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类》探析

2016-01-21 05:4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隋书艺文志汉书

彭 健

(重庆工商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0067)

《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类》探析

彭健

(重庆工商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0067)

摘要:《汉书·艺文志》认为小说“小道不可观”,但《隋书·经籍志》却将小说提升为“圣人之教”。可见,自汉至隋,小说的社会地位得到明显提高。究其原因,盖源于六朝小说较之汉代,无论其内容、社会功用还是创作人群都发生了明显变化。而这种变化又源自六朝所发生的社会变迁,尤其是世家大族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士族需要“士传言”以维持其社会地位,进而客观上改善了小说的社会空间。

关键词:《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秦汉小说;六朝小说;别传

收稿日期:2014-10-21

作者简介:彭健(1990-),男,重庆綦江人,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识码:A

文章编号:编号:1008-6390(2015)02-0074-04

《隋书·经籍志》(下文简称《隋志》)由经、史、子、集四部组成,并仿《七略》体例作了总序、大序、小序,阐述各部类的学术的发展,为考镜六朝学术源流提供了重要的文献依据。其中《子部·小说类》著录二十五部,共一百三十九卷。[1]值得注意的是,在《汉书·艺文志》(下文简称《汉志》)中以为小道不可观的小说,经历六朝的发展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小说部数不仅没有如法、名、墨、纵横、农等五家一样明显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在《子部》序中与儒、道一起被列为“圣王之教”。可见,《隋志》所录小说不仅代表了六朝小说的新成果,而且反映了六朝小说的新观念,这与《汉志》的小说观念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分析《隋志》所录小说有助于了解六朝小说的特质。《隋志》小说类小序对小说的来源作了补充和修正:

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于刍荛。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而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2]

序文开篇便依荀悦《汉纪》删去《汉志》“盖出于稗官”[3];又将《汉志》中“道听途说之所造”、“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替换成《左传》《周礼》里的话,更将此与周代的采诗制度联系[4];再删去“是以君子弗为也”。这几点修正补充,正与后面的《子部》大序相呼应:

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世之治也,列在众职,下至衰乱,官失其守。或以其业游说诸侯,各崇所习,分镳并骛。若使总而不遗,折之中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汉书有诸子、兵书、数术、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5]

小说在此被提升为“圣人之教”,《隋志》不再以《汉志》贬低小说的姿态对所录小说加以评价。这些变化是怎么发生的,为何六朝小说从“不可观”“君子弗为”一跃而为“圣人之教”?如果单从小说内容去考察,我们并不能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因为就内容来讲,去《隋志》编订时间不远的刘知几就对《隋志》著录的这些小说内容以“诙谐小辩”“其事非圣”“时有可观,好事君子,无所弃诸”目之,这样的评价与《隋志》不啻天渊。所以要理解《隋志》对小说态度的变化,除了内容,作者的身份地位亦是一个重要的考察角度。

显而易见,《隋志》小说类序中有意识地删除了《汉志》所谓“盖出于稗官”和“是以君子弗为也”,这表明《隋志》所著录小说的作者其政治社会地位较之《汉志》已有变化。《汉志》所录小说家,其作者大多无从考证。据王瑶《小说与方术》[6]研究表明,汉代小说家的内容多是方士之言。张衡《西京赋》有“匪惟玩好,乃有秘书。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之语,而吴人薛综在此条下注云:“小说,巫、医、厌、祝之术。”[7]很多研究表明,汉代的方士几乎可以和巫者划等号[8]。就上文所举虞初而言,其于武帝时的一次与匈奴作战中从事“诅军”的工作,据林富士的研究,这样的工作在汉代就是巫者的工作[9]。不仅如此,在汉代巫者从事的工作范围很广,大概与这八类工作相关:交通鬼神、解除灾祸、治疗疾病、参与战争、防御水灾、祝诅害人、左右生育、料理丧葬[10]。这些工作的例子在林富士《汉代的巫者》一书中有详细举例,此不详述。凡此种种,正与张衡所言、薛综所注是相合的,也与桓谭《新论》中所谓“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相符合。巫者的主要工作就是持“秘术”以“治身理家”,故而在汉代人心中的小说内容大抵如是。从前人的研究可见,汉代的小说家与巫者有很多联系,那么,先秦的小说家是否也是如此呢?很多论者以为先秦小说家近似子、史,其实这些小说也与巫者有很大的关系。我们知道,《周礼》将卜、祝、史、巫并称,《国语》将祝、宗、史统称为巫,司马迁也以“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自况,可见在先秦巫与史的关系极为密切。《汉志》小说家录有《青史子》一家,现已亡佚,但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有三条轶文,其中两条出自《大戴礼记·保傅篇》,一条出自《风俗通义·祀典篇》[11],考察其内容大抵不出祭祀和生育等内容,这些恰恰是巫者的工作。由此可见《青史子》的作者虽然不一定是巫者,但其记录的大概有巫者的事迹。所以,《汉志》所列十五家小说,先秦的小说与巫者有密切关系,巫与史也有密切关系;汉代的小说就直接与巫者有联系,甚至小说的作者就是巫者。

然而,到了汉代,尤其是东汉,巫者的政治社会地位逐渐降低,甚至为官方所压制。巫者因汉代人亟信鬼神而致巫者的活动范围很广,纵横向流动都很活跃,然而却没有文化上的主导权[12],故而只能在汉代入小说家,别于九流之外。这是《汉志》所录小说家政治社会地位的实况。然而,核之《隋志》可以发现,小说在六朝的创作,无论是创作形式,还是作者的政治社会背景,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见表1。[13]

表1 六朝小说创作概况

从表1可以看到,六朝以来的小说作者,政治社会地位较之汉代,有了很大的提升,并且几乎全出自门阀贵族和官僚阶层。在六朝那样重门第的时代,这些人充当小说作者(或编者),其小说的内容必然较汉代有所变化。由于小说作者身份地位的变化,他们关心的人情事物也有所变化,故而小说的内容也发生了改变。虽然还是“街说巷语”,但由于文人的参与,其实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文人的择取标准和表述方式也较方士有所不同。小说的内容逐渐雅化,使其不再是“不可观”之辞。葛洪《抱朴子·外篇》卷四六《正郭》篇载:

郭林宗隐不修遁,出不益时,实欲扬名养誉而已。街谈巷议以为辩,讪上谤政以为高,时俗贵之。[14]

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也说:

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也。[15]

上述郭林宗的行为和曹植的言论可见出士人对于“街谈巷议”的态度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至少士人对他们所认为的“街谈巷议”不排斥,而是善加利用,采摭自己可用的言论为自己辩说,并且,东汉这类街谈巷议的小说在很大程度上对于正史的言论还有所冲击[16],以致应劭《风俗通义》撰《正失篇》加以辩护。这本身说明,小说的地位渐渐有所提高。而这样的提高,是由小说本身的魅力以及士人参与这两方面互动所造成的。章太炎《论诸子学》曰:“周、秦、西汉之小说,似与近世不同。……街谈巷语,所以有益于民俗也。《笑林》以后,此旨渐衰,非刍荛之议也。”[17]其实这种变化早在《隋志》撰修时就已为编写者注意,从而改变了自《汉志》以来对小说的评价。

《隋志》称六朝小说可以为王者“观风俗,正得失”,小说于是失去了《汉志》所谓“治身理家”的社会功用。这一方面是汉代巫者对于小说编撰权力的丢失,导致了“治身理家”的言论被记载所忽略。然而六朝小说怎样承担起给王者“观风俗,正得失”这一功能的,是需要讨论的又一问题。要理清这个问题就必须从门阀谈起。东汉的建立本就依托豪族[18],而这些豪族慢慢发展成世家大族,最后形成了门第社会[19]。这些世族在政治上有优遇,几乎垄断了政治,为皇权所不能完全操控,有时皇权反而依赖这些世族而存在。这就类似于周代封建(封邦建国)社会了,所以周代的那一套制度可以在六朝得到比较合适的比附。与此同时,在世家大族中盛行一种重在品评人物才性的清谈,[20]而后这样一种对人物的品评成了选拔官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统治者了解这些世家大族的意见的重要途径[21]。这其实也就是一种“士传言”。东汉《风俗通义》记载了一些这类清谈对人物品评的描述,而据曹道衡先生《<风俗通义>和魏晋六朝小说》一文的考证[22],《风俗通义》与六朝小说的行文和手法很相似,并且题材与文字都有共通之处。只是应劭是以儒家的道德准则对人物行为加以议论,而六朝小说则不然,其往往对魏晋名士的狂放持欣赏态度。不过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东汉,儒家伦理尚未崩解,应劭所主持的汝南“月旦评”还是以儒家的道德标准作为准则;而魏晋以降,儒家伦理崩解,士大夫觉醒,统治者要去了解“士传言”时也就随着世家大族的主流形态走。

另外,《隋志》所载的小说又与列于《隋志·杂传类》的别传有很大的关系,就《世说新语》及刘孝标注和殷芸《小说》所引来看,别传是被引用最多的,其中《世说新语》刘注引别传九十种[23],殷芸《小说》已残缺不全,亦引别传达十一种[24],皆为引书之首。别传是一种以个人为单位的传记,所谓别者有两层含义:一是相对正史人物传记而言“别乎正史而名之”;二是作为以个人为单位的传记略同于收个人作品的别集。[25]这样彰显个人价值的传记在魏晋间兴起,其原因正如程千帆先生所言:“东汉以来,世重高门,人轻寒族,竞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及魏普行九品中正之制,以门第取士,斯风尤甚。人物挺生,莫不视为郡国族姓之荣,此其一也;东京尊崇节义,敦厉名实,儒术甚隆,风俗亦美,故或楷模前代,或月旦今人,大而伦常,小而艺事,皆传其行事,以为标榜,此其二也。”[26]这种起于西汉末年的别传,到了魏晋时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是东汉以来人物品评的产物,与来自访问的人物品状有很大的关系,而“这种类比的品评形式,往往是一个家族,或门第社会的婚姻集团,两个或以上郡望相等的家族成员,所作的互相比较评论”,[27]有很强的地域特征,而最初这类别传的作用也是为了后人采摭的。《隋志·杂传类》小序言杂传可供“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或“载笔之士,删采其要”,[28]也就是说可供人们采摭。由于别传具有的地域特性与资料特性,小说的编者所采这些别传也就具有考察当地风俗,窥见当地士风民情的作用,而传记多少又保留了一些真实的情况,使得小说的可信度得以保证。此即《隋志》所谓小说可“观风俗”之所指。

总之,六朝小说较之汉代,无论是内容还是社会功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一系列的变化皆是由于社会的变动与士人的参与编写所造成的。六朝时期,巫者的社会地位降低,士大夫崛起。士大夫议论品评人物成为一时主流[29],如《世说新语》这类保存大量魏晋士人品评人物的书受到人们的追捧,也为新兴贵族提供了融入世家大族行列的行为标准。由于其体例仍未脱离“说”[30]这一范畴,故而仍列入小说家,但由于这类小说的社会功用与作者(或编者)地位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故而在《隋志》的小说家序中就不再如《汉志》那样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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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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