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内容与学校教学内容的协调机制

2017-08-04 21:25董显辉
职教论坛 2017年18期
关键词:协调机制双元制教学内容

摘 要:为了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企业职业培训内容与学校教学内容的协调机制对我国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过程中企业培训内容和学校教学内容的有效衔接,通过对德国《企业职业培训条例》与《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两个文本的分析,发现德国国家承认的教育与培训职业的专业名称、培养目标、教学内容等都是基于工作过程确定的。德国从国家层面制定《企业职业培训条例》与《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企业依据《企业培训条例》制定企业培训大纲与学校依据《学校框架教学计划》制定学校教学大纲实现企业培训内容与学校教学内容的协调。

关键词:双元制;培训内容;教学内容;协调机制

作者简介:董显辉(1973-),男,江西玉山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副教授,德国马格德堡大学访问学者,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师教育。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天津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地方职业教育制度研究”(编号:TJJX15-034),主持人:董显辉。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18-0091-06

双元制职业教育为德国企业培养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德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有效运行关键在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职业学校之间的通力协调合作,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真正落实得依赖于企业和学校在教学上的协调。尽管企业和学校是不同的业界,学生不同的学习地点,但是在教学上企业职业培训内容与学校教学内容实现了协调一致。德国企业职业培训内容与学校教学内容是如何协调的,值得深思和借鉴。

一、企业职业培训条例和学校框架教学计划

(一)德国企业“职业培训条例”

《德国XX职业培训条例》(verordnung ueber die Berufsausbidlung zum XX)是以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为依据,由联邦政府部门(经济与技术部、农业部)和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研制和颁发,并遵循知识、技能和能力循序渐进积累逻辑的企业职业培训指导文件。《职业培训条例》构成主要包括:国家认可的培训职业名称、培训的年限、培训目标、职业领域范围基础教育、职业培训的职业规格、职业培训框架计划、职业培训计划、书面证明、毕业考试[1]。以附件形式呈现的“职业培训框架计划“是职业培训条例的核心组成部分。

1.培训职业名称。《联邦职业教育法》第4条第1-2款规定“联邦经济和劳动部或其他主管业务部门可与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协商,以无需联邦参议院同意的法规形式,代表国家对教育职业予以认可;国家认可的教育职业只能根据职业教育条例开展教育”[2]。根据职业教育条例开展的教育职业必须是国家规定且被承认的职业。德国国家认可的教育职业每年会得到更新,在2015年被承认的职业数量共计328个[3]。德国获得培训的职业设置、更新及取消需要遵循统一的规范,该任务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牵头完成。德国获得培训的职业名称多以从事职业岗位群的人员的名称作为职业培训名称,如“烘培工人”(B?覿cker/B?覿ckerin)、“农民”(Landwirt/Landwirtin)、银行商务人员(Bankkaufmann/Bankkauffrau)等。

2.培训年限。《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第5条第1-2款规定国家认可的教育职业初次职业教育培训的时长一般为两年至三年[4],具体时长由各个教育职业本身的性质和要求而定,大多数教育职业的教育培训时长为三年,如烘焙工人教育年限为3年[5]。

3.职业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他们应传达给学员技能和知识,使他们能够独立、合格地从事本专业活动,并能够通过测试得到证明。条例所称的技能和知识必须是基于工作和业务流程的。

4.职业领域基础教育。在第一年培训主要是传授职业领域内的基础教育,即企业根据培训条例进行培训,职业学校根据州法规(学校框架教学计划)进行培训。

5.培训职业规格。培训职业规格是对培训对象的知识和技能的最低要求。烘焙工培训知识和技能包括职业教育、劳动与工资权利,教育企业的组织与构成,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保护,卫生规则,信息和通讯技术处理,工作准备和团队精神,质量保障措施,顾客咨询和销售,厂房,机器和设备的处理,食品、包装材料和设备的存储和检查,麦面包和小麦饼干制造,面包制造,精制焙烤食品的生产,材料制造和加工,涂料、填料和乳膏生产与处理,聚会糕点制造,糖果的制造,蛋糕和甜点的设计与生产,糕点小吃的生产,新鲜食材的生產和使用[6]。从烘焙工人培训职业规格内容的描述分析,内容分为三个层次:公共基础内容、职业基础内容和职业方向内容。公共基础内容主要涉及职业领域领域的通用性内容,分布在整个教育培训期间且与其他职业内容一体化地进行传授。职业基础内容是针对职业群的共同基础内容,在教育培训的前半段和后半段时期内均有分布。职业方向内容是针对各教育职业所划分成的若干方向的特殊内容,是职业基础内容基础上的专门化内容,主要分布在教育培训的后半段时期内。各专业的职业规格一般由10-20个条目。专业包含的每个职业规格条目所要求的知识与能力与时间安排在培训框架计划中体现。

6.培训框架计划。培训框架计划包括职业基础教育和专业方向教育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职业基础教育(见表1),第二部分为专业方向教育(见表2)。

培训框架计划作为职业培训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对职业规格内容和培训安排的具体化,包含职业培训的内容细分和时间安排,并分为职业基础教育和职业专业教育两个阶段,因此它是对技能、知识和能力的内容和传授方式进行说明。其中,内容目录关于教育培训内容的选择问题,是在核心资格和专业资格的框架下对职业规格各条目涉及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时间目录则关于教育培训内容的序化问题,是内容目录在时间逻辑上的安排,既考虑核心内容条目在整个教育培训期间的一体化传授,又涉及到专业内容条目依据业务流程和工作过程系统化思想在各个教育培训时间块上的排列。

7.毕业考试。考试是保障与检测教育质量的重要工具,其效用和信用的确立主要依赖于对考试的结构、程序和任务等的高质量要求,具体可以表现为对评价对象、性能标准、评价方法和有权授予资格的考试委员会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职业教育法》对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其考试采取解决综合复杂任务、完成小型独立项目、专业交流等多种方式,侧重于对相关专业能力与过程能力的测试。考生需要通过考试证明,他掌握了在企业实践和学校学习中某教育职业重要且必需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能力。为应对教育职业发展的新要求在2003年对先前的考试要求进行了改革,将期中考试和毕业考试改为两个阶段的毕业考试,第一阶段的毕业考试在教育培训的第二学年结束时进行,第二阶段的毕业考试在教育培训结束时进行。只有两个阶段考试的综合成绩均通过,才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XX专业学校框架教学计划

“XX专业学校框架教学计划”(Rahmenlehrplan fuer den Ausbildungsberuf XX)是“针对职业教育教学的教学大纲,它描述了在职业学校中进行的与职业相关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时数”[7]。框架教学计划组成部分包括绪论、职业学校教学任务、教学论原则、本专业的说明、学习领域等[8],其中学习领域是《学校框架教学计划》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1.绪论。《学校框架教学计划》由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通过并发布的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该框架计划是以主干中学毕业(Hauptschulabschluss)最低要求为基础的,由职业领域的基础教育和以此为基础的专业教育构成。《培训条例》和《框架教学计划》规定的职业培训目标和内容要在国家承认的教育专业毕业资格得到体现。合格的毕业资格成为优质就业以及升学和继续教育的前提。《框架教学计划》不对教学方法作出要求。培养学生独立和责任意识的思维和行动是首要目标,是方法论整体概念的组成部分。任何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的内容,是行动能力直接要求的,非常有用的方法要适当地融入课程。各学校要采用这个《框架教学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制符合自己学校的教学计划。框架教学计划中专业内容与时间安排与培训条例保持协调。

2.职业学校的教育任务。职业学校以职业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为目标,并且是普通教育的延伸,帮助学生参与工作世界和社会,培养学生社会和环境的责任。职业教育要传授将专业能力与具有人格特性及社会特性的通用能力相结合的职业能力。职业教育要发展职业的灵活性,以满足在劳动世界和公众生活中伴随欧洲共同成长而变化着的要求,并且唤醒学生对职业进修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愿望,促进在个人生涯塑造与公众生活中进行负责任行动的能力与决心的形成。

3.教学论原则。职业培训目标要求教学要以职业学校的任务为依据调整教学方法,强调行动导向,使年轻人能够在自己专业范围内独立规划,实施和评估工作任务。在职业学校学习原则上要依据具体的专业活动,这种学习要与行动(行动计划、过程与结果)取得的成就反思相联系。这种专业工作的学习要在工作中学或来源于工作。对《框架教学计划》来说,这意味着对目标的描述和内容的选择要与职业相关。基于学习理论和教学研究结果,行动导向教学的设计包含一下特征:情景教学,学为了做、行动中学习和做中学。学习者必须独立计划、实施和检查行动,修正行动过程和评价行动结果。行动应促进专业现实对技术、安全、经济、法律、环境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理解。行动必须融入学习者的经验,体现社会影响力。动作也应该包括利益声明或冲突解决等社会过程。行动导向教学是一种教学论的概念,专业系统和行动系统的结构相互连接。它可以通过不同的教学方法来实现。职业学校的教学是针对年轻人和成年人的,在教育背景、文化背景和经验方面与企业培训不同。职业学校要发现这些差异,并在教学上要提升学生能力,满足学生需求,特别是对有天赋的学生。

4.教学专业的相关说明。教学专业的相关说明是对与职业(专业)相关的教学特点进行介绍。特别就大纲的“职业(专业)特性”进行补充,即在充分考虑到基础知识教学的基础上体现了教学内容的职业(专业)性特点。“说明”强调在“學习领域”课程方案中,必须对学习目标、内容进行准确表述,使教学者对教学的广度和深度清晰明了。从专业教学论的角度看,教学大纲体现了以行动过程为导向,以范例性为导向,以综合性职业任务为导向的教学特点。

5.学习领域。学习领域是某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的基本范畴,每个专业大约有10-20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由“名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建议性学时、教学阶段”等组成(见表4),其中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是专业最基本的教学要求。职业学校以《框架教学计划》的“学习领域”为依据制定本校教学的实施方案。完成一个学习领域需要40-100课时(见表3)。

职业学校框架教学计划要通过一个个学习领域来组织落实,因此学习领域是框架教学计划的核心。学习领域由行动领域推导而来,即学习领域课程内容来源于工作世界的复杂情境。由于工作世界的复杂情境,导致学习情境的复杂性,因此,学习领域由多个学习情境构成,学习情境是学习领域课程的最小单元,是学习领域的具体化。学习情境的内容来源于行动领域相关职业情境,因此,学习情境与职业领域相关内容具有必然的联系。在教学过程中系列的“学习情境”按照“螺旋模式”进行教学安排,即根据内容的难度和内容的逻辑关系依次安排。“学习领域”课程方案转化为多个“学习情境”的课程方案,学习情境成为教学内容。

二、德国企业职业培训内容与学校教学内容的协调途径

(一)《职业培训条例》与《框架教学计划》的宏观协调

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签订的《1972年5月30日共同结果备忘录》指出:“各职业教育专业的《职业培训条例》与《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两者应相互协调各有侧重的关系”,共同构建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体系(见图1)。

1.两者是相互协调的关系。两者是以相关职业领域的工作任务为基础,经过职业分析和教学分析,构建形成的教学范畴,因此两者教学内容的来源一致。两者内容协调联系,企业职业培训条例的培训规格条目与职业学校学习领域内容基本对应。职业学校与培训企业共同协商设计学习领域内容。两者除在专业教学内容相互协调联系外,在职业规范和职业素质教育内容同样相互联系。《培训条例》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教育、劳动与工资权利、教育企业的组织与构成、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保护、卫生规则、信息和通讯技术处理、工作准备和团队精神、质量保障措施等职业规格条目。《学校框架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宏观经济与企业经济、环境生态、交流沟通、团队协作和劳动法等内容。

2.两者保障双元制机制完善。《职业培训条例》和《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不是某个企业或学校的教学实施方案,而是所有企业和学校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和学校依据这些基本要求制定符合自身的教学实施计划。《职业培训条例》描述的是教育培训的最低要求,它一方面规定了当前职业领域对从业技术工人必须的、不可或缺的技能、知识和能力要求,另一方面也为实践世界的实施提供了拓展空间,尤其是那些还未显现出来的资格与需求发展趋势。《框架教学计划》的学习领域由来自企业《职业培训条例》中行动领域内容的提炼,以《职业培训条例》为基础由联邦州负责协调制定。

3.两者各有侧重。《职业培训条例》是针对企业教学,《框架教学计划》是针对学校教学。《职业培训条例》强调培养职业工作场所的岗位能力,并在培训过程中使之不断深化和拓宽,使受教育者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能够逐步承担并完成各种复杂的工作任务。《框架教学计划》强调培养受教育者综合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职业学校进行文化知识和通识性职业知识的教育,培养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和专业能力,目的是使受教育者不仅能胜任职业工作,而且要具有社会责任心和环保意识。

(二)企业培训大纲与学校教学大纲的中观协调

根据国家层面的《企业培训条例》和《学校框架教学计划》,各培养机构又需要制定与自身相适应的教育培训计划。

对于企业培训大纲的制定来说,企业培训要利用时间框架的方法、业务流程和工作过程导向选择和实施各个行动领域的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的对象至少是“教育框架计划”中所提到的技能、知识和能力(职业行动能力)。如果企业实践有所变动,那么与教育框架计划有所差别的教育培训组织也是允许的。

对于学校教学大纲的制定,各州可直接采用该教学大纲,也可将其融入到自身的教学计划中。但在后一种情况下需注意,应当保留框架教学计划中已经考虑到的其与职业教育条例在专业内容和时间安排上的协调一致性。框架教学计划由各个联邦州直接接受或依据该计划在州层面进行具体加工,即根据《框架教学计划》一对一地实施学习领域课程,或者基于《框架教学计划》由若干个学习领域的内容依据完整的工作过程进行重新组织实施。

因此,企业和学校根据宏观层面的框架性教学要求来制定自身的教学实施计划,保证了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并且使企业和学校在协调统一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开展教学。

三、对我国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企业培训与学校教学衔接的启示

(一)基于工作任务的专业与课程的设置和命名

在德国,职业教育与培训专业学习领域课程名称=工作对象+动作+补充或扩展,如“生产设备的改建与维修”、“楼宇电器安装的计划与实施”、“设备状况与修理过程的评价”等,而不是学科化的课程表述方式。

既然学习领域是基于典型的工作任务分析而得,因此学习领域与工作任务具有一致性。典型的工作任务是围绕工作对象展开的完整的行动结果,这也就使得学习领域的命名也应遵循此原则,即由工作对象、行为动词和必要的补充语组合而成。这种专业或课程命名明晰了职业方向和职业岗位。在我国职业学校专业或课程命名学科化特征非常明显,导致职业教育专业化程度低,与工作岗位联系不密切。为提高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与职业工作岗位的契合度,我国职业学校专业或课程命名要去学科化,突出职业化。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培训培养内容选择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基于工作过程开展的,其教学内容指向工作任务、工作的内在联系和工作过程知识,涉及整个工作过程,它不仅包含工作经验,也包括生产目的与生产进程方面的相关知识,可见,培训培养内容体现职业工作内容。我国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目標是培养企业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能够适应企业岗位工作,培训培养内容应是职业活动所需的全部能力元素的大集成。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内容必须要从工作中来,从职业活动中来,尤其要以典型的职业工作任务为核心来组织、建构培训培养内容。教学组织按照工作任务实施的逻辑关系序化培训培养内容,实施理实一体化、“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模式,使掌握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获得实践能力。

(三)贯彻行动能力为导向的培训培养理念

行动能力是指个人在社会的、职业的和私人的情境中恰如其分地,深思熟虑地以及对个人和社会负有责任地进行表现的倾向和能力,具体表现为专业能力、个人能力和社会能力几个维度[9]。“在日益复杂的工作情境中仅仅依靠熟练的技能和牢固的知识已经显得不够用了”,必须包含了诸如独立行动,责任意识,合作精神等个人能力[10]。德国的完整能力观均反映在职业教育条例和框架教学计划的开发之中。在职业教育条例和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中融入德国职业资格框架对能力的理解,实现职业教育条例和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中职业行动能力概念与德国职业资格框架中能力概念之间的关联和衔接。我国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在教学目标的确定与教学内容的选择都应以发展行动能力为导向。

(四)多方参与合作制定教育与培训标准

德国职业教育与培训标准的开发集聚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包括联邦层面的主管机构、雇主与雇员组织机构的专家代表、州教育主管机构等。他们共同参与制定所有关于职业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内容、时长与考试的重要决策。我国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必须要把企业和职业学校生态化地结合在一起,教育和培训内容必须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在制定职业教育标准的过程中,职业教育的责任主体学校、企业与主管部门要相互协商,共同致力于开发能获得不同利益与期望的参与者所认可的教育职业标准,并使得开发结果能够被实践界充分接受。

参考文献:

[1][5][6]Berufsausbildung zum B?覿cker/ zur B?覿ckerin[EB/OL][2016-10-24]https://www.bibb.de/tools/berufesuche/index.php/regulation/baecker.pdf.

[2][4]BBiG Berufsbildungsgesetz (BBiG)[EB/OL].[2016-10-24].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bundesrecht/bbig_2005/gesamt.pdf.

[3]Bekanntmachung des Verzeichnisses der anerkannten Ausbildungsberufe und des Verzeichnisses der zusta?覿ndigen Stellen [EB/OL].[2016-10-24]https://www.bibb.de/dokumente/pdf/verzeichnis_anerk_berufe_2016_bibb.pdf.

[7]Dudenredaktion.Duden“Fremdw?觟rterbuch”[M].Mannheim/Wien/Zürich:Bibliographisches Institut,1982:389.

[8]Rahmenlehrplan fuer den Ausbildungsberuf B?覿cker/-in[EB/OL].http://www.kmk.org/fileadmin/Dateien/pdf/Bildung/BeruflicheBildung/rlp/Baecker.pdf.2016-10-24.

[9]KMK . Rahmenlehrplan fuer den Ausbildungsberuf Mechatroniker/Mechatronikerin[R].Beschluss der Kultusministerkonferenz vom 30.January, 1998:3.

[10]DIHT DeutscherIndustrie-und Handelstag. Die neuenMetall-und Elektroberufe(BeitraegezurGesellschafts-und Bildungspolitik Nr. 121)[M]. K?觟ln:DeutscherInstituts-Verlag,1986:11.

責任编辑 王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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