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与文学之间——看电视连续剧《赵氏孤儿案》有感

2013-07-24 03:25
衡水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连续剧赵氏孤儿

彭 华



在历史与文学之间——看电视连续剧《赵氏孤儿案》有感

彭 华

彭华(1969-),字印川,四川丹棱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主要从事先秦两汉史、近现代学术史以及中国儒学、巴蜀文化研究。发表论文百余篇、散文30余篇;出版著作9部12种;参编著作4部。主要著作:《燕国史稿》《阴阳五行研究(先秦篇)》《忠恕与礼让——儒家的和谐世界》(合著)、《中国文化探秘·先秦篇》《马寅初全传》《马寅初的最后33年》《浪子悲客:古龙传》《挥戈鲁阳:金庸传》(合著)等;编有《王国维儒学论集》;参编《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国史纲要》《儒学文献通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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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案》;历史电视连续剧;历史;文学;民族;经典

由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隆重播出的41集大型历史电视连续剧《赵氏孤儿案》,已经于2013年4月10日圆满收官,画上了一个接近完美的句号。

之所以说这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句号”,是因为作为大型历史电视连续剧的41集《赵氏孤儿案》自2013年3月17日开播以来,便广受海内观众的极大关注,业已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收视率;并且,《赵氏孤儿案》自始至终便是“好评如潮”,获得了几近“零差评”的观众口碑。据悉,海内外的众多媒体和广大观众都对这部作品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大多数人推许为“上乘之作”,甚至有人称誉为“开启了历史正剧的新篇章”。

冷静而言、理性而语,在当今“全球化”“一体化”的世界大背景下,在当今媒介多元、媒体泛滥的普遍情形下,作为大型历史电视连续剧的《赵氏孤儿案》,目前所取得的这一切的“评论”与“认可”,我们完全可以说,这已经是极为不俗的“成绩”与极其可观的“业绩”了。因为,《赵氏孤儿案》所展播的时间是“旷日持久”的(前后持续25日之久),并且该电视连续剧所展示的完全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元素”。诚因如此,《赵氏孤儿案》能有如此之不俗“成绩”与可观“业绩”,自可理所当然、名正言顺地归入“成功作品”之列也。我相信,这一判断当不违大众之“公意”。

在此,对于大型历史电视连续剧《赵氏孤儿案》本身,本文不打算进行详细的分析,也不打算进行具体的评价;因为,这既不是笔者的本行,也不是笔者的专长;只是想在行文所及之处,略微表露个人点滴之见。本文仅打算以“赵氏孤儿”为例,略谈与之相关的一个话题;即作为文艺作品的历史电视连续剧,如何面对老生常谈的“历史”与“文学”的关系,如何在“历史”与“文学”之间求取比较和谐的圆融,从而达致恰如其分的融合。

众所周知,作为大型历史电视连续剧的《赵氏孤儿案》,其剧情与历代文学作品实际上如出一辙,即均改编自一个颇为经典、流传久远的“赵氏孤儿”故事。

这是发生在晋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春秋之时,晋国佞臣、权臣屠岸贾(《汉书·古今人表》作“屠颜贾”),诬陷晋国执政赵盾(赵宣子,?-前601年),对其实施族诛之刑,欲杀其满门而后快;其时,赵盾之子赵朔(赵庄子)妻有遗腹子赵武(赵文子,?-前541),藏匿于公宫之中,屠岸贾得知其情,大肆搜捕之;当时,赵朔友人程婴(?-约前583年)、赵朔门客公孙杵臼定计以他人婴儿顶替,救出赵武,使赵氏真孤得以保全;嗣后,“赵氏孤儿”由程婴抚养成人;其后,“赵氏孤儿”报仇雪恨,成为晋国执政。至于“赵氏孤儿”的后话,在此不表。

历史上的“赵氏孤儿”故事,最早见于儒家经典著作《左传》(“十三经”之一),但仅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笔。于此,后世称之为《左传》版“赵氏孤儿”。降至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约前145年或前135-约前87年)在写作《史记·赵世家》之时,已然不惜浓墨重彩,添加了许多对话,细化了故事情节,使“赵氏孤儿”故事变得有血有肉。于此,后世称之为《史记》版“赵氏孤儿”。再往后,西汉大学者刘向(前77-前6年)在所著《新序》《说苑》中亦有详细记载。

翻阅史书、回顾历史,中国历史长河中类似“赵氏孤儿”这样血腥与残暴的故事,恐怕并不在少数之列,故古往今来之大学者鱼豢(曹魏时期之著名史家)、梁启超(1873-1929年)、鲁迅(1881-1936年)等谓中国史书为“相斫书”。(于此,《赵氏孤儿案》刻意展示程婴、屠岸贾之交锋与斗争,尚可想见“相斫”情形之一斑)。至于宋代,“赵氏孤儿”故事陡然升温;至于元代,“赵氏孤儿”故事备受重视。

元代之时,纪君祥(一作“纪天祥”)创作了杂剧《赵氏孤儿》(全名《冤报冤赵氏孤儿》,又名《赵氏孤儿大报仇》)。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与关汉卿(约1220-1300年)的《窦娥冤》、洪昇(1645-1704年)的《长生殿》、孔尚任(1648-1718年)的《桃花扇》一起,并称为“中国古典四大悲剧”。元杂剧《赵氏孤儿》是中国最优秀的历史剧之一。国学大师王国维(1877-1927年)在《宋元戏曲史》一书中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

在元杂剧《赵氏孤儿》基础之上,该剧后被改编为京剧、潮剧、秦腔、话剧、豫剧、越剧、晋剧等剧目。此外,该剧亦被改编为小说、电影等作品。1990年,林兆华在天津执导过《赵氏孤儿》,将纪君祥的《中国孤儿》与伏尔泰的《中国孤儿》并行演出。2003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和中国国家话剧院不约而同地将《赵氏孤儿》搬上舞台,各自“现代化”了这个以“忠义”为主题的历史故事。2010年,陈凯歌又执导了同名电影《赵氏孤儿》。

举目海外,作为元杂剧的《赵氏孤儿》,实则亦具有“国际影响”。1731年,法国传教士马约瑟(Joseph Henry Marie de Premar)将《赵氏孤儿》翻译为法语。这是中国最早传至欧洲的戏曲作品,也是第一部被翻译成欧洲语言的中国戏剧。其后,法国文豪、思想家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年)以马约瑟的译本为素材,将《赵氏孤儿》改编为五幕剧本(改名为《中国孤儿》)。1755年8月20日,《赵氏孤儿》开始在巴黎各家剧院上演,盛况空前。1756年,英国剧作家威廉·默非(Arthur Murphy)将其改编为《中国孤儿》,在英国文化界引起重大反响。1834年,法国汉学家儒莲(Stanislas Julien,1797-1873年)首次将完整版的《赵氏孤儿》(包括对话和唱词)翻译为法语。因此,有人将《赵氏孤儿》赞誉为“来自东方之神”,有人称之为中国的《哈姆雷特》(Hamlet,莎士比亚著)。

但是,就是这样一则在中国历史上广为流传而且妇孺皆知、哀美无上而又凄惨无比的历史故事“赵氏孤儿”,却又不免受人质疑,甚至被人根本怀疑。具体而言,该故事究竟具有多少真实成分,历代学者的看法其实并不一致。清代学者万斯大(1633-1683年)、梁玉绳(1744-1819年)、沈钦韩(1775-1831年)等,均有不同看法,或以为“赵氏孤儿”一事疑信参半。当代学者杨伯峻(1909-1992年)甚至认为,《史记·赵世家》所记载的“赵氏孤儿”故事,“全采战国传说,与《左传》、《国语》不相同,不足为信史”。可是,世人对于“赵氏孤儿”故事的印象,大部分还是来源于元杂剧《赵氏孤儿》。并且,这似乎早已是“挥之不去”的“历史记忆”,而且是“传之久远”的“民族记忆”!

因此,直面这样宏大的“国际背景”与长久的“国内背景”,意欲“推陈出新”而拍摄《赵氏孤儿》,其困难与挑战是可想而知的。结果,《赵氏孤儿案》迎难而上、终至于成,在荧屏上呈现出一幅有声有色而且声色并茂、有情有节而且情节毕肖的历史画卷。似乎早已在预料之中的是,《赵氏孤儿案》不由得使观众与媒体不期而然给予“好评”,获得“嘉许”。于此,也不由得使人联想到“佩服”2字。

因而,有人从“经典改编”的角度对《赵氏孤儿案》予以评判,认为这是“别具只眼”的视角。比如说,对于赵氏而言,究竟是“满门抄斩”还是“选择杀戮”?再比如说,程婴究竟是“以子而代”还是“寻子而代”,抑或是“主动献子”还是“被迫献子”。凡此种种,史家自有其不同看法,同时亦让编剧颇费思量。“功夫不负有心人”,《赵氏孤儿案》的处理赢得了众多媒体和广大观众的“认可”。

回首历史、直面观众,《赵氏孤儿案》游走于“历史”与“文学”之间,予人以颇多“启示”,予人以不少“反思”。

就“历史”一端而言,笔者的肤浅看法、粗浅感受是:寻求“真实的历史”、还原“历史的真实”,这是史家的本色与本分。但是,“赵氏孤儿”那段“真实的历史”毕竟已经尘封2 500余年。宋人和元人尚不能“还原历史”,更何况数百千年之后的近人和今人?于此,不由得使人感叹“无可奈何花落去”。

当然,对于后世的文学家、剧作家、编剧者而言,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文学”层面上,这给他们留下了发挥想象和重新创作的巨大空间。因此,后世便有了作为元杂剧的《赵氏孤儿》,有了作为京剧、潮剧、秦腔、话剧、豫剧、越剧、晋剧等剧目的《赵氏孤儿》,有了小说版的《赵氏孤儿》,有了电影版的《赵氏孤儿》,有了电视连续剧版的《赵氏孤儿案》,等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堪称“蔚为大观”。

客观而言,于上述诸端诸种,它们毫无疑问均有其不凡之处与成功之处。出于“史学”与“文学”关系之考虑,笔者仅想强调以下3点:

1) 不管是“正说历史”,还是“话说历史”,抑或是“戏说历史”,都当以“正视历史”为前提。换句话说,如果不以“真实的历史”为基点,如果不以“真实的历史”为基准,则作为戏剧作品、影视作品的“赵氏孤儿”,实则不可、同时亦不便冠以“历史剧”之名。否则,纯属“挂羊头卖狗肉”之列。准此,鄙人以为,《赵氏孤儿案》实可名正言顺地归入“历史剧”之列。

2) 上文所云“文学”作品当以“真实的历史”为创作之基点和基准,但这并不是要排斥“文学”作品进行“合理”“合情”“合时”的想象与创作(借用贺麟之语);可是,无论如何,这些以“历史”为素材的“文学”作品,都应当以“历史的真实感”为追求的原则与要求。诚能如此,方可使“历史剧”有品质的保证。准此,鄙人以为,《赵氏孤儿案》大致践履了这一原则与要求。

3) 王国维尝云:“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宋元戏曲史·序》)因此,作为基于“真实的历史”(史学)的“历史剧”(文学),亦当“与时推移”“与时偕行”“与时俱进”。“历史剧”之成功与否,观众是最佳的裁判员,历史是最好的审判员。准此,《赵氏孤儿案》所获得的“口碑”与所取得的“业绩”,似乎已经充当了裁判员与解说员的“角色”。

文末,笔者想附带说明和顺便强调一点(这一点同时又是不可或缺的一点):回忆往昔、环视全球(时间与空间),举凡一个“民族”(nation)之所以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端在有其“经典”(classics)存焉。就中华民族而言,正因为有诸多“经典”(尤其是“儒家经典”)的存在,才保证了民族记忆的传承,才保证了民族实体的绵延与赓续。对于中华民族之“经典”,国人都当吟诵、记忆、珍视!对于中华民族之“经典”,我们都应当如此待之;否则,便不能称之为“中华人”!

对于与“赵氏孤儿”故事相关的“经典”,如《左传》《国语》《史记》《赵氏孤儿》(元杂剧)等,我们都应当吟诵、记忆、珍视!至于与“赵氏孤儿”故事相关的影视、戏剧等文学作品,实属“等而下之”之列。

2013年4月11日,初稿;4月15日,修订

注释:

①于此之相关论述,可参看彭华《直面“全球化”的中国文化——全球化背景下的思考》,《恒道》第二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215页。

②于此,略述如下。陈寿(233-297年)《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明帝时,大司农弘农董遇等,亦历注经传,颇传于世。”裴松之(372-451年)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鱼)豢又尝从问《左氏传》,禧(隗禧)答曰:‘……《左氏》直相斫书耳,不足精意也。’”梁启超《中国史学萃·中国史界革命案》:“昔人谓《左传》为相斫书,岂惟《左传》、若《二十四史》,真可谓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先前听到二十四史不过是‘相斫书’,是‘独夫的家谱’一类的话,便以为诚然。”。

③ 具体论述,详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二版。

④ 1941年,著名哲学家、哲学史家、翻译家贺麟(1902-1992年)在其经典名篇《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中说:“在我们看来,只要能对儒家思想加以善意同情的理解,得其真精神与真意义所在,许多现代生活上、政治上、文化上的重要问题,均不难得到合理、合情、合时的解答。”(贺麟:《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7页。)本处所云“合理、合情、合时的想象与创作”,借鉴自此。

⑤ 笔者曾经以“儒学文化”为例,阐述过这一层面的意蕴。文中,笔者将“儒学文化”划分为三大层面——经典(书)、思想(学)、实践(行),并论述“中国经典”之于“中华民族”的重要价值与重大意义。详见彭华《儒学文化的三大层面及其当代价值——以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为审察视角》,初稿载《大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论文集》,四川·成都,2011年11月;修订稿载《大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谢和平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版。

(责任编校:耿春红)

1673-2065(2013)03-0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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