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生态”悖论的伦理意蕴*

2013-08-15 00:44曾建平黄以胜
中州学刊 2013年7期
关键词:悖论消费人类

曾建平 黄以胜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不仅是生活方式及消费方式的变革,更是消费目的与消费本真的回归,体现了消费的生态化走向。消费是确保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方式,而人类的消费是以一定的生态损耗为基础的,是自然过程。因此,消费与生态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一方面,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以生态损耗为基础,另一方面,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则必须以生态的可持续为前提。消费与生态之间以各自的张力构成了“消费—生态”悖论(consumption-ecology's paradox)。正如学者指出的,“在现代化建设中存在这样一个悖论:似乎只要从事现代化建设,就必然导致物质主义的生发和张扬,并进而会导致伦理道德的沦丧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而要保护和维持已有的伦理道德和生态环境,就只能牺牲发展和忍受贫穷。消费社会更把这个悖论深化了”①。这个悖论是导致生态时代的消费问题的逻辑前提。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消费的无限性与生态的有限性的矛盾关系,迫切需要我们从伦理学视野破解这个悖论的理论内涵和历史影响,探究消费方式生态化的实践途径和具体方式。

一、消费悖论与生态悖论

悖论原本是一个逻辑学的范畴。自古希腊说谎者悖论诞生以来,悖论就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逐渐从逻辑学范畴扩展到其他的领域。悖论的英文是Paradox或Antinomy。“Paradox”的原意是指“同人们通常的见解相抵触的理论、观点或说法”,它既用来表示超脱世俗、似是而非的科学论断(即所谓“佯谬”),也用来指称越规违理、似是而非的奇谈怪论(即所谓“谬论”、“两难论”);而“Antinomy”则是指“自相矛盾的语句”。在历史上,悖论包括了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结论。它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为逻辑悖论。它指的是,有命题P,如果断定它是真的,那就可以由它推出命题P是假的;如果断定命题P是假的,又可以由它推出命题P是真的。第二种为佯谬。某些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是错误的,但实际上却是对的。如“白马非马”、“鸡三足”等。第三种为谬论、两难论。某些论断看起来是对的,理论似乎非常充分,似乎非常符合逻辑,但实际上却是错的。②

消费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生存与发展。人们通过消费活动,获得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消费越多的商品就越能帮助人类更好地生存、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让人类更幸福呢?答案并非如此。在消费社会,人类的生产生活超出了基本生存需要的范畴,消费的真实目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消费的内容由单纯对物的需求演变成对物的符号价值的追求。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驱使人们在幻想与实际中成为消费者,消费者在消费中迷失了自我,背离了消费的真实目的,出现了消费悖论。

生态悖论最先是在1997年由西南农业大学88岁高龄的叶谦吉教授提出来的。他认为,生态悖论是指一切有悖人类、自然及社会这个有机统一整体协调发展的错误理念。可见,生态悖论是相对于人类、自然及社会这个有机统一整体而言的,要求它统一整体协调发展。③生态悖论现象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矛盾性。人与自然之间是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对自然的开发与利用;另一方面,人类对自然的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不然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改造利用自然与保护自然是矛盾的两面。如果只一味地开发与利用自然,必然导致生态悖论现象。二是不协调性。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生态悖论现象的出现表明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三是急功近利性。人类为了追逐眼前利益,不惜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必然给自然界和人类带来无穷的灾难。

生态悖论现象的产生是人与自然矛盾作用的结果。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以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矛盾斗争的实践,表明了其产生的客观性和存在的合理性。从主观上讲,生态悖论属于人类认识论的范畴。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总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运动和变化发展的过程。在认识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的限制得出与事物本质、客观规律相悖的认识。

消费悖论是人类消费行为超过自然生态容纳、承载限度所导致的,并由此必然带来生态悖论。而消费在一定意义上是延续人类文明的重要手段,生态则是人类延续文明的重要基础,二者缺一不可。消费与生态关系的失衡,必然导致“消费—生态”悖论。

二、“消费—生态”悖论的深层逻辑

“消费—生态”悖论所赖以存在的前提是:消费是无限的而生态是有限的。其意涵是:消费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方式,如若没有道德对其制约,欲望性的无穷消费必然导致物质主义的生发和消费主义的张扬,进而导致伦理道德的沦丧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而生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要保护生态环境,也需要道德的审慎力量,否则就只能妨碍消费、忍受贫穷和牺牲发展。

“消费—生态”悖论表面上看是生态与消费之间的矛盾,而实际上,它的背后隐藏着深层逻辑。从思维层面看,它是人类工具理性的高扬;从社会层面看,它是经济发展目标单一化的后果;从个人层面看,它是人的需要异化的特征。具体来说,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1.从思维层面看,“消费—生态”悖论是人类工具理性的高扬

“消费—生态”悖论在表面上是消费、生态矛盾作用的结果,在更深层次上,它是特定思维方式的产物。“消费—生态”悖论的产生与近代以来人类理性复兴及其工具理性的高扬密不可分。工具理性是一种以手段有效性而不是目的合理性为宗旨的思维方式。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工具理性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它有效地提升了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扩大了人类活动的领域与范围,推动了人类从自然中解放出来,确立了人类的主体地位。然而,由于过度张扬工具理性,导致了工具理性霸权,工具理性成为了衡量一切的尺度,甚至是唯一尺度。霍克海默明确指出:“当理性放弃了自己的自主权,即不能就人的生存问题说出什么来,不能从内容上对这些问题表示什么态度,不能从关心人类解放、指导人类认识的意义上来说明行动的目标,而只关注于用何种工具和方式对自然界进行最有效的征服时,理性就成了一种工具……它的行动的价值,即它在控制人和自然方面的作用膨胀为统治自然和人的工具。”④在工具理性的作用下,消费不再是维持人类满足基本生存与发展需要的方式,而是成为了人类满足过度欲望的工具。在工具理性过度高扬的时代,必然是一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生态耗竭的时代。

2.从社会层面看,“消费—生态”悖论是经济发展目标单一化的后果

传统的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增长和数量扩张为单一目标,弘扬经济理性,打破了经济发展与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经济理性是近代经济学鼻祖英国人亚当·斯密1776年在《国富论》一书中最早提出来的,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内涵:第一,从主体角度讲,经济理性主张以人的本能为尺度进行社会活动,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第二,从价值的角度讲,经济理性注重商品交换中的经济价值,追求经济价值最大化;第三,从目的合理性角度讲,经济理性是一种支配目的合理性的工具理性,它仅仅关注以有效的手段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第四,从理念上讲,经济理性坚持以经济效应最大化为指向。在经济理性的刺激下,人们在消费领域逐渐突破了“够了就行”的原则,崇尚“越多越好”的原则,更多意味着更好。在经济理性主导的传统发展观中,消费不再是人们为了生产生活的正常活动方式,而是成为了实现资本继续增值、经济持续增长的新的生产力,“不消费就衰退”逐渐成为共识。从此,消费与生产、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经济发展目标的单一化必然会破坏生产、人的需要与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而导致“消费—生态”悖论。

3.从个人层面看,“消费—生态”悖论是人的需要异化的特征

人的需要原本来自于人的内心的真实意愿和兴趣,是一种自我生成的活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原本是人存在的方式,也是自我实现的必由途径。但在异化社会,劳动的异化蕴含着人的需要的异化,意味着人需要劳动不再是出于对劳动本身的需要,而是为了劳动之外的生存需要。这是一种出于人的本能的动物性的需要。需要关注的是产品,而不再是活动过程本身。对生存的关注必然体现在对产品的占有上。在商品社会,产品被它的符号——货币所取代,对产品的占有转化成了对货币的追求。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确证的产品,其享用应以享用者具备相应的本质力量为前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享有产品的人并非具有相应的本质力量,在原本无力享用却人为强制占有的情况下,享用者必然会采取与对象本身不符的方式或手段,造成了对消费对象和人的身心的破坏。如果人的需要完全脱离了对劳动本身的需要,而是以对物质产品的不断占有为中心,那么人的需要就沦落为动物性的需要或异化的需要。异化的需要试图通过对物质产品或商品的高度控制与占有来获取所谓的“地位”。由此必然形成“消费—生态”悖论。

消费社会作为一种交换结构,是建立在某种符号和区分的编码基础之上的。人们对消费的需求不再是停留在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上,而是更加关注消费品所象征的身份地位、流行时尚等符号价值。消费的符号化使得对物品使用价值的需要演变为对物品符号价值的追逐,对物品实际价值的渴望演化为用虚拟价值堆积起来的符号的热捧。财富和物品“构成了一个全面、任意、缜密的符号系统,一个文化系统,它用需求及享乐取代了偶然世界,用一种分类及价值的社会秩序取代了自然生理秩序”⑤,而符号消费需要大量的物品来不断地更新、维持符号价值的存在,必然有许多新的流行产品取代一些“落伍”的产品,以此来保证符号的意义层出不穷,不断满足人们的符号消费欲求。然而,每一次符号消费的过程,都是来自自然生态的原料的不断攫取,消费废物的不断丢弃的过程。由于符号消费对商品使用价值的忽视,必然导致对自然的藐视和忽略,自然生态不过是不断炮制符号价值的工具而已。消费的“符号化”,一方面导致人们在盲目的消费中迷失了自己,失去了对人生幸福的思考,颠倒了人生目的和手段的位置,人们在享受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的同时陷入了难以挣脱的精神上的空虚和迷惘;另一方面,由于消费欲望的无止境和符号消费的无限性,严重违背了生态学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理念,人们自己也忘记了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一份子应有的伦理精神,也迷失了自身在宇宙世界中的价值坐标,破坏了人类自身的生态生存,陷入了海德格尔所称的“被抛入世界”的无根状态,对自己的存在感到“恶心”。

三、道德制约消费的可能性

面对越来越难以成为人类依靠的生存环境,人类除了有对自身命运的深切关注和对人类未来生存境遇忧虑的本能反应外,是否还应该增加些对自身消费行为、消费逻辑的理性自觉与伦理审视?消费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它是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反映。在现实生活中,消费什么、消费多少,不仅受个人消费能力的限制,而且受消费伦理观念的影响。即人们消费多少、怎样消费也是道德伦理问题。“消费—生态”悖论的产生,充分暴露了道德约束、监管的乏力。

市场社会遵循的原则是资本的运行逻辑。从现实看,拉动内需、鼓励消费的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社会以禁欲和节俭为美德的传统消费伦理观。在市场社会里,资本的运行逻辑造成了需求世界和供给世界的分离。生产与消费绝不仅仅为满足人的实际需要了。市场经济造成了庞大的商品堆积和被物包围的世界。当供给与需求具有直接同一性的时候,生产与消费之间就不存在相互构造的问题。即有什么样的生产,也就有相对应的消费。然而,在市场经济中,供给世界与需求世界保持了相当的张力,为二者之间的相互构造奠定了现实基础。一方面,欲求世界对供给世界的构造是虚拟的、可能的。虽然人存在占有和表现的欲望,但是它同样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供给世界对欲求世界构造是现实的。欲求世界对供给世界的构造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如果没有占有和表现欲望,即使有庞大的商品堆积,也不可能开启全面的消费运动。

市场社会是物质丰裕的社会,物质丰裕总比匮乏要好。因为人们始终想往:创造财富就是创造幸福,占有财富就是享受幸福。而正如波德里亚所说:“今天,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它构成了人类环境史中的一种根本变化。恰当地说,富裕的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我们生活在物的时代:我是说,我们根据它们的节奏和不断替代的现实而生活着。在以往的所有文明中,能够在一代一代人之后存在下来的是物,是经久不衰的工具或建筑物,而今天,看到物的产生、完善与消亡的却是我们自己。”⑥不断增长的物质世界等待着人们去消费。令人费解的是,市场社会里的消费创造了使人幸福的前提,为何却并没有创造幸福本身?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反思和追问并没有成为人们集体行动的逻辑。

在消费社会,消费欲望的总量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类自身和自然生态的承载限度。大量的消费实践表明,消费欲望的膨胀和满足并没有带来人们向往的和谐和幸福。试图通过消费数量的几何增长以全面提升幸福指数的努力是徒劳的。人们的占有和表达欲望连同实现这些欲望的社会设置暴露了诸多的危机。重思消费合理限度和合理消费边界的社会运动成为了消费发展的必然要求。

消费自由是消费主体自觉、自主和自愿的消费行为。消费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等,选择不选择、接受不接受商品和服务,不会受到任何的限制。而所谓消费公正是指消费权利与消费对应的一种均衡关系。自由和公正都是人们的永恒追求。但是在自由和公正的紧张关系中,自由往往具有优越性。在经济领域,市场经济崇尚的经济自由往往容易走向经济自由主义,从而带来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层严重等现象,而经济公正正是对经济自由主义所带来后果的反思和修正。在消费领域也同样是如此。消费自由也具有相对于消费公正的优越地位。消费自由的张扬导致了代内和代际的不公正。

正是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间的失衡造成了“消费—生态”悖论,造成了深重的意义危机、人性危机、生态危机。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间的失衡,往往容易使人们高举消费自由的口号,肆意地放纵着无止境的欲望,并以物态的形式迅速地膨胀,造成人们对生存与发展状态的空前紧张。人的消费目的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享受幸福,然而,“我们现在的消费欲望已经脱离了人的真正需要。本来,消费水平的提高是为了使人过上幸福和满足的生活。消费只是达到目的,即达到幸福的手段。但现在消费变成了目的本身。对消费不断增长的需要迫使我们不断去购买,从而使我们依赖于这种膨胀的消费需求,依赖于那些可以满足我们需要的人和机构”⑦。消费在本质上已成为人为刺激起来的幻想的满足,消费成了目的本身,幸福就是消费更多、更新、更好、更贵的商品。在这种消费目的与消费手段的颠倒关系中,消费已经不再是满足人的基本生存与发展的正常行为,而是已经成为了难以控制的病态行为。

伴随着消费意义迷失的是人类自我的迷失。在消费社会,人不再是消费的主人,而是消费的“奴隶”,人的价值只存在于消费与享受中,不再具有主体价值,人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彻底丧失了。“在那里,消费不是为了满足正常需要,而是为了刺激经济的增长;人生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和尊严,而是为了纵欲和享乐;个体不是把群体和社会当作家园,而是看作牢笼和地狱。人们普遍地感到空虚无聊、生活的无意义,浮华的外表下掩盖着深刻的精神文化危机。”⑧过度追逐物质消费的人类,逐渐失去了精神追求,丧失了基本的评价、反馈能力,在消费上只是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几千年与自然交往中形成的朴素、和谐道德被抛弃,尊重自然、珍爱生命等生态理念也早已经被消费“占领”了。

与此同时,消费与生态之间的关系也走向了失衡。在正常的社会—生态系统中,消费与生态之间应该保持着良性循环、适度平衡。人类的美好生活不仅需要一定的消费,更需要良好生态。然而,现实却是“我们的消费者生活方式供应的像汽车、一次性物品和包装、高脂肪饮食以及空调等东西——只有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才能被供给。我们的生活方式所依赖的正是巨大和源源不断的商品输入。这些商品——能源、化学制品、金属和纸的生产对地球将造成严重的伤害”⑨。高扬的消费自由催生了过度的消费行为,过度消费导致了资源枯竭、物种灭绝、环境退化,生态平衡被打破。

“消费—生态”悖论反映了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间的复杂关系。表面上,消费自由崇尚消费主体的不受强制性,似乎与消费公正无关。与动物的消费活动不同,人的消费则不仅仅是个人的事,同时也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更为重要的是,人的消费目的和意义在感官满足和生命维持的基础上,朝向人性的丰富和完善、人的自由和发展。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消费是具有意义和价值维度的行为。而公正作为处理公共关系的伦理,凸显的是社会成员交往中的恰当关系。消费中的消费产品、消费方式、消费过程等都与社会和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消费也是公共关系的一部分,难以免于公正与否的道德评价。

虽然说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消费自由的权利,但是每一个人的消费自由又是与平等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了平等,消费自由就失去了普遍性特征,也就没有了消费公正。因为平等是最重要的公正,人与人之间的消费自由是否平等,成为消费公正的重要内容。因此,消费公正注重的是建立在每个消费主体消费自由基础上的内在平等。消费自由作为一项权利具有相对性。人们在享受消费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的对应性要求正好说明消费自由是受到消费公正的制约的自由,消费自由不能以损害消费公正为前提。

注释

①郑红娥:《社会转型与消费革命——中国城市消费观念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74页。②余式厚、汤军:《悖论·谬误·诡辩》,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3页。③叶谦吉、于法稳:《人·自然·社会—生态悖论思考之一》,《生态经济》1997年第1期。④[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张峰、吕世平译,重庆出版社,1988年,第24页。⑤⑨[美]艾伦·杜宁:《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未来》,毕聿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2、30页。⑥[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页。⑦[美]埃利希·弗洛姆:《健全的社会》,蒋重跃等译,中国文联出版社,1988年,第135页。⑧陈芬:《消费主义的困境》,《伦理学研究》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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