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

2020-04-07 01:21孙郧峰武丽璇
关键词:回归系数度量高管

孙郧峰 武丽璇 张 平

(1.新疆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2.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 石家庄 050011;3.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一、引言

企业治理环境包括外部治理环境和内部治理环境。外部治理环境包括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等,内部治理环境是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是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激励、监督与制衡机制。内部治理的有效性会影响外部治理环境的形成及其有效性。

Cheng等[1]从下级高管的角度出发研究内部治理有效性对企业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的影响,作者将内部治理解释为关键下级高管在组织中提供制衡并影响企业决策的过程,将下级高管界定义为除CEO外薪酬排名前四的高管。研究发现下级高管有抑制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的动机和能力,并且关键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越长,影响力越大,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就相对越低。本文从下级高管的角度切入,研究关键下级高管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体而言,下级高管是指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除CEO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下级高管通常比CEO更关注企业的长期价值,他们有监督和影响CEO决策的动机和能力[1]。

本文解释变量的度量指标参照Cheng等[1],使用财报披露当年至下级高管退休前的工作年数来度量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使用下级高管相对CEO的薪酬来度量下级高管对CEO的影响力,使用决策视野和影响力标准化后相加得到的综合指标度量解释变量下级高管对CEO产生的制衡力。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则从创新投入指标和创新绩效指标两个角度来度量。下级高管制衡和监督CEO所产生的内部治理效应可能会有滞后性,因此本文将被解释变量提前一期。本文使用我国2008年-2016年间的9517个上市公司年度数据对本文的假设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与假设预期一致。研究发现下级高管在公司内部治理中发挥着制衡与监督CEO的作用,这种制衡提高了内部治理的有效性。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越宽,相对薪酬越大,其制衡CEO的动机和能力就越大,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指标也就越高。而且当CEO兼任董事长时,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力变弱,CEO机会主义行为得不到监督和抑制,内部治理有效性与企业创新二者间的关系变弱;距离CEO变更的时间越长,下级高管制衡CEO加大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的动机越强,内部治理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越大。在稳健型检验中,本文分别改变创新投入指标的度量方法和内部治理有效性的度量方法,假设依然成立。

本文主要从下级高管的角度切入,研究关键下级高管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有两个:

一是丰富了国内外内部治理方面的研究。本文立足于这个创新点,继续深入研究下级高管在企业中发挥的内部治理效应,提供了增强企业内部治理有效性的新思路。同时还引入调节变量,研究不同情况下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二者间的关系;

二是丰富了国内当前对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从新的角度出发探索高管团队的成员是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的。关注下级高管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发现提供了一种增强企业创新力的新思路。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理论基础分析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Alchian and Demsetz[2]提出的团队生产理论,企业的实质是团队生产。这种团队生产方式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以团队的方式进行生产;二是投入到团队生产中的各种资源具有“团队专用性”;三是团队生产的产出是一种经济租金,作为集体产品,难以精准地分配给团队成员。

继科斯、威廉姆森提出交易成本理论后,Grossman and Hart[3]和Hart and Moore[4]提出了不完全契约理论。他们认为由于“契约人”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现实的不确定性,明确界定所有权力的成本过高,制定完全的契约是不可能的,从而导致契约的不完全。

团队生产中生产贡献与个人报酬的难以配比性以及不完全契约为委托代理关系中CEO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契机,使得委托代理关系中的CEO有机会通过盈余管理活动,降低企业经营业绩和投资效率,掏空企业。鉴于CEO机会主义行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设计不同的机制来解决由于团队生产、契约条款的不完全性所带来的问题是必要的,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制度或机制安排。

本文的基础理论主要涉及委托代理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假设提出过程中主要借鉴Cheng等[1]提出的理论。

2.研究假设的提出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Williamson[5]研究发现,掌握信息更多的经理人,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偷懒”或者通过敲竹杠为自己谋利,不对称性信息为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温床,Alchian and Demsetz[2]研究认为要规避团队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就必须从制度上将企业的产权结构化,形成一种可监督的结构。下级高管作为团队生产的一员也发挥着监督和制衡CEO的治理作用。

下级高管在企业组织中发挥着权力制衡CEO的作用。现代企业中,权力是利益的基础,谁拥有的权力大,谁就有可能谋取更多的收益。[6]博弈论视角下,企业权力争夺表现为团队成员之间的讨价还价。[7]一般地,人们把资产专用性看成是企业权力竞争力源泉的决定因素。[8]资产专用性越高,则相应的讨价还价能力越强。但是作为一个团队,团队中的成员相互依赖,CEO需要下级高管提供信息和建议以做出合理的决策,CEO对下级高管的这种依赖性使其讨价还价能力减弱,CEO的控制权收益会受到下级高管行为的影响。

关键下级高管有监督CEO的动机和影响CEO决策的能力,他们会监督CEO,抑制CEO的短视行为,增加创新投资。因此内部治理更有效,企业的创新投入和绩效也随之增多。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H1: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成正相关关系。

根据Jensen and Meckling[6]提出的代理理论,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对经营者的控制变弱,经营者作为理性人会为了自身利益会发生机会主义行为。强化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可以缓解代理问题、减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2]在公司治理中,董事会是最高决策层,它履行着对总经理进行监督和提供建议的责任。作为监督者,董事会拥有指导企业行为,聘用、评价甚至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作为提供建议者,董事会成员可以介入企业战略决策的选择、制定和实施。而下级高管往往兼任公司的董事或董事长,因此下级高管可以通过董事会职能的发挥来制衡CEO决策的制定和实施。Dechow等[9]研究发现,兼任董事长的CEO不仅可以减弱董事会的监督作用,还可以干涉董事会对管理层的任命,削弱下级高管制衡CEO的动机及其所能产生的制衡力,因此可以合理预计当CEO与董事长两职合一时,下级高管制衡CEO的动机和能力变弱,内部治理与企业创新的正相关关系变弱。综上所述,提出第二个假设。

H2:总经理兼任董事长时,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公司创新的正相关关系变弱。

创新研发作为一种长期投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投资周期长。根据Holmstrom and Weiss[10],这种新的投资需要花费管理者很多的时间和经历,承担的风险也比较大,资金投入后会影响短期业绩,而且管理者的努力可能因为不可观测而无法从契约中得到补偿。鉴于创新投资的这种特性,CEO变更临近时,下级高管顾及上任后的短期内业绩,并不希望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新。[11]反之可合理预计,如果距离CEO变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那么下级高管可能就会希望加大创新投入,以实现企业未来业绩的提升,从而提高自身绩效,谋得更多利益。可以预计距离CEO更替的时间越长,下级高管监督CEO进行创新投资的动机就越强,内部治理有效性与企业创新间的正相关关系就会越强。综上所述,提出第三个假设。

H3:距离下一次CEO变更的时间越长,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间的正相关关系越强。

三、研究设计

1.变量的选择与度量

(1)被解释变量(INNOVATION):本文将被解释变量创新定义为INNOVATION,实证部分主要从两个角度来度量INNOVATION。一方面从企业的创新投入角度度量INNOVATION,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度量企业的R&D投入密度,记为RD_Int;另一方面从企业的创新绩效角度度量INNOVATION,使用所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授权数量度量企业的创新绩效,记为Patent。具体而言,Patent的值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数加1取自然对数。

(2)解释变量(Int_Governance):借鉴Cheng等[1],本文主要从两个维度来衡量内部治理的有效性,即关键下级高管监督CEO的动机和能力这两个维度。其中,关键下级高管是指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披露的除CEO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首先,本文拟根据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来度量下级高管监督CEO的动机。关键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越长,他们与CEO的决策视野差异越大,那么在进行长期投资决策时立足企业长短期利益与CEO产生分歧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下级高管监督CEO、抑制CEO短视行为的动机也就越强烈。另外随着下级高管年龄的增大,其通过制衡CEO产生的未来可获得的控制权收益变小,因此其制衡CEO的动机也会相应减弱。关键下级高官的决策视野表示为Exec_Horizon。

Exec_Horizon=60-关键下级高管的平均年龄

其中60岁是我国现行的男性法定退休年龄。

其次,关键下级高管监督CEO的能力使用下级高管在公司中的影响力来衡量。Finkelstein[12]认为一个高管的薪酬反映了它在公司的组织地位中所拥有的权力。企业治理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如何分配企业权力。在一个企业中,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才是权力分配的决定因素。谁拥有的资源量大,谁的权力竞争力就大。经营者间的资源通常表现为其经营才能,即企业家们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把握机遇能力等。但是管理阶层的经营才能是个抽象的概念,不易量化也不易察,所以现实中人们往往以企业经营业绩来衡量企业家的经营才能。[6]高管薪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正相关,所以高管薪酬可以反映出管理者的经营才能。因此下级高管的薪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能在公司中做出的贡献及通过讨价还价对CEO产生的影响力。因为下级高管与CEO的权力都是剩余控制权,有相似性,因此本文使用二者的薪酬比来消除共性,度量下级高管对CEO的影响力。所以,本文将CEO的影响力度量指标定义为

将下级高管的平均年薪除以CEO的年薪是为了使得公司间的下级高管薪酬具有可比性。因为不同公司的下级高管的薪酬不同,因此使用薪酬的相对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数据的可比性。

最后,本文将Exec_Horizon和Exec_Pay_Ratio标准化后相加得到公司的内部治理有效性Int_Governance这一代理变量。

(3)调节变量:根据假设H2,在模型中加入调节变量Dir_CEO,当CEO兼任董事时,则赋值为1,否则为0。根据假设H3,在模型中加入调节变量Tenure。年报中会披露CEO的任期起止时间,Tenure的取值为报表披露当年至CEO在该上市公司任期截止的年数。

(4)控制变量:关于影响企业创新的其他因素,本文参考现有文献,根据李春涛和宋敏[13],在模型中加入了一些控制变量。具体地说,公司层面的控制变量(Firm_controls)包括企业规模(Size)、总资产报酬率(ROA)、资产负债率(Lev)、独立董事比例(Indep)和董事会规模(Board)。管理层层面的控制变量(CEO_Controls)是CEO的一些特征,包括CEO决策视野(CEO_Horizon)和CEO平均薪酬(CEO_Comp),加入这些变量可以将CEO在企业内的决策动机和权力控制住。另外模型中的Industry_FE和Year_FE,是为了控制行业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上述控制变量中,以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反映企业规模,下级高管薪酬水平取平均值。

为了避免异常值对本文的回归结果产生干扰,本文对每个连续变量都进行了1%和99%的缩尾处理。本文使用的统计计量软件为STATA13.0。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定义表

注:根据证监会行业划分,12个行业具体包括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信息技术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2.实证模型

根据假设H1,本文建立以下主要模型:

INNOVATIONi,t+1=α1+α2Int_Governancei,t+α3CEO_Controlsi,t+α4Firm_controls+Industry_FE+Year_FE+εi,t

(1)

如果假设H1成立,那么α2应该显著为正。考虑到创新投入指标和创新绩效指标具有时滞性,因此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RD_Inv和Patent分别使用i公司t+1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和i公司t+1年的专利授权数量。对被解释变量使用提前一期的值进行回归,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缓解内生性问题。考虑到营业收入容易受到盈余操控的影响,本文在稳健性测试中会使用研发投入占总资产的比RD_Inv_A来进行回归。Int_Governancei,t是由i公司t年度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Exec_Horizon和Exec_Pay_Ratio分别标准化后相加得到的。考虑到薪酬比除了可以用来解释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外,还可以解释成CEO是否强权,所以稳健性检验中使用下级高管在外担任董事的公司数来度量下级高管对CEO的影响力。

在模型1的基础上,为了检验假设H2和假设H3,本文分别在模型中加入虚拟变量Dir_CEO和Tenure,以及其各自与内部治理有效性Int_Governance的交乘项,控制变量保持不变,具体模型如下。如果假设H2和假设H3成立,那么模型(2)中β2的系数应该显著为负,模型(3)中β2的系数应该显著为正。

假设H2模型:

INNOVATIONi,t+1=β1+β2Int_Governancei,t+β3Dir_CEOi,t+β4Int_Governancei,t×Dir_CEOi,t+β5CEO_Controlsi,t+β6Firm_controls+Industry_FE+Year_FE+εi,t

(2)

假设H3模型:

INNOVATIONi,t+1=β1+β2Int_Governancei,t+β3Tenurei,t+β4Int_Governancei,t×Tenurei,t+β5CEO_Controlsi,t+β6Firm_controls+Industry_FE+Year_FE+εi,t

(3)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08—2016年中国上市公司的年度数据作为初始样本,模型中所使用的变量的数据均主要来源于CSMAR数据库,还有一些研发投入、高管薪酬及任期的补充数据手工搜集于上市公司的年报。本文在初始样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以下剔除:

(1)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因为他们的财报比较特殊,不具有可比性;

(2)剔除重要变量数据缺失的公司,高管薪酬数据及CEO任期的数据缺失比较多,有些年报中并没有披露高管的薪酬和任期。

(3)剔除了CEO在当年上任的样本数据,即要求管理者在该年度任职满期。因为如果CEO未任满一年,那么CEO的薪酬就不是年薪,跟下级高管的薪酬就没有可比性,导致Exec_Pay_Ratio这个指标就会偏高,影响最终的回归结果。

经过上述剔除,本文以创新投入指标度量创新最终得到了9516个上市公司年度数据,以创新绩效指标度量创新最终得到了8463个上市公司年度数据。假设H3的样本由于高管任期存在很多缺失值,使用创新投入指标和创新绩效指标度量创新的最终样本量分别为5728和5230。

2.变量描述性统计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2008年—2016年间2249家上市公司的9516个公司年度数据。因为有些公司只披露了创新投入指标而没有披露创新绩效指标,所以创新绩效指标的公司年度数据相对较少,共8463个公司年度数据。创新投入(RD_Inv)的均值是0.04,创新绩效Patent的均值是2.60(专利数取对数后的值)。内部治理的中位数值为0,这说明样本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性整体比较低,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中位数为14,高于CEO的决策视野12,说明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更长,他们相对更关注企业的长期价值。其中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结果与企业的现实状况比较相符,我们就不再一一赘述。

3.实证分析

(1)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

这一部分主要报告假设H1回归得出的结果,回归结果见表2。本文首先分开分析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Exec_Horizon及其相对CEO的薪酬比Exec_Pay_Ratio(影响CEO决策的动机和能力)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然后再分析这两个指标标准化相加得到的综合指标Int_Governance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表2的(1)、(2)列显示的是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Exec_Horizon及其相对CEO的薪酬比Exec_Pay_Ratio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回归结果与假设H1的预期相一致,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Exec_Horizon及其相对CEO的薪酬比Exec_Pay_Ratio都显著地与创新投入指标RD_Inv及创新绩效指标Patent正相关。控制变量的符号大体跟以往的研究相同,但是企业规模Size和ROA与RD_Inv负相关,这与之前的研究存在不一致。企业规模Size和ROA与RD_Inv负相关,可能是因为我国企业创新投入相对较小,使用研发投入/营业收入来度量研发投入,规模大的企业营业收入大,营业收入增速大于创新投入的增速所致。CEO_Comp的回归结果显著为正,说明适当的薪酬激励可以抑制CEO短视,促进CEO增加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表2的(3)、(4)列显示的是下级高管对CEO制衡所产生的内部治理效应的综合指标Int_Governance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可以看出Int_Governance与企业创新投入和企业创新绩效均成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回归结果与假设H1预期一致,下级高管对CEO存在制衡作用,增强了内部治理的有效性,从而显著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

表2 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

注:“*** ”、“** ” 和“*”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2)CEO兼任董事长的调节作用

这一部分主要报告假设H2的回归结果,即CEO兼任董事长时对下级高管制衡CEO所产生的内部治理效应与企业创新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回归结果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Int_Governance的回归系数仍显著为正,Dir_CEO回归系数的符号也显著为正,这与吴淑琨等[14]提出的CEO兼任董事长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自由度相一致。但是无论被解释变量是创新投入RD_Inv,还是创新绩效Patent,Int_Governance×Dir_CEO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置信水平显著为负,这与假设H2相一致。交乘项回归系数的符号为负,说明当CEO兼任董事长时,下级高管制衡CEO的能力变弱,削弱了内部治理有效性和企业创新二者间的关系。内部治理效应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系数分别由假设H1回归结果中的0.268和0.050降低为0.243和0.056,说明两职合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自由度,但是这种提高作用小于其对内部治理有效性的削弱作用,导致综合而言两职合一不利于企业创新。

表3 CEO兼任董事长的调节作用

注:“*** ”、“** ” 和“*”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t值的计算基于稳健标准误。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3)高管任期的调节作用

这一部分主要是分析假设H3的回归结果,即分析距离下级高管继任CEO的时间对下级高管制衡CEO所产生的内部治理效应与企业创新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具体结果见表4。从表4中我们可以看出,Int_Governance×Tenure的回归系数在10%的置信水平显著为正,说明距离下级高管继任CEO的时间越长,下级高管制衡和监督CEO加大创新的动机就越强,增强内部治理有效性与企业创新二者间的关系。Int_Governance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但是变得不显著。

表4 高管任期的调节作用

注:“*** ”、“** ” 和“*”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t值的计算基于稳健标准误。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4.稳健性检验

(1)改变研发投入的度量方法

前文中的研发投入指标使用的是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但是营业收入容易受到盈余操纵的影响,会对回归结果产生干扰,因而还有其他文献为了避免这种干扰选择使用研发投入占总资产的比重作为研发投入的度量指标。考虑到直接以研发投入除以以元为单位度量的总资产会使得最终得到的研发投入指标太小,从而导致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的值很小,不便于回归结果的呈现。因此,本文使用研发投入占总资产的比重进行回归,此处的总资产以千元为单位。经过上述处理后,回归结果依然显著,见表5。从表5中可以看出,在改变了研发投入的度量方法后,假设H1、假设H2和假设H3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且与预期方向一致。

表5 改变研发投入的度量方法

注:“*** ”、“** ” 和“*”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t值的计算基于稳健标准误。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2)改变内部治理的度量方法

在前文的研究中,本文使用下级高管相对CEO的薪酬比来度量下级高管制衡CEO的能力。但是,下级高管的相对薪酬越低表明CEO在企 业权利越大,那么使用这个度量指标可能会导致这个假设的研究结果还能用其他理论解释:CEO权利越大,其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机会就越多, 越容易降低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那么相 反的,当下级高管的相对薪酬较大时,CEO权利相对没有那么大,其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机会就 比较少,不容易操纵企业的创新投资。因此,本部分试图使用新的度量指标来度量下级高管对CEO的影响力:下级高管在外担任董事的公司数。Finkelstein[12]认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反映了 一个高管权利的大小,Masulis and Mobbs[15]认为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的高管在企业内部更有影响力,且更有可能成为未来的CEO,那么他们制衡 现任CEO动机和能力就越大。Cheng等[1]研究发现下级高管在外担任董事的公司数越大,其对CEO的影响力越大,那么当下级高管在外担任董事的公司数越多时,其制衡CEO的能力也就越大。

表6 改变内部治理的度量方法

注:“*** ”、“** ” 和“*”表示回归系数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t值的计算基于稳健标准误。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综上,本文选择在稳健性检验中使用Other_Director这个指标作为Exec_Pay_Ratio的替代变量。同时本文又进一步将Other_Director和Exec_Horizon这两个指标再按照与前文相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即标准化相加后得到内部治理有效性综合指标Int_Governance2。改变内部治理度量方法后的回归结果见表6,从表6可以看出使用替代变量后,假设H1、假设H2和假设H3依然成立。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有效的内部治理可以促进企业创新。与CEO相比,下级高管通常更为年轻,决策视野更长,更关注企业未来的业绩。下级高管更愿意加大创新投入,以提高他们继任CEO后的企业绩效,从而实现更高的管理业绩。同时下级高管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参与人,他们有能力影响决策的实施,而决策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直接影响着CEO的经营绩效,那么CEO在制定投资决策时需要兼顾下级高管的利益。因此,下级高管有监督和制衡CEO加大创新投入的动机和能力。

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使用2008—2016年间的上市公司数据检验了下级高管是否有影响企业创新的动机和能力。研究发现,下级高管有制衡和监督CEO投资行为的动机和能力,他们通过这种制衡机制提高了内部治理的有效性,增加了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本文还发现,CEO兼任公司董事长会削弱下级高管的制衡力,内部治理的有效性与企业创新二者间的正相关关系变弱;距离下级高管继任下届CEO的时间越长,下级高管通过制衡CEO增加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的动机越强,内部治理有效性与企业创新二者间的正相关关系变强。上述发现在使用了研发投入的替代度量和内部治理有效性的替代度量后依然存在,说明本文的回归结果稳健。

2.理论创新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从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监督出发,研究内部治理有效性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一方面丰富了国内外内部治理方面的研究。深入研究下级高管在企业中发挥的内部治理效应,提供了增强企业内部治理有效性的新思路。引入调节变量,研究不同情况下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二者间的关系,丰富了内部治理领域的相关文献;另一方面丰富了国内当前对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从新的角度出发探索高管团队的成员是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的。本文的研究发现提供了一种增强企业创新力的新思路。

3.管理启示

当前我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创新指数来看我国的创新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决策不是CEO一个人的决策,下级高管有影响CEO投资决策的动机和能力,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可以提高内部治理的有效性,进而促进企业创新。因此在政策利好的条件下,建议企业提高对下级高管群体的关注,赋予他们更多的权利,给予他们更多激励,提高他们制衡CEO的能力,从而提高内部治理的有效性,帮助企业提高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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