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路径研究

2020-03-03 09:19李雪纯
青年生活 2020年3期
关键词: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李雪纯

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效的基层治理是关键。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部分,乡村治理的好坏不仅事关乡村的良性发展,同时体现着国家治理水平的高低。那么,如何构建治理有效的乡村治理格局就成为了新时代乡村治理必须回应的时代核心议题。实践探索表明在构建治理有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进程中,必须提供坚强有力组织和制度保障,坚持党建引领,以自治为基、以法治为纲和以德治为领,来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从传统单一管理向多元合作治理路径转变。“三治融合”的判断与架构,契合中国乡村治理的客观实际,有助于激发乡村治理的活力,找回乡村发展的自主性。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党建引领;三治融合

一、探究“三治融合”路径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但是从目前的基层治理现状来看,既有的乡村治理机制、体制和路径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快速转型的治理要求,并陷入了诸多治理困境,影响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推进,其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微观個体层面来讲,乡村人力资源大量流失,造成乡村治理主体的缺失。乡村治理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和乡村精英等契合乡村治理需要的本土人才大量流失,进而导致乡村治理主体缺失。这是乡村治理面临的核心困境,一方面表现为部分高素质和强能力的乡村精英人才外流,漂泊于他乡的乡村精英人才回流农村困难,导致村庄治理人才严重短缺,给乡村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如三留守问题、村庄空心化和产业虚弱化等,这使乡村陷入了“无人”治理的窘境;另一方面,本应该成为治理主体的乡村留守人员,却因为参与能力有限或参与意愿不足等,导致村庄公共事务无人问津,村民自治成为空谈,甚至异化为村干部自治。第二,从中观层面来讲,软弱涣散的乡村基层组织难以有效运转,消解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效果与质量。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村庄治理主体缺失带来的另一个严重问题便是村庄基层组织的软弱涣散,其中既包括基层党组织,又包括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群众性组织。基层组织的软弱涣散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消解了乡村治理的有效性与及时性。主要表现为部分乡村干部不按村庄实际开展工作,形式主义问题突出,自上而下的政策、资金和资源因乡村组织无力承接而出现治理无效的局面。这一现状不仅不利于党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还会造成农村居民向心力、凝聚力和认同感下降,导致农村社会失序,进而影响基层治理的效果,这样的组织现状显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治理的要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有必要加大对基层组织的制度建设力度,提升基层组织的领导力和治理能力,吸引优秀的青年人才回流农村,并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提升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才能提升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第三,从宏观层面来讲,社会转型与社会变迁的加剧,使得原有的乡村治理体系已难以适应现代化的治理需求。首先,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治理环境的快速变化,以政府为代表的公权力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村庄居民已经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构成力量,治理模式从强调单一的管理转向多元协同治理,服务对象也由原来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乡村社会也经历着重大的社会转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和人口老龄化加剧,乡村社会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换,人民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升,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日渐增强,多元复杂的社会现实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最后,乡村社会结构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农村居民消费观念与思想观念的变化等,也影响了现有的乡村治理体系,使其难以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加上目前仍处于社会转型期,基层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依旧比较突出,政府的“强治理”虽说是最直接的治理方式,但在有些领域却未必一直有效。因此,在乡村社会,要想实现有效治理,还需要借助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乡村本土人才的力量②。从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出发,必须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整合乡村社会治理资源,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进行强有力的制度建设,才能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便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需求。如上所述,针对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挑战,“三治融合”可以为解决当前的乡村治理困境提供一个路径参考。“三治融合”的治理路径来源于地方政府对基层实践经验的总结,事实证明这种治理方式契合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也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如浙江的“枫桥经验”和“桐乡经验”等都已证明这一路径的治理有效性。在乡村治理资源相对匮乏和治理制度不健全的地方,采用“三治融合”的治理路径来解决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对促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二、湖北宜都市先进村镇关于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实践经验

(一)以党建的高质量推动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的高质量。坚持党建引领,融合贯通激活创新发展因子,充分发挥党在“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优化组织设置,织密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网络,使党的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有机衔接、良性互动,也打牢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根基[]。宜都市将“五强”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先导性工程,在学习推广“磁铁支部”“刘大卫工作法”的同时,确定了13个“三类村”,按照市级领导联点、市直部门联系帮扶、强村带弱村等措施开展整顿,逐步解决了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集体经济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2.坚持以人为本,为村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它具体表现为“为农民服务”。陆城街道推行党建末梢治理,建立了“家+驿站”,将支部建立在网格之上,把党的触角拓展到小区、楼栋和商圈。同时探索出了“党支部+网格员+居民小组+乡贤服务+驻格警务”“五位一体”的社区治理新模式,真正将全面、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3.多措并举促使乡镇产业兴旺。产业兴旺为乡村“三治融合”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前提。枝城镇按照“地域相邻、产业趋同、便于管理”的思路,组建4个片区党委,解决了线多面广等诸多问题;五眼泉镇根据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实际,成立“两溪两桥”旅游区党委,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收入达到5000万元;王家畈镇打破地域领域界限,推行强弱支部互联,成立7个联村党委,实现“抱团发展”,焕发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生机活力。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再表明:没有乡村产业兴旺,乡村就很难留住人,也就不可能实现乡村振兴;没有乡村产业兴旺,集体经济组织会显得处处软弱无力,而贫穷的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不了村镇善治之责。所以,乡镇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关键。

(二)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要依赖农民这一主体力量。1.精准把握农民所需。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必须“照顾到农民心理和农村风俗、习惯等民间生活状况”,基层党组织若不能回应农民生产生活要求,基层党建就不可能有效果,农村内生秩序的能力也难以形成。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中,农民是主体力量。当下,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在开发民力。2.从乡民的已知领域开始,与乡民共谋善治之道。为此,要深入调查,精准把握农民所需,乡村治理、乡村善治要明白农民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会什么、不会什么。乡村“三治融合”,要从乡民所知道的和所会的着手制订具体方案,是需要很高的理解力和洞察力的。农民群体虽说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是理智和务实的。

(三)强化示范引领,宣传教育,凝聚凝聚社会治理软实力。1.发挥示范作用。加大典型选树。全市表彰200多名身边好人,35名道德模范,并组建“百姓宣讲团”,采写宜都好人故事,讓人民群众行有标杆、学有榜样。注重模范引领。以共产党员胡延荣、暖心婆婆邓忠莲为原型,创作舞台剧、写成小故事,传递社会新风尚。先后涌现出“中国好人”李玉洁、“荆楚楷模”徐荣耀、“湖北好人”刘大卫等一批先进典型。2.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全市共表彰 “十星”级文明户3万多户,村民参与率达95%,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人情风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弘扬勤、孝、净、诚、和“五美文化”,开展“五美之星”评选,培育“家谱传福、家训积福、家规惜福、家颜亮福”“四福”新家风,以优良家风净化民风、优化社风。

三、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完善乡村“三治融合”的建议

(一)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念与思维。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思路,扎实推进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2.补齐城乡文化服务短板,探索五级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如宜都市作为湖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县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和 46个试点村和社区均成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通过开展“四季文化节”、建设“六个志愿服务圈”来凝聚、引导人民群众,这一做法如果能向乡村延伸,有利于逐步缩短城乡文化服务差距。3.积极探索全民参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乡村治理,除了依赖农民这一主体力量,还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知识分子、新乡贤的合力作用。凝聚这四股力量,有效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的“三社联动”,有利于完善社区组织的工作体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广东中山市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值得借鉴:打造全民参与的“细胞”工程,全市的村居、厂企、学校、医院等基层“细胞”,都成为全民参与社会治理行动的重要载体;首创“2+8+N”社区共享治理模式等。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共治工作模式。1.推广“新乡贤”治理。依托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以传统乡贤、法律乡贤、回应乡贤“三贤共治”为主体的“新乡贤”治理模式,利用人缘、地缘优势打牢社会治理民心基础,通过群众推荐和自荐的方式从本辖区威信较高、贤德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中评选出“乡贤”理事会成员,组建“乡绅贤达”团队,通过“有事上门促促和、无事串门聊聊天”的形式,用老百姓的法儿,平老百姓的事儿,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深化网格化管理。立足“掌握实情、贴近实战、服务实用”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综合运用,从基层信息化“条块分割、资源单打”入手进行应用整合,搭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扶贫、文明创建、吸毒人员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网格化管理,实现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调解、矛盾第一时间化解”。3.倡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突出治理方式的多元协商共治,将社会治理从政府“单打独斗”变政府主导、群众共同参与。重点推进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挥医疗纠纷调解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物业纠纷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及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室功能作用,推动形成“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制定了易学、好记、管用的村规民约,促进了村(居)民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逐步实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大家的事情大家办”。

(三)深入调查学习先进地区关于乡村“三治融合”的实践经验。浙江“一约两会三团”的桐乡经验、“三治+三社”的平湖样本、东阳市花园村的“花园模式”、嘉兴市南湖区联丰村建立的“三治会堂”、杭州市临安区上田村成立的“三治学院”,广东省云浮市的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治村模式,贵州省贵州石阡县“村两委+乡贤会”模式,安徽省泗县的乡贤志愿工作站 组织等,可为乡村治理创新提供借鉴和启示。

参考文献:

[1]胡红霞、包雯娟:《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重庆社会科学》 2018 年第 10 期。

[2] 张文显等:《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建设 ,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治理研究》2018 年第 6 期。

[3]白华:《践行“三治融合” 打造“善治”宜都》,人民法治网,http://www.rmfz.org.cn/contents/2/221404.html

[4]吴业苗:《农村公共服务的角色界定 : 政府责任与边界》,《改革》2010 年第 6 期。

[5]何阳、孙萍:《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逻辑理路》,《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 人文社科版 )》2018 年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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