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2018-01-01 14:13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普法法治战略

王 雷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安徽 灵璧 234200)

一、乡村振兴战略依靠什么

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依靠农民自己,充分发挥农民自身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必然是为增进农民的福祉,农民才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振兴不同于扶贫济困助残,后者是为保障基本生活,而振兴强调发展,要强大壮大起来。等、靠、要不是振兴之路,一味的给钱、给福利也不是振兴的题中之义。记得之前报道说,农村发展要改变过去输血为造血。只有自己能造血了,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这才是振兴的征兆。

乡村振兴必须依靠产业,只有产业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持久的经济支撑。产业是乡村振兴之本、富民之源,必须树立产业兴、农村兴的理念,坚定不移的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不断做大乡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20世纪90年代初,俄罗斯政府在广大农村普遍推行的土地私有化改革运动,导致大量村庄衰落。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村庄基础设施几乎没有,无任何产业支撑,迫使农民离开长期生活的村庄。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国家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提出的,正式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过快导致我国农村出现产业“空心化”,乡村振兴战略才应运而生,该战略一个重要的使命就是振兴乡村产业。

乡村振兴必须依靠环境,环境是孕育乡村振兴的土壤。这里的环境理所当然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然生态、居住、饮水安全等在内的“硬环境”;另一方面是社会治安、诚实守信和乡风文明等内容的“软环境”。“硬环境”是农民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发展生产、振兴乡村经济的物质基础。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尤其对道路交通等“硬环境”的要求很高,在农村就有“要想富先修路”的说法。“软环境”虽然不像“硬环境”那样实实在在的被看见,却能真真切切的感受的巨大的影响。是不是关系比规则更重要,农民是不是只迷信权力和金钱,乡村振兴过程中有没有自己的文化特色,这些都是“软环境”在无形中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乡村振兴战略遇到的问题

(一)振兴主体缺失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但乡村农民流失严重,长期居住村里的多是“386099部队”(指妇女老人儿童),这样的现状是谈不上振兴的。据《改革内参》一份调查数据,长住乡村耕种的农民不到三成,一半农民过着务工和种田兼顾的“候鸟”式生活,超过两成的人已长期离开土地。更为严重的问题是,60后、70后或80后离开农村进城务工基本上是暂时离开,早晚还是要回来的,但他们的子女90后、00后是在城市环境中长大,习惯了城市生活,很难再回到农村。乡村振兴面临“现役部队不足、预备役无人”的严峻形势。

(二)乡村振兴,最难在产业

乡村资源匮乏,经济基础薄弱,多数无特色产业。部分乡村得益地区特色可以发展特色产业,因缺乏人员、资金、技术、政策等因素,却要守着金山去要饭。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插队的梁家河村,在当时办个产业难度是相当大。后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建沼气、办铁业社、开商店等措施,兴办一批产业,最终梁家河迅速实现了“吃饱穿暖”的目标。

(三)环境不留人

首先是公共基础薄弱,人居环境差;其次是法治意识薄弱、乡风文明环境差。记得有记者调查年轻人宁愿“北漂”也不愿回农村的原因,有两点是比较集中的:一是县城缺乏发展前景的产业,就业岗位匮乏以及单一,发展空间小;二是相对于大城市较为公平的竞争机制,县城的人情社会氛围和乡土规则,让年轻人产生脱离的冲动。所以,乡村能否留住年轻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

三、法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目前的循环是: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农民、产业和环境,因没有产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有志回乡创业,因当地环境不适宜,要不创业失败,要不望而却步;进而进一步导致农民外出,农村落后,环境更差。解决这个死循环必须找准着力点,方能对症下药。就像当年邓小平在恢复经济时,首先从整治徐州火车站着手,进而理顺经济关系,迅速恢复经济发展。既然乡村要留住人、吸引人返乡关键在“两个环境”,我们就从整治环境入手。如何整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给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一个“锦囊”,那就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一)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塑造乡风文明

制度的落实,依赖于观念的认可。首先要让法治文化占领乡村阵地,可以通过在房屋粉刷法治宣传标语、法治漫画等形式,农民时时刻刻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和教育。其次开展法治电影、戏剧进乡村活动,驱逐乡村庸俗的喇叭班、黄段子。最后,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制定乡规民约,将好的作风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人人讲文明,人人讲法治。

(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打造平安乡村

要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普法依法治理检查不能靠坐在办公室里看台帐、听汇报。执法机关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把普法普到村民身边。建议执法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后,办案人员都要亲自到案件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我相信这样的普法效果比在广场发放宣传资料要好很多,作用也会更大。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点,点点相连形成线,线线相连形成面,下乡以案释法开始可能会很艰苦,过程也会更漫长,但司法人员就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需要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通过一个又一个执法人员的努力,最终将法治思维深深的扎根于农村大地中,形成人人守法的乡村环境。

(三)打防结合,依法惩治犯罪

法治教育可以挽救农村的大多数,但不排除农村个别顽固分子,这类人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必须区别对待。结合当下的扫黑除恶斗争,要坚决清除农村的地痞流氓、村霸恶棍,肃清毒瘤,赢得民心,纯洁农村环境。

(四)发展订单普法,实施精准保障

目前的普法形式是,在广场、街道集合多家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然后照相写信息,报道领导视察。笔者认为,这样的普法形式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首先,到广场去咨询法律的群众有几个,多数是大爷大妈冲着环保袋、免费书籍、礼品去的。其次,集中宣传时间短、人员多,难以详细咨询法律问题。最后,广场普法人员与具体执法办案人员相分离,普法的不是办案的,不了解最新规定和动态。办案的不去普法,无法起到案例教育的作用。笔者建议普法要走订单式道路,实施精准法治保障。如,农村发展产业,我们的普法志愿者可以走进乡镇企业,普及相关法律和政策。如,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如何防范合同诈骗、如何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精准法治保障。特别要强调合法经营,杜绝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正如网上所言:“千万不要企业成功了,钱赚了,结果到时候因为违法犯罪人进牢里去了——那就悲剧了。”返乡创业人员可以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笔者认为向乡镇司法所申请更便捷)提出具体订单,申请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企业可以对普法人员的普法活动进行点评,反馈给普法依法治理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小组根据反馈意见对普法人员进行奖惩,发放相关补贴或补助。普法依法治理小组对反馈的内容,及时调整普法内容和普法重点,更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五)用法治精神激活农民惰性

在当前国家扶贫脱贫攻坚战中,农民得到了巨大的实惠。但也出现了一些怪现象。不愿外出务工的农民活得比打工的农民潇洒;懒的打理田地的农民比辛勤耕作的农民活得自在;从小不愿学习、长大不务正业的人反而嘲笑曾经努力学习的农民。这些现象是可怕的,会严重阻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说:“社会有一个梯子和一张安全网,梯子用来供人们自己努力改善生活,安全网则用来防止人们跌入深渊。”法治精神是一种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法治精神应该也必须充当梯子的作用,当执法人员穿着整齐划一的职业装,头头是道的释法说理出现在农民面前,会深刻影响当代的农民和农民的下一代,在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目中印下法律人是精英,是偶像的认识,从崇拜法律人到追求法治事业。从此不再迷恋于农村低保、扶贫的钱,把目光投向更远的未来,正所谓扶贫先扶志,致富靠自己。

综上,通过以上五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乡村的环境会得到极大改善,治安环境更加安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环境好了,自然会留住人并吸引返乡的能人回来创业,正所谓种好梧桐树,不怕无凤凰。他们这批人有技术、懂市场、有资金,更为重要的是有绿色种养理念,具有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的意识和能力,从而进一步促进环境美化。环境问题的解决,巩固了乡村振兴的主体,为发展乡村产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在乡村产业发展中,法治持续为产业保驾护航。打击地方吃、拿、卡、要行为,保护企业私有财产。针对农民等、靠、要的惰性,通过法治精神激励,榜样示范等方式引领农民向上、积极进取。最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人是主体,产业是关键,环境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四者相辅相成,统一于乡村振兴战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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