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视角下的科举制度及其新启示

2018-09-04 14:08周强强
西部论丛 2018年9期
关键词:科举制度社会管理借鉴

摘 要:科举制度兴起于隋消亡于清,科举制的废除距今已有一百余年,但对科举制的评价依旧褒贬不一,至今仍无定论。科举制前后持续了1300余年,被有些学者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对于我国封建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的发展和进步均有重大的影响。以公共视角分析科举制的历史作用对当今社会管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举制度;公共视角;社会管理;借鉴

目前对于科举制度的定义尚无一个科学准确地定义,一般以为科举制度,“就是按照不同的科目来选举人才的选举制度” [1]。“是科目众多、分科举人的选举制度” [2]。本文则比较认同何忠礼先生的观点,认为“科举制度是一种以‘投牒自进为基本特征,以考试成绩优劣作为录取或黜落的主要标准,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的选举制度” [3]。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学者掀起了一股研究科举制度的热潮,对科举制度的认识也从“揭露”“批判”其“封建性”“腐朽性”逐渐变为客观科学地认识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其对当代社会发展的启示。

一、科举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历程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重视人才选拔的国家,勤劳智慧的中国人从周朝便发明了贡举之制。西汉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二月刘邦下令求取“贤者智能” 开启了“察举制”的序幕,“察举制”也成了两汉选拔任用官吏的基本制度,“察举”是指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选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授予其官职的一种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官员的选拔制度基本沿袭两汉时期的做法,察举及征召仍是主要的选拔人才的方式。 [4]魏文帝延康元年(220年),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正式颁布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衡诸状、品、薄阀三项而选士、任官合于一体的选举制度。[5]隋炀帝继位后,于公元606年设置了进士科,进士科以考试策问为主,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产生。唐朝建立后,科举制度也在此期间得到发展并渐趋完善。 宋代是科举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阶段。宋朝建立以后,汲取了唐代灭亡的历史教训,宋太祖推行重文轻武的政策,历代宋皇都非常重视科举制度。明清是科举制由盛而衰的时期。明王朝建立之后,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科举方法的严密也超越以往的任何朝代。

二、科举制的历史作用

(一)科举制维持了中央集权统治

科举制创建于隋唐,科举制创建的首要作用便是维护中央集权统治。在两汉时期选官的主要途径是察举制,对于官吏的举荐权集中于地方郡国,朝廷对所推荐的人,一般都予以认可,不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诚然, 察举制下即使中央有关于用人的统一标准, 但解释权却掌握在地方的举主手里。“从法学的角度上讲, 谁掌握对法律的解释权, 谁就拥有实质意义上的立法权。科举制下, 这种解释权完全被中央组织的考试所剥夺”[7]。汉代出现的地方割据势力,以及“七国之乱”的发生,无不与察举制所导致的权力分配格局相关。魏晋时实行了九品中正制,初时选官的权力集中在中央,由中央任命中正官,但很快门阀世族就占据了中正官的职位,控制了选官权。晋代中正官和九品中正的评价标准也逐渐变为只重视家庭出身,望族名门控制了选官权,严重削弱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

(二)科举制促进了社会流动

科举制度在选拔官员方面相对平等、公正,社会各阶层的人都可以通过考试进入统治阶层,即使是身份低贱、出身贫穷的人也有机会通过考试成为官吏。通过科举考试,许多家族通过数代人的努力,跻身于世族阶层,而士族也必须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才能保持住士族的地位,社会各阶层在法定的状态下经常流动更新,擴大了统治基础,相对缓和了阶级矛盾,使广大社会成员都有可以实现的做官可能。据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中统计:明清的进士则平均有42.9%出生于从未有过功名的家庭。

科举制下,社会的流动不仅是上下的垂直流动,也有地区间的横向流动。古代任用官员的回避制度,促进了科举及第后跨地区的横向流动。例如明代的回避制度,规定实行大区域回避,即北人官南,南人官北。清代的回避制度也打破传统的按行政区域划分的做法,改以五百里为限,即官员虽在外省做官,但与原籍、寄籍在五百里以内的地区,都得回避。

(三)科举制促进了士绅阶层的形成,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绅士是具有秀才以上功名或一定职衔,介于官僚和平民之间,不同于官又区别于民的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个在野的特权阶层。绅士阶层是一支依附封建国家政权并为专制统治服务的制度化力量,是皇权在地方社会的延续。绅士阶层起源于科举制度、捐纳制度、军功制度、荫袭制度,其中科举制度是产生绅士的正途,也是绅士产生的主要来源。[8]据张仲礼统计,中国近代京师和各地文武官员总数约为27000人,而全国具有秀才以上功名或职衔者达1443900人,具有功名且为官者的比例仅仅为1.87%。绝大多数拥有功名者都无法进入官场,这些无法为官者便成为官僚队伍的后备力量——绅士。

绅士因为拥有知识和财富,是礼法的忠诚卫道士,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绅士阶层作为封建官僚队伍的后备成员,是维持封建专制统治和封建礼教的重要力量;同时由于官员任职的回避制度,官员多异地为官,且政府官员数量较少,封建社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官治不足,也需要借助绅士这一有文化有经济实力的阶层协助维持社会秩序。[9]

(四)科举制促进了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以及各民族间的融合

辽代科举取士创始于圣宗耶律隆绪统和六年(988年),科考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府、省三试,殿试临时取旨。辽国定制进士科只准许汉人应试,契丹人不得应考,但后期限制渐有宽松。金朝科举皆沿袭宋辽旧制,设有词赋、经义、策试、律科、经童等科。金朝于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年),创设了女真进士科,此科考试项目是试策、试论,所以及第者成为策论进士。元朝建立后,在对待科举的态度上比较保守,直到仁宗元祐元年(1314年)正式开科取士,此时距元朝建立已经40多年了。元代科举取士曾经两兴两废,但统治者还是采取了这个选官办法。这是因为元代统治者觉得需要笼络汉族中小地主和知识分子,才能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10]。清代亦是如此,顺治初年,开始恢复科举制,并在康熙年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科考取士。科举制的实行,在推动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促进各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各民族间的融合和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三、科举制度对当代社会的新启示

(一)应避免整个社会形成官员主宰一切、人人崇尚做官的风气

“官本位”思想曾贯穿于整个封建时期,古代官员掌控一切,整个社会也只有通过做官才能保持家族地位,才能拥有财富和声名。宋真宗曾作《劝学文》来鼓励世人读书入仕:“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读书考试做官,成了世人最大的追求,所有社会的精英都热衷于考取功名入仕为官,“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一直影响到今天。

当下掀起的一波又一波的“公考热”,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据统计2018年国家公考超165.97万人报名,如此多的人想进入公务员队伍,创历年之最。进入“体制内”意味着“高福利、高保障、高权力、高声望”,当公务员不再是一个岗位,而是一种权力身份的时候,我们社会的精英鱼贯而入,最优秀的劳动力资源都被导向到政府部门,不利于社会的创新,也同样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德行教育,建立廉洁奉公的公务员队伍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便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科举制度自隋唐确立以后,考试内容变逐步以儒学经典和后人的集注为主。儒学对读书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宋元强先生曾考察了清代庄园入仕后遭到朝廷处分的情况,在状元中,受到严斥、降级罚俸、革职、议罪、夺回世袭的,人数也不少,但经过统计,他们被罚的原因,大多数是任职中徇情、隐忍、失察、误事,还没有因为是道德沦丧、贪赃枉法、巧取豪夺、结党营私而被置诸重典的。从史料看,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教育,所受教化强调学问和品行并重,是这些状元们相对廉洁正直的主要原因。[11]

反观我们现在的官场,乱象丛生,一些身居高位的党政人员很多也把持不住自己,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者不在少数。这些正是由于道德良知的缺失,加强对他们的道德教育势在必行。科举制度实行1300多年来的成功经验表明,儒家思想对于社会教化具有良好的作用,能够促进吏治廉明。在加强对官员德行教育的同时,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二者并行,定能使吏治大为改善。

(三)实施全面教育,重视人的全面发展

科举制发展到后期,读书人只关注科考所要测试的几部有限的经书和特定的篇卷。梁启超在1898年5月下旬的“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折”中,也指出了科举考试所导致士人的学非所用:“自考官及多士,多有不识汉唐为何朝、贞观为何号者。至于中国之舆地不知,外國之名形不识,更不足责也。更能稍通古今者,郡邑或不能得一人;其能通达中外博达政教之故,及有专门之学者更寡矣。”[12]

科举制度只注重儒家学说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自然科学地发展,最终使泱泱中华危机四伏。现在则相反,重理工轻人文之风仍很普遍。我国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长期存在着重理工轻人文,培养出来的人才缺乏整体文化观,特别缺乏人文精神。人文精神的缺失,导致实用主义的盛行,社会缺乏创新,道德滑坡严重,民族整体文化素质下降。我们大力发展自然科学的同时,也应重视人文社会科学,他们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整个社会也应当文理并重的良好氛围,避免文理脱节,切实促进中华民族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韩国罄.隋唐五代史论集[C].北京三联书店,1979.

[2] 周东平.关于科举制起源的几点意见[J].历史研究,1986,(6).

[3][11] 刘海峰主编.科举制的终结与科举学的兴起[C].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第74、365—366页.

[4][5] 王炳照、徐勇.中国科举制度研究[M].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第2、25页.

[6] 李怀军、李智鹏.官员选考史鉴[M].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第110—113.

[7] 刘文瑞、杨柯.试论科举制对中央集权体制的历史作用[J].天府新论,2009(2).

[8][9] 阳信生.湖南近代绅士阶层研究[M].岳麓书社,2010,第14—21、第24—29页.

[10] 陈茂同.中国历代选官制度[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第251—258.

[12] 梁启超.梁启超诗文选[M].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88—89页.

作者简介:周强强(1988—),男,汉族,安徽淮北人,教师,硕士,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主要从事区域与城市治理、地方政府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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