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制度优势与国家治理效能

2020-02-20 15:30何祖坤
云南社会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效能优势特色

何祖坤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迈向“中国之治”新境界的明确路径。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制度形态,经过70年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大地展现出前所未有的优势与活力,它不仅体现为社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而且体现为更加高效的国家治理效能。在新的历史征程中,把国家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不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胜利,已经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围绕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的治理效能这一重大问题,需要从理论维度、历史维度、实践维度厘清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之间的内在逻辑及相互作用机制,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现实与未来的坐标中探寻转化的有效路径。

一、理论维度: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是辩证的统一整体

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制度建设从来都是促进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根本性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国家兴衰成败的关键要素。马克思通过揭示人类社会形态的历史演变规律,阐明了人类社会的形态更替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互作用的过程,其中,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发展是最为重要的表现形式。马克思认为,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他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也就是说,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特定的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的,体现为建立在特定物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阶级统治关系。同时,马克思也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的。”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85页。制度是源于社会生产实践对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的规范性规定,其形成和发展具有自身的内在逻辑。也如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由我国历史传统、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05页。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矛盾的全面超越和扬弃,具有显著的优越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称,“资产阶级的必然灭亡和无产阶级的必然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 592页。。这“两个必然”从根本上肯定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进程中,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更有利于发展民主,它的优越性表现为“在政治上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⑤《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2页。。“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更有利于人民团结合作,只要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力量统一合理地组织起来,人数少,也可以比资本主义国家同等数量的人办更多的事,取得更大的成就”。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52页。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充分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厚土壤而建构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性质社会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建构逻辑。

国家治理是多元治理主体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对特定的治理客体加以合理化调控,使其达到和谐状态的一种动态过程。国家治理的目标在于通过特定制度安排与调整治理策略来调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不断增强国家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为每一个社会个体最大限度释放创造性提供了根本保障。通过参与沟通、相互协商、互相协调、监督约束,逐步形成社会认同的价值导向,并达到朝着特定目标迈进的公序良俗状态。治理效能是治理主体围绕实现治理目标所展现出来的治理能力及所取得的治理效率与效益的综合反映。在制度治理的国家,衡量一种制度好不好,有没有优势或优越性,不是从纸面上看它设计得是否完美,而是看它能否在实际生活中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就是说,国家治理效能是反映制度优势的最重要指标。

由此可见,制度和治理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制度是治理的前提和依据,治理是制度的运用和优化。制度是相对固化的,治理是相对动态的,制度侧重于规范性,治理则强调协调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要靠治理的有效性来决定。对于制度和治理的定位及关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2页。从这个角度来讲,制度建设和治理活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综合化最能体现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实基础,中国国家治理效能是运用国家制度进行治理的综合效益体现,是国家制度优势的整体转化成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把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有机统一起来,对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5-6页。这个总体目标反映出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之间的内在关系,每一个阶段目标的实现都是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体现出发挥制度优势与提升治理效能之间具有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关系,在辩证运动中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历史维度:制度优势是取得显著治理效能的重要密码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制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3页。这充分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归根结底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再通过治理效能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相结合,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不仅强调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而且集中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充分体现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科学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有机结合。经济领域围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领域围绕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文化领域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社会领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生态文明领域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发力,探索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的建设领域围绕全面从严治党,逐步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国家治理效能内在表现为国家制度的优势转化,外在表现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一系列发展进步。国家制度优势不会自发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通过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发挥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系统概括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即“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3-4页。强调“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4页。。“13个显著优势”涵盖国家制度体系的各领域各方面,揭示了国家制度运行和治理实践的内在逻辑,使人们对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认识实现了空前拓展。13个显著优势中,最为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729页。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必须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引领前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始终坚持和巩固好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飞跃,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经济方面,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2019年,“高质量发展平稳推进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将接近100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将迈上1万美元的台阶”④《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O二O年新年贺词》,《人民日报》2020年1月1日。。“政治方面,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样。文化方面,始终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科学理论引路指向,以正确舆论凝心聚力,以先进文化塑造灵魂,以优秀作品鼓舞斗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为弘扬,时代楷模、英雄模范不断涌现,文化艺术日益繁荣,网信事业快速发展,全民族理想信念和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社会建设方面,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一百七十一元增加到两万六千元,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⑤《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726页。2019年“全国将有340个左右贫困县摘帽、1000多万人实现脱贫,”⑥《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O二O年新年贺词》。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始终坚持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坚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积极应对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面临的各种风险考验,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①《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728页。这些伟大成就,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最直观体现,也是中国国家治理效能显著提高的最生动写照。

三、实践维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这一进程中,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关键在于必须继续巩固好、发展好已经取得的制度优势,坚持好、完善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完善制度集成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围绕如何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个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提出了“13个坚持和完善”的重要任务,概括勾勒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总集成,描绘了“中国之治”的光明前景。“13个坚持和完善”不仅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制度明确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而且还在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上提出了多重统一、上下衔接的具体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由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个单项制度构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撑、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重要标志,中国制度改革的内容和措施已经呈现出体系化、整体化的新特征,已经进入到系统集成的新阶段。这对改革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也更加繁重。首先,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这就决定了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的制度安排。这就意味着无论是编制发展规划、推进法治建设、制定政策措施,还是部署各项工作,都要遵照这些制度,不能有任何偏差。其次,做好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由于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内容十分广泛,相互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而且所有的制度都要保持统一性和规范性。因此,所有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都必须有顶层设计,统一执行,不能随意妄为、自行其是。与此同时,每一项制度设计都需要各个层面无缝对接,使之既符合全局要求,又适应具体实际,上通天,下接地,叫得响,行得通,真正发挥制度和治理的效能和效用。这就需要对应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分步实施,逐项推进,厘清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的融合点,找准制度改革与制度运行的契合点,不断优化制度集成系统的生成方式,逐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再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整体性全局性的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确保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改革全局,以更大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把重大制度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下大气力抓实抓好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重大影响的制度建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打出了一系列改革“组合拳”,使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向了新高度。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是各领域改革的联动和集成,通过把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及具体制度架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集成体系,产生强大的制度合力,释放持久的治理效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优化治理体系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活动产生“叠加效应”的结果,优化国家治理体系能够为制度优势的充分彰显和治理效能的充分释放拓展更大空间。这里需要从几个方面来把握。一是从治理主体上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12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8页。制度的有效执行不仅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也需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在制度执行中尽职履职、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形成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全面协同力,充分彰显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从治理空间上看,涵盖基层治理、地方治理、国家治理、周边治理、全球治理等不同范围,不仅各成体系,而且相互制约。要通过不断优化各个制度体系,在操作层面找准具体办法和落实措施,实现不同治理空间之间的有效衔接。三是从治理方法上看,包括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这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系统治理是把系统性的原理和方法运用于治理领域的一种方法。国家治理是具有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治理的各层级、各要素之间存在互联互动的关系,需要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加以调节。系统治理是通过统筹协调等方式,妥善处理国家治理涉及各领域、各层级、各方面的不同需求,比如说,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之间的有效整合等,通过进行系统化集成创新,不断提高治理的速度和效率。依法治理是把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方法运用到治理实践中的一种方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依法治理为各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通过依法治理推进国家治理迈向现代化目标。这就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把依法治理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方式,绝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综合治理是多个部门通过联合行动,运用多种方法手段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项工作中开展的治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综合治理对党政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具有宽阔的视野,注重整体性效果,而且还需要各方面互相配合,注重突破关键环节。比如说,在社会治安领域,就要采用综合性的手段加以治理,单纯依靠政法公安部门采取惩罚性手段只能治标不能治本,需要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多部门采用联合治理,在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多方面下功夫。源头治理是在治理实践中注重抓住事物的本源问题进行彻底根治,也就是说,治理不仅是表象性的,而且是根源性的,比如说,在生态环境的水治理就需要从源头上切入,否则难以达到可持续的治理效果。

提高治理能力是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党要保持有效的治理运行,必须建构起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其核心就是各层级组织运用制度所体现出来的具体执行能力。如果一个国家的总体制度设计及制度执行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确保国家与社会长治久安,那么,这个国家的治理效能就充分体现出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就实现了现代化。从这个角度来讲,制度执行能力的强弱、制度执行效果的高低,直接影响制度优势能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③《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45页。治理能力是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制度执行力提高的过程也就是治理能力提高的过程。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治理效能越充分,制度优越性越能彰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7-8页。“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17页。等,释放了着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强烈信号。

提高治理能力,增强制度执行力,既要靠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强制力,也要靠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执行制度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必须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还要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渠道,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加快形成以制度为行为准绳的浓厚氛围,确保把中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提高治理能力,增强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③《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45页。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具体体现在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权威,要求别人、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行使权力,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同时,领导干部在面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时,要敢于带头捍卫制度,带头敢于斗争,在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毫不含糊。

提高治理能力,增强制度执行力,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制度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决定》要求,“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④《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46页。执行制度,既要求政治过硬,也要求本领高强。具体来说,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谋划未来部署结合起来,自觉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⑤《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第9页。通过坚决执行制度来提高履职尽责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激励和问责机制,促进各级组织部门把制度执行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使严格执行制度、善于在制度轨道上推进事业者上,违背制度、破坏制度者下成为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健全评估体系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制度是否优越和成熟,是否巩固和完善,是否成型和先进,归根到底,要由治理的效能来说话。那么,究竟用什么来评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549页。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把“八个能否”作为评价国家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尺度。这“八个能否”是:“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①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19年第18期。”简而言之,评价制度好坏,不是看模式而是看实效。“三化”和“八个能否”是评价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依据。也就是说,在具体工作中要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一起来,根据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与国家现代化总进程相协调,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匹配,围绕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三化”和“八个能否”的要求,着力研究构建国家治理效能的评估体系,动态实时对国家治理效能作出综合评估,针对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把治理成本风险降至最小,把治理效益效果增至最大,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有效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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