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某医院“医闹”纠纷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探讨

2015-09-21 01:22江增强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医闹患方医患

袁 云,江增强,杨 平,魏 萱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zshsdyx@163.com)

山东省某医院“医闹”纠纷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探讨

袁云,江增强,杨平*,魏萱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zshsdyx@163.com)

目的 探讨“医闹”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其影响的因素,以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和措施。方法 选取2003—2012年山东省某二甲医院“医闹”纠纷案例32例,采用Exce12007录入数据,对其分布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资料描述和分析。结果 该医院“医闹”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医闹”纠纷高发科室依次为产科、骨科、儿科;“医闹”患方获得的赔偿金额是无“医闹”纠纷赔偿金额的2.18倍。结论 要明确“医闹”产生原因并根据原因针对性的提出对策,理性解决医患矛盾。

医闹;医疗纠纷;医患关系;第三方调解

所谓“医闹”现象,就是由一个有组织的群体,接受患方委托,组织、策划、实施到医疗机构通过采用吵闹甚至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等非理性的、过激的行为向院方索取高额医疗赔偿的现象。[1]“医闹”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聚众闹事的群体性事件极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也与党和国家倡导的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背道而驰。本文通过对某医院所发生的32例“医闹”纠纷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策略,力争维护安定有序的医疗秩序,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选择2003—2012年间山东省某二甲医院86例医疗纠纷案件的32例“医闹”纠纷案件。

1.2方法

数据采用Exce12007进行录入,对该院“医闹”纠纷的分布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资料描述和分析。

2 结果

2.12003—2012年“医闹”纠纷发生总体情况

该院自2003—2012年间共发生医疗纠纷86例,其中“医闹”纠纷32例,占到总纠纷例数的37.2%。这32例“医闹”纠纷全部发生在医患双方协商解决途径中,诉讼和行政调解途径中无“医闹”发生。

2.22003—2012年“医闹”纠纷变化情况

研究发现,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该院“医闹”纠纷数量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效果不明显。详见图1。

图1 某医院2003—2012年“医闹”纠纷发生情况折线图

2.3“医闹”纠纷发生原因分析

分析结果发现,32例“医闹”纠纷主要的原因为:费用问题、医疗损害、药物问题、服务不周到、解释不到位、管理缺陷和患方不理解。其中患方原因有7例,占总例数的21.9%。绝大部分是医方原因,所占比例为78.1%,其中的医疗损害为医方原因的主要方面,详见表1。

表1 “医闹”纠纷发生原因分析表

2.4“医闹”纠纷发生科室的分布情况

分析结果发现,这32例“医闹”纠纷中涉及了医院13个诊疗科室,从纠纷发生顺位分析,产科、骨科、儿科分别位居前三位,详见表2。

表2 32例“医闹”纠纷科室分布情况表

2.5“医闹”纠纷赔偿金额情况

分析结果发现,32例“医闹”纠纷平均赔偿金额为31656.25元,总的86例医疗纠纷案例平均赔偿金额为21139.53元,54例无“医闹”参与的纠纷平均赔偿金额为14511.32元。有“医闹”的纠纷赔偿是无“医闹”纠纷赔偿金额的2.18倍,可见,“医闹”患方可获得更多赔偿。

2.6患方的职业状况分析

分析结果发现,32例“医闹”纠纷案例中,其中14例为个体工商业者,所占比例为43.8%;其次为工人,公务员和农民所占比例较小。

2.7患方“医闹”纠纷文化水平情况分析

分析结果发现,在32例“医闹”纠纷案例中,有15例患方文化水平是初高中,所占比例最高,为46.9%,依次为大中专、本科和小学。

3 讨论与建议

3.1“医闹”问题产生的原因

3.1.1缺乏第三方调解机制介入。

32例“医闹”纠纷都发生在双方协商环节,而其他的处理方式都没有“医闹”的产生,这说明,发生医疗纠纷时,在患方情绪激动,院方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双方在直接交涉时,容易发生冲突,患方极易选择极端处理方式。

3.1.2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的医疗卫生法规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和健全,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足。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例,虽然已经运行了十多年,但是医疗纠纷数量并没有明显下降,该《条例》自身存在的问题与社会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冲突,如适用范围有限、部分条款实际操作性不强、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信度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作为关键环节的医疗事故鉴定,更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最大限度地保证医疗事故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法学的采信度。[2]

3.1.3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问题。

从结果中看出,产生“医闹”问题的医方原因占78.1%,说明医院在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产科、骨科、儿科以其诊疗难,患者特殊,成为“医闹”纠纷产生较多的科室,成为医院科室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儿科为例,情感难点:当前绝大多数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关注,稍有不适,即心急如焚,期望得到最好的治疗。诊断难点:小儿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对疼痛敏感,对诊断的配合性差,医生容易被家长主观描述所左右,影响临床正常诊断思维路径。医护难点:小儿对疾病的耐受性有限,药物的选择与用量成为关键;在护理上也存在不少困难,如护士在静脉输液或穿刺抽血时,一旦不能“一针见血”、一次成功,易导致患儿家属不满。[3]

3.1.4“医闹”者多数文化素质不高。

调查结果显示,“医闹”纠纷最多的患者职业为个体工商业者,文化程度为初高中。与其相比的公务员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患者群体,因为教育背景、工作环境较优越,多数人道德素养较高,又有各种医疗保险作为保障,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闹”问题产生较少。

3.2解决“医闹”纠纷问题的对策

3.2.1建立公平、公正、便捷的第三方调解机制。

目前我国有不少省市已经开始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平性、公益性、时效性是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显著特点。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和定赔,再由保险机构进行理赔,使患方与医方不必面对面接触,减少了“医闹”的产生,这不失为目前解决“医闹”纠纷的有效途径。

3.2.2进一步完善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

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暴露出众多漏洞,在内容方面也与其他的法规存在矛盾和不一致。应尽快制定一个专门的医疗损害责任法,该法既可以规范并约束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患者的行为,又可对医患纠纷的处理机构和处理机制作出具体规定,使医疗纠纷的处理有统一的法律依据。[4]医疗纠纷处理上升到法律层次,对“医闹”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将沉重打击和减少职业“医闹”者。

3.2.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科室薄弱环节的重点管理。

医疗技术方面的不足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医疗质量的重要条件,也是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医院应对医护人员坚持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操作的训练,强化广大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其质量和安全素质。[5]加强科室在抢救、感染、外科用血等环节的管理,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重点科室的管理质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3.2.4加强医患沟通。

要提高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依法调整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认识到医患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要受到法律保护且不容侵犯,也是避免“医闹”发生的主要环节。[6]患方也应学习一定的医学知识,与院方加强沟通,保证双方信息对称,与医务工作者之间重塑信任,产生纠纷时,应理性解决。

[1] 谢君辉,郭莲.医闹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J].中国医院,2007,11(7):51.

[2] 蔺武军,任家顺.医院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如何依法维权[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0,4(4):285.

[3] 郑普生.某医院儿科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建议[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1):23.

[4] 鲁蒙娜.用“看得见的正义”规范我国医疗纠纷处理程序[J].中国当代医药,2012,5(13):149.

[5] 沈健.83例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1,11(11):1065.

[6] 李国俊,宋广军,赵栋.86起医疗纠纷原因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2,5(5):36.

〔修回日期 2014-10-24〕

〔编 辑 李恩昌〕

Analysis of the Causes and Prevention Counterm easures for 32 M edical Disturbances

in a Hospital in Shandong
YUAN Yun,JIANG Zengqiang,YANG Ping,WEIXuan(School of Public Health,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China,E-mail:zshsdyx@163.com)

Ob jective:To study the cause of the medica1 disturbances and its inf1uentia1 factors,to formu1ate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strategy andmeasures.Methods:Tota132 medica1disturbances in a hospita1were ana1yzed and eva1uated.Results:The number ofmedica1disturbances in this hospita1was dec1ining.The department ofmaternity,orthopedic,pediatrics had themostmedica1disturbances.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patientswithmedica1disturbanceswas 2.18 times as the patients withoutmedica1disturbances.Conclusion:It shou1d be c1ear the causes of themedica1disturbances and countermeasures shou1d be proposed according to the reasons,rationa11y reso1ve doctor-patient conf1icts.

Medica1Disturbances;Medica1Dispute;Doctor-patient Re1ationship;The Third Party Mediation

·护理伦理·

R197.32

A

1001-8565(2015)01-0013-02

,E-mai1:dyhpy0203@163.com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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