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专奇细”四步走
——反腐法治新闻策划报道的一点体会

2016-04-16 14:07■姜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6期
关键词:反贪监禁贪官

■姜 洪

“先专奇细”四步走
——反腐法治新闻策划报道的一点体会

■姜 洪

检察日报 《廉政周刊》创办14年来,坚持用法治视角记录和观察反腐倡廉工作,成为检察报业的一个品牌。2014年10月,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贪总局,为宣传检察机关反腐工作带来了新契机。2016年7月5日, 《廉政周刊》改刊名为 《反贪周刊》,重新明确了定位:立足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打造成有权威性、有影响力、专业性强的周刊。

改刊名意味着新挑战。如何实现反腐法治报道的严肃性和可读性的平衡,考验新闻智慧。在报业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各种新媒体层出不穷的今天,要做好反腐法治新闻,做到 “你无我有,你有我精”,选题策划和报道组织尤为重要,结合 《反贪周刊》近期的典型报道,就如何做好反腐法治新闻策划和报道,谈一点体会。

策划贵 “先”,确保报道独家性

反腐法治新闻专题策划,贵在一个 “先”字。先人一步,才能抓住独家新闻,打出报道的影响力。

2015年发生的天津港 “8·12”特大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失踪,经济损失将近70个亿。这是一个重大热点新闻,同时也是一个重大反腐新闻。检察机关介入重大事故调查,严查事故背后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已成为近几年的常态。能不能把近两年的介入调查进行梳理,从中发现检察机关的努力,向社会充分展现检察工作?

2016年7月初,周刊编辑与记者就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犯罪的工作进行探讨,寻找报道线索。这一碰撞,发现了独家新闻素材:2013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13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最高检全部派员介入。于是,周刊请记者对最高检全部派员介入的13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梳理,找出检察机关办案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深度报道。

独家新闻报道价值最大化,需要合适的报道时机,但天津港爆炸事故已经过去了近一年,以此为新闻由头显然没有新闻性,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

2016年7月15日,经过30周200多个日夜调查取证,国务院 “12·20”深圳山体滑坡特大事故调查组对社会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结果,同时通报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事故背后所牵涉的2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和行贿罪等罪名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我们判断,这是一个最好的报道时机。2016年8月2日, 《反贪周刊》推出了封面报道 《13起重特大事故最高检全部派员介入》。实践证明了我们的判断,报道推出以后,传播效果非常好,转载率非常高。该报道的策划打出了提前量,确保了新闻的独家性和报道的及时性。

策划贵 “专”,报道方能有特色

在反腐法治新闻专题策划中,要突出一个 “专”字。这个 “专”,就是检察视角。作为法治类大报和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的报道有着鲜明检察特色,检察视角既是检察日报的专业范畴,也是 《反贪周刊》的专业领域。突出检察专业性的反贪报道,才有自己的特色,才能在同类报道中脱颖而出。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刑法修正案 (九)》,终身监禁制度首次被写入我国刑法。2016年4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法院适用 “终身监禁”条款的判例何时出现,社会高度关注。2016年10月9日,白恩培因受贿罪成为我国终身监禁第一人;7天后,10月17日,魏鹏远被判死缓并决定终身监禁,第二人也出现了。这是否意味着终身监禁将成为巨贪的 “标配”?我们决定从这一角度进行报道。通过梳理近期相关判例,采访刑法和反腐理论研究专家学者,从罪刑相适应、法治化走向、自由刑严惩、威慑力不减四个方面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深度报道,并提炼出大标题: 《终身监禁:贪腐重罪要受自由刑严惩》,突出了刑法特色、检察机关的司法特色、检察机关的反贪职能,在众多同类报道中独树一帜。

策划贵 “奇”,提升报道吸引力

要在同一题材的报道中脱颖而出,策划时必须突出一个 “奇”字。报道内容要出其不意,找到别人没有涉及的角度;报道形式要不拘一格,让人感叹 “原来还可以这样做”。有了这种 “奇”,报道必然更有吸引力。

2016年10月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心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六中全会之前,中纪委和央视联合推出的八集专题片 《永远在路上》,已经进行了预热。77名贪官现身忏悔,引发 “全民追剧”热潮。落马的 “大老虎”如今怎么样了?这是社会关注的好奇点,由于直观的信息并不多,神秘感油然而生。专题片中出现了他们的镜头,这是一次难得的报道机会。

经过评估,我们没有按照常规全面报道纪录片所体现的反腐特点和信号,因为这些报道已经充斥各大媒体。我们决定独辟蹊径,从集中展示落马贪官的近照和他们的忏悔之语,展示贪官众生相这一角度进行报道。记者不计辛苦,从专题片中截取有代表性的贪官的镜头,选取有个性的忏悔言语,并精心制作了图示: “贪官们忏悔时说了些什么”,让12名贪官 “现身说法”。正文对落马贪官进行了归类:疯狂 “一把手”、贪婪 “夫妻档”、 “蝇贪”猛于虎……加上图示涉及的,共有18名贪官 “露脸”。2016年11月1日,这篇题目为 《贪官众生相——上至正国级,下到村主任》的报道,被人民网、新华网等10多家中央级媒体及众多地方媒体广泛转载。

策划出奇,在新媒体上体现得更突出。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贪污一案。根据媒体曝光的庭审现场画面,跟前两年意气风发的形象相比,出庭受审的杨栋梁满头银发、苍老了很多;官员落马前后 “颜龄”的悬殊,是否有规律性?记者梳理发现,贪官 “一夜白头”比例很大,于是,记者搜集落马贪官几年内的照片,一今一昔对比列出,在 《反贪周刊》的微信公众号 “反贪总机”推出独家策划报道——《深思:又有两落马贪官 “一夜白头”,为何官员落马后纷纷白了头发?》,被澎湃新闻等媒体转发,仅仅在该平台上的评论就近千条。

策划贵 “细”,报道更有品质

策划要出彩,细节很重要。突出一个 “细”字,让内容故事性更强,同时也突出了揭秘性,最大限度满足受众的阅读需求,读起来更 “解渴”,从而使得报道更有品质。

1989年8月18日,是我国第一个反贪局成立的日子。周刊及时策划,在今年8月16日的封面推出了深度报道 《27年,首个反贪局的变与不变》,报道了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成立的来龙去脉,以及27年反贪成绩单。报道集中反映了从反贪局成立之时的举报、侦查、指导、预防 “一条龙”,到2001年的 “侦查一体化”,再到2008年以来的阳光检务工作机制,集中展现他们的工作机制、办理的典型案件、办案中发现的案件特点规律等内容,信息量大,层次感强。

2016年11月22日, 《反贪周刊》的报道 《贪官是怎样被检察官 “带走”的》,刊发两天内,被130家中央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转载,微博微信累计阅读量达到 “10万+”。该报道之所以影响大,策划的细致起到关键作用。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大体情况,社会公众比较了解,但对检察机关如何 “带走”贪官,还是很有神秘感的。选题确定后,编辑部与记者商议,在内容归纳上要细,同时要以典型案例体现故事性和细节。本报江苏记者站从地方检察院办案人员处详细了解办案情况,梳理出七种典型的情景,比如 “自投罗网” “电话邀请” “开会带走” “蹲守追踪”等,都配以典型案例。吸引眼球的标题、细致的归纳、细节的展现,都提升了该报道的可读性,传播效果突出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 《反贪周刊》编辑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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