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如何可能
——辛迪《有限与超越——人的二重限制及其平等》序

2020-11-30 13:36万俊人
伦理学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限制性理论人类

万俊人

我想首先声明,这是一篇借“序言”之名同所序之书的作者共同讨论平等问题的学术小文,尽管还比较简略和初步,但其“问题意识”和主题讨论却是明确的,也是最为重要的。

一、平等问题之难

毫无疑问,自由与平等始终是政治哲学的两个核心主题,而且几乎始终纠结于现代政治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运思论理的中枢神经,即便是像罗尔斯这样地位显赫的政治哲学家竭力将正义主题化为政治哲学和政治伦理的“核心理念”,但究其理论内容,也仍然难以超脱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复杂关系,不得不将其“作为公平的正义”之核心理念最终落实于自由与平等的价值排序上①。事实上,正是面对自由与平等所采取的价值偏好(选择)或理论立场,使得不同的思想家尤其是政治哲学家们产生了各种不同甚至是相互对立的理论分野,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政治“主义”(-isms)或“学派”,诸如自由主义、平等主义、共和主义、保守主义,等等。诸种“主义”之间虽有“温和”或“激进”之别,但更多且更重要的是它们在自由与平等之间所采取的价值选择立场,或者,至少是在二者之间所采取的价值偏好排序。

因为自由与平等两者的主题化意味过于沉重,以至于现代政治哲学或政治学界的研究者、思想者们常常不会轻易采取“直奔主题”的研究路径,来谈论自由或者平等问题,其中,由于“平等”理念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类“非现代主流”意识形态暨社会政治实践之间,曾经存在且依旧存在的某些十分复杂的“连带关系”,遂使得人们较少直接标举“平等”主题而为之辩护。相较而言,人们似乎更愿意选择旁敲侧击的间接方式,来探讨自由或者平等的关系问题。当然,也并非没有例外,只是需要足够的理论勇气和富于创新的论理方式,才能直面平等这一老问题,提出新看法,以免于老调重弹式的徒劳,或是落入政治不正确的忧虑。当今学界,罗纳尔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大概是少数几位敢于公开标举“平等乃人类社会之至上美德”的政治哲学家和法哲学家②。当然,我们至少还可以回溯到更早一些的近代思想者,诸如莫尔等“空想社会主义者”和以卢梭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对平等的偏爱与坚持。还有极少数当代较为激进的“左”派思想家和政治家,也公然强调平等优先的社会价值导向。前者的例子是英国牛津大学的科恩(Gerald Allan Cohen)③,后者的典型则是当今美国民主党的下一届总统竞选者桑德斯(Bernie Sanders)④,等等。但就思想和理论影响而言,德沃金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

总体说来,学界之所以较少聚焦平等的主题化研究,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者可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现实方面的外部性因素;其二是理论或学术方面的内部因素。就前者来说,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及其长期存在甚至是与日俱增,使得平等的研究很容易落入罗尔斯先生在其《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所说的“非现实的”窘境,也容易为多数读者的直觉“判定为”“不切实际的空洞说教”,遭受他们直觉式的批评和排斥。当然也就更不用说由于“冷战”后在东西方形成的“姓资姓社”之政治意识形态的长期较量所造成的社会思想后果了。

就后者而言,平等主题的理论证成或学理辩护显然要比自由主题来得更困难更复杂,毕竟,近代以来五百年的现代社会所推崇和确信的主流价值是自由主义而非平等主义。易言之,自由主义——无论其形式和名称如何变换——始终占居着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成为现代社会思想的主流,即便这一状况有着鲜明和强烈的西方现代性色彩。道理很简单,近代以降的人类社会文明是由西方——首先是欧洲,尔后是欧美,最近则是美国——的现代主义意识形态所塑造、主导和牵引的,纵然是21 世纪的世界被广泛称之为“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这一趋势和状态似乎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这是我们必须首先确认的基本现实和前提预制。

关于第一个方面的原因,因为实在是过于复杂,加之本文论题所限,我们只好暂且搁置不究。但对于第二个方面的原因,亦即限制平等主题化研究的内部要素,我们却可一谈。平等研究之难究竟难在何处?我以为,最难的是平等得以证成的基本条件,若将其转化为具体问题,则呈现为以下两个最为基本的问题:平等究竟是否可能,平等如何可能。前者关乎社会政治和政治哲学的理论证明;后者关乎社会行为技术或条件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历史上,除了人类早期即我们常说的“原始社会”之外,平等的理念几乎很少获得,事实上也极难获得社会生活经验或人们生活实际的客观支持,反而更像是一种人类关于“美好社会”的社会理想,或者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一种社会想象。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平等多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乌托邦”勾连在一起的缘由,而在一些为数不多的社会实验中,社会平等的寻求常常以失败或悲剧而告终。以较近的例子来说,前苏联以“计划经济”“政治专政”和“文化一统”为基本模式的“苏联社会主义”,虽然不乏社会平等的努力和尝试,且在某些方面确乎也取得了某些成功,但在总体上都不幸遭遇严重挫折,甚或遭受失败。这使得人们对于作为一种社会价值目标和理想的平等究竟是否可能产生了诸多疑虑。仅仅从理论上说,人们不难对“人类为什么要追求平等”这一前提性问题提供诸多理由,其中不乏强有力的道德伦理理由、政治理由甚至是宗教信仰的理由,职是之故,“人人平等”或者“人生来平等”等主张,并不难成为人们真诚确信的社会理想信条,从《圣经》的上帝造人说,到《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共产党宣言》,人们都可以读到认同这些理由并不难。

可是,当人们面对“平等是否可能”的问题时,答案却远不如前一个问题来得简捷明了,因为它至少涉及这样几个无法回避的近乎无理数事实的实际问题:

(1)自然或本性意义上的禀赋差异,包括生理(人种、肤色、体格等等)、智力、人生机遇等禀赋的天然差别。(2)地缘和人缘差异。(3)后天社会资源“赋予”的差异,包括家庭、种族、祖国、宗教信仰等社会资源赋予的差别。(4)个人的主体能力和努力程度上的差异,所谓“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天道酬勤”之类的说法印证了这一点。(5)诸如“道德幸运”一类的偶然性资源指数的“被赋予”或“偶尔获得”方面的差别。这一清单还可以继续延伸,它们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影响“平等是否可能”的具体而实际的基本因素。

至于“平等如何可能”的问题,解释和答案就更为复杂了。原因在于,从某种意义上说,该问题主要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涉及社会基本理念、基本制度安排、基本条件或资源供应的容量(capacity)、意愿和实现方式,等等。在现代信息社会和高科技日趋进步的条件下,我们所谓的条件和资源更多的是指显性的物质资源和信息科技条件,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由上可见,平等是否可能且如何可能的问题才是平等主题化研究的焦点和难点所在。回顾近世以来平等理论(研究)的演进历程,我们发现,现代平等理论大致历经了三个阶段,即:近代——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到卢梭的“社会公共意愿”再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平等理论主要是以较为激进的思想理论方式和社会革命方式呈现的,早期偶尔的社会实践——确切地说是“社会实验”(如,空想社会主义者们的“乌托邦实验”)——和激进革命(如,18 世纪法国大革命),也是作为平等主义理想的社会实验或尝试而出现的,直到20世纪伊始俄国“十月革命”和随后相继出现的东欧社会主义运动,以及,特别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东南亚,如:北越、老挝、柬埔寨“红色高棉”)社会主义民主革命的“跨越式”实践,平等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政治实践运动,随着社会主义“阵营”的革命与建设运动的展开而得到相当程度的推进。约略而论,这一时期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运动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平等主义的社会实践,有一些成功的经验,譬如说,20 世纪前半叶前苏联“苏维埃社会主义农庄”,1950 年代前期中国社会的“土地改革”,等等;但更多的是失败的教训,譬如:前苏联超强制的计划经济、柬埔寨“红色高棉”以超强制手段实施的血腥的社会均等化,等等。一些成功的经验中,社会基本生产资源(如,土地和生产工具的平等分配)和生活资源(如,住房、公费医疗——尽管是较低程度上的、公共交通及其他一些特定资源的公共化分享,等等)的平等分配,不仅使得平等获得了社会实质性的内涵或内容,而且也促进和提升了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社会公共财富积累、社会基础福利保障的社会均等化等方面的进步,以至于“二战”后相当多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开始学习和吸收某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有益经验。

这就是西方平等主义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亦即所谓“福利资本主义”阶段。肇始于20 世纪70 年代的西方福利资本主义改革,实际上是西方社会内部矛盾激化尤其是社会贫富两极分化日趋严重之社会状态的一种自我修复,其中,确实不乏对社会主义运动中某些平等主义实践经验的借鉴和挪用。福利资本主义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通过提高社会公共资源供应,增强社会基本保障条件,诸如:改革国家税收制度并实行“累积(工资、其他收入)税制”、建构公共医疗保健体系、增加社会公共保险、开放并鼓励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失业和贫困救济,等等,来增进社会的普遍平等,以更适应民主社会的政治平等需求。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西方平等主义的发展主要体现为以“福利改善”为中心的经济平等主义社会改进,一些现代经济学家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家常常用“帕累托改进”⑤来刻画这种社会平等主义的努力。

如果说,上世纪中后期的西方平等主义主要表现为经济(福利)分配方式及其社会实施上的平等追求,那么,从上世纪晚期开始,人们对平等问题的思考开始从经济平等向以社会政治平等为中心的更为广泛的社会平等扩展了。这一运思理路的扩展主要沿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是从所谓“底线要求”或消极意义上,思考如何缩小或改善社会不平等的实际状况,譬如:通过调整和改进社会基本分配制度(罗尔斯),直接改善社会贫穷,解决诸如饥荒、灾害影响等问题来改善穷人的贫困生活(阿马蒂亚·森),甚至,重新分配社会资源或实施并确保社会资源的平等分配(德沃金),来改善贫穷者、弱势群体或所谓“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者”的生活境况,以确保社会普罗大众获得最起码的“体面生活”(a decent life),并尽可能降低或缩小社会的不平等“系数”(即所谓“吉尼系数”)。可以说,当代西方的平等理论在相当程度上显示出更为全面、完整和深刻的演进趋势,已然从某种政治吁求和社会经济改革,“擢升到了”政治哲学的高度(罗尔斯)和社会整体改进策略的深度与广度(森、德沃金等)。相较于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家所提出的“机会均等”和“二战”后的社会福利改善(经济学意义上的“帕累托改善”),晚近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和法哲学家们对平等主题的思考和证成显然更完备也更深入。

另一方面,是从较为激进的“左”派立场出发,以积极的平等主张来考量社会平等问题,甚至诉诸于社会平等主义的改良或改革策略,诸如,提高工资税、储存税和“累积税”,或者,增加对社会中下层的福利,尤其是健康医疗保险,来改善社会中、下层成员的生活与工作状态。美国民主党内的激进派领袖桑德斯(Bernie Sanders)、美国前总统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大概是这种积极平等的政治尝试者或实践者,而当代法国新锐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及其代表作《21 世纪资本论》,则堪称积极平等的最新理论成果。

二、平等新论:“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

但是,这些理论推进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平等研究的主题化之难!因为它们所提供或所展示的仍然只是平等问题的外在性因素或外部性条件,纵然已经相当完备和深入。易言之,这些理论研究和思想容量仍然不及迄今为止有关自由的主题化研究,后者似乎从一开始便拥有其较为坚实有力的内在性理据的支撑。比如说,自由主义理论——无论以何种形式或方式呈现——几乎都能找到内在于自由本身的有力证据,来证成自由之为人类核心价值的正当合法性结论,比如说,每一个人的自由和自由权利具有绝对“天赋”或自然生成的性质,没有人否认自由所蕴含的自主、自律是人与生俱来且必然可普遍化的人之为人的本性和能力;个人的“自由(权利)”乃是现代市场经济(商品交易)和现代法制(权利主体)得以可能的先决前提,等等。与之相比,无论是“底线要求”,还是诸如饥荒、灾害一类社会紧急情形或例外情形所导致的绝对贫困的社会救济,抑或是通过社会基本分配制度来重新分配社会基本资源,都不能被看作是基于平等本身的内在根据,而只能被看作是寻求平等之可能实现的外在辅助性条件。我们仍然需要寻找到平等之为每一个人的内在要求和自主选择目标的根据或理据。

是否存在这样的内在根据或理据?若有,究竟何在?让我意外和吃惊的是,门下辛迪博士在其《有限与超越——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新著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颖且极有价值的答案。该书的解答也许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和认可却又没有注意到的、在我看来确实也极为关键的平等之内在根据。辛迪博士发现,平等之所以可能,进而平等问题之所以能够主题化为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至少是由人自身内在的——而非外在于人的——两个基本特性及其内在限制所决定的,她将这两个基本特性称之为“人的二重限制性”。

何为“人的二重限制性”?辛迪在其著的“导论”开篇即有开宗明义的概述:“贯穿于本文(书)的主题是:人人生而有别,且人生处境际遇差异万千,却又同等地受制于人必有一死、人之个体认知不可存续这两重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人又是平等的。人的这两重限制及其平等因何而来?人始于并超越这两重限制的意义何在?尤其身处高科技对这两重限制的影响日趋增深的现时代背景下,我们该如何来看待它和对待它?”老实说,当我开卷读到这段开篇语时,顿生几许惊奇与震撼。在政治哲学王国漂游经年,我——或许绝大多数平等主义思想家——很少考量人之必死和人之个体认知(知识)不可遗传的双重特性,对于破解平等主题的内在化难题所具有的内在意义。这段开篇语像是一声空谷哨音,吸引我几乎是没有停顿地读完全书打印稿。

氏著的确没有让我失望。作者不仅对“人的二重限制性”作了相当严谨的界定和清晰的解释,而且也为“人的二重限制性”之于人之平等的内在关键意味,给出了相当充分且具有科学依据的证明。氏著反复提示,所谓“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是指(1)每一个人自然生命的有限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每个人都终有一死”,海德格尔将之称为“必朽性”(mortality)。无论高低贵贱,无论贫富美丑,无论性别肤色或种族,人人都必须面对从生到死且必死的生命限定。就此而言,人与人是绝对平等的、相同的。(2)任何个人的知识都是通过他或者她自身的认知努力而独立获取的,任何人对知识的获取都必须从零开始,知识获取的程度与品质——从主体内在的角度看——仅仅同个体自身的认知能力、求知条件和努力直接相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任何个人所获得或所拥有的知识都不可能像物质财富等外部性资源那样直接遗传给自己的后代,也不可能通过诸如“遗嘱”一类的方式直接授予别人,因之是不可存续或不可遗传的,作者将之表述为“每一个人都必须从零开始自身的生命认知周期”(氏著第四章等处)。易言之,每一个人获取知识都只能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努力来实现,“个人知识”⑥不仅具有“独立自主”的特性,而且同样具有“独立有限”的特征。这使得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我们之间存在多少差异和多大差异——在知识的原始获取上处在同等地位,具有绝对的平等性,一如我们面对生命有限性或必朽性一样。

“人的二重限制性”事实客观且绝对永恒存在,不会因任何其他因素的改变而发生改变:人既不可实现其自然生命的永恒不朽,也无法用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方式,把自身所拥有的知识自然而然地遗传给自己的后代。每一个人都必须独立直面从生到死的生命过程,同时也必须独自展开自身从无(零)到有的知识获取周期。这种与生俱来且不可超脱的“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原始的”或“天然的”平等,使得我们所有人都可以找到并认可人与人之间原始平等的内在理由。也就是说,“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为人类平等留下了本体论暨生存论的依据和可能。作者进而指出,对于这一结论性的论断,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提供论据和论证——首先,“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为人性人生的建构和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提供了内在动力。因为个体生命的有限和独立,使得人对强力生命与好生活的追求成为其内在需求和生活的根本动力;而个体知识的不可遗传或存续性,又使得所有个体都必须站在同一起点,并从相同的起点出发亦即从零开始,去开始自身求知的生命周期,也就是独立开始自身求生存求发展的自身文明化过程。而由于每一个人都会——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直接地或间接地——认识到,所有的人都同样具有生命有限、知识自求的双重限制性,因之又可能形成同样的谦卑与超越的人生心态及姿态,既意识到自身的有限和独立,又意识到彼此之间的相同和平等。正是“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这一内在固有的特性,赋予人性以“自谦”和“自我超越”的内在而积极的建构动力或创生动力。

其二,认知或知识的“不可继承性”或“不可遗传性”使得人类知识创新成为可能。诚如波兰尼所指出的,人们通常之关注公共性知识或者人类知识的公共性,却很少注意到“个人知识”的重要创新意义。从本源意义上说,所谓公共知识也不过是借助于传播、传授或教育、历史(纪录)等社会化方式,得以进入公共转化过程后所形成、积累、传播的“非个人知识”或“公共知识”。正是牛顿发现并证成了现代经典物理学基本原理,我们是在其后通过学习并懂得运用这些现代物理学原理来创造现代物理学业绩的;同样,现代人类之所以能够创制各种飞行器进入太空,也是仰仗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才得以可能的。世代传承的人文学知识的原始生产也并非是公共的,只是其得到人们的传播,进而逐渐扩展为公共化的知识而已。因此可以说,正是由于人之“认知的不可继承性”证实了知识的个人独有(专利)意义,增强和提升了每一个人类生命个体的认知价值和独立创造(开新)潜能。每一个人都必须独立展开自身从零开始的生命认知周期,也就意味着每一个人及其认知都成为了潜在的可以提供知识反思和知识创新的源头。当一个人“自知其无知”,也就是他或者她开始重新认知并反思一切已有知识的开始,也是他或者她能够超越已有知识、超越前辈知识约束、寻求并创造新知的开始。现代物理学中的量子力学及其不断分衍和深化,便是这一论断得以成立的显证。

其三,“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还是人际差异的天然调节器,因而也是人际正义平等关系得以建立的原始根基。个人生命的有限或必朽与个人知识的不可继承或不可遗传之双重限制,仿佛是人类天然平等的先验预定,无人可以改变,无人可以超脱。这一原始的人生事实性或人性内在性的前提预制,使得每一个具有正常理性的人都不必陷入绝望人生或者狂妄人生的两极而不能自拔:天才老子有可能生出笨蛋儿子,“寒门”可以出“秀才”甚至“状元”,贵族或者帝王也可能沦为贫穷者甚至流浪者。还有所谓“一夜暴富”或者“瞬间从天堂到地狱”的人生事例,说的也是类似的道理。对于每一个人——更不用说对于每一个家庭或家族了——来说,“一切都是可能的”!这就是说,“人的二重限制”及其天然平等的预定,既给弱者以改变和改善人生的希望,也给强者以“慎独”、容忍或者宽容的自我提示,还能够给人类群体——部落或者社区、社会、国家和人类世界——以平等关注、正义公平甚至是互助互利的“相与”之道,提供最朴素而原始的内在支撑,为各种人际关系的调节协和提供原始的生物学或生命科学的内在性根据。当然,同样的预定也有可能给人际、群际、族际、国际提供相互竞争甚至相互争夺相互伤害的生物学乃至动物学的消极性理由。

但一般而论,我们之所以有理由将之视作积极的“内在性根据”而非“消极性理由”,是因为“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只是一种“有限性”的保守的理论预制,它是有特定限度的人的生命之内在特性的预制,而非一般化、普泛化的人性预设。并且,它是一种人之生物性事实(生命必朽)和社会性事实(个体知识不可继承或遗传)的事实,而非抽象的理论假设。所以,与其说它是一种预定或预制,还不如说它是一种人无法超脱无法否认的事实前提。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认同并赞赏氏著作者的上述观点和论证,更何况作者还援引了大量当代生命科学、网络信息科学和其他诸种前沿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数据,为其理论或学理论证提供了相当丰富充实的前沿证据和数据补充。坦率地说,作者的多学科知识准备和跨学科理论视野也同样让我吃惊和感佩。限于我自己的学识和本序的篇幅,我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三、依然开放的问题:批评与补充

然而,必要的补充甚或批评还是不能省略的。如前备述,相比较而言,迄今为止人们对平等问题的研究,还远不如有关自由问题的研究那样丰富和充分,甚至还存在尚待开拓的处女地。就我所知,辛迪博士关于“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的研究的确揭示了平等研究新的内在理据,或者说,揭橥了人们未曾留意和深究的平等问题的新向度,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应该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严重不足,应该值得关注和祝贺。另一方面,作者关于“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的新探究,也给我们展示了一片尚待开垦的平等理论的新高地,留下或者引发了一些有待深入探讨的新问题。

首先,我们可以沿着作者的“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的思路和言路,再向前一步追问:如果说,人类个体生命的有限性或必朽性构成了人与人平等的生物学预定,从而为人类平等提供了一种有意义的内在根据,那么,人类族群或群体生命的无限延伸是否有可能构成对这一预定或根据的否证或反驳理由呢?例如,某些族群或社群因为自然禀赋(如:基因)优势、自然赋予或自然条件(如:地缘环境)优势而获得相对于其他群体的生命发展优势,进而导致人类不同族群之间的不平等事实,历史地看,这类事实正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得以形成甚至根深蒂固的重要原因。进而,平等问题毕竟不是个人问题,而是且只能是人际关系问题或人类社会关系问题。个人自身无所谓平等,当且仅当某一人类个体与他人或其他同类发生关联时,才会发生平等问题。既然如此,人类个体生命的有限性究竟能否且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预制人与人的社会平等呢?换言之,即便人们可以认可甚至确信这一预制是可能复现的,一当我们将之置于社会历史语境之中,也就是从现实的社会生活实际和长远的历史演进过程,来看待个人生命的有限性之于人类平等的前提预制意义,会不会有所不同?其作为平等之内在理据的意义是否较为有限呢?抑或,会不会仅仅具有理论上的前提预设意义?这似乎是作者需要作出进一步解答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与人的生命有限性或必朽性相比,个体认知或知识的不可(自然)传承或遗传特性对于论证和证成人类平等所提供的支持可能会更强一些,因为它是一个已然具有社会化特性的内在证据,而非自然或天然的内在证据。人的认知或知识只能后天习得,虽然这种知识习得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制于人的先天禀赋(如:所谓IQ 即“智商”),但主要还是由人的后天学习的努力和程度来决定的。可是,即便如此,作为人类平等的论证理据,个人知识或认知的不可承续或不可遗传性也可能面临类似于前一个“有限性”的质疑和反驳:如果我们认可这样一种普遍的知识社会学前提,即所有有意义的人类知识都必须是可普遍化或可公共分享的公共知识,或者说,知识本身是不可私有化的,更不可能被某人所永久垄断,那么,知识的不可存续或不可遗传的限定就可能是一个不太可靠的假设。即使我们可以证明,一个人所拥有的认知或知识无法直接传给其后代,也很难确证其后代不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传承甚至是优先获取其前辈的知识财富,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家学”传承和习俗教化(近似于古罗马文化中的“paideina”)。当然,这样的推论实际上多少超出了辛迪博士原有的理论预设,并不能一般地否认她所说的“个人知识”的不可存续或不可直接遗传给后代的推断和结论。但无论怎样,这一推理仍是有意义的,因而由此所产生的质疑和反驳也是可能的。

因此,对于辛迪博士所提出的“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的新主张来说,似乎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梳理和讨论的问题。换言之,“人的二重限制性”概念的提出确实为平等理论提供了新的内在性理据,为平等理论的讨论开放了新的空间和可能,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本书作者的发现和论证将平等理论研究推进了一步。然而,有关平等的理论探究依然是开放的。我想补充的是,作为一种新理据或新论证,“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平等的理论论证为我们贡献了新的生命科学和知识社会学理据,但它们还需要给予哲学的整合和提升,这就是借助于当代生命(物)科学和诸如网络信息技术之前沿科技成果,重新建构关于人自身有限性的认识,或者说,重新建构“人的知识”(培根语)。

无论是人的个体生命的有限性,还是“个人知识”的不可存续性或不可遗传性,都是作为生命个体的人自身的有限性,从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上说,也是人类自身存在的有限性。对此,许多哲学家都曾有非常清醒的意识和自觉。当康德将其“道德形上学”理论推进到如何确保人类对普遍的“善良意志”并永远保持其追求“至善”的道德信念时,他感受到的不单是逻辑推理的局限,更感受到了人类自身的有限性,因而只能——多少有些无奈地——为道德之可能性论证设立了三个终极性假设:人的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上帝存在。当海德格尔指出“此在”最终必须“向死而在”而“共在”最终难以可能的时候,他所洞见的也是人的有限性。

生命有限是人的本体论暨生存论宿命。然而尽管如此,大多数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仍然给出了一种积极的解答:人的有限性决定了人只能是一种“理性的依赖性动物”(麦金泰尔语),或者“社会性生物”(马克思语)甚至是“政治的动物”(亚里士多德语),每一个人都必须选择以社会的方式生存和生活,也只有凭借社会化的方式才能生存和生活。因为,人类个体的生命太脆弱,远不足以孤立地生存和生活,只能凭借群体的相互依存、合作和团结,人类个体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正是人的这一相互依存特性,内在地决定了人际和群际的平等并非外在强加的社会限制,而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甚至是一种持久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说,人的自由乃是人类社会得以有效存续和发展的内在动力,那么,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平等同样也是人类社会获得存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二者的价值指向不同,但对于人类社会存续发展的意义却又是相同的,二者都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或基本前提,失去其中任何一个,都会最终导致人类社会的瓦解和失败。或可说,人的有限性本身即是平等的根本内在根据,甚至是终极根据。

当然,这种为人们所熟知的哲学本体论证明,可能已经越出了辛迪《有限与超越》一书的主题范围。事实上,氏著所致力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通过证成“人的二重限制性”及其天然平等,为已有的平等理论提供新的解释或新的解决方案。就其主题目标而言,作者确实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正如我在本文开篇所谈到的那样,作为哲学,尤其是政治哲学的核心主题,关于自由和平等的探讨永无终点,也不可能终结。辛迪的新探究及其成果也再一次证明,平等的理论没有既定不变的答案,它永远开放,每一次新的探究都会为我们的思想理论空间打开一扇新的窗户,或是,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新的路径、新的向度、新的尝试,俾使我们对平等的认识有可能向前推进,从而为平等理论增添一抹亮色、一抹理论之光。

让我们沿着前行的探索者们为我们敞开的新路,借助于他们所提供的光亮,继续前行!真理如光,永不熄灭!

且为序。仅供作者和读者们参考。

[注 释]

①详见罗尔斯:《正义论》第一部分“理念”。(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②可见其代表作《至上的美德》一书,尤其是“导论:平等重要么?”。(Cf.Ronald Dworkin,Sovereign Virtue,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quality,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③科恩的平等主义主张与其马克思主义理论立场和社会主义政治倾向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主要代表作包括:《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牛津大学出版社,1978 年)、《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 年)、《如果你是平等主义者,你怎么会如此富有?》(哈佛大学出版社,2000 年)和《拯救正义与平等》(哈佛大学出版社,2008 年),等等。

④桑德斯是当代为数不多的公开宣称自己是“民主社会主义者”的美国政治家,甚至被称之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社会主义国会参议员”。在目前正在进行的美国民主党内总统竞选候选人中,他也是最具竞争力的人选之一,在青年群体中颇有影响力。2016 年,美国极具公共影响的《时代周刊》曾经公布“2016 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名单,桑德斯竟然还位居榜首。

⑤所谓“帕累托改进”,简要地说就是,任何社会经济分配制度的实施及其改进都必须在确保实现没有一个人的状态较以前变坏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总体状态的改善或改进。

⑥“个人知识”(”personal knowledge”)借自著名哲学家和知识社会学家波兰尼(Michael Polanyi),其意是指由个人所习得、生产或者创造、拥有的个体专属知识,它可以通过人际传授、公共教育、公共传播等方式,普遍化为“非个人的知识”或“公共知识”,但其形成、生产或创生、拥有或原初的“知识专利”首先是个人的或个体私有的。(Cf.Michael Polanyi,Personal Knowledge:Towardsa Post-Critical Philosophy,esp.Chapter 5,Chicago,Illinois,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8.)

猜你喜欢
限制性理论人类
坚持理论创新
人类能否一觉到未来?
理论创新 引领百年
人类第一杀手
1100亿个人类的清明
多项式理论在矩阵求逆中的应用
人类正在消灭自然
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常见易错题例析
定语从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