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体育欺凌的研究述评

2018-07-15 03:07尚康康
运动 2018年16期
关键词:受害者运动员校园

尚康康

(山西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2017年12月29日,云南通海县第三中学高三学生解某与高一学生朱某在打篮球过程中产生口角,随后在回家途中发再次引起争执,解某持刀刺伤多人,致1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7人受伤住院治疗。2018年3月29日黄山区某中学学生双方因体育器械交还事由发生争执,3月30日涉案学生郭某某聚集多人又一次找到被侵害人徐某某,造成徐某某被打,随身携带手机被毁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相关涉案人员分别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受到治安处罚,7人被行政拘留。虽然校园欺凌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但校园体育欺凌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体育欺凌问题亟须解决。

1 体育欺凌概念的研究

“欺凌”一词由Olweus 在1978最先提出。欺凌的定义可以归纳为3个特点:(1)未受激惹性(故意性);(2)重复发生性;(3)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力量的失衡性。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将校园欺凌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

当前,学界对“体育欺凌”的界定还未达成共识。采用属加种差定义法,找到属概念“校园欺凌”,利用种差找出“情境”体育活动和“主体”学生。将校园体育欺凌界定为:在体育活动情形中或由体育活动所引发,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屡次刻意或歹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侮、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危害、财产损失或精神侵害的行为。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限定了在体育活动中或由体育活动所引起的发生情境;(2)限定了欺凌当事人为学生;(3)限定了行为人基于故意的主观心理情境。

2 体育欺凌的分类

Striling将体育中的欺凌分为身体欺凌、情感欺凌和社交欺凌。(1)身体欺凌包括打、踢、拳击、推、拍、咬等;(2)情感上的欺凌包括偷队友的运动装备,在办公室或更衣室排斥同伴,或是戏弄、散布谣言、威胁、辱骂和嘲笑队友等;(3)社交欺凌包括社交活动中的孤立,在同伴中不被接受或是带有侮辱或戏弄性质的入队仪式等。亓玉芬将欺凌分为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和支配欺凌,其中支配欺凌是运动员特有的欺凌类型,支配欺凌是指运动员指使、指挥其他同伴为自己做事情,为自己谋得利益的伤害行为。

3 体育欺凌的特点

3.1 体育欺凌发生的普遍性和故意性

运动员认为,欺凌行为在运动员生涯中普遍存在,并对欺凌行为有不同的理解。运动员之间的欺凌行为很常见,很多人觉得这是小队员应经历的。运动员的欺凌行为中存在一个周期性,即刚入队的小(新)队员受到大(老)队员的欺凌,等小队员成长为大队员时,再欺凌刚进队的小队员,周而复始。

欺凌是一种行为模式,当同伴之间存在权力不平衡时,即使在没有挑衅的情况下,欺凌行为也会发生。通常欺凌被看作是一种没有受到挑衅和经过深思熟虑、有目的地进行主动侵略的行为。欺凌者在欺凌行为中确实是有选择性的,选择那些顺从的、自身缺乏安全感的、身体或能力较弱及被群体拒绝的人。动机是辨别学生欺凌和娱乐嬉戏之间的依据,如果出于主观上的欺凌,就是欺凌;反之,则不是。

3.2 欺凌双方力量的不均衡性

张文新认为,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力量的不平衡性是欺凌行为与传统意义上的攻击行为的区分所在,也是欺凌行为的最典型特点。力量的不均衡性包括身体状况、年龄和能力等方面,一般情况下身体强壮、高大,年龄较大或入队时间较长以及个人能力较强和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学生更容易在体育活动中欺凌那些身材低矮、年龄较小或新入队,以及个人能力较差和社会资源匮乏的学生。

3.3 欺凌过程的隐匿性

研究发现,发生在游戏场地中的欺凌事件,仅有17%被负责人和教师发现。此外,在他们确实目睹的欺凌事件发生过程中,教师们选择介入的事件只占23%。研究发现,31.5%的欺凌受害者指出,教师们几乎从未试图阻止过欺凌,这导致孩子们并不相信将欺凌报告之后教师会采取什么措施;相反,举报欺凌还会使他们面临更多的欺凌。对于那些被欺凌的学生,学校操场、厕所、学校食堂等不受学校管理人员监督的地方是欺凌高发区。综上所述,欺凌行为显示出隐匿性的特点。

3.4 欺凌后果的严重性

在欺凌过程中,被欺凌者是劣势方,他们表现出明显的妥协性,总是通过躲避、沉默等行为来处理欺凌行为。同时,正是他们所表现出的躲避、沉默态度加强了欺凌者的欺凌行为,从而使得欺凌者得到一种莫名的获得感,在此情况下,欺凌事件发生恶化,演变为无止境的恶性循环,严重伤害了受欺凌者的健康发展。被欺凌会损害儿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经常被欺凌的学生持有消极的自我认识,他们易自卑、缺乏自信,在屡次面对同伴的欺侮却不反抗时,他们逐渐丧失安全感,形成习得性无助。据报告,儿童期的欺凌行为大大增加了成年后的犯罪率。

4 体育欺凌发生的过程

(1)观察和等待阶段:在最初的阶段,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们通常是悄无声息就有了对学生性格和课堂活力的感知。那些打算欺凌的人观察和搜集信息,他们会分辨容易被欺凌的人和耐欺凌的人。(2)试探阶段:如果在第一阶段观察和等待之后,欺凌者会对选定的目标进行试探,用一种较小的方式激活欺凌,如起绰号、藏起运动装备等。这是一个极小的动作,但具有象征性,用来测试潜在受害者的反应。如果他的反应很软弱,他就给出了自己是潜在受害者的信号。(3)欺凌升级阶段:如果欺凌者发现他们的行为可以逃脱惩罚,他们可能变本加厉地欺凌受害者,如毒打或者贬损受害者。他们也可能会使受害者遭受校外欺凌,并会精心策划一场恐吓威胁。(4)欺凌完全形成阶段:遭受欺凌的学生会丧失信心、学业成绩下降、逃课,在最坏的情况下,可能最终会尝试自杀。那些实施欺凌的人会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权力拥有感。

5 体育欺凌的干预研究

自20世纪80年代首次发现存在体育欺凌这一问题起,关于这方面的报道一直在稳步增加;美国很多州甚至通过立法规定体育中的欺凌行为为违法行为。Waldron将预防运动员欺凌事件发生归纳为以下5步:(1)注意欺凌事件;(2)将欺凌当作问题对待;(3)负责拿出解决方案;(4)习得或掌握应变能力;(5)进行干预以组织欺凌事件发生。任萍通过对欺凌中保护者角色的研究发现,保护者是欺凌参与角色中唯一的积极角色,在50%的欺凌事件情况下保护者都在短时间内有效阻止了欺凌事件。保护者通过言行劝阻那些攻击别人的学生,以阻止和减少身体欺凌事件的发生。或者,他们想办法中断和阻止羞辱性或威胁性的言语欺凌,还会对于关系欺凌的受害者给予支持和安慰以减少群体对他们的孤立和排挤。即使他们认为自己不能直接干预,也会向老师求助来阻止欺凌事件的发生。可见,保护者所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可以有效地阻止欺凌事件的发生和发展。

2017年11月,教育部颁布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其中规定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发现欺凌事件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针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不同的惩戒措施:(1)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2)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3)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4)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既对学生欺凌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又出台了许多预防的具体措施,确立了不同类型的处理方式,建立了长效机制,为我国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行为提供了夯实的制度保障。

6 体育欺凌研究的思考

6.1 研究方法

有关研究方法,从Olweus、Smith到张文新的研究心理测量法是主要的方法,使用量表或问卷来测量的方法较为单一,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因此,需要采用多样化的方法进行研究。以往针对体育欺凌的研究大多使用问卷调查法或文献资料法,但是体育欺凌的发生往往比较复杂和隐蔽,可能忽略了某些细节,而个案研究则主要是对事件发生中细节的关注。对个别案例进行研究是社会学领域中普遍运用的方法,同时受到管理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领域专家学者的青睐,体育界对个案研究方法也进行了探索。张力为认为,个案研究法有益于探索个体规律,同时对研究事件的变化过程也大有裨益。而不管是校园欺凌还是体育欺凌,都只是对欺凌的分类、特点、表现形式和防治策略进行探讨,对欺凌发生过程的研究少之又少,所以应充分运用个案的研究方法对体育欺凌的发生过程进行研究。

6.2 研究对象

针对体育欺凌的研究对象,国外学者都集中在体育队或运动员上,这可能与国外的体育文化氛围有关,但研究对象选取的单一性决定了研究结果的适用性,比如发生在普通学生中的体育欺凌,是不是与发生在体育队或运动员中欺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有所区别?所以,未来的研究十分有必要对发生在普通学生中的体育欺凌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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