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几点思考

2013-01-21 07:28
财政监督 2013年9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工作者成果

●李 娜

随着财政资金规模的扩大,其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越来越引起各方重视。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监督工作被赋予了重要使命,特别是财政监督成果的利用得到了更多关注,成为财政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现状

从外部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来看,随着中央到地方大规模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以及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条口参与外部检查的力度越来越大,并且在实际检查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其检查成果直接向上反映,并且被政府高度重视,甚至以文件的形式严格规定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财务行为,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但这种检查成果的利用存在一定的阶段性和时效性,大面积或条口化的检查是阶段性的,不是日常化的,一旦大规模的检查结束,回归到日常工作中,检查成果的利用就会渐渐淡化,形成的约束作用就会慢慢降低,不利于财政监督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从内部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来看,内部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克服了外部监督检查的缺点,具有日常化的特点。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为例,其检查工作主要侧重于内部检查,并开始利用检查成果。其做法是,全局各部门百分考核细则中有一条明确列示,财监科的月度检查工作中每发现一个问题,扣部门0.5分,若是出现重复问题,则加倍扣分,若是往年问题的重复出现,则进一步加重扣分比例。百分考核直接与部门人员升迁、奖金考核以及岗位调整挂钩。实施两年来,这条规定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切实引起了各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视,内部管理工作也更加规范。但这种成果的利用只限于财政局内部的部门考核之用,未与部门预算的安排、预算调整的安排、项目申报立项、预算项目的批复等挂钩,成果的利用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然而,这势必会增加财政局与区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财政资金相对紧缺的情况下,财政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重重,这也是现阶段财政工作现状所限。

二、加强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建议

针对上述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以有效促进财政监督成果的利用。

第一,完善制度规定,使监管成果的利用有章可循。财政监督成果的利用需要系统化、条口化的制度规定,而不是由各地区单打独斗。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财政监督成果的利用范围、执行部门、监管措施,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罚条款等,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防止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各级政府部门则要根据各自地区的实际情况,把握好制度规定的精神,进一步细化制度,明确职能,分解责任至岗至人,使监督工作的成果利用真正有章可循,同时也使监管成果的利用更加“接地气”,而不是只落在纸上、浮在空中。

第二,转变工作理念,使财政监督成果利用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监督成果的利用需要强有力的推手,力转各级领导的传统观念,主动接受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并正确面对财政监督成果,以积极心态推动财政监督成果的落实。对财政监督工作者来说,要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工作能力,并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做好、做实监管工作,同时能够站在全局高度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特别是制度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深化等,为领导出谋划策,真正成为领导决策的智囊。

第三,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者素质,使监管成果的利用有坚强后盾。财政监督成果有效利用的前提是,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管工作团队,有较强的综合工作能力,对全局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迅速抓住主要矛盾,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支敢于说实话,说真话,不畏压力,并对监管工作充满热情、不怕吃苦的团队,能够真正把监管工作做实做深,真正提出有实质性的工作成果。只有这样,才能让领导改变并重视财政监督工作,逐步依赖监管工作成果,为监管成果的利用开拓道路。

第四,保护监管工作者,使监管成果的利用有足够的热情。现阶段,财政监督工作者要做好监管工作必然面临“得罪”同事、“得罪”领导的可能,这就将工作热情同政治前途形成了对立面,所以要做好财政监督成果的利用,必须先要保护财政监督工作者,为他们创造环境,让他们敢于把真实的检查成果拿出来,更敢于追踪检查成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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