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政企行学”四方联动机制探索研究

2014-08-15 00:49林海英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12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办学校企

林海英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台州 318000)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而高等职业教育更是在短短十几年时间实现突破性进展,目前已占到高等教育总规模的半壁江山(袁贵仁,2012)。据统计,2011届高职毕业生329万,占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的49.8%;2012年,我国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数达到 1297所,占国内普通高校总数的61%。而在规模和数量快速扩张的背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提升,由于政府、学校、行业和企业之间的联系紧密度不够,导致很多高职院校虽有很好的办学理念,但办学实践仍然比较陈旧,办学质量要有实质性的提高还面临不少困难。

一、政企行学联动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进入体系构建阶段,职业教育发展从主要依赖数量扩张转向内涵提升阶段,而发展的薄弱之处恰恰在校企合作。虽然校企合作已经在职业院校的思想层面得到高度重视,在行动上也开始逐步推进,但受制于种种因素,很多合作项目和合作平台都是依靠情感和关系在维护,或是依靠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推动,行业企业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多是“学校有情而企业无意”。即使校企签订合作协议,却很难落实在实践层面,协议条款难以落实和监督,协议往往成为一纸空文。正如刘洪一(2009)指出,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绩效上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在相关方面的联动机制上为高职教育创造了比较健全的发展环境。

第一,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首要任务,而高技能人才是指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掌握了当代较高水平的应用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并具有创造性和独立解决关键性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技能是无法在封闭的学校内部获得的,只有通过开放式的平台,狭义说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广义地说就是通过“政企行学”联动平台培养高技能人才;第二,职业教育的“职业”属性和实践性也决定了其必然是一种开放型的教育体系,与传统的学科型大学相比,在教育教学的运行机制上,高职教育应更多实现政、企、行、学(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的四方联动;第三,高校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作为高等教育一种类型的高等职业教育理应承担起这三项功能,走产教结合、产学结合之路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职业教育的发展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现实需求,人才结构需要与经济结构相互耦合,这决定了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除了教学、科研和文化传承功能之外,还需要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直接面向整个行业和企业,因此职业教育要做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必须有行业企业的深度参与。但由于缺乏有效利益共享,校企合作层次不深,学校很难给企业带来直接现实的利益,双方的合作就缺乏可持续性。校企合作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就处于无人问津状态,流于表面和形式,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可以想见,如果政府、学校、行业和企业等各自为政,生产实践、教学实践、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不能实现有效合作,而是低效推进,高职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质量和办学效益要想有质的提高存在很大的困难。

二、政企行学联动的发展内涵

“政企行学”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开放性运行体系中的相关主体,政即“政府”;企,即“企业”;行,即“行业协会”;学,即“学校”;而所谓联动,就是“政企行学”四方在发展高职教育的理念和行动两个方面达成高度一致,通过双向或多维的组合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通过搭建各类合作平台共同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办学质量的提升,相关主体也从联动合作中受益的一种运行机制。在这种联动机制中,一方的职业教育行动必然引起另一方相应的职业教育行动,高职教育发展的环境正是这四方力量在机制上的联动作用。

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掌握重要的政策和信息资源,对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把握更加科学,职业院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做好对接工作,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形成丰富的合作渠道。政府主要掌握高职教育需要的经费投入和专业审批、人事制度等重大权利,在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决定了办学的方向、类型、层次和结构;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具有机制灵活的特点,企业则处在生产经营的第一线,对市场的变化最敏感,对技术的发展和人才的需求最为直接,建立某种机制可以将这些信息快速地反馈给职业院校,这种互动的形成有利于提高高职院校办学的科学性。目前,职业院校都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掌握关键行政资源的政府应发挥统筹作用,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特别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使“政企行学”四方联动。比如,政府或半官方的行业协会应联系企业及时制定高技能人才标准,引导职业院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适应快速变化的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三、政企行学联动运行的保障机制

建立开放的现代高职教育体系,优化高职教育发展环境,提高高职教育质量,基础的工作就在于建立“政企行学”的运行机制。该机制主要是针对高职教育的实施主体而言,根本出发点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真正把学生培养成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因此整个机制最终的归宿还是以学生为中心。

(一)赋予高职院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以更大的决心从宏观层面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赋予高职院校更多、更灵活的办学自主权,最重要的是给予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利。高职院校可以根据产业结构的变化而自主调整专业设置,政府对院校专业设置的管理由事前的审批制改为事后的备案制,从强调事前对专业的审批改为事后加强对专业建设过程和成效的监管,建立专业的退出和淘汰机制;在人事制度方面也需要给高职院校捆绑,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高职教师的来源还没有形成科学和稳定的渠道,很多接受传统学科教育的研究生直接走向职业院校的教学岗位,由此带来种种问题。因此,赋予职业院校一定的人事自主权,真正将具备生产、建设、管理一线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充实进专职教师队伍,建立与产业结构变化相适应的师资队伍调整机制。

在深化高职教育内涵的发展过程中,应与当地政府积极互动,充分利用和挖掘当地的行政资源,成立由政府、综合业务部门和教育、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参加的学院发展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委员会信息灵通、顶天立地的“智囊”作用,为学院的科学发展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与国内著名的高职教育研究机构建立合作联系,从宏观层面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战略规划、从微观层面指导学校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开发,指导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测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等;通过与工业和商贸等行业和产业的联合,成立区域性的职业教育集团,定期举办由企业总监参加的“总监沙龙”,为学院提供关于行业发展的前沿信息;不断拓展和深化校企合作平台,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扩大“校中厂、厂中校”的覆盖范围,共建师资队伍、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共建实习就业基地,实现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和合作发展。在教学院系部层面,从顶层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协助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共同进行专业资源建设,引进实践专家进入课堂教学和指导实训,在学生业绩考核增加企业专家评分环节,在顶岗期间为学生配备企业导师,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在教学环节全方位地融入企业元素。

(二)建立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和灵活的办学体制

目前,举办高等教育受到土地资源、人事制度编制、资金等诸多方面的约束,我国的职业院校的生存发展主要还是依附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部门,以公办的院校居多,而民办尤其是依靠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较少,自主发展比较困难。因此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更多的企业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通过“鲶鱼”效应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整体的办学水平,改变传统的政府单一的办学体制,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和行业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体制。

高职院校受制于行政约束很多,办学自主权少,在聘用符合高职教育要求的人才的时候就会出现障碍,阻碍“政企行学”联动机制的有效发挥。当前高职院校比较类同,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都缺乏鲜明的个性和特征,区域性特色不明显。政府要转变职能,把精力更多地放到战略规划、政策引导以及各种间接调控手段上,放手让高职院校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办学,自主设置专业,扩大人事自主权;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能应逐步转向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充分依靠企业和行业办学,真正吸收社会元素融入高职教育。

(三)改革职业院校科研的考核评价体系

高职院校发展的时间较短,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尚未理顺,在科研、职称评定方面缺乏适合高职院校特征,体现高职院校职业性、技能型的评价标准还比较缺乏,目前的标准带有浓厚的学科色彩和学术化倾向,对学术研究缺乏细化的分类,对校企合作横向课题没有相应的政策引导和优惠导向。因此要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能够反映高职院校办学目标的科研考核评价体系,彰显高职教育自身的科研特色,包括:

(1)职业特色。职业特色就是高职院校的科学研究要与行业企业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实现零距离的对接,必须是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实际问题,需要校企合作开发、共同完成;

(2)应用特色。高职院校的科学研究同样要突出应用型特点,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进为重心,面向生产实践第一线,从社会中最热门最需要的技术、工艺中找项目;

(3)区域特色。紧贴当地产业,以地方产业作为科研的主要方向,使科研来源于地方、服务于地方,同时受益于地方。

(四)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高职教育的职业特色决定了很多教学环节需要在企业里才能完成,而企业和学校工作时间的不一致决定了要实现“政校企行”四方联动的有效运行,需要高职院校制定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建立具有高职教育特色的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允许学生在上学期间进企业开始顶岗,经过企业技能鉴定或其他方式考核合格即可获得学分,与在校期间获得的学分等同。积极有效推进企业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方便企业根据生产过程安排学生的实践教学和顶岗实习;可以使企业的工作过程与学校的教学过程融为一体;打通校企人力资源共享通道,建立工学互动的高职教育教学团队;可以使高职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拓展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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