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支付清算业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思考

2014-04-16 23:45安巧哲
吉林金融研究 2014年9期
关键词:县域金融机构农村

安巧哲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沈阳 110013)

关于发展支付清算业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思考

安巧哲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沈阳 110013)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对“三农”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中央“一号文件”多年来连续锁定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充分显示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支付清算体系是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保障农村地区金融运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设施。但是农村地区还存在着支付清算系统使用效率低、支付工具单一、金融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因此积极探索农村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发展,势在必行。

一、县域经济发展与支付清算系统之间的关系

(一)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以县域为中心,以产业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村为重点,以县域行政范围为基础,以优化配置资源为目标,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

一直以来,县域经济在扩大我国经济总量、增强综合实力,统筹城乡建设、有效化解“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央提出了“县域”概念,并将县域经济纳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范畴,县域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并且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因此县域金融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支付清算系统

支付清算系统属于金融范畴,也称支付系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交易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系统。具体来讲,它是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规则、实现支付指令传递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市场经济越发展,支付清算越重要,社会资金的运动,离不开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载,犹如人体血液的流动,需要有血管的支撑。商品交易和社会经济活动的完成需要经过物资(劳务)运动和资金运动来实现。而资金的运动主要依托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支付清算来完成。

根据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可以将支付系统划分为两个层次,下层系统是商业银行面对广大客户、为社会提供支付服务的金融系统,它是银行与客户之间联系的窗口,是金融服务和信息管理的原点,也是商业银行与单位、个人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和支付结算系统。上层系统则是人民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并通过服务贯彻中央银行宏观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繁荣市场经济,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清算系统,它是完成各商业银行之间支付和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支付活动的最终的资金清算与结算系统。并对联系各个金融和货币市场,实现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机制起着重要作用。

支付清算与经济、金融的发展关系密切,是社会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变化的货币化表现,因而银行间资金的流量和流向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动态。

(三)县域地区金融支付清算业务特点

随着县域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信用主体的增加,各类新型的县域金融机构不断涌现,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不断延伸,支付清算等金融服务产品随之得到不断创新。县域地区的支付清算业务主要特点表现在以农村金融机构为主;与中心城市比较支付业务开展相对比较晚;传统的资金汇划观念在百姓中根深蒂固;金融机构员工普通缺乏业务培训,对新时期新业务缺乏一定认识。

二、当前支付环境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分析

当前县域经济在总体上保持着高度发展的趋势,但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题和方向。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社会资金的高速运转,需要高度发达的支付清算体系。而当前的县域金融机构支付清算体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因而准确分析县域支付环境发展的客观因素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提出更好的办法,解决改善县域支付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增长。

(一)支付服务供求矛盾因素

就支付服务的需求和供给来看,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仍然不足,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存在着供求矛盾的因素。多年来,不少金融机构受经营成本、效益考核和农村人口分散、地理条件,支付业务少等因素影响,不仅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撤并网点,涉农金融机构也将业务转向城区进行发展。另外自助式服务设备投入的矛盾也加剧了农村金融支付网点供求问题,金融机构考虑到机具投放、维护成本、通信、电力、交通、治安等综合因素,未在乡镇普遍设立自助式的金融服务。大多数农民还无法享受到现代化的支付方式,致使一些乡镇的重点企业不得不到较远的县城或市区的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二)支付交易意识因素

虽然绝大多数乡镇农村金融机构都已应用支付系统,但受意识形态、消费习惯和地理条件的制约,新兴的电子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仍面临一定的困难。一是来自老百姓自身的意识习惯。目前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差距大,这种状况决定了传统支付工具(如现金、票据等)在较长的时期内仍有广泛的使用空间。目前在农村地区,传统支付工具,特别是现金支付仍占主导地位,票据、银行卡等没有普及,新兴电子支付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来自金融机构的习惯。目前县域金融机构依然采取传统的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同城票据交换分市县两级。地市级同城票据交换系统业务涵盖了城市和交通便利的近郊商业银行机构网点。而县级票据交换业务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多数采用手工方式进行,参加的主要是分布在县城或交通相对便利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而多数农村偏远地区营业网点不能参加县级同城票据交换,其资金清算只能通过人工送票,受交通、邮程等因素的制约,资金到账一般要2-3个工作日。

(三)支付机构设置因素

一是金融机构的锐减。由于国有银行商业化的改革,金融机构基本按经济区划原则进行设置,受金融效益和风险的制约,县域的金融投入大幅减少,县域内的金融机构网点出现减少的情况,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实力欠缺,尚未进行根本性的改组和改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比较有限。二是支付网点设置的因素。就目前县域农村乡镇情况来看,农村乡镇设立的营业网点主要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为辅,并且主要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村以下几乎为空白。农民工外出务工,家庭主妇和老人存取款更加不便,为方便考虑,大部分农民习惯于使用现金,致使绝大部分农民享受不到普惠制的金融服务。三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在乡镇设置金融机构网点大多问题表现在科技投入不足,电子结算硬件设施薄弱,管理不规范,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支付工具因素

一是支付工具未能广泛推广。绝大数农村地区没有布放ATM机、POS机具等,多数乡村与乡镇营业网点所在地交通不便,加之信用问题,许多农户只好选择进县城办理业务。二是支付工具功能未完全放开。目前农信社的金信卡和邮政储蓄开办的绿卡业务方便了部分学生和农民工,但还不能惠及广大农户,业务处理只停留在储蓄功能上。三是支付系统作用未能全部发挥。目前支付工具的使用还主要以大额支付系统的汇兑方式为主,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虽然在设立一些营业网点,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网点未加入支付系统。小额支付业务品种主要集中于普通贷记和普通借记业务,定期借记业务极少,未开展实时贷记业务;支付支票影像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也没有广泛地应用、业务非常少,这些都阻碍了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政策建议

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支付系统运行效率的要求则越来越高。县域经济是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当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从长期看,支付清算流量与经济发展存在正相关关系,经济增长促进了支付清算资金流量增加,支付清算使用效率的提高促进了资金流通速度,从而也提高了经济增长速度。从经济金融角度来看,金融业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行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是金融业的职责所在。

(一)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完善支付服务组织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多样化,多层次,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鼓励或优先支持商业银行到农村地区特别是金融机构空白地区设置营业网点,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乡镇营业网点,寻求支付服务覆盖面和成本收益化的最佳平衡点。进一步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主体,有效弥补服务机构单一的问题。二是县域政府应支持人民银行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促使金融机构从服务“三农”的角度出发,发挥好农村网点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三是农村各金融机构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做到既分工合理,竞争有序,又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二)改善支付环境,扩大支付服务覆盖面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大在农村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力度,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票据传递方式,借助影像传输,扩大支付系统在农村尤其是县以下地区营业网点的覆盖面,缩短资金汇划在途时间。二是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支付系统在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覆盖率。鼓励更多的营业网点加入支付系统,特别是村镇银行等新兴农村金融组织,切实改善支付服务环境。三是大力提高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普及率,人民银行应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便利农户和农村个体经济组织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政策措施。农村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业、养殖业等各专业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适当简化开户手续,促进非现金支付结算服务业务的发展。

(三)创新支付工具,提供更多更好的支付服务功能

一是创新支付方式。针对不同的客户设计不同产品,积极开发适合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支付结算工具和方式,为农村客户提供特色的支付结算服务。针对县域地区地域广、储蓄网点密度低等不利于农民支付的状况,建议开办一些适合农户存储的便民服务。如推动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支付服务方式,建立电话存储预约服务等。农村金融机构可将储蓄网点开办到重点村屯,并发挥其辐射作用,使附近村屯农户也能够就近办理业务。二是鼓励和发展票据业务。充分利用全国支票影像系统,扩大开办银行支票、汇票业务范围。可考虑重点农村金融机构开办票据业务,逐步推广银行承兑汇票、个人支票业务等,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品种,使农村支付结算工具手段多样,服务健全。三是积极开展乡镇自助金融服务。大力推广农村客户群体使用银行卡,加快出台农村客户使用银行卡的优惠政策,如免收或降低农民银行卡的卡费和年费,以推动农村银行卡结算业务的发展。鼓励各金融机构选择部分乡村增加ATM和POS机具的布放,针对农村地区特点,适应放宽POS商户的准入条件和门槛,使自助服务成为营业网点的有效补充。

(四)积极开展支付宣传下乡活动,加大培训力度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支付宣传下乡活动,与反假币宣传、征信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讲座、培训、座谈等形式,使农民掌握支付结算的一般常识,鼓励农户使用新的支付方式。二是对重点企业、农户和当地主要产业,如种养殖大户、收购大户、粮食大户等要积极引导其采用方便快捷的新兴电子支付方式,提高资金汇划速度和资金周转效率。三是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现有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改善基层网点人员业务素质,真正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人员的宣传和服务水平,为县域支付清算业务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何昆烨)

安巧哲,男,硕士,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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