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文本解读与现实启示

2020-03-02 04:09苏俐晖
理论建设 2020年1期
关键词:分工妇女家庭

苏俐晖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在马克思“发现”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过程中,家庭关系作为人类活动的基本单位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视域。作为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即市民社会的细胞形态,家庭的组织演变蕴含了生产关系的变迁发展。恩格斯正是在“两种生产”的意义上,从劳动分工的演变出发分析了家庭形式的变迁,进而证实并完善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家庭关系、妇女境况的经典文本进行解读,有助于深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根基上确立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进而为思考妇女解放的现实命题提供基本启示。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文本解读

妇女的社会地位何以能够用来衡量社会的发展进步?对马克思作出这一经典判断的来由,需要通过深耕经典文本得到解答。在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妇女问题的观点阐释进行系统、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深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一)家庭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视域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形成的著作中,恩格斯首先说明,是用“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1]15摩尔根关于古代社会的研究,其中包括代表两性关系的家庭发展阶段的研究,是“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1]15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首次系统阐述了自己所发现的不同于以往任何哲学家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即历史唯物主义,确立了自己一切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也奠定了研究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根基。

为了发现人类社会及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马克思从生命的维持及延续出发,首先考察了人类活动的基本方面。第一个方面从而也是人类生存的首要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2]531。吃喝住穿等生活必需品是有着肉体组织的个人首先需要的资料,因此,生产满足物质需要的活动是一切历史的首要条件。接下来,这些已经得到满足的生活需要及其活动和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会引起新的需要,因而第二个方面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在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的基础上,生命的延续,即以家庭为表征形式、以男女两性关系为核心的人自身的生产,是原初的、基本的人类活动的第三个方面。至此,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因素或基本方面就完备了,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其再生产、人口的繁殖。“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以来,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2]532

进而,马克思从人类活动的基本因素中,概括出了原初的历史的基本关系。“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532自然关系是指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靠自然界生活。自然界作为人生活的资料和工具来源,是“人的无机的身体”[2]161,是生产劳动的对象、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或现实化。人类历史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就是人化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体现为生产力。社会关系是指作为物质生产的主体,是“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2]532。这种共同活动是“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的联系”[2]533,是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这里(即《德意志意识形态》)将之表述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的“社会状况”[2]533,是“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即“市民社会”[2]540。在1859 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将之更为清晰地表述为同人们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必然的生产关系。

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其再生产、人口的繁殖、人类生产的社会关系,是“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四个因素、四个方面”[2]533。这四个因素被马克思概括为两种关系——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并最后归结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和市民社会,从而“发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以上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发现历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家庭及其关系演变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视域。唯其如此,“40 年后”,恩格斯才结合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从物质生产、劳动分工出发,分析了市民社会的细胞形态即家庭的演化发展,从而进一步完善并证实了马克思所发现的这种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妇女理论。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正是从“两种生产”的演化,即一方面以劳动的发展阶段、也就是生产力的演变为基础和动力,另一方面以家庭形式、也就是男女关系的演变为主线,清晰地呈现出了人类历史的历程。

(二)劳动分工是理解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钥匙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从生活资料生产的发展、劳动分工的演变出发,分析了人类历史从蒙昧到野蛮再到文明的依次时代演进,“家庭的发展与此并行”[1]32,男女两性的关系史图景得以清晰地呈现,妇女地位变迁的奥秘也得以揭示。

在最开始的蒙昧时代,人类“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1]32,以果实、鱼类、猎物为食,靠采集和狩猎为生。由于获取食物的不易和协同劳动的需要,这一时期的家庭形式,首先是血缘家庭。这是以辈分原则来划分婚姻集团的第一个家庭阶段。后来,由于“自然选择原则”的作用,近亲繁殖的危害使得这一家庭形式发展为“普那路亚家庭”,即后来氏族制家庭形式的直接起源。这两种家庭形式,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可统称为群婚制。

由于次第排除血缘亲属通婚,部落内部两性共同婚姻的范围不断缩小,群婚就越来越不可能了,结果只剩下一对暂时松散地结合的配偶。群婚就被对偶婚制家庭逐渐取代了。对偶制家庭在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交替时期出现。人类从习得制陶技艺后,开始进入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到这个阶段,人的生产能力仍不能达到维持生存需要后显著盈余的水平,因而家户经济还是共产制的,“包括几个、往往是许多个家庭。”[1]178这时候的劳动分工也是只存在于两性之间的基于体力和生理的纯粹自然的分工。比如,男性作战、打猎、耕种,妇女制备衣食、抚养老幼。这时候的世系由于只能从母亲方面确定,因此也只承认女系。为了简便,这种世系情况及其继承关系可称为“母权制”。但男女两性的关系是互助和谐的,并不存在女性对男性的压迫。

逐渐地,人们发现了可以驯养的动物。畜群的形成,导致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1]179,人类也进入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由于采用牲畜繁殖,一方面人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家庭财富增加了;另一方面,看管牲畜使家庭公社的劳动量也增加了,吸收新的劳动力成为需要,为此,正可以利用战争中被俘虏的敌人。所以,“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1]180新财富的增加,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因为丈夫不仅是家畜这一新食物来源的所有者,而且是奴隶这一新劳动工具的所有者。男女两性的天然生理差异所决定的分工,此时导致了历史性的后果——妇女从事家务和抚养的劳动同男子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相比对家庭的贡献越来越不被重视,男子的物质生产劳动即社会劳动成为关系家族兴衰的重要因素,而妇女的家务劳动即私人劳动则成了无关紧要的附属品。自然地,家庭中的统治地位随着经济贡献的改变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丈夫利用其经济统治地位,为了使他的财产能够为其子女继承,便废除了原始的母权制,确立了按男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父系的继承权。“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1]68男性不仅在社会公共领域而且在家庭私人领域,都具有主导性的地位和权利,妇女则被贬低,正如其家务劳动的附属地位一样,妇女自身也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家庭形式也随着男子的独裁地位发生了改变,家长制家庭这一表示着从对偶婚向专偶婚的过渡的中间形式出现了,其根本之处在于“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内,一是父权”[1]69。

专偶制家庭相较于对偶制家庭的婚姻关系更为牢固,而且一般只能由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专偶制家庭形式的最终完全确立是由人类社会第二次大分工所决定的。由于铁器的发明和使用,更大面积的田野耕作成为可能,手工工人有了更为坚硬锐利的工具,农业和金属加工业、织布业以及其他手工业的生产活动日益复杂多样,从而发生了手工业和农业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随着新的分工,各个家庭家长之间的财产差别日益明显,“除了自由民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1]182这使得原来的共产制家户经济和家长制家庭公社,逐渐地向完全的私有制个体家庭过渡。对偶制向专偶制的过渡与此并行。

专偶制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1]73所有已经发生的各次分工都在文明时代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并且“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1]185。商人阶级的形成,意味着社会流动和分化的加强。在贸易不断扩大、货币流动及土地抵押的过程中,财富日益向占有权力优势或资源优势的人数很少的阶级积聚,广大民众则走向贫困化。随着这种阶级分化愈演愈烈,奴隶的人数便大大增加,奴隶制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于是“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1]195。根据以上所述,恩格斯所谓的文明时代是指社会发展到畜牧业、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分工已经完成的阶段,其中最显著的标志是商品交换得到充分发展,而且在产品流动和积聚的情势下整个社会发生了完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指:先前一切社会阶段的生产在本质上都是共同的生产,它建立在共产制家户经济或家长制家庭公社的基础上,产品的分配也是在共同体内部直接进行,当社会劳动分工不断演变,这种生产和分配也被慢慢侵入。生产和占有的共同性逐渐被打破,个人占有日益成为具有优势的规则,从而不同个体之间的产品交换和商品生产也日益成为统治地位的形式。这样,随着分工所造成的商品生产取代共同生产、私有制完全取代公有制,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形式——“专偶制、男子对妇女的统治,以及作为社会经济单位的个体家庭”[1]195,便彻底确立了。

专偶制的起源即是如此。它是由于社会大分工的发展而导致的生产方式的转变而确立的,即专偶制是随着男女两性经济地位的演变而逐渐形成的,在私有制完全取代原始的公有制的过程中得到彻底确立的。它“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时代”[1]78。由此,个体婚制在历史上是以男性主导性的经济地位决定的,“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1]78回顾男女两性的婚姻家庭史,可以说,“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就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的对立和矛盾的本质。”[1]78换言之,根据男女两性的关系形态尤其是妇女的社会地位状况,我们就可以研究社会发展进步的程度,即“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3]299

二、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现实启示

以上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妇女理论的文本解读,暗含了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确立和证实、完善的过程;反之,历史唯物主义的发现和丰富,也包含了对家庭关系、妇女境况的分析。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科学把握,离不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视野,同样,现实社会中妇女解放的实现,也需要放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宏观视域中去思考。

(一)生产力的发展、历史的进步是妇女解放的基础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出发,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妇女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立足点。正如恩格斯将男女两性关系、家庭形式的演变纳入历史长河中去考察分析一样,妇女的解放、男女平等地位的完全实现最终也要靠历史的发展来解决。比如,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个体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男子由于体力上的优势,居于物质生产的统治地位,从而也居于家庭和社会的统治地位。妇女只能慑于男性的统治,遵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为其制定的三从四德的礼教要求,在这个时期,就无从谈妇女走出家庭。妇女解放,也是指妇女从被压抑奴化的状态中,从男权的统治中求得解放。当现代大工业的发展,由于机器使用的灵活而缩小了男女体力的天然差别,而商品市场经济的建立也需要吸纳妇女这一占人类半数的劳动力时,妇女才得以走出家庭。这个时候,已经有了一定经济地位的女性脱离了男权的掌控,妇女的解放就是要争取各方面事实上的男女平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兴起为标志,工业社会逐步向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进展。和之前的工业社会相比,信息社会使得知识和技术越来越成为生产的关键,而纯粹的体力优势进一步被削弱。在生产力日益发达的情况下,非物质生产部门即第三产业已超过传统的物质生产部门——第一、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中占主要比重的、规模最大的产业。商业、金融、保险、通讯、教育、休闲等大批商业服务业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为妇女就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途径和机会,甚至出现了雇佣女性化的行业和部门。

回顾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和经济结构的进展,可以看到:在以第一产业为主导的农业社会里,农民和手工工人等男性劳动者是社会生产的代表;在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的工业社会里,工人和工程师等男工是社会生产的主力,辅之以女工的劳动;在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信息社会里,社会生产则以男性和女性共同构成的分散在各个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由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分工变化,为妇女参与社会事业提供了根本条件。

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实现,与人的解放一样,都应放在历史发展、生产力进步的宏观视域中把握。近代以来,中国妇女的解放更是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相交融:在民主革命时期,妇女的解放同民族解放、国家救亡相融合;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妇女的解放同社会建设、制度巩固相融合;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妇女的解放同经济调整、民族复兴相融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总结的:“中国40年改革开放给人们提供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4]妇女的解放、男女平等的彻底实现,归根结底也要靠社会历史的发展来完成。

(二)参与社会生产劳动是妇女解放的关键

根据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考察家庭关系、妇女地位的转变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立足点,而根据不同阶段的劳动分工、生产参与来分析其根本原因,则是这种妇女观的出发点。

众所周知,人类历史上曾存在过一段“母权制”时期,这是一段女性居于被尊崇地位的时期,女性和男性的关系也不像其名称“母权”一样,而是一种自然、和谐、互助的共同体关系。后来,这种共同体关系却被男性的强权所改变。发生这一改变的原因是男性从事的驯养家畜、种植农桑、冶铁制造等物质生产活动比妇女的纺线制衣、照顾老幼、清洁整理等家务劳动在谋生中更为重要。私有制产生后,妇女的家务劳动成了私人性质的,不像男子的社会化生产活动一样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它是无偿的、无关紧要的、理所当然的妇女劳动。所以,恩格斯呼吁:“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2]88妇女只有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像原始社会那样对家庭和社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才能找回自己失去的尊严和地位。

从劳动分工出发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区别于其他妇女观的根本不同。单纯地追求女性权利和自由,除了带来思想的冲击和政策的些许倾斜外,不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正如国际妇女运动的杰出领导者、无产阶级妇女解放事业的创始人克拉拉·蔡特金所说:“同工人受资本家压迫一样,妇女受男人压迫;而只要她们没有达到经济独立,她们将继续受到压迫。”[5]152工人由于丧失生产资料而只有依靠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才能生活,同理,妇女由于丧失经济独立而处于从属地位。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创者——毛泽东,非常重视妇女问题。毛泽东早年通过对中国社会深入的调查分析,深刻指出中国妇女深受“四条绳索”的束缚。“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这四种权力像四条绳索一样牢牢地捆绑着中国女性。毛泽东非常重视这一占人口半数资源的伟大能动作用,发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著名号召。同时,他也深刻指出:“妇女工作只要重视提高她们在经济上、生产上的作用,其他的一切政治上的问题、文化上的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离开这一点就很勉强”[6]8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经济地位的提升带来了女性各方面社会地位的进步。在社会转型发展的浪潮中,妇女靠她们的积极作为赢得了较以往社会所未有过的地位和荣耀。正如工人的解放是工人自己的事情一样,妇女的解放也是妇女自己的事情。妇女不实现经济独立,这种解放就是不可能的。

(三)观念的重塑对当前妇女解放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生产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令所有人诧异惊叹的速度在神州大地上持续地进行着、深刻地改变着,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妇女的社会状况有了历史性的跨越。然而,虽然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思想观念的发展却并不总是同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有时甚至滞后于经济社会的进步而起到一种消极阻碍的作用。

当下,虽然妇女就业有着大量的机会和广阔的途径,但是社会上关于“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声音仍然存在,甚至还有关于“女德”的培训班。究其根本,这些仍是沿用传统的男权思维、男权视角来看待女性。家庭幸福是每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何以是妇女的全部?女性为何不能像男性一样拥有自己的事业,而要靠嫁人、靠家庭来被认可?

世界著名女权运动的创始人之一——西蒙娜·德·波伏娃曾深刻指出:“所谓妇女解放,就是让她不再局限于她同男人的关系,而不是不让她有这种关系。”[7]772妇女真正的解放,犹如被奴役惯了的人要重获自由一样,不仅需要社会发展为其提供土壤,还需要妇女自身理性的智识、独立的精神等所有健全的品格来作为养料给养,否则便会面临夭折的危险。

当半个人类的压迫状态被废止而逐渐获得解放时,“人类的‘划分’将会显露出其真正的意义,人类的夫妇关系将会找到其真正的形式。”[7]772妇女的解放不仅是解放自身,或者像多数人理解的那样是从男权的世界中争得女权,而是女性与男性共同的解放。因为男性对妇女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为直接和必然的关系。从这种关系的性质,可以看出人对自身作为类存在物的把握,也可以看出人的行为及需要合乎人性的程度。

女性与男性的共同解放关系放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便不难理解:当妇女被贬抑排斥的时候,男人也会受到其上级或他人的不公正对待;当重男轻女严重的时候,男人身上的担子也会更重;当妇女婚姻不能自主的时候,男人的婚姻同样也无法自主的……种种对待妇女的不公正现象都表现出人如何对待人自身。当女性从男权的枷锁中挣脱出来,获得了独立的品格、自由的精神、理性的思考和高尚的美德时,那么男性也会从过去的狭隘、自私、偏见中解放出来。正如马克思曾说的:“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8]443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妇女的解放程度成为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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