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开放水平的外商投资法

2019-02-11 10:02张晓君
21世纪 2019年4期
关键词:新格局法治化高水平

张晓君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放是发展的必由之路。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称《外商投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健全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筑更加开放、便利、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立法保障的应有之义,是我国为实施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作出的重要举措。该法的颁布不仅标志着中国外商投资法体系的逐步成熟,也彰显新时代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和引领下,外商投资立法汲取了4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衔接国际投资规则,创新和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以法治打造投资便利化、自由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外商投资法》有六章四十二条,覆盖了外商投资的定义、投资促进、投资保护和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将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成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改革开放40年的巨大成就,使得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营商环境有着更高水平开放的期待。同时,外商投资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有较大提升,有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2015年商务部出台《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启统一“外资三法”的立法历程。该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即引发全国法学法律界关注与参与。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2019年3月《外商投资法》正式通过,确立了新形势下我国外商投资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将为推动更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力量。《外商投资法》的通过向全世界宣示着“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坚定决心,特别是在逆全球化和保护主义暗流涌动的当下,更是彰显了中国坚决反对保护主义的改革开放国策,向全球释放出积极的信号,中国将一如继往地致力于以法治为基础的更高水平的开放和更高质量的发展。

《外商投资法》是一部与时俱进、具有更高开放水平的透明和保护之法。该法将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范的国际规则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将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写入立法目的,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外商投资环境的开放度、自由度和便利度,不断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用法治力量助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外商投资法》确立了以规则为保障和基础的投资制度,具有基础性、国际性与前瞻性的特点。该法的基础性体现在确立了关于外商投资保护、管理、促进的基本原则,为以后外商投资管理具体制度的立法提供根本依据。该法的国际性体现在对标国际水准的投资规则,以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该法前瞻性表现在对外商投资相关问题作出了更长远的安排,既与现有政策相衔接,也为此后的管理预留空间。《外商投资法》有关准入政策、知识产权保护、资本的自由流转和外商投资服务体系等规定,不仅进一步拉开了开放的大门,而且将为外商提供高水准的法律保护和服务,消除外国投资者对于中国法律监管的担忧,吸引更多的外商聚集于中国这块全球投资热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等系列重大改革中迈入新阶段。外商投资法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助力打造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现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提供法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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