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儿童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及其实现

2013-08-15 00:44王旭丽
中州学刊 2013年7期
关键词:幸福感儿童孩子

王旭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在经历一场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文化变迁,未成年一代的生存境遇与生活环境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人的童年作为时代的产物,相较于以前,已经迥然不同,那种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氛围不复存在,此即世人所谓的“童年的消逝”。儿童的幸福感是个体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从更全面的视角去看儿童幸福感的功能和价值,注重和珍视孩子的童年幸福,保护儿童较为自由的心性与活泼的性情以及生动的感性能力与朝气蓬勃的童年特质。这是应该引起注意和值得努力的事情,也是本文探讨这一问题的意义所在。

一、儿童幸福感的特性、本质和功能

童年是人生的起点,幸福是儿童的权利。儿童的成长是身心一体的,包括身体、心理、精神的成长,儿童的幸福应当是完满的。幸福快乐的童年,不仅是儿童应有的权利,也是儿童健康发展的需要。儿童的幸福是教育的理想、目的和价值所在。

1.儿童幸福感的特性与源泉

其一,具体易得性。孩子需要的幸福较为简单、具体。所谓简单,就是纯粹基于感官印象,所谓具体,就是来自具体的人、事、物,体现为一件件的事情。特别是年幼的儿童,比如物质生活的吃好穿好,心爱的玩具与伙伴,充满自由、快乐的游戏,以及父母的关怀、理解与尊重等等,都是儿童幸福感的因素,这些不难实现。而孩子伤心和痛哭的原因有时也很具体、简单,如抢走一个孩子正在吃的棒棒糖对孩子来说就是一场灾难,成人随意训斥几句,也会使孩子难过许久。

其二,给予享有性。儿童的幸福,他们享有怎样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成长状态,主要取决于成人和教育。对于儿童来说,生活世界主要是由别人给予的,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是否情愿,成人的影响和教育始终与其相伴,周围世界对其的影响和作用也无处不在。他们既无法选择,也无处逃遁。儿童的幸福感较之成人更具有给予和享有的性质,年龄越小这一特性越突出。而最本质的给予是爱、尊重和自由,这是有着正确表达方式的爱,是将儿童视为和成人具有平等人格主体的尊重,是与其年龄相应的玩耍的自由,是成为他们自己、能够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发展的自由。这种爱、尊重、自由的给予就是幸福,这是一个孩子享有其真正重要的幸福之本。

其三,丰富完满性。这一点是与幸福感的源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幸福作为人的主观体验,是个体对自己的总体生活状况与状态的感受,具有主观内在感受的特质。虽然成长中的儿童由于认知尚未成熟等原因,对幸福的感受和评价易受外在评价的影响而呈现出不稳定性,但儿童对自己幸福的感受、要求和评价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具体而全面、丰富而完整、细微而重大的。况且,对儿童来说,幸福之所以为幸福,就在于它的完满性,若生活内容过于失衡,或有重要欠缺,也称不上幸福。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对幸福追求的内涵在不断丰富和拓展,影响儿童幸福感的源泉也是如此,它也遵循着从物质到精神层面的提升这一内在的规律性。生活有多少内涵,幸福就有多少源泉。年龄不同,生活的内容不同,需求不同,幸福感受的源泉也不同。儿童幸福感的重要源泉在于:大自然,是童稚时代的乐园;劳动的快乐,包括学习、创造性实践活动这些“智力活动的欢乐和认识的欢乐”(苏霍姆林斯基语),促使儿童得以体验成就感、价值感,形成自信;精神生活的丰富多彩,使儿童体验文化审美愉悦;作为人的尊严的感受,使儿童在人格成长中不缺失爱与尊重以及自我表现,在表现自己中赢得尊严和自信。

2.儿童幸福感的本质与特征

人生的不同阶段应该有相应的状态,童年的情状应是自由自在、放松地享受童年生活。自由就是不受束缚,如若没有自主的自由、选择的自由、游戏的自由以及想象和创造的自由,不能做喜欢的事,心灵必将由此而缺乏舒展和快慰。自由是人格的本质,也成为幸福的本质。快乐是自我愉悦的心理体验,是一种自然的需要,是一种美好的状态,追求欢乐是人的本性,童年快乐是人之童稚天性的本真状态,是童年本身的心理特征。由此,童年应当是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前苏联卓越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从其几十年的教育实践中得出一个深切感受就是,“快乐是儿童对自己的力量产生乐观和信心的源泉,是他们同周围世界建立丰富多样的实际关系的前提,没有这些丰富多样的关系,便不可能有精神的发展,尤其不可能有先天素质、能力和天赋的充分发展”①。儿童的幸福不仅在于其身心健康成长、自身综合性发展潜能充分展开,而且在于他们的生活状态比较从容,成长过程比较快乐、精神世界比较丰富。孩子的快乐个性,是他们成功和幸福的源泉。因此,孩子的童年快乐心境需要人们细心呵护。苏霍姆林斯指出:“儿童的兴奋心情就像火花,我们必须珍爱它。”②这种“珍爱”,需要智慧、情感、洞察力及同情心,关键是要理解和尊重儿童的天性,如儿童爱玩耍、爱表现、需要赞美的天性,珍爱他们无拘无束的想象与创造的自由心性,呵护他们真善美的情感表现。儿童幸福感的本质是自由、快乐,是符合他们本性的生活方式及成长方式,是含有审美享受的创造性体验。故此,增强儿童幸福感,重在养成其快乐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

3.儿童幸福感的功能与价值

其一,儿童时期的幸福感,有利于形成人的健康个性和心理,有益于人一生的健康成长。幸福感是心理健康的重要体现和指标,儿童幸福感是健全人格的基本内涵和标志。在幸福伴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其身心会很健康,对世界、社会、他人、人生等各种问题的看法会比较正确,比较容易形成自信、勇气、热情、希望、活泼、灵变、从容等健全的心理性格要素,这些将会演变为儿童在当今和未来社会中起决定作用的性格能力。而“在缺乏幸福的地方,就会产生性情孤僻,不相信别人和冷酷无情的现象”③。

其二,儿童的幸福感是影响其道德品质发展的重要情感和心理因素。情绪、情感心理学研究结果表明,许多积极的情感,如愉快、赞同等都是德性成长的重要心理基础。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要使孩子能成为有教养的人,第一要有欢乐、幸福及对世界的乐观感受。教育学方面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就在于珍惜孩子有权享受的欢乐与幸福。”④孩子的幸福感可以造就对自我和社会的乐观感,发现生活的乐趣,热爱生活,热爱生命。

其三,儿童幸福感有助于形成创造型个性心理品质。创造需要自信、自主、不盲目迎从的个性心理品质。一般来说,个性萎缩常伴随着创造力低下。只有快乐,才能激发人的自主性、信心和力量,使其保有一种欢乐、热情、期望、梦想的积极的情感力量,充满蓬勃而丰盈的活力。

其四,童年回忆是人一生的宝贵财富。童年的感受不仅是即时的,也是持续的。幸福情景,回忆起来仍感幸福,痛苦感受,回忆起来依旧痛苦。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一书的结尾,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回忆的意义这样写道:“你们要知道,一个好的回忆,特别是儿童时代,从父母家里留下来的回忆,是世上最高尚、最强烈、最健康、而且对未来的生活最为有益的东西。”⑤记忆是个体生命的一部分,过去、现在、未来是作为一种连续体而活动于人的内心深处。童年是人生的底版,每个人都会追溯童年。童年生活是人的回忆的一个最初源泉,童年回忆应当成为人从中汲取信心和勇气、热情和力量、安慰和希望的丰富源泉。幸福的感受将造就积极、健康、全面的主体特性,引发儿童不断趋向成为有创造力的、美好的人的方向成长。

总之,增进儿童的幸福感是教育的理想、目的和价值所在。让儿童正确认知幸福、感受幸福并具有创造和享受幸福的能力,这是教育应不懈追求的目的和价值。我们的学校和教育应致力于培养儿童成为真正的人,成为完整的、幸福的人,以此不断达到教育的理想境界。

二、社会转型期影响儿童幸福感的主要因素分析

人的童年是时代的产物,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童年。现代儿童在物质方面大多数可以说是幸福的,他们的幸福感缺失,主要在于精神上不幸福,学业负担重,心理压力大。就儿童整体来说,其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关联因素

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技术关联社会之中。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物质财富和生活便捷的同时,也向人文精神的传承与发展提出了强劲挑战。例如,大自然这一儿童幸福感的源泉就在儿童成人化过程中逐渐走向边缘。现代社会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进程,使得大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儿童难以真正拥有天然的童年状态。如一些新兴工业造成的水、铅等污染危害儿童健康。据2009年10月8日《南方周末》报道:2006年9月,甘肃省发生了2000人铅中毒事件,其中包括300名儿童;福建省莆田市铅中毒事件造成周围203人血铅超标,其中200人是儿童,其产生危害的生产过程从1994年持续至2007年;江苏省邳州市铅中毒事件中,全村100个14岁以下儿童中,铅中毒人数达到41人,其中最小的不到1岁;2009年8月,陕西省凤翔县铅中毒事件中周围两个村庄731名儿童中的615人血铅超标,其中166人属于中度、重度铅中毒。环境污染给孩子的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以上这些只是一些极端事例,比较普遍的现象是现在都市化的早期教育使城里孩子缺失了与自然水乳交融的那份亲密无间。他们没有感受庭院之美,没能在星斗满天的夏夜里在院里乘凉望月,没有去田野里收过庄稼,没有上树摘枣,没有下河逮鱼嬉水。“雨打梨花深闭门”的春夜,“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初春,“接天莲叶无穷碧”的盛夏,或明或灭的萤火虫,这类充满趣味的世界在他们心灵深处陌生而遥远。他们自幼缺少了田园情怀,也丧失了许多美感体验。

2.社会文化因素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产物。全国妇联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000万。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无法像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享受父母足够的关爱与指导,这种父母之爱缺失的生活状况有可能导致儿童性格和心理的不良发展。流动儿童是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流动催生出的一个日益庞大的群体,其幸福感状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一些实证研究发现:社会关系(“是否与双亲在一起”、“朋友个数”和“受歧视感”)、留守时间和转学次数是流动儿童幸福感的重要预测因子⑥;流动儿童的幸福感显著低于城市儿童。在现代社会,离婚率上升,家庭破裂、重组比例增加,家庭稳定性下降,许多学生因单亲家庭、父母不和、缺少亲子沟通而出现大量心理问题。此外,大量涌入的外来思想文化、飞速发展的信息传播,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味产生了深刻影响,网络文化中的低俗内容对少年儿童的成长起到了负面的危害作用。孩子们在现实生活中耳闻目睹的不公正现象、消极腐败现象,伤害了他们纯真的心灵,这也成为价值观教育中的难题。

3.教育因素

身心健康是幸福的前提和基础,但我们的教育往往忽视了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幸福,儿童身心健康问题比较突出。在学校教育方面,在升学率的指挥棒下,素质教育步履维艰,高考“一考定终身”的现实使很多学校过分强调学生的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学生过大的学习压力导致其“童年恐慌”,厌学逃学屡屡出现,学生不堪重负而自杀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在家庭教育方面,城市儿童家长普遍抢抓孩子的早期教育。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一些家长让孩子密集地参加各种兴趣班,这不仅剥夺了孩子大量的玩耍时间,而且过高的期望造成孩子心理压力过重,长此以往,孩子身心疲惫,丧失了童年愉快美好的感受。农村家庭的孩子虽因条件限制在童年时期基本处于放养状态,较为自由随性,但与城市家庭相比,农村家庭由于经济压力大、自身文化程度有限、教育观念保守等因素,在开拓孩子视野、教育引导、情感交流等方面较为欠缺。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儿童家长普遍对孩子缺乏尊重和理解,缺乏正确表达爱的方式,使孩子失去了许多童年幸福的感受。在社会教育方面,“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教育实践中无从体现,学生生活得不到有益的转换,天资、才情无从发展和展示,自然体验、审美体验、劳动体验、创造性体验不足,素质教育得不到社会实践大课堂的有效支持。此外,一些学生的幸福观较为偏颇。在成长过程中,一些学生或因成绩差而难以体验成长的快乐,或对自己的外貌有自卑感、或陷于孤立无伴的窘境、或因虚荣心理得不到满足等而产生不良感受,这些消极的感受体验,与个体如何认知自我、认知幸福相关,其背后是价值观问题,其实仍然与成人的教育引导因素有关。

4.学校管理因素

漠视学生权利,缺乏人文关怀,已成为当前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儿童的天性是活泼好动的,但学校环境强调规范与束缚,使儿童在一定程度上感到校园的压抑,感受不到快乐的幸福。当前,一些学校在进行常规管理过程中,强调规定的严、细、实,强调服从与循规蹈矩,很多纪律的约束、制度的制定都缺乏对儿童的尊重和关怀,使得规训成为目的,管理失却人性,儿童的天性自由受到压抑,个性被驯服,创造性品质难以养成。这种学校管理方式反映出我们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存在偏颇,不仅忽视了人的感受,忽视了个体的特性与价值,忽视了学生生活世界的需要和个性培养,也制约人的创造性的发展。

综合以上分析,现代儿童未成年阶段的整个成长过程,类似于一个争先恐后的马拉松竞赛,孩子们被挟持于其中,丝毫不敢松气,他们的体质经年累月地受到损害,他们的生活满载压力、单调和枯燥。这类状态与所谓“无忧无虑的童年”、“充满遐思的童年”以及“少年不识愁滋味”,相去甚远。

三、增强儿童幸福感的有效途径探讨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国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约有3.4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和未来社会的繁荣昌盛。切实提高儿童的幸福感,是建设幸福家庭、幸福城市、幸福中国的重要内涵与最佳路径。全社会应该重视儿童的幸福感及其精神建构,关注儿童的精神幸福指数,切实提高他们学习、生活、成长中的幸福感。

1.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童年再造秀美山川、美丽家园

大自然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作用,是孩子认知与快乐的源泉,孩子年龄愈小就愈需要和大自然在一起,因为幼儿教育以具体、形象的感性教育为特性,幼儿更需要到自然环境中玩耍和游戏。自然美的感受在童年是必不可少的。崇尚自然,改善环境,为童年创造悦目的自然生态和愉悦的人居环境,提供清洁的空气、水和安全的食品,创造旖旎多姿的生活,给予儿童更多值得回望、留下美好印记的东西,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责任。作为孩子们度过了一天大部分时光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来说,一定意义上应当成为百草丰茂、树木葱茏的百草园、植物园。应考虑开辟一个学生可以就近日常观赏并可种花、种菜、种庄稼的小小的植物园、实验田,这将给孩子们带来很大的幸福感,也必将在一代又一代每一个学生心中留下深刻难忘的美好记忆。同时,中小学校应重视和加强自然科学课程的学习,组织一些到农场劳作的体验活动,使孩子从小养成亲近自然、尊重自然、探究自然的情怀和好奇心,寓教于乐。作为家长,要经常带领孩子亲近大自然,让孩子拥有斑斓的童年记忆。

2.树立儿童本位意识,尊重儿童身心成长规律

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涉及到教育理念、教育评价、教育体制、教育方法、考试制度、管理理念、教育资源配置等诸多方面,其根本取决于我们如何认识儿童和儿童发展,如何认识童年和童年生活,以及我们是否重视孩子、重视童年,具有怎样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1989年联合国颁布的《儿童权利公约》明确指出,儿童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其中基本权利有:生存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今天,全世界都十分重视儿童的权利,各国也都在全方位实践儿童观,尊重儿童的“未成熟状态”,认同儿童与成人有“本质的不同”。欧美一些国家立法禁止幼儿提前学习。“德国《宪法》规定,禁止设立幼儿先修学校。孩子在小学前唯一的任务就是快乐成长。匈牙利也立法严格禁止教幼儿园期间的孩子学习写作、阅读、计算等。北欧国家则特别强调儿童的户外活动,孩子们不分阴晴雨雪都玩在户外。”⑦这深刻体现了《儿童权利公约》所要求的“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的儿童本位意识。2013年4月10日联合国发布29个富裕国家儿童幸福感指数排名,荷兰居首,其次是挪威、冰岛、芬兰和瑞典4个北欧国家。这是长期认真实践儿童观的结果。我国作为缔约国,也应切实践行这种儿童观,严惩虐童行为,整治违背儿童成长规律的教育乱象,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孩子就是孩子,他们本应是轻松、没有负担的;童年就是童年,应是一段快乐的生命旅程。日本作家池田大作说:“轻视儿童时代就是轻视宝物。”⑧确立“儿童本位”的“儿童观”,主要在于把孩子作为孩子来看待,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寓教于乐,保护儿童特性,保护童年。只有如此,儿童的生活内涵才能拓展,游戏、玩耍等精神需求才能得到理解、尊重和满足,从而使孩子真正享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时光。

3.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儿童健全人格的培养

人格在教育学领域主要指性格和能力,它是一个人发展和幸福的真正基础。健全人格的形成与发展,实质上也就是个体全面素质的充分提高。

首先,把时间还给孩子。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感受、精神生活的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高,都首先需要一定的自由时间、精力和心情去保证,需要深入减负,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标准。不久前,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通过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五个方面20个关键性指标对中小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这一被称为“绿色评价”体系的出台与落实,或将改变中小学教育指挥棒,使儿童的成长步履更加从容一些。

其次,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儿童幸福感的培养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内涵,其核心在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育。这种教育渗透在每一学科的教学活动之中,也寓于儿童的全部生活之中。体验是儿童道德教育的基础和有效方式。丰富多彩的生活多样性,是孩子们成长多样性及其身心健康、快乐感受和创造性发展的源泉。要注重学生的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的亲情体验、劳动体验、审美体验、社会实践活动体验。因为这些独特的生活经历和生命感受不仅是他们感知和理解生命、生活以及外部世界的基点,也是他们增强实际才能和生活本领、熔炼性格和能力、养成自由精神和健全心智的重要源泉,是培养他们正确认知幸福、发现幸福、体验幸福和创造幸福的能力的有效途径。

最后,注重发展儿童的积极的自我概念。罗杰斯认为,对于一个人的个性与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他的自我概念,而不是真实的自我,自我概念不仅控制并综合着个人对环境知觉的意义,而且决定着个人对于环境的行为反应。自信的个性、积极的自我悦纳是幸福感的核心要素。家庭在这方面的影响是源头性和根本性的。家长要努力成为孩子衷心敬爱的人,善倾听,少唠叨,不娇惯,不包办,不忽视孩子,不期望过切,让孩子享有劳作、自主活动和自主选择的快乐,注重日常激励性评价,培养孩子自信开朗的快乐个性和健全人格,为孩子幸福而有意义的一生奠定良好的个性基础。这是父母对孩子影响的根本和关键所在。此外,城市流动儿童的生存环境的改善和幸福感的提升,需要有效的社会支持。对于我国广大农村儿童的幸福感来说,一些孩子家庭贫困、物质匮乏,一些孩子如留守儿童亲情缺乏,但他们普遍欠缺的是视野、素质,所有这些方面的改观或提升需要整个社会倾注更多的关注、支持和努力。就学校来说,要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经典阅读等薄弱环节的教学,通过增配师资、支教、采用信息化手段传输优质艺术教育资源等方式,使每个学生从小都能得到艺术教育的熏陶,拓展视野。

4.加强儿童的审美体验,丰富儿童的积极感受

审美体现了人自由、自觉的本性,是人感受和追求幸福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有“个性”的人所不可缺少的。审美,与自由、快乐同义,与幸福是直接同一的。审美之所以深刻体现着人的自由境界,正在于它直接关联着人的情感,具有情感愉悦性特点。审美教育本质上是情感教育。具有感性特性和情感享受特质的审美教育,是培养儿童以德性、创造性、幸福感为核心内涵的健全人格的最佳途径。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儿童应该生活在美、游戏、童话、音乐、图画、幻想、创造的世界里。”⑨美育,不用说教的形式,而是通过具体、生动、直观、可感的美的形象进行教育,符合儿童长于形象感知的认知特点以及偏重于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发展过程,让孩子在一种愉悦的审美境界中接受教育和实现人格的升华。要注重文学艺术审美教育,唤起儿童对善的敬仰和追求,养成勇敢、善良、诚实、友爱的美好品格,培育儿童敏锐的感觉、直觉、领悟和想象能力,造就其自信和坚毅的心理状态和心灵品质。要加强中小学生的社会审美体验,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善于和充分利用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丰富的社会文化资源,开辟学生喜欢的第二课堂,拓展学生视野,赋予生命最大的丰富性。要加强监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切实防止不良环境侵蚀孩子们幼小的心灵。

5.父母要增强陪伴和跟随意识,尽可能给予孩子一个安全、完整的爱

幸福感首先在于安全感。儿童时期的安全感缺乏,有可能影响其长大后的情感反应模式。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将会遇到各种困惑与烦恼,遇到外界的不良影响与诱惑,他们认知能力弱,无法自我调适,特别需要父母的陪伴和安慰、鼓励和支持、监管和教导。父母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其作为父母的职责。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固然是一个需要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并予以逐渐解决的社会问题,但每一位父母的合理认知与理智选择也非常重要。农村留守儿童需要父母的陪伴,父母应参与孩子的教育,加强与孩子之间的互动、联系和沟通。“让我们与儿童一起生活吧!”这是幼儿园创始人、19世纪德国著名幼儿教育家福禄培尔在他的幼儿园教育实践中提出过的一句名言。生命历程不可回复,童年失去的东西无法补偿。孩子与父母在一起的时光也不过是短暂的未成年阶段,这是父母最能发挥作用的时期。在父母的价值序列中,孩子应是最重的砝码。无论父母有多少现实的功名利禄需要奔波,都不可忽略孩子的情感需要和心理感受,而不仅仅是给予物质满足与补偿。

6.建立愉快的生活环境,保护和培育儿童的主体性

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是人的独立、自尊、自主的表征,其核心是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它与个体的成长环境息息相关。每一个儿童都是其成长环境的形象代言人,带着其成长环境特有的情调和气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自由活泼,或呆板拘谨。明代思想家王守仁说过:“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俭,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萎。”孩提时代天真质朴的共性、蓬勃丰盈的活力与快乐个性,不但由时代整体的文化背景所孕育,更重要的是,这种共性、这些特性需要通过孩子们生活的微观成长环境去得以保护和延续,需要良好的人文环境。从学校来说,学校的规定、制度要充分体现出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及其天性自由的尊重、关怀和保护,不使其感到校园的压抑,多给予中小学生那个年龄阶段孩子应有的快乐心境与幸福时光,使他们保有一份天真烂漫的童稚与少年应有的活泼与灵性,培育其主体性,提高其创造性。

儿童无论享有怎样的童年,自由或束缚,快乐或悲伤,欢笑或忧愁,享有尊重的赏识之爱抑或强制的奴役之爱,人格健康发展抑或人格伤害,童年终将逝去,孩子们转眼成人。但是,儿童人格初成时期的经历和经验、感受和体验,将深刻影响其成长中的性格特征和处世方式,甚至影响其一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让每个儿童身心健康、充满生命活力、社会适应良好、生活幸福,感受自由、进步、成长的快乐,是整个成人世界的责任,是生命之梦,也是中国梦的重要方面。

注释

①[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学生的精神世界》,吴春荫、林程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30页。②[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和青年校长的谈话》,赵玮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247页。③⑨[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杜殿坤编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539、202页。④[苏]B.A.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蔡汀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页。⑤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耿济之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第869页。⑥曾守锤:《流动儿童的幸福感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08年第9期。⑦陈辉:《欧美立法禁止幼儿提前学习给我们的启示》,《中华读书报》2013年3月27日。⑧[日]池田大作、[俄]里哈诺夫:《孩子的世界》,卞立强、李力译,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1][美]G·H·埃尔德.大萧条的孩子们[M].田禾,马春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2][美]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M].吴燕莛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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