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论朋党

2017-03-11 19:04朱子彦
历史教学问题 2017年5期
关键词:韩非韩非子君主

朱子彦

●中国史研究

先秦诸子论朋党

朱子彦

春秋战国之际,诸侯各国为在兼并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谋求富国强兵之术,而群臣朋党比周,争权夺利,排斥异己,不仅危及社稷的安全,而且使君主无法作出正确的决策和贯彻国家的政令。所以春秋诸子不仅对朋党进行道义上的谴责,而且分析它的危害,要求禁绝朋党的呼声日益高涨。战国时期的法家对朋党尤为痛恨,其中,韩非的朋党观最具代表性。韩非作为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的倡导者,提出了一整套禁绝和制驭朋党之术,为专制君主提供了与朋党作斗争的锐利武器。这是先秦思想家朋党观进一步深化的标志,也是韩非的法家理论之所以能够深深打动秦始皇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奉为圭臬的重要原因。

朋党;先秦;诸子;韩非

朋党,是中国古代社会引人注目的突出政治现象,也是了解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演化的核心线索。滥觞于夏商周三代社会的朋党和党争,历经汉唐,下逮明清,始终盛而不衰,且愈演愈烈,在封建王朝的肌体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朋党的出现绝非偶然,自人类划分为阶级、建立了国家机器以后,统治阶级内部就出现了各个利益不同的政治派别。但在夏商西周时代,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实行世卿世禄制,在土地所有制上实行井田制,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结构相对稳定,较少出现权力再分配的斗争。故上古时代,严格意义上的朋党尚未出现。但随着世袭贵族制度的式微,官僚体制的逐步确立,朋党便应运而生。在诸侯各国的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朋党集团。春秋以降是朋党的形成与活跃时期,朋党的出现及其政治活动引起了先秦诸子极大的关注,他们对朋党作出了诸多评论。本文撷取诸子百家中较为典型的观点加以剖析。

一、“无偏无党,王道荡荡”理想的破灭

周武王灭商之后,向商朝遗老箕子请教治国之道。满怀亡国之哀的箕子痛定思痛,商末那种“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丧,人尚乎由行,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匪上帝不时,殷不用旧。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听,大命以倾”的状况不禁浮现在他的眼前。①《诗经·大雅·荡》,中华书局,2006年。那时殷商的局势乱作一团,众多官吏结党营私,违反法度,胡作非为,实在使他痛心疾首。于是他向周武王建言:“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意思是凡是臣民,都不允许结成私党,朋比为奸。所谓“惟皇作极”是指中道、法则,他要武王以殷为鉴,建立政事要有中道,要不偏不倚,将国家的法度视为最高准则。他进而指出:“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②《尚书·洪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意思是没有偏私、没有朋党,王道的光辉就会普照大地,国家的法度就会得到贯彻。从此,“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就成了统治阶级政治道德的一条极为重要的准则。真诚的卫道者可以用来律己,自命清流的士人可以用来自我标榜,心怀叵测者可以用作迫害政敌的依据。

从春秋开始,社会进入了一个“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时代,①《论语·颜渊》,中华书局,1984年。在礼崩乐坏,旧秩序已无法维持,新秩序又一时难以确立的形势下,统治集团内部各个政治集团都谋求扩大自己的势力。他们“阿党比周”,争权夺利,从而加速了旧制度的崩溃。士人结党是对传统伦理观念的严重挑战。因此许多政治家、思想家都把朋党看成是违背政治道德、破坏社会稳定的罪魁祸首,纷纷从道义上进行谴责,并以此作为划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

孔子在宣传他的政治主张时,就竖起了反对“朋党比周”的旗帜。他声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②《论语·卫灵公》。就是说君子严谨持重而不与人争,人数虽众而不结朋树党。孔子对君子与小人的不同操守作了比较,他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何注:“忠信为周,阿党为比。”③《论语·为政》。即君子以忠信自持,直道而行;小人则结党营私,见利忘义。孔子还将是否党附他人作为区分君子、小人的标准。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④《论语·子路》。即君子坚持原则,决不隐瞒自己的观点,违心地去附和国君的意见。而小人则出于私心,曲意逢迎国君的主张。在这方面,晏子对“和”与”同”作了另一番分析。齐景公问晏子:自己与宠臣梁丘据的关系是否是“和”?晏子认为:“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这才称得上“和”。“今(梁丘)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⑤《左传·昭公二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这是“同”,而不是“和”。这里所谓的“和”,是指同中有异,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对立统一。只有辨误求正,去伪存真,才能取得真正的一致,这是君子事君之义;而“同”则是迁就逢迎,言不由衷,牟取私利,这是小人党附国君的行为。

不管是朋党比周,还是“富以聚党”,在时人心目中,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至少在理论上是被人们否定了。例如,晋厉公派军队去屠灭晋国的卿大夫郤氏家族,郤氏党羽众多,郤要进行抵抗,但是郤至却认为“仁人不党”,并且还说:“夫利君之富,富以聚党;利党以危君,君之杀我也后矣。”⑥《国语·晋语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这就是说利用国君给予的财富结党,本来就是该死的行为,更何况“仁人不党”呢!所以郤氏家族宁可束手受死,也不应起来反抗。

在党争日益普遍的情况下,洁身自好,置身于党争之外的人,则会获得舆论的好评。公元前571年,晋悼公大会诸侯。“悼公问群臣可用者,祁傒举解狐。解狐,傒之仇。复问,举其子祁午。君子曰:‘祁傒可谓不党矣!外举不隐仇,内举不隐子。’”⑦《史记》卷三九《晋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祁傒正是因为不偏不党,才获得了这样的美誉。后来儒家也把“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怨”视为优良的政治品质。⑧《礼记·儒行》,中华书局,1980年。墨子则将“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作为诸侯选贤举能的一条准则。⑨《墨子·尚贤》,中华书局,2007年。反之,国君若“宗于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义”。⑩《墨子·尚同》。墨子认为,即使贵为君主也不应党庇父兄故旧,偏向富贵,予以重用。否则上行下效,就会国将不国了。后来荀子在谈进入秦国后的观感时,特别强调“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11]《荀子·强国》,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年。荀子把没有“朋党比周”现象看成是秦国兴旺发达、成为霸主的重要原因。

然而先秦社会的这些思想家所说的理论往往与社会实际情况不符,春秋时期,弑君篡位事件层出不穷,而图谋君位者无不结党营私,但他们又害怕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故总是要竭力加以掩盖。如晋献公死,出奔在外的公子夷吾遂使其党羽郤芮重赂秦穆公,争取穆公支持他回国继承君位。“秦伯(穆公)谓郤芮曰:‘公子谁恃?’对曰:‘臣闻亡(逃)人无党,有党必有仇。’”①《左传·僖公九年》。事实上,郤芮不就是夷吾的死党嘛!而郤芮却声称自己的主子夷吾“无党”,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更具有嘲讽意味的是,甚至连以反对“朋党比周”的孔子本人也无法避免党附的嫌疑。鲁与吴俱为姬姓之国,鲁昭公却娶吴女为夫人,根据同姓不婚的原则,吴鲁联姻是对周礼的公然蔑视。为遮人耳目,昭公称夫人为吴孟子,而不按当时的习惯呼为“吴姬”,以免露出马脚。有一次陈国大夫单刀直入地问孔子:“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这位大夫对孔子的学生感叹道:“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鲁昭公)而知礼,孰不知礼?”孔子被将了一军,无言以对,只好自我嘲解地说道:“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②《论语·述而》。身为“至圣先师”的孔子尚且如此,其他士大夫就可想而知了。

不论圣贤君子对朋党是如何的深恶痛绝,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可以称得上是一条无法改变的铁律。孔子一方面声称君子“群而不党”,一方面又将其弟子称为“吾党之小子”,③《论语·公冶长》。这无异于把他们师生之间组成的教学团体也称之为“党”了。但问题是还不仅在于有党、无党,更为重要的是出于什么目的而结党,并以此来分类。孔子提出了这样一条原则:“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④《论语·里仁》。即君子明理,以义而动,小人贪婪,唯利是图。把好义与好利分别定为君子与小人的本质特征。推而广之,对“君子之党”与“小人之党”也应作如是观。归根结蒂,要把是否结党营私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分水岭。后来,宋人欧阳修在《朋党论》中提出“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也就是由此引伸出来的。

孔子不仅提出了划分君子与小人的原则,而且认为这两种派别,或这两类人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孔子提出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之说正是为此而发的。⑤《论语·卫灵公》。司马迁说:“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⑥《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列传》。在不同学派之间尚且有如此分歧,一旦牵涉到政治利害关系,当然就更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不论孔子多么反对小人结党营私,但作为朋党的一个重要特征——排他性,在他自已身上也或多或少地体现出来。

孔子提出划分君子、小人标准的目的,还是要人君善于分辨善恶。他说:“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⑦《论语·卫灵公》。后来孟子也对齐景公说:“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⑧《孟子·梁惠王下》,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年。这些议论都是告诫君主要多方考察,不能偏听偏信,不要被假象所迷惑,谨防小人朋党比周,免得遭受蒙蔽。这些论述应该说是正确的。后世党争中,敌对双方都指责对方是小人之党,目的是蛊惑人主视听,企图孤立对方,以便铲除异己。

春秋战国之际,朋党活动日益猖獗。新兴的封建国家普遍实行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为了在兼并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国都谋划富国强兵之术,要求保持国内社会秩序的安定。而群臣朋党比周,争权夺利,排斥异己,不仅直接损害国家利益,危及社稷安全,而且也与君主专制制度格格不入,使君主无法作出正确的决策和贯彻国家的政令。所以这一时期诸子对朋党的不满已不仅仅限于道义上的谴责,而是着重揭露朋党的罪行,分析它的危害,要求禁绝朋党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起来。管子曾指出:“道正者不安,则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变,则群臣朋党。才能之人去亡,则宜有外难;群臣朋党,则宜有内乱。”⑨《管子·参患篇》,中华书局,2009年。正在用人之际的战国,人才的去留往往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如庞涓在魏国为将,嫉妒孙膑的才智,“乃阴使召孙膑,膑至,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欲隐勿见”。⑩《史记》卷六五《孙子吴起列传》。孙膑后来暗中联络齐使,设计将他带回齐国。公元前342年,齐魏马陵之战,孙膑用“减灶计”诱敌深入,结果一举全歼魏军,俘魏太子申,迫庞涓自杀,使魏国的霸权难以继续维持。又如燕国大将乐毅破齐后,燕惠王听信谗言,使骑劫替代乐毅,乐毅只得离燕投赵,结果齐国危解,七十余城得而复失,燕国从此衰落未能中兴。管子正是从人才的重要性着眼,强调要防止群臣朋党,排斥异己,造成人才流失的恶果。

荀子是一个由儒家转向法家的思想家。他主张实现国家统一,维护君主权威,稳定社会秩序。荀子认为,朋党对这一切都起着极大的破坏作用,所以他对朋党罪行的揭露就显得非常深刻。荀子从不同角度揭露了朋党的罪恶。他说朋党“是非反易,比周欺上恶正直”。即他们互相勾结,是非颠倒,欺骗君主,仇视正人君子。朋党还施展阴谋诡计,他们造成“国多私,比周还主党与施。远贤近谗,忠臣蔽塞主势移”。①《荀子·成相篇》。这批小人包围君主,使君主耳目闭塞,相信谗言,疏远忠臣,从而使君主丧失权势,陷于孤立。荀子最后对朋党的罪行作了一次总清算,他说:“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誉乎民,不恤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是篡臣者也。”②《荀子·臣道》。也就是说朋党不忠不义,其基本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从君主手里篡夺权力,所以荀子目之为“篡臣”。篡臣者,乱臣也。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这就是荀子所要推导出的结论。

荀子的言论绝不是凭空而发,而是殷鉴不久前发生的燕国的一场动乱。公元前318年,燕王哙与相国子之演出一场“禅让”的闹剧,就是最好的注脚。子之相燕之后,不仅在朝中安插党羽,还用重金收买齐国使臣苏代吹捧自己,暗示燕王只有将大权交给他,燕国才有称霸的希望。子之利用燕王哙老迈昏庸、爱好虚荣的特点,指使党羽鹿毛寿等人大讲尧、舜、禹禅让故事,劝燕王“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于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③《史记》卷三四《燕召公世家》。燕王听信了这一番甜言蜜语,果真让国与子之,结果引起太子及大部分贵族的不满,爆发了大规模的内战,齐国乘机出兵攻燕,杀了燕王哙和子之,燕国几乎因此灭亡。这的确是人臣朋党比周的一场深刻教训。

严厉打击朋党,决不是荀子个人的主张。早在战国初年吴起在楚国变法时,便曾严禁朋党。“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朋党以励百姓,定楚国之政”。④《史记》卷七九《蔡泽列传》。在赵国,同样有人主张“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塞朋党之门”。⑤《战国策·赵策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也就是要坚决禁止朋党的一切活动。然而,“无偏无党,王道荡荡”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和理想,春秋战国时期,朋党活动不仅没有停止,且日益猖獗起来。

二、“党与之具,臣之宝也”

在严厉抨击朋党罪行的同时,战国时期的法家还提出了一整套禁绝朋党的主张和制驭朋党的办法。在这一方面,韩非的朋党观最具代表性。正像马克思评价马基雅维利那样,认为他“摆脱了道德,而对政治进行考察”,从而得出一套不为任何道德所掩饰的、系统而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就是告诫君主如何独揽大权,防范臣下朋比结党。

韩非把朋党之害提到了关乎国家存亡、君主安危的高度。他认为在统治集团内部,不论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国家的灭亡:“大臣两重,父兄众强,内党外援以争事势者,可亡也”;“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太子尊显,徒属众强,多大国之交,而威势蚤(早)具者,可亡也”;“大臣甚贵,偏党众强,壅塞主断而重擅国者,可亡也”。⑥《韩非子·亡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年。韩非还列举史实进行论证,他指出:“人之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⑦《韩非子·孤愤》。通过这两例说明春秋战国之际,姜氏齐国和晋国之所以灭亡,并非亡于敌国,亡于战争的失败,而是齐国的田氏执政,晋国的六卿专权的结果。他们不断扩张权势,最终篡夺了君位,田氏取代了姜氏,韩、赵、魏三家大夫瓜分了晋国。有鉴于此,韩非对国君发出严重的警告:“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在韩非心目之中,朋党真可谓罪孽深重,他说:“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①《韩非子·孤愤》。

在君主专制时代,无论何人,单凭个人的能量是无法与君权对抗的,个人拥有的权力,与君权相比,无疑也是处于劣势。因此凡图谋篡夺君位的大臣,就必然要拉帮结派,网罗死党,所谓“朋党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②《韩非子·有度》。韩非一针见血地指出:“党与之具,臣之宝也。”一旦可以取人君之位而代之,“制万乘而享大利,则群臣孰非阳虎也”。田氏代齐、三家分晋,包括鲁国的季氏家臣阳虎驱逐三桓,都是因为他们通过结朋聚党,才壮大了自己的力量,才能弑君逐君。至于有些人之所以没有采取弑君篡位的行动,并非是他们发善心,不忍下手,而是“党与不具也”。③《韩非子·内储下》。也就是臣下还未形成实力雄厚的朋党势力,如果臣下一旦羽翼丰满,党羽具备,对君主的威胁就太大了。“朋党相和,臣下得欲,则人主孤”。④《韩非子·外储说左下》。韩非又说:“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⑤《韩非子·孤愤》。可见臣下朋党比周,夺取君权,就将君与臣的位置完全颠倒过来了。既然朋党对君权的危害、威胁如此之大,那么君主要巩固自己的统治,首先就要考虑如何解决朋党问题。韩非作为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的倡导者,为君主设计了一套对付朋党的策略和手段,我们择其要者论述于下:

其一,“御臣抑党之辔在赏罚”。韩非认为,要禁绝朋党,就必须由君主独揽大权,臣下百官只能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有任何非法特权。他提出君主应该独断。“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王”。⑥《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他认为君权不可分割,臣下若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而滥用权力,就可能结成朋党,侵夺君权,这对国君的地位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所以韩非说:“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⑦《韩非子·内储下》。这就是说:国君一旦给臣下放一点权力,臣下就要得寸进尺,最后连国君的位置也保不住了。“今大臣得威,左右擅势,是人主失力,人主失力而能有国者,千无一人”。⑧《韩非子·人主》。而实现专制君权的关键又在于能否巧妙地运用刑、赏这两种手段,即所谓“御臣抑党之辔在赏罚”。他十分强调君主以赏罚来驾驭群臣,抑制朋党。臣下的生杀予夺,都应操在君主之手。君主既可以把官爵、财富、荣誉封赠赏赐给臣下,也可抄没收回。韩非认为要是臣下不寒不饥,再加上不怕死,他就不可能有“事上之意”,⑨《韩非子·八说》。因此君主应该像驯鸟人那样,“断其下翎”,因为鸟一旦折断了翅膀,就丧失了飞行的功能,就只有“恃人而食,焉得而不驯”。“夫明主畜臣亦然,令臣不得不利君之禄,不得无服上之名。夫利君之禄,服上之名,焉得不服”。⑩《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总之,君主独操刑赏之柄,就不会大权旁落,就不会出现臣下结党擅权,威胁君主的局面。

其二,善于运用权术。韩非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虽然也强调法治,但是他认为“法”主要用来治民,驾驭臣下却要依靠“术”,即权术,也就是“君人面南之术”。权术的内容当然有很多,但其中的一个要点是君主不要相信任何人,把一切人都视为要加害于己的奸邪。韩非深知统治集团内部存在着尖锐的利害冲突,各种政治集团的斗争,包括朋党之争是不可避免的。对君主来说任何人都不值得相信,哪怕亲生子、生身父、结发夫妻,也要心存戒备,防范他们结朋聚党。他说:“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11]《韩非子·备内》。韩非还举了两个生动的例子来说明:一为“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之事。它指的是赵武灵王废长立幼,长子公子章与田不礼结党作乱,公子成与司寇李兑平定公子章之乱后,又将赵武灵王围困于宫中,最终将赵主父(赵武灵王退位后,自称主父)活活饿死。二为“优施傅骊姬杀申生立奚齐”之事。这是指晋献公豢养的优伶名为施者与骊姬(晋献公宠妾)朋比为奸,共同谋杀太子申生,而立骊姬之子奚齐为太子。韩非举出这两件事说明,就连国君的儿子、妻子都要结成朋党,算计国君,别人就更不用说了。“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①《韩非子·备内》。那怎么办呢?韩非说得很干脆,“尽敌之”。即把一切人统统看成是敌人,只有“尽敌之”,才能“无患也”。②《韩非子·内储说上》。既然任何人都不可相信,那么君主又如何来统治呢?韩非子认为国君只有“恃势而不恃信,恃术而不恃信”,③《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一言而蔽之,就是要用权术来统治。既然要用“权术”,就要“藏之于胸”。即人君在臣僚面前要显得高深莫测,人君本人的思想、主张、行动都不能让臣下知道。韩非说“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④《韩非子·八经》。也就是说要故意让臣下感到人君神秘得无法捉摸,即所谓“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甚至连国君的父兄、妻妾、子女也是看不得,讲不得,想不得的。由于臣下无法测得国君之高深,也就不敢轻举妄动,当然也就不敢轻易结成朋党了。“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得欺者”。⑤《韩非子·奸劫弑臣》。这样统治权就可牢牢地控制在国君一人手中。这种“深藏不漏”术,是韩非总结国君统治术的核心。

其三,防患于未然。君主要统治一个国家,就需要一大批各级官吏,给这些官吏以一定的权力,让他们为君主的专制统治服务。这些官吏成了贵族,手握大权,既可以辅佐君主治理国家,但也可能朋比结党,造成对君权的威胁。“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大臣太贵,左右太威也。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所谓威者,擅权势而轻重者也。此二者,不可不察也”。⑥《韩非子·人主》。韩非认为,要解决这个矛盾,就要不断地削黜臣下的权势,不等他们的势力发展到结成威胁君主的朋党,就要加以砍削。韩非形象地把君臣关系比喻为树干和枝叶的关系,认为君主好比是高大的树干,为使大树正常生长,就要经常削去繁密的枝叶,“为人君者,数披其木,毋使木枝扶疏;木枝扶疏,将塞公闾,私门将实,公庭将虚,主将壅围。数披其木,无使木枝外拒,木枝外拒,将逼主处,数披其木,毋使枝大本小”。⑦《韩非子·扬权》。对臣下,特别是对大臣一定要严加防范。“大臣之门,唯恐多人”。君主对臣下结党的任何迹象都不能掉以轻心,“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⑧《韩非子·扬权》。大臣一旦出现聚众结党的现象,就要像斩锄草木一样去加以剪除。为了有效地巩固君权,就要使臣下绝对服从君主,就像树干一摇,枝叶便随之而动。枝叶要绝对听从树干的指挥,要东就东,要西就西,这就是官吏对君主绝对的忠。韩非指出:“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甚至要臣下,“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⑨《韩非子·有度》。“处国无私朝,居军无私交”。⑩《韩非子·爱臣》。一切唯君主之命是从。君主如果能使臣下做到这些,当然也就不会有朋党出现了。

其四,采取多种打击措施。韩非为君主对付朋党提供了多种打击手段,试举数例。“质”——即将大臣的“亲戚妻子”当作人质控制在手中,使其不敢生叛心。“镇”——即用“爵禄”将其拴住。“固”——即相互监视,“参伍责怒”,使其无法朋比结党。探——所谓“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11]《韩非子·八经》。即通过大臣的僚属和亲近的人来了解大臣的内外情况(当然包括大臣是否结党)。网——对于位高权重的大臣,则设置监视网,“设间以网独办”。[12]《韩非子·八经》。离——君主不断地调换臣下职务,不使其常任某一官职,“渐更以离通比”,[13]《韩非子·八经》。以免臣下结党营私。朋党乃“臣之宝”,君主绝不允许臣下握有此宝。“朋党相和,臣下得欲,则人主孤”。君主就必须采取“群臣公举”(检举),使“下不相和,则人主明”,①《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8年,第244-245页。或“作斗以散朋党”,②《韩非子·八经》。如能使用挑拨离间的方法能瓦解朋党,也毫不犹豫地加以采用,决不手软,直至将大臣杀掉。“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③《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总之,照韩非看来,君主为了制止大臣结朋聚党,是没有什么法律可以遵循的,只能以现实的利害关系作为判断是非功过的依据。为了解除大臣朋党的威胁,即使暂时找不到适当的理由,施展阴谋暗杀也在所不惜。

其五,建立“群臣守职,百官有常”的政治秩序。韩非在《二柄》中讲了一个故事:韩昭侯醉酒和衣而卧,一个专管冠冕的侍者——典冠怕他着凉,拿了一件衣服替他盖上,韩昭侯醒来,便问衣服是何人所盖,左右告诉他是典冠所为,结果韩昭侯把典衣和典冠都问了罪。原因是前者失职,后者越权。韩非就此得出结论:“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④《韩非子·二柄》。韩非认为君主必须规定臣下各自恪尽职守,各司其职,严禁任何越权行为,发表言论也要务实妥当,与事实相符,不得越轨,谋取私利。这样既能保持官僚机构正常运转,又能防止臣下朋比党援,使君主能够操纵自如,而不必担心大权旁落。

总之,韩非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面对朋党活动日趋猖獗的局势,怀着为帝王立法的宏愿,总结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的经验教训,已不再满足于对朋党进行一般的谴责,而是在充分揭橥朋党对封建统治危害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制驭朋党之术,为专制君主提供了与朋党作斗争的锐利武器。这是先秦思想家朋党观进一步深化的标志,也是韩非的法家理论之所以能够深深打动秦始皇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的重要原因。⑤《史记》卷六三《韩非列传》云:“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

(责任编辑:李孝迁)

*本文系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中国史高原建设项目(2015-2018)支持课题阶段性成果。

朱子彦,上海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邮编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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