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技术环境下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的模式创新

2020-11-19 07:09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长江丛刊 2020年27期
关键词:法学法律院校

■王 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一、前言

新时期信息技术是所有领域业务生产力提升的根本保障,也是社会进步和国计民生变革的重要助推力所在,对于国内的教育事业而言也是如此。无论是在教育模式更新还是在教育理念创新方面都需要充分结合新技术来做好相应的适配工作。在本文中,笔者试图结合高职院校法律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谈如何做好信息技术的引入,符合时代的环境,进而给实际业务的推进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二、信息时代法学课程教学现状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

结合笔者的实际从业积累和大量调研来看,在国内的高职院校中,法学课程整体上的开设时间相对是比较短的,课程体系结构设计很多都是照搬国外和国内本科教育模式。因此在很多部分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

(二)专业人才欠缺

高职院校法律教师的人才是十分欠缺的,很多老师都会选择本科院校作为自己的就业目标,在高职院校方面整体上的人才欠缺率相对较高,这会使得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水平大打折扣。在实际的教育讲授课程中,很多老师都会单一的讲解理论上的基础知识,采取法律法务课程,这就会使得课程改革很难实现,对于新时期的各类需求满足也是十分困难的。

(三)学生积极性低

由于高职院校的体质考评模式等方面的约束,加之制度的不完善,也会使得老师教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很难实现新时期因材施教的个性化教育模式。由于法学整体上的理论性抽象性是比较高的,需要在讲解的过程中逐步培养学生的思维逻辑和哲学逻辑。不过高职院校的学生在这些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理解起来相对比较困难。所以在教学改革过程中,需要结合新时期技术的优势和时代所提供的契机,来改变传统模式下存在的问题,给学生带来更好的服务。同时,努力实现整个学习模式和教育模式上的创新与突破。

三、信息时代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目标

结合上述的问题和笔者的实际文献阅读来看,在大量的国内高职院校走访调研中,很多学者都提出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所学到的知识,特别是理论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是很难运用到的,所以很多学生就会觉得这没有太大的用处,因而不乐意积极主动地投入其中,也不愿意去探索,理论实践相互结合则更是十分不紧密。有的高职学生认为老师的教学模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大部分都采取填鸭式的灌输教育方法,直接将知识塞给他们,所以就会挫伤个人的学习积极性。比如,在部分高职院校,法律课堂教学中,老师给所有专业学生讲解法律知识,采取的案例都是相同的。给建筑专业制造专业学生讲解一些市场营销的案例就不太合适,因此也无法真正知道他们的专业技能。

高职院校学生在学习法律时会存在着一定的困惑,不仅无法真正结合自己的专业实务理解内涵,也会打消他们个人的积极性,在与实际生活的结合方面也显得十分不紧密,无法鼓励学生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去思考和体会自己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因此,会导致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下降,这都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具体问题所在。除此之外,新时期很多教师都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在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中的推广和具体使用,不过在具体的使用方法、理念指引和相互结合方面做的还是不够,需要结合改革来做好实际的设计。

在具体的改革目标方面,特别是在推进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老师应当努力避免满堂灌的填鸭式模式,需要充分结合新的教学方法来做好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工作。比如,采取情景教学法就是不错的措施。老师也应当多鼓励高职院校的学生将法律知识和实践活动做好结合,使得那些相对整体性较高、抽象性较高的理论体系能够指引学生的社会生活和专业推进,进而使得他们乐意自主投入到学习过程中去。特别是对于法学的一些特殊性应当格外的重视,在教育改革模式中得到相应的关注。

在具体的改革推进过程中,法学课程整体是一项相对比较系统、比较庞大的工程,因此也需要多方参与,不仅是老师和高职院校的学生,还应当由领导层来给予必要的支持。比如,人力支持、物理知识等。学校和学校之间,学校和企业之间也应当充分的做好相互之间的结合,在校企合作的帮助之下推广改革案例,以成功的经验来指导具体的教学,给其他本地区高职院校带来相应的经验。以笔者所在的院校为例,在实际的推广过程中,老师会缩短自身在法学课堂上讲解的时间,注重于高职院校的学生进行知识、实践、生活上的讨论,也会在课堂上给高职院校的学生设置活动时间,使得他们能够来到其他院校来到企业中开展实践,将理论知识和教学相结合。此外,在高职院校内部也会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以实践的模式来打造基地平台,使得学生能够投入其中。

四、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模式路径

结合笔者的实际眼镜来看,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想要做好先的改革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开展相关的研究。

(一)优化法学课程结构

在教学改革中充分借助信息技术的优势来优化法学课程的结构。新时期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教育课程结构的改善有了很多的新办法,在高职院校内部开设法学课程中需要充分严格按照国家所出台的各项最新政策和教育改革目标。以学生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就业需求为导向,重构整体的课程结构。结合技术优势,比如互联网、大数据等优势,可以充分地挖掘出学生的潜在需求,进而做好相应的结合工作。对于经管专业、建筑专业、财会专业等不同专业的学生也应当充分的结合互联网平台来寻找符合他们实际情况的案例。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下去重新设计整体的教学实际资源,特别是在备课过程中,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得学生所学到法律知识和他们的实际业务真正的结合起来,进而乐意于投入到学习中来。

(二)更新教学方法

在实际教学中,要充分结合信息技术的优势来改变传统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的落后性使得很多的学生不乐意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所以老师应当充分结合信息技术,比如在大数据平台的帮助下去给学生做出用户画像,了解他们的个人需求和实际兴趣爱好、特别是结合生源地学生年龄、、学生家庭情况等,对他们所实际感兴趣的一些法律知识给予相关的讲解,提升整体的互动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也可以充分的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来吸引企业加入其中,将教学方法向外拓展,充分地引入慕课、微课等互联网平台,使得学生可以随时随地的掌握相关的知识,整体上效果也会因此而得到提升。

(三)丰富实践活动

法律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应当充结合技术优势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使得校企合作的效率能够得到真正的提高。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下,校企合作和校校之间的合作方面也会得到真正的展示。比如结合论坛模式来发布相关的需求,得到企业的回馈后,在网络技术的帮助之下实现在线教育、在线实践、在线互动的模式。此外,也可以建立基于信息技术的人才库,使得企业能够及时发现所需的人才。进而保障校方及学生直接联系,这对于整体的教学效率提升也是很好的帮助。除此之外学生还可以结合自身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在线帮助他人,这对于他们的个人成就感提升也是很有直接的帮助。

五、结语

新时期对于国内各地区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育者而言,应当充分结合信息时代环境,使得信息技术加入到课程讲解中,提升整体实际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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