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关怀视角下检察文化建设路径探析

2015-01-30 04:00李涛
中国检察官 2015年7期
关键词:检察人员检察关怀

●李涛/文

人文关怀视角下检察文化建设路径探析

●李涛*/文

观察事物的角度往往决定了观察者对事物的认知程度,所持的角度和立场不同,决定了行为主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的差异。就检察文化建设而言,实现目标的方法和路径多种多样,以不同的视角观察和切入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一、人文关怀视角看检察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所谓“人文关怀”最早发端于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其核心思想是承认人的主体性,肯定人性的价值和意义,它强调关注个人的内心感受,注重培育人的精神信念,这与检察文化关心检察人员个体发展、引导检察人员价值追求的指导思想是完全契合的。检察文化建设针对的是检察人员,选择人文关怀视角看检察文化建设,首先要了解检察人员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的现状,其次要清楚检察人员的不同层次需求,最后是根据检察人员的现状和需求,明确和选择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发展的路径。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

各级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利用当地地域资源、人文资源,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检察文化活动,如设置文化长廊、文化背景墙、院史室、荣誉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等,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氛围。有的地方经济条件好,文化设施、软件配置、人才资源等方面具有优势,而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在吸引人才方面具有天然劣势,还存在留不住人的情况,在文化建设上的投入十分有限。

三、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看检察人员的需求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五种,从低到高依次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笔者借助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应来分析检察人员的三项精神上的需求。

一是检察人员情感和归属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也称之为社交的需求,人人都希望得到相互的关心和照顾,检察人员当然也不例外。就检察文化建设而言,就是要发挥文化的多重功能,让广大检察人员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作为一个集体、团队的关怀。

二是检察人员尊重的需求。每个人都希望有地位、受到别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笔者认为,就检察文化建设而言,就是要关心检察人员多样性的个体尊重需求,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

三是检察人员自我实现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等级的需要,为满足自我实现需要所采取的途径是因人而异的,可以视为一种文化创造的需要。

四、人文关怀视角下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设计

在人文关怀视角下,可以根据检察文化建设现状、检察人员需求及文化建设本身规律,探索设计出符合实际的检察文化建设发展路径,这也正是以人文关怀为视角看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所在。

一是着力满足检察人员的内在精神需求。从检察人员情感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出发,坚持走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径不失为一条发展检察文化的康庄大道。把以往取得的成果通过规范、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使检察文化建设不至于一阵风,落入形式主义的怪圈,不失为检察文化建设发展的一条良好路径。

二是遵循文化建设本身的发展规律。文化需要积累和沉淀,检察文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发掘和掌握检察文化建设本身的规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较为繁重的工作职能和任务,检察文化应该成为检察工作的润滑剂,而不应该成为负担和累赘。要想实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文化育人效果,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悄然植根于每个干警的心中,就应当注重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的主动性、服务性和规律性。以此作为思路和主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满足检察人员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开辟出检察文化建设的新路。

三是充分释放检察文化的活力。检察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一个鲜明特征就在于检察文化带有浓厚的法律监督色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文化”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在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时,只要不违背检察文化法律监督的属性,不脱离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执法公信力的目标,其他先进文化的精髓我们都是可以吸收和借鉴的。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5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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