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在原阳

2016-08-27 03:15蔺瑞卿毛贻善
关键词:李自成重修崇祯

□蔺瑞卿 毛贻善

李自成在原阳

□蔺瑞卿 毛贻善

河南省原阳县桥北乡洪庄村有一通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重修的庙碑,距今340多年。碑体风化严重,下部残缺。碑文字行、字数、撰文、刻石已无法辨别清楚,仅能从模糊的字迹中勉强辨出一些文字。

碑阳:

重修碑記

荥澤縣【】【】北葛莊王家堂會首王【】【】······

大明萬曆三十四年嵗丙午及至明末大亂······

大明崇禎十七年損坏······

大順永昌元年商谦·······

大清順治元年齊會嵗俱在甲申虽則齊會未得動工人俱逃奔他鄉後······

皆歸家後又齊會重修廟宇金莊 神像創建 拜殿今故刻石以志愿者(姓氏人名略)碑阴:

······拜殿碑記

······

大清康熙十二年岁次癸丑瓜月吉月

乍一看,此碑不过是一通极普通的重修庙宇的布施碑、捐资碑,但仔细琢磨,便会觉得此碑大有深意。原来这是一通纪念明末原阳民众响应李自成起义、劫富济贫的纪念碑。碑文记载内容虽难完全弄清,但从辨认出的片段中可以推断出,事件背景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 年)”始“及至明末”,天下“大乱”的社会真相。

李自成画像

明末原阳县是天灾人祸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熟悉明史的人都知道,明神宗朱翊钧在位49年,是明朝16个皇帝中在位最久,又是最昏聩放荡、纵情声色、贪婪钱财、懒散拖沓的“天子”。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载其:虽在位49年,却“深居20年,未尝接见一大臣”。邹元初《中国皇帝要录》载,其一生以“金钱珠玉为命脉”,醉心于“括取币帛”,赐封畎亩。仅以河南为例,福王朱常洵就藩河南府,神宗一次就赐予“膏腴二万顷”。潞王朱翊镠就藩卫辉府,赐田“四万顷”,以致“中州地半入藩府”“海内骚然”。 “凡舟、车、庐舍、米、麦、菽、粟、鸡、豕、牛、马、骡、驴······无不纳税”,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时的原阳县(原武、阳武合并而成)也是天灾人祸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翻开明清《原武县志》《阳武县志》可以看到,从万历到崇祯年间,“河决”“大雨雹”“大旱”“大蝗”“赤地”“麦尽槁”“田禾无收”“大疫”“大饥”的记载充斥字里行间。弘治时“斗粟十钱”,至万历、崇祯年间竟达“斗粟二千钱”“斗米千五百钱”。出现 “人相食”“甚至骨肉相残”“瘟疫大作,死者枕藉”的惨象。官逼民反,终于爆发了明末农民大起义。李自成的义军是人心所向,一呼百应。原阳响应的就有“磁固堤土贼张习孟”“阳武张叛子”“原武土贼冯怿”等数万众。这就是碑文中“大乱”的真相。

西瓜事件对李自成刺激很大

据 《中国通史》《中国历史大事年表》记载,崇祯十二年(1639年)九月,李自成义军进入河南。当时,河南旱饥严重,中原各地纷纷响应起义,“从者甚众”。

此前,李自成曾多次化装乞丐在阳武、原武等地调查民情,结交贤达。是年夏天,他走访多时,口干舌燥,见阳武街口有个西瓜摊,便想凑到跟前化块西瓜解渴。瓜摊前有三四个阔少在吃西瓜,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去捡地上的西瓜皮,却被胖子阔少踩住手不放。女孩疼得眼含泪花,还不想丢掉手中的瓜皮。又一大个子阔少把自己的瓜皮放在女孩面前,女孩伸出另一只手去捡,大个子却乘机把脚踩在女孩后背上,一脸奸笑地要女孩跟他好。李自成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扬起打狗棍呵斥阔少们放开女孩。几个阔少哪里会把一个要饭花子放在眼里,他们不但不放,还挖苦李自成说:“要是为你娘求情还好说些,她是你娘吗?”李自成怒不可遏,挥棍就打。无奈阔少人多,李自成又饥渴过度,眼冒金星,结果吃了亏。女孩乘机跑掉了,一群看热闹的还趁势起哄。李自成心里很难受,他发誓要把阳武城这群为富不仁的东西全杀掉。

西瓜事件对李自成刺激很大,他觉得阳武城里没好人,对在阳武组织一支义军之事信心大减。这天,他心事重重地在大街上行走,不觉之中发现一个妇女的动作特奇怪。她身上背了一个大孩子,手上牵着一个小孩子,急急忙忙往前赶路。李自成十分不解地赶上前问:“人家都是抱小牵大,你倒好,背着大孩儿而牵着小孩儿,这不是弄反了吗?”那女子回答说:“大孩子是我请的(庶子),小孩才是奴婢亲生。我得真诚对待大孩儿,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不然,我心里不安!”李自成听了自言自语道:“阳武城里也有好人呐。”女子不解地接嘴道:“你这个人,这么大个阳武县城,哪能没有好人呢?好人多着呢!”一番话使李自成快凉的心又热了起来。

崇祯十三年(1640年)九月,李自成义军进入河南。秋天,阳武农民张叛子按与李自成之约,率本县万众起义与义军会合。义军在城南时庄击毙了官军千总吴加增和张琳等人,民众无不拍手称快。

李自成对阳武城西瓜事件一直如鲠在喉,特别是阔少要他向女孩儿叫娘的话,不断刺痛他的心。为此他特意在义军军纪上增加一条:“杀一民如杀我父,辱一女如辱我母”的口号,义军更得民心。

巧妙重修庙宇碑,旨在纪念李自成

洪庄借重修庙宇碑纪念李自成义军的巧妙方式,实在用心良苦。碑文把“庙宇”的“损坏”“商谦”“齐会”分成 “大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大顺永昌元年(1644 年)”“大清顺治元年(1644 年)”三次记述,并写明“岁俱在甲申”。 明白人一看便知,这三个年号是同一年(1644年)。碑文故意选择用三个朝代年号的方式记述重修之事,显然另有含义。翻看《中国通史》《中国历史大事年表》:崇祯十二年(1639年)九月,义军进入河南,原阳张叛子率众响应;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占领北京,崇祯吊死梅山;四月,李自成即皇帝位,仍用正月在西安称王时的国号“大顺”和年号“永昌”;九月,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到京,十月即位,用国号“大清”,年号“顺治”,以当年为顺治元年。

为什么要用三个不同的国号、年号记述同一时间段发生的事来纪念李自成起义呢?因为封建社会旧志“正史”没有一处承认李自成建立的政权和使用的年号。查看《清史稿》《河南通志》《阳武县志》《原武县志》及旧碑刻,凡是提到明末农民起义,全以“闯贼”“流寇”“土贼”等字眼代替。唯有洪庄碑明白无误地把“大顺永昌元年”书丹镌刻碑上,并将“大顺”和“大明”“大清”齐头并列,统统以“大”字开头冠顶。这说明了李自成起义军建立的政权在百姓心目中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洪庄碑郑重其事地把“大明”“大顺”“大清”三个国号刻入碑文,“大顺”居中,既是以时为序,又强调了“大明”和“大清”中间曾经有一个“大顺国”存在。这样旗帜鲜明地公开为农民起义歌功颂德、树碑立传,充分显示出原阳人对历史上的群众运动颇有见地和对李自成政权的尊重和敬仰之情。在三四百年前的封建统治下竟有如此壮举,实在难能可贵。

据专家鉴别考证,为李自成建立的农民政权树碑公开宣传的碑刻全国仅发现三处。除原阳洪庄碑外,另两处分别是陕西省韩城市城门碑和山东省曲阜修路碑。

洪庄“重修碑记”碑,庄重地记载了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在河南省原阳县建立过农民政权的史实,这是对封建社会农民运动的肯定和赞许,也为河南旧志增补了一件极为有价值的重要史料,意义十分重大,值得纪念。

(作者单位:河南原阳县县志办公室 )

[责任编辑 秦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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