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规范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对策*

2014-04-09 05:31吴国峰姚芳芳曹荣军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自学考试中职

吴国峰,姚芳芳,曹荣军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a.招生处;b.远程教育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是指自学考试机构、区域高等院校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三方合作,以自学考试形式开办大专层次高职教育,中职学生通过中高职衔接教育的学习,完成自学考试专科学业要求,符合毕业条件者获得自学考试高职毕业文凭的一种全新教育模式。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衔接新模式开辟了中职教育通向高职教育的新通道,加快推进了中高职教育的协调发展,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目标:“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1](P27-38)《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提出了“积极推进中高职课程的衔接,増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课程、专业与技能标准的衔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等职业教育的新任务。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不仅增加了中高职衔接教育的新模式,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两个同类别、不同层次教育的有效沟通与衔接,满足了中职学生对再深造和企业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求,更是促进了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一、浙江省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现状

2001年,浙江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开展高教自学考试与中职衔接开设高职类专业试点的通知》。2003年,平湖市职业中专独立尝试了日语专业的中职与自考专科的衔接工作;2007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温州市部分中职学校合作进行了“3+1”模式的中高职自考衔接试点尝试;2009年,浙江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正式批准浙江省l0所高校,在全省各个地级市开展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试点,以中职与高职“联合套办”的办学模式为主。事实上,在实践中浙江省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试点自铺开以来,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构建“理念先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质量保证、体制灵活、科学和谐”的教育发展新格局,“为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浙江省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试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数量的扩张和质量的提升,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不足。

(一)生源定位模糊,招生对象不确定

当前,浙江省个别地市为了片面追求在校生的数量,没有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生源质量的要求,不设置招生报考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没有对初升高的学生设定录取分数线;(2)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跨地区招生;(3)将全日制专修学校参加大自考通不过的学生吸纳进来等等。由此,造成了生源质量参差不齐,正常教学难以为继,社会反响较差等不良后果,严重阻碍了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沟通不畅,难以形成有效衔接

中高职自考衔接的流畅运作涉及教育行政部门、自学考试机构、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涉及招生工作的统筹,自学考试机构涉及专业计划和考核,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负责具体的运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沟通不到位都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在现实操作中,自学考试机构某些政策的变更可能与操作层面的期望不一致,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的指导统筹与学校招生的热门专业、欲拓展专业不一致,高职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计划的安排、教材的征订、教师教学的衔接和考试安排等方面,如果沟通不充分,都会出现问题,因此,多方衔接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三)操作流程不规范,过程管理薄弱

虽然,中高职自考衔接项目的实施已超过十年,但整体上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中职与高职学校进行此项目的工作多凭工作经验,在摸索中不断改进,缺乏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涉及中高职自考衔接的文件或是宏观指导性,或是某个具体业务的操作要求,以省为范围开展中高职自考衔接工作的会议、交流和学习培训极度缺乏。中高职衔接项目的收费标准、衔接模式、学业年限和学籍注册等各方面都缺乏统一的标准。各部门只注重终结性考核,疏于过程性考核,过程管理比较薄弱。

(四)考试组织不科学,监考不够严格规范

近年来,成人教育市场的欠规范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自身的声誉。特别是2013年《人民日报》对远程网络教育的批评,更是把成人教育推到了风口浪尖。中高职自考衔接归类于成人教育范畴中的自学考试,但是,某些高职院校在组织考试的过程中,完全撇开自学考试机构,考试安排和监考过程不规范,难以保证自学考试的严肃性和纪律性。部分高职院校让普通成人教育公共基础课程与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程学分互认,甚至中高职自考衔接整个专业教学计划中没有任何一门国家自学统考课程,造成中高职自考衔接名不副实,自学考试文凭的含金量降低,同时也严重影响到了自学考试自身的声誉。

二、浙江省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规范对策

2010年4月,张洪宪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指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不仅要扩大办学规模,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效益,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适应性;扩大中职与高职衔接的领域,拉动中职发展,这已成为社会稳定和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刘迎春认为:“要解决中高职教育沟通和衔接问题,招生考试制度的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突破口,培养目标的衔接是前提条件,而专业建设是衔接的基础,课程建设是衔接的核心和落脚点。”[2](P39-41)本文针对当前浙江省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试点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提出下面这些建议。

(一)明确生源定位,把好“入口”关

(1)省教育考试院必须明确生源定位,把好生源入口关。参加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是注册在校的中职学生。各地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将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招生计划列入本地区中职教育招生计划。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共同商定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招生计划。由各中职学校把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招生计划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有序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每年度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应明确标注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项目,做好招生宣传,以便教师、学生、家长详细了解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工作。参加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学习的学生需填报志愿,录取分数线由各地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划定,低于分数线者一律不予录取,以确保录取学生的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2)省教育考试院必须提前介入新生录取审核工作,对试点高职院校上报的当年录取新生进行认真审核,对未达到要求者坚决予以剔除,以确保生源质量。(3)理清关系,杜绝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跨地区招生,为课程衔接,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督导、考试的组织落实等环节理顺关系。

(二)加强有效沟通,确保多层对接

中高职衔接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通过自学考试这个平台,有机地将这两种职业教育联系起来。其中,中职学校、高等院校和自学考试机构全面合作是前提条件,转变观念是重点,教学计划衔接是关键,课程衔接是核心,教学过程衔接是落脚点。”[3](P40-43)重点是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对接的有效性。地方高职院校要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设置招生专业、教学计划,与各中职学校充分沟通,确保专业设置符合当地人才的需求。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要充分考虑地方特点和专业素养要求,并在具体教学安排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使其符合教学规律。教师对接采用集中对接和以学校为单位的分散对接的方式。集中对接便于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责任教师到各中职学校进行的单独对接有利于责任教师深入中等职业学校,切身了解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一对一的单独对接有利于提高对接的成效。例如,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加强有效沟通确保多层对接上的做法:(1)用例会制度召开教学教务工作会议。每学期定期召开自考工作会议,与市教育局、市考试中心、各中职学校分管副校长和教务主任沟通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每学期责任教师与任课教师都釆取多种形式的对接交流,以加强教学业务指导;每学期末召开考务会议,强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考试,以提高教学质量。(2)借助多种媒介进行管理、教学沟通。学校建立专门的网上“自考学习平台”,由责任教师负责网上资源建设,还制定了责任教师考评制度。课程教师和学生可借助公用用户名登录查看资源。网上资源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学期都进行考评。另处,还建立了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教师QQ群和管理员QQ群,即时在线沟通问题。同时,借助电话联络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加强与合作学校的沟通联系。

(三)多方创新机制,强化过程管理

随着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不断发展,涉及到的合作学校,具体参与的学生日益增多。为了进一步加强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管理工作,各高职院校必须设立专门的职能科室,组建师德高崇、业务精湛、工作认真的管理队伍,由他们来全面负责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各项工作。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职能科室的设立和人员的优化配置,有助于理顺和强化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管理责任。为了使各合作的中职学校在具体操作中有章可循,高职院校责任科室必须依据相关制度,编制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操作流程。内容包括项目简介、教学计划、教师聘用、教材征订、平台应用、过程考核、期末考试、费用收取、毕业实践和评优工作等10个方面。

教学教务管理的重点在于过程管理,具体体现在教学和考核的引导上,譬如:在教师对接过程中,组织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任课老师进行教学比赛;评选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优秀工作者等;改革实践性课程考核试卷的出题方式等等。在网上资源建设的督导过程中,要注意前期培训会议和过程提醒;在课程考核过程中,要注重平时学风的引导,加强与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的密切配合,抓好考试纪律教育等。

(四)自学考试主导,严守质量底线

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全省教育系统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高校要突出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从学生入学的第一天起就要实施严格的管理,严格培养标准,严格把握修课水准,严格考试监管,严格学历文凭发放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过程的学生学习提醒制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高度负责,确保学生的培养质量。”[4]自学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严格的考试管理,良好的考风考纪,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自考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一切程序和规章制度,着力做好以下四项工作:(1)上报并备案书面的各专业教学计划。各高职院校在每学年招生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教材与助学处上报当年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并明确标明课程考核的性质——国家统考还是省统考(委托组织)。各教学计划均要得到认可、备案。(2)对于委托命题的课程,要求责任教师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保证试卷的保密性。教师命题完成后,一律用U盘将试卷拷贝到教务管理人员电脑。禁止擅自进行网络传输。加强试卷印刷、分拣装袋、密封等方面工作的管理,确保各类文件、档案、电子信息数据的完整无误和保密。(3)委托命题的试卷必须按照各中职学校报考的科目分类打包,必须第一时间送到市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保密保存。整个考试过程必须由各地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落实。县区中职学校由各县考试中心负责领取试卷并组织考试,市属中职学校由市教师考试中心负责领取试卷并组织考试,以确保自学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4)考试过程中,市区内的监考老师应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聘请,同时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导和高职院校相关领导担任巡考,以保证自学考试良好的考风考纪和社会声誉。(5)所有委托命题科目考试须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教材与助学处、命题处、财务处和考务处各部门的要求,完成审批流程,才能获得学生成绩合格证。

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是以培养高技能型人才为目标而构建的,是由自学考试机构、区域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三方资源共享、相互依存、分步递进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当前,浙江省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已初具规模。如何在规模发展的基础上明确衔接模式,规范过程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学质量,维护自学考试声誉,打造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的品牌,已经成为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沟通和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和人才培养快捷通道的日益完善,既是构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现代职业教育新体系的需要,也是时代赋予职业教育的历史使命。

[1]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EB/OL].http://www.gov.cn,2014-02-25.

[2]刘迎春.中高职教育衔接的衔接状况及主要问题的思考[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

[3]钱伟茂,邹海明,朱月华.中高职自考衔接教育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

[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刘希平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zjedu.org,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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