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第一个真正的美国主人公形象——纳蒂·邦波

2012-04-08 21:59邱能生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关键词:尼莫库珀印第安人

邱能生

(华侨大学 厦门工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引 言

美国文学的先驱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创造了美国文学多个第一。以《间谍》为代表创作了美国第一部革命历史小说;以《拓荒者》为代表创作了美国第一部边疆小说和以《舵手》为代表创作了美国第一 部航海小说。为此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被尊称为“美国小说的鼻祖”。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在总结三十年的文学创作活动时说:“如果说作者写出的东西有什么会比他本人的寿命更长的话,毫无疑问,一定是《皮裹腿故事集》。”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这一系列以边疆为题材的小说开创了美国小说的先河,以美国本土的题材宣布美国文学从此开始走向独立。这组作品按创作时间顺序包括《拓荒者》(1823),《最后的莫希干人》(1826),《大草原》(1827),《探路人》(1840),《杀鹿人》(1841)共五部长篇小说。故事主要讲的是主人公“皮裹腿”纳蒂·邦波的一生。这一系列小说按故事情节:《杀鹿人》主要描写的是年轻的纳蒂·邦波首次出征中的冒险故事,

《最后的莫希干人》和《探路人》以18 世纪英法殖民战争为背景,描写“皮裹腿”的战斗生涯,《拓荒者》写的是纳蒂·邦波厌恶开发地上的“文明”生活,再次跑进西部森林中去追求自己所热爱熟知的自由生活的故事,《大草原》描写的是无地的农民继续向西部的大草原推进和年老的“皮裹腿”如何在大草原上结束自己的一生。

美国的历史是西方殖民者在美洲从东部海岸到西部海岸持续拓荒的历程,是一部白人殖民者和红人印第安人斗争并不断把他们从东赶到西的血累史。美国也就是在不断的西部开发中逐步建立起来了。美国这一独特的建国历史创造了美国独特的文化,也创造了有别于传统欧洲人的新大陆美国人。一方面他们和欧洲的祖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信仰同一宗教—基督教,保有欧洲原来的传统;另一方面美洲大陆的生活又赋予了他们新的性格特征,他们比欧洲大陆的居民更具冒险精神,思想更加开放,个性更加自由。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在《皮裹腿故事集》中塑造的主人公纳蒂·邦波正是这些新美国人的代表:他是第一位美国本土英雄,是美国西部开发的先驱,是“小说中第一个真正的美国主人公形象”[1]。美国文学评论家T·R·劳恩斯伯里曾经指出:“‘皮袜子’是美国小说给世界文学增添的具有独创性的少数人物之一,或许是唯一杰出的具有独创性的人物。”“皮袜子”是一个“具有高贵品德的低层人物”,他“没有多少文化,却具有未受过教育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文明的最高原则。”

一 荒野中的基督骑士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在《皮裹腿故事集》中塑造的主人公纳蒂·邦波是个神秘人物:他是个白人,却和印度安人生活在一起;没人知道他的出生来历,只知道他有着印第安人沉着坚毅的品格和无人能敌的丛林作战能力;没受过什么教育,“却具有未受过教育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文明的最高原则”。他是信仰基督教的“森林之子”。

纳蒂·邦波虽然生活在丛林中,和印第安人在一起,却同基督徒有着相同的信仰。荒野的太阳把他的皮肤晒的黝黑,但他却是个地地道道的白人,有着欧洲白人的传统和习性。他用基督教的教义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在《杀鹿人》中,纳蒂·邦波第一次和一个休伦族的印第安人在丛林中对峙时,就表现出一个基督徒的正义感和高尚的情操。他心地善良,不忍心杀死暴露在沙滩上的印度安人。在对方躲到一颗大树后面,正专心致志地往枪里装子弹时,“杀鹿人”也没有趁其不备结果他的性命。“杀鹿人的良心不允许他这样做,虽然方才他自己险些遭到对方的暗算。”“在他看来,暗算一个不备的敌人算不得光彩的举动。”“不,不——只有红皮肤的人这么个打法。这不合基督徒的天性。让相信异教的印第安人先动手,那时咱们再堂堂正正分个高低。独木舟不应该,也不可能落到他的手中。不,不,应该给他装子弹的时间,上帝给了他这个权利。”[2]P100“他始终如一地遵循自己质朴的道德准则,并坚定不渝地坚持自主自立的信念和公平公正的意识,无论对敌还是对友,均不失有礼有节的气度。”[3]在纳蒂·邦波身上所体现的这种崇高的基督教道德准则和殖民地当局者的卑鄙残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殖民地当局为了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用尽各种方法欺骗屠杀印第安人,挑起印第安人内部的斗争。他们用火水来蒙蔽印第安人的意志,用奖励剥头皮来引起印第安人之间的互相残杀。相反,“皮裹腿”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却是基督教最忠实的执行者。在他看来不管白人还是红人都是上帝创造的。他们都是地球上平等居民。他对红人道:“你用不着怕我,我是个基督徒。我生来就不剥人的头皮。”[1]“皮裹腿”生性善良正直,其基督徒的思想行为在《杀鹿人》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全书作者让“首次出征”的杀鹿人经受了三大考验:第一次参加战斗并亲手杀死敌人;被捕后受到酷刑折磨险遭杀害;最后是朱迪思·哈特的爱情的诱惑。第一战斗我们的“皮裹腿”像一个绅士一样,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去结果任何一个生命;在酷刑折磨面前,他大义凌然,毫不畏惧;最后连大美女朱迪思·哈特的爱情也没有动摇他坚强的决心。通过这些考验充分表现了邦波的高尚形象,他纯朴、正直、豪爽,从而和受过“文明”熏陶的老哈特及赫里的粗鲁、残忍、自私、贪婪形成鲜明的对比,谴责了殖民主义者的生活准则。另外作者还假杀鹿人邦波之口,驳斥了种族歧视的观点,说:“我可认为红人跟咱们一样都是人。他们有他们的天性和信仰,这话不假;可是归根结底,区别不在这里,判断一个人应根据他的所作所为,而不能凭他的肤色。”[1]可以说“皮裹腿”在《杀鹿人》中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了一个基督教绅士的风范。

“皮裹腿”是森林的居民,丛林就是他的家。“驰骋在西部荒原上的是桀骜不驯的荒原之子,他们与荒原有着特殊的联系和情感,其个性的发展和命运的变化都与荒原休戚相关。与此相反的是来自东部社会的绅士淑女。西部英雄和高贵的印第安人机智善战,东部的贵族柔弱无能,东部的女性软弱娇小,成为受人保护的对象。”[4]“皮裹腿”在丛林有如鱼在水中,雄鹰翱翔在高空,具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和高超的森林作战本领。

纳蒂·邦波热爱森林,信仰自然法则,“森林由一只永恒的大手支配着,控制着,它不会欺骗你,不会使你失望”[1]。山岩、瀑布、石滩、丛林、草原都是他的知音。对“皮裹腿”来说大自然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大自然的景色是世上最美的风景。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和神圣的。大自然纯净了纳蒂·邦波的心灵,也教给了他很多本领。虽然纳蒂·邦波没有受到什么教育,但却具有丰富的大自然知识,他是大自然真正的主人,他熟知这里的一草一木。

“皮裹腿”有着和印第安人一样高超的荒野生活本领,在丛林中他能轻易地识别道路,能凭借大自然发出的种种信号体察到危险和找到目标。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皮裹腿”为保护和营救威廉·亨利堡司令蒙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在原始森林中和以“刁狐狸”麦格瓦为首的法方印第安人展开了一系列追踪、反追踪,伏击、反伏击的激烈战斗。在这一系列的战斗中,我们的“鹰眼”(那时“皮裹腿”已获得了“鹰眼”的绰号)充分显示了其作为“森林之子”神奇的观察力、判断力和作战力。在一次追踪敌人的过程中,科拉想通过折断树枝来给自己人做记号,但却被麦格瓦识破了,他折断了更多树枝弄混了记号。但我们聪明的侦察员却能辨别出折断树枝之间的不同而发现敌人的行踪。“在一匹马的蹄印附近,我们看到有棵树靠外面的一根树枝,被向上折断了,这种折法和姑娘折花一样,但旁边还有许多折断的树枝,不过全是向下折的,就像被一只强有力的手硬拉断似的!因此我断定,一定是那伙狡猾的坏蛋看到有根树枝折断,于是就把其余的也一起弄断,好让我们相信,这是一只雄鹿用叉角折断了这些树枝的。”[5]“鹰眼”敏锐地观察力和聪明的判断力在此彰选无疑。长期的丛林生活经历使得纳蒂·邦波目光锐利、听觉敏感,能正确判断自然界中的种种迹象,果断地做出决策。

“皮裹腿”有着别人不可企及的丛林作战本领。“皮裹腿”长期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他和那些优秀的印第安人一样有着沉着坚毅的品格。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的主人公都能保持冷静,不慌不乱。在英法殖民战争中,“皮裹腿”作为英方的带路人和侦察员,显示了高超的射击技术和神奇的森林作战本领,获得了“鹰眼”、“带路人”、“长枪”等绰号。纳蒂·邦波枪法精准,他的长枪“鹿见愁”让敌人闻风丧胆。

“库珀在这5 部小说里创造的这位美国的第一个神话式人物纳蒂·邦波,是生活在未经文明开发,巨大得难以想象的原始森林中的一个独来独往、与人无涉的男子汉。”[6]他生来心地纯正善良,勇猛过人,做事堂堂正正,为了朋友敢于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他有印度安人的勇敢沉着,又有基督徒高尚的思想道德。他是驰骋在荒野中的基督骑士.

二 美国个人主义的最初代表

美国个人主义是美国文化的核心。美国个人主义的中心内容是“自主动机,自主抉择,通过自力更生达到自我实现。与它联系最紧密的是平等、自由和竞争的观念。机会均等和个人自由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保障,而竞争则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根本途径。”[7]美国个人主义是美国历史发展在美国民族个性上留下的烙印。美国的历史是一部不断向西部拓荒,开发西部的历史。在这一轰轰烈烈向西部推进的过程中美国人形成了自由平等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在《皮裹腿故事集》中塑造的主人公纳蒂·邦波所代表的正是美国西部开发的先驱,他们离开文明的开发地不断地向西挺进去追求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生活。是早期美国个人主义的代表。

“皮裹腿”一开始出场就是一个猎人,他热爱大自然,对自由自在的狩猎生活充满向往。他受不了开发区受约束的生活。库珀在《拓荒者》中描写了纳蒂·邦波两次救了法官的女儿,开发区的文明人想要把他置于文明人的庇护之下,过文明人的生活,但“森林之子”厌恶这种受约束的生活。邦波在开发区狩猎,却被控告侵犯了别人的产权而被拘留,出狱后他离开了文明人的开发地,跨上长枪再次走进森林去追求自己热爱的自由生活。在那里他按照自然的法则生活,再也不要受到人类法律的约束。纳蒂·邦波的一生是那个时代人们为追求幸福和自由而向西部推进的生动写照。

“皮裹腿”的一生充满着冒险。美洲的西部荒原都是些未开发的处女地,在那里有世界上最美的自然风光,也有无数你预想不到的困难和危险。在这片荒野之地上,遵从的是自然的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到处都充满着诱惑和危险。“荒野之子”纳蒂·邦波正是在无数次的冒险体验中逐步成长起来的。他性格沉着坚毅,不管面对什么危险和挑战,他都能不慌不忙,沉着应对;他做事坚决果断,无所畏惧,用公平的态度对待他所面对的每个人,不管是敌是友。他拥有常人所不具备的超强的丛林适应能力和作战能力。他对待女人彬彬有礼,不失绅士风度。

他自由自在驰骋在荒野中,无拘无束,勇敢地面对危险和挑战。他就像是一面旗帜自由飘扬在美国西部辽阔的疆土上,代表着早期美国人民向西部去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愿望。“皮裹腿”是美国个人主义价值观早期最生动的代表。

三 生态之子

“皮裹腿”纳蒂·邦波是“森林之子”,是森林里真正的居民。他热爱森林,热爱大自然。他把大自然当作是自己的家,当大自然受到破坏时,他的家也被破坏了。他只能离开被文明侵犯的开发地,一步一步退进大自然的最深处。当美洲大陆被文明的铁蹄从东部海岸一直开发到西部海岸时,我们的“森林之子”也被一步一步地推向灭亡,最后和他的同伴印第安人一起神秘地消失在大草原中。

“皮裹腿”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和印第安人一起长大。他是按照自然的法则生存的,他受不了文明人的那套生存原则。他曾经多次宣称自己是信仰基督教的白人,但他归根结底是个土生土长在丛林中的荒原之子。当白人区的“文明”人向他伸出手要把他置于文明的庇护下,把他文明化时,他都一一拒绝,最后还是选择了自己热爱的丛林生活。文明人的爱情也没有把他同化,他热爱自由的狩猎生活,受不了文明人的种种约束。他的一生就是在和“文明”的冲突中度过的,他用自己的一生来捍卫这种质朴的天人和谐的生活方式。

“皮裹腿”是大自然在抵御“文明”侵犯的卫士。“皮裹腿”要不是为了果腹是不会屠杀大自然的生命的。他对大自然充满崇敬,认为大自然是神圣的,不可被破坏的。当他无力抗拒“文明”的侵犯时,他只能选择离开,去寻找新的未开发的处女地。在《大草原》中,面对着“文明”的西进者对森林的滥砍滥伐、对生灵的滥捕滥杀和对草原的毁灭性破坏时,年老的“皮裹腿”感到愤怒而又无可奈何。“陌生人静静地注视着这一行人的举动。当树木接连呼啸着倒下时,他抬头望着森林上空突然留下的空白,目光中充满忧郁。他转身走开,面带苦涩的微笑,喃喃自语,好像不情愿让自己的不满让别人听到。”[8]

生态批评家帕特里克·穆菲曾指出:“叙事小说在环境保护方面起的作用丝毫不亚于非小说作品,叙事作品应成为未来十年生态文学研究的重点。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不仅体现在纯自然作品中(如《瓦尔登湖》),而且在不少现当代小说家的叙事小说中也有明显表现。”在这个意义上,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通过塑造的“皮裹腿”纳蒂·邦波这一人物形象体现了早期美国文学在生态批评上的贡献。纳蒂·邦波是美国文学最早具有生态批评意义的人物形象。

结 语

《皮裹腿故事集》中创作的主人公纳蒂·邦波是理想化的美国西部英雄。美国文学的先驱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利用这一人物形象不仅向我们全境式地展示了美国西部大开发的生动历史,刻画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西部英雄,而且批判了美国西部大开发带来的血和泪。

[1]兰·乌比斯.美国小说五十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2]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宋兆霖,郭建中译).杀鹿人[M].桂林:漓江出版社,1985.

[3]陈许.库珀与美国西部小说[J].山东外语教学,2004,(5).

[4]王巧俐.库珀及美国西部小说模式的创立[J].上海大学学报,2005,(6).

[5]]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宋兆霖译).最后的莫希干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6]朱乃长.美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最后一个莫希干人》艺术论[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0,(8).

[7]端木义万.美国社会文化透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52.

[8]Cooper,James Fennimore.The Prairie[M].New York:Mershon,1985:13,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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