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佛山非遗传承人保护的创新

2016-02-02 15:26
文化遗产 2016年4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传统

关 宏

论佛山非遗传承人保护的创新

关 宏

保护传承人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鉴于非遗活态性、流变性和时代性等特性,要做好传承人的工作,就要不断深化、创新保护方式。对非遗传承人,既要依法保护、规范管理,又要坚持人文关怀,资金扶持与开拓市场相结合,使之技艺造诣、理论水平、传承能力不断得到提升,确保非遗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良好途径。

非遗传承人 保护 创新 经济活力

佛山是广府文化重要的发源地,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败与否的关键。①徐艺乙:《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与发展》,《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遗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当前,非遗保护工作已进入“后申遗时代”,如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遗法》)关于传承人保护的法律规定,使非遗传承人保护不断创新,成为重要的课题。这就需要建立持续、系统、规范的管理机制来深化保护与传承工作,鼓励与激发传承人积极主动地进行传承,开拓传承之路,使保护传承发展与利用处于良性的互动关系之中。

一、 守正创新,是保护非遗传承人的基本方向

充分认识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活态性保护与传承的核心,坚持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实施手段,都不应该离开对人的关注与重视。②徐富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认定及其意义》,《大众文艺》2010年第2期。”创新必须是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只有真正懂得传统的本质,才能从中迸发出新的时代意义。

(一)守牢地方特色与传统精髓

1.坚持地域传承,守住地方特色

要大力支持传承人的传承行为,尤其是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背景下,保持传统文化的地方特色,保护本地文化品质,就是保护了文化的多样性存在,就是保护了一个城市、一个群体独特的精神家园。比如,鼓励木版年画传承人恢复传统雕版,挖掘具有民族特色、传统精髓的题材;鼓励并支持粤剧传承人重新排演经典传统剧目,将已经濒危甚至消失的经典唱腔、行当重现舞台,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质的保护与传承,就需要传承人自觉地将地方特色持续地在自己所从事的项目活动中彰显弘扬。

2. 坚持传承创新,守住传统精髓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即传承人而言,守护住传统精髓,不是要困住传承人的手脚,束缚他们的创造力,而是要他们把传统与时代有机地结合,创造出具有时代审美并受当代大众喜爱的产品。我们既不能简单地对待历史、粗暴干预传统,保持其固有的民族凝聚力,让传承人自觉自愿地创造出更精彩的产品。顺德杏坛龙舟说唱的传承人们在表演形式上进行创新,吸收了女弟子和少年弟子加入,使着装的多样化,同时在舞台上演唱时增加自由组合和队形变动,为龙舟说唱的表演带来了一股清冽的春风。

(二)尊重非遗规律性与客观现实

1.尊重规律,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非遗种类繁多,每一项都有其独特的内在规律。要保护好非遗,必须针对它们的独特性进行保护,比如舞蹈、戏剧、曲艺重在表演,本质就是舞台的动态呈现,传承人需要排练场地、服装的设计与制作、乐器的合作来表演。美术类和技艺类非遗作品为观赏性或观赏与实用性结合的物品,需要制作与展示、销售作品的平台空间。此两类项目传承过程有较大的区别,舞蹈、戏剧、曲艺等主要是观看,手艺类在观看时可以动手学习参与制作。传统中医类非遗项目不仅是一种形式、过程,而且是一个“关于宇宙、生命、身体、疾病、医药等认知、概念、命名和分类系统,本身就是一套能自我言说的‘非遗’知识体系”*林敏霞:《道——学——技——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图式建构的‘中医’启示》,《文化遗产》2014年第6期。。不论哪个类别的非遗,都需要依靠传承人沿着传统的方向,守住传统特色。

2.尊重客观现实,实事求是

由于各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不均衡,传承人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们就要分门别类地对其进行保护、传承与发展。有些传承人是业界翘楚和企业老板,拥有很多资产;而有的传承人则难以在本行业维持生计,只能在其他行业中谋生存。这就要求我们尊重非遗项目本身的现实发展特点,实事求是地进行保护:(1)对有市场潜力与无进入市场能力的项目分开保护,为能进入市场者铺路搭桥,反过来,避免将不能市场化的项目盲目推向市场;(2)将发展前景良好、受到人们喜爱及民俗盛行的种类与逐渐退出人们视野的项目分开保护,倡导人们的热情,尊重人们的喜好。(3)鼓励传承人坚守自己绝技,不懈地进行艺术追求,守住家业。

二、人文关怀与依法管理并重,是保护传承人的基本原则

国家各级政府对非遗传承人保护一直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政府担当非遗保护责任主体、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非遗传承人打破‘终身制’等新规定为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保护经费匮乏、后备人才不足等诸多问题对症施治*刘亚辉:《为“非遗”发展保驾护航》,《保定日报》2014年6月5日第B01版。”,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者,体现着民族文化的整体水平。传承人队伍的健康发展无疑是传承人保护的关键。在这个层面上,国家省、市对于相应级别的传承人已给予了一定的生活补贴,尤其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各级财政拨款已见成效。保护创新就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更规范、更系统、更具人文关怀的保护。

(一)坚持依法管理

1.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完善规范性管理是为了确保传承人对非遗传承过程的可持续性,并不意味着干涉、限制传承人的传承活动。对非遗管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一个由国家到省,到市再到县(区)传承人的联系网络,确保上传下达的渠道畅通;(2)各级均有专项扶持资金,由非遗事业管理机构按照规范定时发放。(3)有评估机制。地方专家委员会作为由下至上、上传下达的关口与桥梁,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基层情况,上报集体分析结果,并公诸于社会。(4)有督查机制。要求资金有跟踪,对传承人保护成效进行督查。

2.建立完善的传承人队伍体系

建立金字塔式的传承人队伍架构。佛山市拥有国家级传承人11名,省级31名,市级80名,区级100多名,有完整的四级传承人体系,建立了坚实的传承基础。确保了老中青梯队结构,保持继承发扬的后继有人。我们要不断调整传承人队伍的结构,规范传承人机制,吸收有才华、热爱传统的高级人才。“只有保护好他们和他们的传承机制,才有可能把宝贵遗产从人亡歌息、人亡艺绝的濒危绝境中抢救出来。*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版,第149页。”这样才能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会继续流失更不会消亡,使传承形成稳定的态势。

3.建立传承人的经济扶持机制

随着国家各级政府对传承人的保护投入资金不断加大,有些地区对非遗传承人实行了多个层面的补贴或资助。以广东佛山为例,2010年印发了《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资助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佛文2010(8)】。,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传承人的生存状态,进行具有“扶持性保护、引导性保护和开发性保护,据此制定个性鲜明的传承人保护方案*孙正国:《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类型化保护》,《求索》2009年第10期。”:(1)国家、省、市、区提供的固定每年给每位传承人的费用,使不同层级的代表性传承人都能够得到相应的补贴。(2)对于困难生活传承人的生活补贴。(3)给于传承人举办传承活动的资助。根据传承人的申请,在传承方面提供多种用途的资助,比如授徒、恢复一些消失的技艺、培训办班、进校园、办展览、出版相关书籍等。发放这项资助不仅要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还需要传承人的密切配合。同时,申请得到资助的传承人,强调要有所反馈,资金使用是否得当等。这项管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规范、公正、透明,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若干年来,不少传承人在接近贫困线上生活,很多的传承人在自身技艺的领域无法存身立家,但由于热爱而不忍离弃这门手艺,就在其他行业工作挣钱以补贴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因为缺乏经济来源而无法带徒收弟子。政府给予经济上的补贴是及时雨。虽然数量还不能解决所有创承问题,但的确在抢救、扶持、推进不同层面的非遗项目上有明显效果。

政府在直接资助以外,还为传承人的传承活动提供条件,比如,建立对外开放工作室,拓宽活动场地。尤其是对那些仅剩一位传承人的比较优秀的传统项目,给予优厚的传承扶持政策,为其提供对外宣传、提供培训地点和活动经费。

4.探索多样化记录方式

探索传承记录方式的多样化。比如,协助非遗传承人建立较规范的基本档案,扶持传承人办展览、出版作品集等记录传承历程的方式。传承者对技艺本身不仅体验深刻而且对生产过程有独到的经验。所以,要鼓励传承人做好档案工作,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展览、出版物以及各媒体的宣传报道的收集与积累,为非遗保护单位、制作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加珍贵、丰富的资料。值得着重一提的是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我们在进行数字化记录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围绕传承人开展记录的必要性,全面、立体保存传承人信息数据。”*宋俊华:《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几点思考》,《文化遗产》2015年第2期。这种依赖于先进技术完成的数据保存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手段,运用好会对非遗保护与传承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5. 扶持传承人进入市场

通过挖掘地方传统特色文化,将能够推向市场进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做强,成为地方的文化产业优势,非遗传承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非遗法》,“单位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等规定,对传承人建立的独立企业、传习所、工作室及传承基地要采取减少税收或免税收的措施。一方面,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生产周期长、人工成本高,自然原材料获得渐趋艰难。另一方面,新进入创业的传承人,要具备与其他社会实体同样的生产能力是有一定距离的,还需要社会的支持,因而也需要在市场政策上,比如税收上给予倾斜优惠或扶持。

(二)坚持人文关怀

1.鼓励传承人坚守工匠精神

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是世界上最为绚丽多彩的人类文化遗产的宝库之一,它亟待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进行抢救、保护,并把它展现给全世界人民。*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第168页。”这种文化连续展现的重担主要压在传承人身上,他们身怀绝技,具有手艺的天分。长期以来,经济的冲击使他们的坚守成为难题,因此帮助他们认识非遗的重要性与保护民族瑰宝的责任是重中之重。有的传承人因为在传承过程中受到过心灵创伤,这就需要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理解、鼓励与支持。笔者接触过一位传统木刻饼印传承人,当时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这位传承人与朋友去做生意,师傅知道后,一气之下将他捆绑回来,甚至关了禁闭。这位传承人的心里留下阴影,觉得师傅太无情了,不愿再从事这个行业。*佛山饼印传承人杨海成口述。。经过岁月变迁,保护传统技艺得到重视和尊重,经过非遗工作者的耐心说服、引导和关心,这位传承人意识到师傅(现已故去)的苦衷和守住这项技艺的重要性,便自愿申报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他自觉地传承这一濒危项目,并多次参加传承活动,成为非遗传承人中的积极分子。

2. 增强传承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非遗法》规定:“对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一章第十条。实践证明,对传承人的认定与表彰都有很大的影响,对个体的肯定,是对群体的激励,起到了表率作用。“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主要是赋予传承人较高的社会地位*刘春:《从<非遗法>谈非遗传承人的保护》,《艺术品鉴 》2015年第10期。”。激发了传承人的使命感与荣誉感,引发了其他传承人申报与参与活动的极大热情。形成社会对传承人的肯定,以便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扶持。

(三)倡导工匠精神,改善生态环境

1. 要使传承人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

由于新文化的不断冲击,传承人从事传统技艺的生存境况受到极大影响,存在着劳动报酬低和劳动条件差等问题,使传承人的积极性受到打击。非遗工作者要用多种方式从各种角度改善生态环境。利用现代传播工具,宣传他们的工作意义,弘扬他们的传艺精神,让他们切实感到在传承过程中体现自身的价值,有合理的报酬和工作条件,成为体面劳动。营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光荣的社会氛围。争取吸收更多的社会各界的资金助力。佛山市非遗中心为了得到更多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支持非遗传承的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在文化遗产日活动仪式上,为佛山市慈善会、中国邮政佛山分公司、学思文化有限公司等三个单位颁发“热心非遗事业的特殊贡献单位”的证书,尝试更良性的社会关系,营造非遗保护的生态环境。

2. 鼓励和谐的师徒关系

中国有句俗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见学艺的重要性,甚至是奠定一生的生存基础。对一直口耳相传的传统技艺来说,师父手把手地带徒弟是其主要传承方式。建立徒弟敬重师傅,师傅爱护徒弟的和谐氛围。建立友爱,共同协作的关系,为保护非遗发展凝聚力量,为共同的目标相互协作。非遗工作者要加大扶持力度,做到每个项目有传承,每个传人有新徒,积极推广更多的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举行授徒仪式,做好见证人,在媒体上进行宣传。鼓励徒弟谦虚恭良、尊重师傅,行弟子礼仪;支持师傅收徒,慈严并重,善待弟子,为年轻的传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顺利前进。

3. 提高“非遗”一线工作者的觉悟

提高非遗保护工作者自身的觉悟十分重要,尤其是直接与传承人打交道的“一线”工作者。(1)明确传承人对于传统文化的重要性,理解、爱护他们,做到和谐对话甚至心灵相通,既是完成具体事务的工作者、宣传者,也是从中感受精神和智慧的享受者。(2)尊重传承劳动。与传承人直接沟通交流,不仅要提高个人修养,还要提高支持传承的觉悟,这是至关重要的。第一要避免利己心太盛,损害传承人的利益;避免不当的工作方式,引起传承人对保护工作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反感。(3)要做传承人的眼睛、耳朵。有些大多数传承人年纪较大,听力、视力及反应灵敏度衰退,有些传承人语言表达能力弱,这就需要工作人员要有倾听的耐心和细致的观察,不能烦躁、更不能动气发怒。有些传承人生活在乡村,听不懂普通话,这就要求工作者熟悉地方语言,形成良好的沟通。对年纪大的不会用电脑、不会收发邮件、不会写手机短信、也不懂微信的传承人。当工作下达的任务紧急时,工作人员要付不会收发邮件,不会写手机短信,也不懂微信。当工作下达的任务紧急时,工作人员要付、出比常人更大的耐心与体能。(4)防止好心办坏事。要避免从自我内心出发,好心办了坏事,伤害传承人的感情。有些工作者辛苦付出,却不被传承人理解,受到委屈。所以不但任劳而且要任怨,要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这就要不断地提高觉悟,加强修养。

三、加强与专家学者的互动交流,鼓励工匠精神,激发经济活力

除了让传承人知道有责任与义务传承技艺外,还要提高传承人对于所从事的传统文化的独特价值的认识,使其提升其保护意识,促使其文化自觉,从而开拓市场,增强经济活力,成为民营企业的一支有生力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达到可持续发展。

(一)全方位提高传承能力 增强互动指数

1. 加强传承人与专家学者的互动

第一,为了促进互动,激发传承人的创作与创新灵感,佛山非遗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们经常赴一线调研传承人们的生产状况和工作传承场所,除了佛山非遗各类专家外,还邀请国家、省非遗专家、高院学者、各行业人士进行参观指导,形成有效的交流氛围,思维碰撞平台。专家们听取传承人们的绝技以及遇到的新问题,传承人们听取专家们的多方建议与把脉,不但扩大了视野,同时往往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和灵感。这样的交流是十分有益的。第二,让传承人与专家学者坐在一起,充分交流,共商传承大计。让年青一代的传承人养成巧于动脑、精于动手、勇于创新的良好思维习惯。

2.加强对传承人的理论与业务培训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款第三条提到:“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主要通过正规与非正规教育”。就是说,在承传的关键点——传承人要注重接受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积极为年轻的传承人提供进修、读书到高等学府进行深造的机会和条件。鼓励他们善于在实践中积累、思考和总结。(1)提高师傅带徒弟的传承能力。有理论深度,将实践经验有口头叙述和文字的多种表述能力;(2)提升理论水平,并鼓励他们著书立说,留下宝贵的艺术实践过程与探索理论。(3)鼓励和提高传承人的管理水平,使越来越多的传承人成为生产企业的法人,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企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中得到保护。这种培训的方式可以多样,“用现代科学手段,影像资料和口授传授并举方式,开辟传承人的学校、网站、讲堂*王星云:《非遗传承人培养还需要开拓新路》,《东方城乡报》2015年8月4日第A06版。”以及更多方式的业务学习,使“非遗”各类项目得到保护和更加发扬光大。

(二) 提升内动力 鼓励创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恒定性与流变性,是传承的基本规律和重要特征,不断地激发传承人的创作激情、焕发活力和深化传承意识,就是最好的活态运作方式。

1. 加强培训 增强文化自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大事,需要在点点滴滴的工作中,建立崇高性和责任感。要使传承人更加理解,一切外来的文化都不能代替民族自身文化基质的意识,只有具备高度的文化自觉,才能更有效地为伟大民族的文化复兴做出贡献;只有在丰富多彩的传承中,在建设文化创意城市的过程中,才更能体现正义、道德、民族意识、祖国观念、奉献精神等。这种软性建设是一个城市至关重要的发展基础。为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开通道路。

2. 鼓励传人身体力行的传播活动

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传承是难能可贵的。身体力行地进校园、军营、企业等传承、演示与指导,多方位的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吸引群众进行传统文化体验生活的最佳方式之一,也是吸引传承人才与拓展传承队伍、促进文化创新的方式。在心灵里种下民族传统文化的种子,对年轻人今后的成长有巨大的意义,“非遗保护与传承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方面,培养年轻一代使之后继有人在目前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陈铭:《“非遗”传承保护重在后继有人》,《中国商报》2012年11月23日第A03版。

3. 尊重传承机制,培养新的发现与传承人

首先鼓励老师傅带弟子,深入持续地进行可以经过岁月考验不离不弃地传承。包括用语言表达的行为示范,好苗子总是需要有睿智的眼睛去发现,而传承人更懂得自己所从事技能或活动的专门性,更容易发现哪些年轻人的潜质更适合做传承人,培养有天分有热情的传承人。更能够以自己的热情、艺术造诣吸引年轻人的学艺要求,这种发现与培养往往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优势是其他外在因素难以代替的。这一过程,要“坚持保护民间艺术固有的带徒传艺的传承机制,尊重所有民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选徒、收徒、授徒、出徒的个人基本权利和做法,给予带徒传艺的最大自主权。*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第148页。”

(三)在创新意识中彰显活力 开拓市场

唐宋以来,佛山是重要的传统文化艺术与商品生产加工紧密结合的基地和集散地。到清代,佛山已取代广州成为岭南的商业中心。历史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直接进入市场,创造经济效益。把创新意识、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对接,对城市文化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 非遗产品繁荣了生活市场

非遗产品往往背着丰厚传统文化内涵。通过科学有效的开发利用,可以发展为经营性的文化产业。

古代佛山以纺织业著称于世。明清时有民谣:“呼郎早趁大冈墟,妾理丝缫已满车。记取洋船曾到几,近来丝价竟何如?”证明缫丝业的发展十分兴盛,且商贸交易频繁。有竹枝词:“上人爱着薯莨绸(香云纱的另一个叫法),赤足街前汗漫游;脖子横缠粗辫子,手挥雅扇细潮州。”这种“爱穿”绝不是少数人穿,薯莨绸,是绸经过薯莨汁染色、河泥晾晒整合之后的产物,这种染整技艺,出现了香云纱服装。重新恢复活力的香云纱依然充满佛山魅力,织造、缫丝和染整技艺的传承人正在进一步走入市场,以丰富而多样化的时装创造着经济价值。

疗病健身的需要孕育了各种中成药、药酒、草油精等治疗作用极好的非遗传统中药及医术。李广海跌打疗法,冯了性风湿跌打药酒的疗效得到世代百姓的认可和欢迎,还有王老吉凉茶等。

2. 传统美术和技艺类产品的创新发展

传统美术和手工技艺除了满足人们的精神信仰等需求外,还对文化市场的形成有着某种的先决性。这类文化产品非常丰富,是长时间持续发展的产物,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祈盼,不断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元、明以来,陶瓷行业在生产落后,技术封锁的条件下,石湾陶工们经过不断的摸索钻研,生产了大量的仿各地名窑产品,且在釉色的运用和锻烧技术有所创新,不断升华。过去有仿“哥窑”的“百级碎”(冰裂纹)产品,仿钧窑的天青色釉石湾“雨洒蓝”产品,就是吸收他人之长的创新之作,使石湾窑成为南方的重要陶瓷生产基地。石湾窑当今的陶塑艺术大师们更加探索多种风格,集百家所长,使陶艺品造型更加形神兼备,独树一帜。剪纸由于在衬色剪纸、写色剪纸和铜凿剪纸等多种类的开发下,呈现了色彩淡雅缤纷、金铜色灿烂的表现,在观赏性上有了长足的发展;各式彩灯在节假日闪烁着璀璨而喜庆的光彩,这些都在市场上逐渐拥有了不菲的营业额,在开拓市场、创造经济效益有了可喜的收获。

也有的传承人走经济推动项目的发展道路,比如佛山木版年画传承人冯锦强,他与佛山青年商会等单位合作,大胆探索创立主题博物馆与主题餐厅,以经商盈利助推木版年画的发展,以期木版年画走的更远。实践中的传承人正在努力推进传统特色文化,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经济活力不断提升,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四、关注现实问题传承难点破解难题探索应对方法

(一)发挥好项目保护单位的作用

根据我国关于非遗项目的申报规定,对于某城市的非遗项目来说,确立保护单位往往是个难题。对于一个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只有一个,即建立在发生地的某个企事业机构,或是项目发展良好的集中点,或是一个可以统筹管理的组织。选取这个保护单位往往需要慎重考虑,既可以保护一个完整的项目,又要负责整个项目所属传承人的申报信息完整。大部分保护单位往往是某个大项目的一个部分,并不能能囊括项目的全部。但在一个城市中属于该项目的传承人却有很多,人员并不属于保护单位。他们散居在各个街道或其他单位,常常是以漫天星星的状态出现,那么他们在所属项目进行申报时就产生了问题,往往游离于传承体系之外,更难以晋级。按国家规定,传承人申报须经保护单位认可方能申报。保护单位原本定义是针对整个项目而不是针对行政区划,但事实上的操作往往会出现保护单位只对所辖区域或单位负责的尴尬局面。

因此发挥好保护单位的作用,确保传承人申报权益,是佛山破解这样难题的基本方法:(1)明确保护单位的权力与义务,做好存档、传播、申报晋级项目和各级传承人等诸项工作;(2)保护单位要放宽眼界与胸怀,克服本位主义,借助专家的力量,深刻理解非遗项目,全面了解传承人的情况,提供所有申报传承人晋级的公平平台。协调好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关系。(3)可以由不同单位申报,向上级申请该项非遗的拓展项目,增加新的保护单位。(4)建立市级非遗传承基地。为了更好地开展传承活动,激发学习传统文化人群的积极性,除了有传承人的单位外,只要有一些相当于传承人水平的艺人或骨干,在传承人不定期地指导、帮扶下的单位,也有资格建立传承基地,一些积极性很高、做得颇有成效的拳馆、学校,都被列为市级基地。这些单位往往传承热情很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进行作品版权登记保护

“在漫长的传播和传承过程中,个人的作用常常被遗忘了,个人的名字常常被历史湮没了。*刘锡诚:《论“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方式》,《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在当今的文学艺术作品里,尤其是影视作品,许多都引用了地方文化的传统艺术形式,即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些地区和企业直接将传承人的产品移植到一些产品中,但是由于传承人的许多作品并不是单个人完成,或不是创作得来,只是从前辈手中传承而来的手艺呈现,于是这种呈现往往会被忽视,得不到法律上的著作权保护。但是,非遗项目传承至今,多数都是经过传承人的再创作呈现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了调查认定、名录保护、传承与传播等法律保护,是一种“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公法上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想要寻求私法上的救济,还有着重重地法律障碍。”*黄宗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著作权”》,《广东省文物博物馆学会第七届年会论文集》,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12年版,第377页。

比如一些商家、酒店以及画片、广告上常常出现模仿传统彩灯造型和剪纸的图案,似乎已习以为常,很少有人意识到这是一种侵权行为。面对这种现象,目前,佛山市艺术研究社探索对非遗传承人的作品保护,定期或不定期地在佛山版权局对剪纸等作品进行版权登记。

因为侵权情形广泛而复杂,市民间艺术研究社还未专门针对非遗侵权现象进行起诉。佛山对他们这样原本效益不好的手工艺厂家,很难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他们来说时间与人力的成本都过高。这说明,目前对维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或版权的保护还存在严重不足。但民间艺术社在现有的条件下,采用发现一件、在网上说明一件得做法,还是有一定的效果。我们要不断地推进全社会的版权意识,真正保护传承人的作品权益。

[责任编辑]宋俊华

关宏(1962-),女,北京人,佛山市博物馆副馆长、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副研究馆员。(广东 佛山,52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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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0890(2016)04-1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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