如打拳、击剑、乒乓球、门球等,通过体育锻炼,促进他们的身体健康……这些文娱体育活动,有助于老年人达到扩大交往、丰富生活、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延年益寿的目的。

社区应办好老年学校,有专人负责,有合适的教学场所和必要的教学设施,聘请热爱老年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的退休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医师任教师,教学内容可以选择老年人喜欢的传统文化知识方面的书法、绘画、文学、诗词等;应用技术方面的电脑、花鸟鱼养殖等;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时事政治,与维护老年人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既“老有所教”,又“老有所学”,通过老年学校学习,提高老年人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化素质,从根本上促进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

四、完善社区权益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水平

社区要全面落实各项老年法规政策,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服务网络,利用社区人才资源,组织住在社区的公、检、法、司部门的离退休人员成立社区老年人维权站,以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基层法律服务网点,并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协会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社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社区老年人维权站要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细则,规定服务的对象、服务的标准、服务资金的来源等,使社区老年法律服务做到有章可循,保证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为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法对老年人和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房屋、财产发生纠纷问题以及同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关系问题等进行调解服务;对老年人诸如丧偶、离异后的再婚等问题开展咨询服务;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协助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优待;加强涉老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对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或者诽谤、虐待、遗弃老年人等不法行为,应依法处理和打击。

五、完善社区老年管理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水平

老年人在长期的社会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是社会的宝贵财富。社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发挥老年人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在社区可成立老年人协会,为其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和活动器材,设立社区老年人协会专项经费,为协会成立后的各项活动提供财力支持,使其成为基层开展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

以社区老年协会为依托“老有所为”,根据工作需要将参加协会的老年人划分成宣传教育、维权保障、调解咨询、文体活动、活动室管理等小组。组织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老龄法律法规;积极调解家庭邻里纠纷,弘扬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支持和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办好老年学校,担任授课教师,传授文化科技知识,在老年人中形成倡导文明、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组织老年志愿者队伍,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排忧解难;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文化市场监管,协助社区中小学校,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

社区可设立老年人才市场,建立有专长的老年人信息档案,加强老年人才资源开发,为老年人发挥特长、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使老年人中的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市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以自己的专长优势实现再就业。老年人可以参与老年志愿者项目,从事志愿服务等活动,提供无偿服务;也可以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老年福利事业,如在社区内的医疗机构、老年人服务中心、学校、日间照料中心等做兼职工作,获得必要的劳动报酬;还可以受聘于原来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新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或自主创业、兴办企业,既为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又可满足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

〔责任编辑:刘金友〕

D632.1

A

1002-2341(2011)02-0054-03

2011-02-24

闫凤岐(1938-),男,河南温县人,党总支委员兼党支部书记,从事哲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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