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微子世家》发微

2013-08-15 00:48张大可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0期
关键词:大法世家法典

张大可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司马迁“通古今之变”,所写历史人物纪传,以及历史事件,除了记载事实本身之外,通过对历史材料的剪裁、取舍、组织,以及设置的历史背景,折射出作者的历史观,也就是寓论断于叙事之中。《宋微子世家》的材料取舍与谋篇布局,突出彰显两大事件。第一,彰显殷末三仁之光辉,尤其彰显箕子传授《洪范》大法的历史意义。其二,彰显宋襄公以礼争霸,赞其“不鼓不成列”的礼让争斗精神。这两大历史事件折射了作者司马迁什么样的历史哲学观点呢?这就是本文发微所要探讨的旨趣。

《洪范》大法的价值为司马迁所发现。

《洪范》是《尚书》中的一篇历史文献,司马迁全文录载于《宋微子世家》中。《尚书》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公文档案汇编,记事上起古代唐尧,首篇曰《尧典》,下讫春秋初秦穆公伐郑,故末篇曰《秦誓》。相传《尚书》有100篇,而今天看到的是收入十三经注疏中的《尚书》有58篇,古文、今文混杂。据学者研究,其中今文《尚书》29篇为传世的《尚书》文献,其余篇目是东晋梅颐辑录的伪古文《尚书》。今文《尚书》是秦末博士伏胜口述,西汉晁错用汉时隶书记录的故称今文。先秦时代的《尚书》用古代的大篆文字书写,故称古文。秦始皇焚书坑儒,古文《尚书》失传。西汉时在孔子旧宅发现了古文《尚书》,孔安国用今文转写,因为没有列入太学作教材,后来这部古文《尚书》也失传了。司马迁作为孔安国的学生,有幸看到古文《尚书》。《史记》引用《尚书》兼采今文和古文。关于今文与古文的是非不再这里讨论。我们提出西汉今文与古文这桩公案,旨在说明司马迁看到的《尚书》比今人看到的更真切更多,这就足够了。

汉人尊崇《尚书》为经,《尚书》宣扬孔子修身、齐家、治国的道统,所以《尚书》成为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的理论基础。《洪范》为今文篇目之一,是真《尚书》,它是一部法典,特别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经学家和政治家都十分关注,包括宋代改革家王安石,都投入极大的热情解读《洪范》。司马迁极为重视《洪范》的文献价值和治国理念,所以才全文载录于《宋微子世家》中。司马迁在《殷本纪》《周本纪》《鲁周公世家》中多次引用《尚书》,篇目约30篇之多,有些篇目为今本《尚书》所无。司马迁用互见法勾勒了《洪范》这部法典在西周发挥的作用。西周大政治家周公旦再造西周,东征平乱,稳固政权,制礼作乐,完善国家制度,依循的治国方略就是《洪范》这部法典。《尚书》中的《大诰》《微子之命》《归禾》《嘉禾》《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多方》《周官》《立政》《君奭》等篇,均是周公全面推行《洪范》大法产生的政府文告,也可以说是《洪范》精神的延伸。西周极盛的成康之治,是周公运用《洪范》治国奠定的基础。

《洪范》原本是一部开明的法典,第五条“皇极”,本义是“大中”,指君王权力至高无上,谓君王处大中之位,行大中之道,国君是国家最大的顶梁柱,房屋屹立不倒,靠的是中正屹立的顶梁柱。顶梁柱承重最大,所以才权力最大。《洪范》第七条“稽疑”,闪射着民主性的光芒,指出国君决策,要遵守五谋决疑的程序,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儒化后的《洪范》成为集权专制理论。换句话说,经学化的《洪范》,被层累上了集权理论,不是《洪范》法典的本来意识形态。司马迁的论述保留了《洪范》开明的本义,因此说是司马迁发现了《洪范》大法的价值。

《洪范》载于《宋微子世家》,用以彰显殷之三仁。

殷朝末年,纣王无道。纣王庶兄微子,诸父箕子、比干,三位忠臣劝谏,纣王不听。微子离开了纣王。箕子装疯,比干强谏被剖心而死。史称:“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这段话载于《论语·微子篇》,司马迁引用为《宋微子世家》之赞语,表示倾心折服孔子的评价。微子是宋国建立的始祖,殷之三仁连体相依,所以《宋微子世家》写了三仁的附传,并叙于篇首,引人注目,合于史例史法。殷之三仁,没能挽救殷朝的灭亡,在殷朝黯然失色,但却收功于周朝。箕子的最大功绩是传授《洪范》大法,故《洪范》全文载入《宋微子世家》中。如果把《洪范》从《宋微子世家》中删出,丝毫无损于这篇世家的完整,而加入《洪范》倒是骈枝累赘。按史例,《洪范》应载入《周本纪》,因该法典为周武王制定,是西周的治国大法。但司马迁没有载入《周本纪》而载入《宋微子世家》,可以说是匠心独运的谋篇布局。不载《周本纪》之因,一是《周本纪》篇幅已长,且本纪之体摘载军国诏令,无法收录全文;二是《洪范》的执行乃是周公,周公另有专篇,执政事迹只载其大略,故《洪范》不宜收入《鲁周公世家》。《洪范》既是武王访于箕子制定的大法,为彰显殷之三仁,《洪范》随箕子载入《宋微子世家》也就顺理成章了。

《洪范》产生的时代背景。

《洪范》是西周开国制定的大法,《洪范》序言有明确记载。其言曰:“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又曰“惟十有三 ,王访于箕子”云云。这表明《洪范》完成于武王十三年,是周武王与箕子合作的成果。武王灭殷在十一年,即“以箕子归”,《洪范》完成于十三年,其间有两年时间,这就是《洪范》大法制定过程的时间,长达两年。

周灭商是小国战胜大国。周国小民寡,是新兴势力,殷国地大民众,文化发达,却是没落的旧势力,纣王无道而国亡。周武王组建新国家,要制定一部新国家的行政大法,使周商两国民众能够和谐相处,这部法典必然是协商产生,为两国民众所接受。西汉建立,初年是汉承秦制。西周建立必多随殷制。周小殷大,有如蒙元、满族入主中原,北魏改革从众汉化。《洪范》法典依循殷文化是必然之势。纪年殷曰礻己,周曰年,《洪范》用“礻己”就是显证。周民族阶级分化尚不明显,是一个发达的军事民主制部落小国,有许多原始民主的遗存,带给《洪范》大法开明的色彩。周武王是新兴力量的代表,箕子是殷文化的代表。双方上层协商制定新国家的大法,必然有激烈的讨论,《周本纪》留下史影,有如下一段记载:

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以天道。

“箕子不忍言殷恶”,“武王亦丑”,其实就是法典制定过程中论争的隐语。“故以天道”,讬言天道。《洪范》序言用对话形式,编造大法来自天帝所授,由禹传递到人间,为法典的权威制造神秘的理论基础。毋庸置疑,这是西周重建政权神授的一种形式。纣王无道,托持的就是“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纣王被打倒了,天帝的权威受到挑战,但人世间政权的合法性还必须借用天帝的权威。周武王修正天授君权为天授大法,同样是建立神权政治的理论,但天授大法比天授政权带来民主性的光芒,限制个人独裁,是应当肯定的。天授君权,君王是天帝的代言人,具有绝对权威,纣王正是那样自居。天授大法,君王权威至高无上,但必须守住“大中”之德,个人不能专断,不能偏私,君王与民众都要遵守大法。《洪范》对王权作了种种规范,周武王的目的,以此来约束后世子孙,永保政权。这种人为设置的神权地位,司马迁用“问以天道”四字点出,妙极!绝极!

司马迁在《宋微子世家》中全文引载《洪范》,肯定了他的时代背景,以及产生的历史条件。20世纪30年代刘节先生发表《洪范疏证》,提出战国产生说,混淆了时代背景,至今歧说纷纭。有产生于殷代说,有西周初年说,有西周末幽厉时期说,刘节战国说,还有汉人伪造说,或秦末伏胜所作说。如何考证《洪范》的时代背景,首要思考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洪范》是一部法典,还是一篇抽象思维的纯理论论文。单纯的一篇论文,可以编造制作,明王士贞为填补历史空白拟作“长短说”就是一个例证。《洪范》作为一部治国法典,离开西周建国这个历史背景无法想象。学术贵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有可能逼近历史的真实。《洪范》内容,以及成书年代还应继续深入讨论。拙作《中国古代一部开明的治国宪法——〈尚书·洪范〉解读》,已在《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9期刊发,本文不再重复。这里从发微角度补充司马迁何以载入《宋微子世家》,是十分有意义的。

《洪范》儒化后成为集权专制理论。

《洪范》“五行”,水火土金木,属性咸苦酸辛甘,是告诫君王要遵循五行的物质属性,要敬畏自然之天,合理开发利用,这完全讲的是物质世界,故梁启超说:“此不过将物质区分为五类,言其功用及性质耳。”(《阴阳五行说的来历》,收入《古史辨》第五册)这是先民从生产实践中体悟的经验,经过漫长的时间,在殷周之际,产生《洪范》大法升华为“五行”理论。行者,运行,指生生不息。它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界,抽象为五大类生生不息的物质构成,是朴素的唯物论。战国时代的“阴阳五行”与“五德终始”,宣扬神学目的论,强调敬畏意志之天,是精细的唯心论。五行思想由唯物到唯心,伴随集权专制的君权而演进。《洪范》序言托言禹传天赐大法,虽然是重建君权天授,却留有节制王权的空间。《洪范》“皇极”构建的是以王权为核心的等级行政制度,它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王权至高无上,保障国家机器顺畅运转;二是王权要执中正之德,王道无偏无陂,平平正直,君王要做出表率不走向独裁专制。为此,《洪范》条文用“五行”“五事”“稽疑”“应征”四畴节制或平衡国君的权力,保障王道执中,体现国家机器应是公权力机关,“无虐茕独而畏高明”。所以《洪范》是中国古代一部开明的治国宪法。

战国纷争之世,百家学说兴起,各种学派都在探索长治久安的治国之术,一种中央集权的皇帝制度独裁理论伴随秦的统一应运而生。《洪范》的五行、应征本是节制王权的理论变成了阴阳五行、天人感应、五德终始的学说,强化君权神授,要人民俯首帖耳尊天尊君,成为君主专制集权的理论。董仲舒阐释的“天人感应”,还承袭了《洪范·应征》的示警的思想,试图用天帝的权威来限制君权的无限膨胀,但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淡化天命转移,削弱了示警的意义。在把《洪范》经学化的汉儒手里,“天赐大法”的托言被用河图、洛书的妄语来证实,增强天帝的目的性和神秘色彩,也就是增强君主的绝对权威,缩小节制王权的空间。由此可见《洪范》被儒化的过程,就是一部开明的法典被改造成集权理论的过程。一句话,战国秦汉以后经学化的《洪范》,不是《洪范》法典本义的意识形态,是儒学层累的集权理论。

刘节氏20世纪30时代的《洪范疏证》不精研《洪范》本文,而在字里行间做一些琐屑考证,堆砌似是而非的资料,完全颠倒了是非本质,正如赵俪生讥刺的那样:“这当真是哥哥成了‘弟弟的弟弟’的逻辑了,琐节考据家之所以为人不尊重者,以此。”明明是战国时代产生的阴阳五行与专制集权理论层累到《洪范》上,反过来以此证明《洪范》是战国时代的产物。逻辑的颠倒,皆因琐屑考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最能迷惑的是说《洪范》用韵是战国时代的语言。纯粹的字音语言生命力很强,《史记》中使用的关中语言,两千年后的今天还在使用。礼仪语言、政治语言,伴随社会变迁才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例如《洪范》的“五行”与战国时代的“阴阳五行”,《洪范》的“皇极”与秦汉的“三纲”,君权就是不同时代的意识形态,与此相应的语言时代性鲜明一些。至于用韵的纯粹语音语言,时代的变化相当缓慢,尤其是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更是如此。本题“《洪范》儒化后成为集权专制理论”是拙文《中国古代一部开明的治国宪法》中的一个节目,《洪范》大法之所以被儒化为集权专制理论的主客观原因,以及民主光辉是怎样退去的,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宋襄公泓水之战“不鼓不成列”的历史意义。

宋襄公泓水之战,“不鼓不成列”,招致宋师大败,襄公受重伤而死,这一蠢猪式的战法,《左传》《谷梁》都持批评态度,这是从敌对交锋、夺取胜利为最高目的立论,无疑是正确的。《公羊传》从维护道德礼义立论大加赞扬。《公羊传》鲁僖公二十二年载,其文曰: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水之阳。楚人济泓而来,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余,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阵,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阵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已阵,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

司马迁写《宋微子世家》,叙事实录,世家中用《左传》的记载行文批评了宋襄公,而赞语却引用《公羊传》为评,讥宣公致乱,美襄公有礼让,赞文与世家文两相对照,形成鲜明的矛盾。司马迁用此笔法是要提醒世人,尤其是治国者在追求功实之中不忘礼让。功实是一时之利,礼让是万世之基。后世诸儒不明司马迁之用心,认为赞文失当。其实,单就事实而论,司马迁并不赞美襄公蠢猪式的“仁义”,但“伤中国阙礼义”,故称美襄公,矫枉要过正,真是使人叹惋。

行文到此,我们还须说一说宋国的存亡历史背景,襄公礼让对宋国有着正面的历史意义。西周建国处置殷遗民,封武庚于殷,武庚叛乱,才封微子于商发源旧地,国号宋。宋国据有今河南东部、山东西南部、江苏西北部、安徽北部等邻近地区,处于四战的平原之地,国无险可守,便于周朝控制。宋国都商丘(在今河南商丘),是殷人发源之地。西汉高皇帝刘邦徙封齐王韩信为楚王,美其名曰衣锦还故乡,其实质是夺其军,贬其国。宋国奉礻己殷商,不是一般的诸侯国,是西周初所封的最高爵位公国,与鲁周公等列,西周开国大功臣齐太公是侯爵还要低一等,可见宋国的政治地位。宋微子公元前1022年建国,历32代,至公元前286年灭亡,存世736年,比周朝800年天下只少30年,可以说与周朝共存亡。春秋时宋国已沦落为一个二等强国,战国时更微弱不足道,且夹杂在齐、晋、楚大国之间,靠的就是悠久的仁义传统。春秋后期,宋大夫华元与向戌主持和好楚晋,召开弭兵大会,绝不是偶然的。楚庄王伐宋,宋窘迫到“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华元如楚师以实情相告,楚庄王为之退兵。宋国民风淳厚,《货殖列传》称梁宋民风说:“其俗犹有先王遗风,重厚多君子。”宋襄公“不鼓不成列”而败,即使楚师半渡而击,或未毕阵而击,未必能取胜。宋国小力弱,本不该参与争霸,宋襄公靠的就是礼让,他必须打这一张礼让牌,或许涉险成功,即使不成功便成仁,这是宋襄公的逻辑。司马迁引《公羊传》赞美襄公,如同公羊作者,力挽世风,追求理想,既是宋国的国情,也是道德的追求,不可全盘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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