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亟待激发创新活力

2019-09-10 07:22李丹萍关会杰
经理人·中国保险家 2019年3期
关键词:试点老年人护理

李丹萍 关会杰

近年来,长护险的身影频现政府文件之中,重要程度、关注程度可见一斑。然而,当前长护险推广仍面临消费者缺乏长期风险规划意识、产品价格高、内在保障需求低、后续服务难跟上等问题。对此,业内专家直言,不仅社会化长护险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时期,商业健康护理险也难有可依托的生存空间。

对于后续推进,专家建议,需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试点城市整合民政、残联、老龄、财政与税收等多方面资源,促进照护服务市场发育和成熟,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商业保险在长期护理中的积极作用。

试点三年面临诸多束缚

从政策支持力度来看,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三处提及保险,其中即包括扩大长护险制度试点。2019年两会期间,扩大长护险制度试点更是首次被政府工作报告提及。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同样表示要加快实施长护险制度试点,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护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频频现身于重要文件,不难窥见政府对长护险的重视程度。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大陆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7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9%,预计在2025年将会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随着我国城乡空巢、高龄、患慢性病、失能老年人的不断增加,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压力和迫切性日益明显,失能老年人对慢性病康复、健康维持以及精神慰藉等照护服务的需求也在日益趋高。而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所需设计的长护险制度,正具有提供风险分散、资金互助等的保障功能。

那么,目前长护险发展情况究竟如何?回溯来看,2012年7月,青岛市颁布《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首次触及长期护理制度。2016年6月27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护险制度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上海、宁波、苏州等15个城市展开试点。同年,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与人保寿险联合推出了长护险项目,国内首个由政府引导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管理的长护险项目正式进入试点阶段。

然而试点3年时间,长护险在实际业务普及和开展过程中,却面临消费者缺乏长期风险规划意识、产品价格高、内在保障需求低、后续服务难以跟上等问题。

发展缓慢供给有限

当前,我国长护险存在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两种模式,在倡导多层次保险制度机构体系下,商业保险的参与度相对较少。

长护险的核心目标是长期照护服务的供给体系成熟,但在失能等级鉴定标准、服务供给遴选标准、护理员教育与培训标准以及居家社区照护服务的充分性等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期照护服务的供给体系。不仅社会化长护险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时期,商业健康护理险也难有可依托的生存空间。

梳理中保协人身险产品信息库数据可发现,目前在售的长护险产品数量仅有19个,共8家险企在经营该类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早前部分险企曾推出过长护险产品,但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便不再推广销售。中保协数据显示,此前,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国泰康顺长护险”、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合众附加长护险”等50余个产品均已停售。

“产品停售或与部分长护险产品具有万能险性质有关”,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认为,“早前有部分险企开发长护险产品,但也存在以长护险名义做万能险业务的情况,客户购买该类产品也更多看其中的投资回报”。

“从归属来看,长护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发展比较缓慢也有多种原因”,徐昱琛指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尽管长护险市场需求较大,但险企在定价数据、市场推广方面都比较薄弱,出于对成本、利润等因素考量,也会慎重推广,“可能业内都不算特别了解,还需要多做些科普”。

发挥试点示范和辐射效应

作为医养结合的具体措施,长护险自然被寄予厚望。试点推广初期,人社部即表示,要利用1-2年试点时间积累经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

理论上讲,失能老年人有需要照护的潜在需求,但由于老年人收入水平一般较低,对照护服务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化为有效需求,加之养老服务是微利行业的性质,民营机构进入的动力不足等诸多原因,导致长护险需求与供给之间产生较严重的脱节现象。在此背景下,专家认为,下一步长护险扩面的选择需考虑长期照护服务基础较好、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较多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较大的城市,以达成试点城市长护险的示范和辐射效应。

总体来说,一些试点城市在长护险制度的筹资、服务或经办的某一方面有地方特色,但还没有形成长护险的创新模式。后期推进长护险,需要在借鉴德国、日本等长护险制度比较成熟经验的基础上,试点城市整合民政、残联、老龄、财政与税收等多方面的资源,颁布一些政策促进照护服务市场的发育与成熟,使长护险制度成为惠及民生的“暖心”工程。

由于长护险成本越来越高,要重点关注籌资问题。据了解,目前长护险筹资渠道主要为医疗保险基金、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个人缴纳等,大部分试点地区长护险资金来源于医疗保险基金,若长期过度依赖医疗保险基金,随着护理服务需求的增加及医护服务费的快速上涨,有可能导致长护险运营资金面临不可持续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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