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锋与反思:近代中国军国民体育及其价值的再读

2020-11-30 13:36陈日升
伦理学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体操国民体育

陈日升,刘 斌

自从西方列强挟坚船利炮打破清末中国的“天朝上国”想象开始,传统中国便不得已开启了自身的现代化发展历程。此一历程的展开包括两大维度,一是“开眼看世界”,并因此极力汲取西方世界所输出的技艺、政体以及文化等各式内容;二是整顿和改造传统,以借此来改变亡国灭种的危局,实现国家与民族的强盛。传统体育及其价值观的近代转型,作为整个中国现代化发展历程的一环,自然也在上述双向维度的纠葛与融入中发生的。这也导致近代的中国人虽然在体育整体的发展目标上,几乎一致性地指向国家和民族的现代化,但在体育具体的发展策略及价值定位上,却产生了一系列的争锋。

本文选取军国民体育及其价值争锋来进行解读,并希望借由历史的重审,启迪当代中国体育的发展之路。之所以有此选择,理由主要有二。首先,军国民体育在中国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体育学科在中国的扎根过程。因此,对军国民体育及其争锋的考察,相当于对中国体育发展史的起点进行回溯,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其次,从军国民体育既有研究成果来看,对于相关史料的挖掘与理解,尚且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更重要的是,既有成果主要是从体育史的视角来展开,即将军国民体育及其价值争锋作为思想史事件来诠释,而缺乏与当代体育建设的关联性解读,以致无法使其研究价值予以完整和系统的呈现。

一、军国民体育在近代中国的生成与应用

自鸦片战争开始,晚清中国在军事抗争上的节节败退导致了屡次的丧权辱国。对此,彼时的国人起初主要将原因归于器械或武备上的不足,并因此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救国理念。然而,甲午海战的再次失利,使得国人不得不反省既往救亡路线的合理性。在此之后,政治制度、文化教育层面的改良或革命,日渐成了中国思想界热议的话题。近代中国的体育建设及体育价值观争锋,正是随此而拉开了历史的序幕。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先进的中国人针对“国力苶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1](P164)的现象,开始强调对国民进行身体教育,并主张以“尚武精神”和“全民皆兵”等理念作为身体教育的核心指导思想。

1895 年,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中便已提出,在大争之世立国,需要施行“全民皆兵”的战略[2]。1897 年,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中进一步指出,西方和日本之所以能够强大,就在于坚持以体操来教育国民:“泰西男女皆有体操,故能强力而任事。日人为体操之教,游戏之事附于舞末,有意哉!”[3]若是进一步考察康氏所介绍的日本体操书目,以及他将体操与游戏分成两种的做法,可知其所指的体操主要是指兵式的,而非现代的学校体操。戊戌期间的梁启超承袭康师的思想,在《变法通议》中同样将体操之用与强兵之术关联起来,并主张通过让学校女子习练体操,以实现保种、保国之目标:“各国以强兵为意者,亦令国中妇人,一律习体操,以为必如是,然后所生之子,肤革充盈,筋力强壮也。此亦女学堂中一大义也。”[4]然而,因为康梁的维新改良计划并未得到真正落实,以致无论是社会层面的“全民皆兵”,还是学校层面的“兵式体操”,都没有获得切实执行。

20 世纪初,随着留日学生的激增,日本及其主要模仿的德国的成功经验,开始大规模被引介到国内,其中就包括尚武精神及军国民教育的内容。1902 年,蔡锷以奋翩生的笔名,在《新民丛报》上连载发表了《军国民篇》,指出西方及日本之强大,就在于以军国民主义作为全体国民的普遍教育,即“军者,国民之负债也。军人之智识,军人之精神,军人之本领,不独限之从戎者,凡全国民皆宜具之”[5]。相较之下,中国之国民,则因教育、思想流派、风俗等因素的制约,往往忽略对尚武精神和强健体魄的培养。为此,蔡锷大声疾呼:“今日,不以军国民主义普及四万万,则中国真亡矣。”[5]实施军国民主义的具体办法之一,则在于模仿世界各大强国来大力推行体育,尤其是兵式体操。同年底,蒋百里在《新民丛报》发表《军国民之教育》[6]的译介文章,不仅明确指出军国民教育的旨趣在于培育国民的爱国、公德、名誉心、素质与忍耐力,而且进一步阐述其融于学校和社会的具体实施办法。待到1903 年,梁启超写就《论尚武》一文,主张从心力、胆力与体力三个方面来培养国人所缺乏的尚武精神,其中“体力”之养成,即主要依靠体育教育来实现[7]。此外,倾心革命的邹容、陈天华等人,也在留日期间或归来之后,大力推崇军国民教育的救国模式。

一众留日学人的极力宣传,加上内外交困的生存局面,使得军国民教育与学校体育的结合,很快就被清政府所接纳,并作为学校政策加以推广。1903 年,张之洞等人编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学务纲要》,以官方文件的形式确立了兵式体操在学校体育中的核心地位,并在各级学校中大力推广:“中国素习,士不知兵,积弱之由,良非无故……兹于各学堂一体练习兵式体操,以肄武事,并于文高等学堂中讲授军制、战史、战术等要义。”[8](P210)1906年,《学部奏请宜示教育宗旨》进一步主张用兵式体操来推行军国民教育,以弥补国民性格的缺失[8](P217-220)。值得注意的是,晚清政府推行兵式体操,虽然主要旨在培育学生的尚武精神,但也指出要借之实现整顿纪律、遵守秩序、培育威严等其他效能。换句话说,在政府层面看来,军国民体育教育的实施,不仅在于单纯增强国民体魄、培养后备兵源,还希望借此来养成国民的国家观念、集体意识等,以最终培养出具备完全人格的国民。

辛亥革命后,帝制传统虽然被推翻,但中国的生存危机却并未得到实质性改观。正是因此,以军国民的思路来主导体育建设、养成完备人格的思路,依旧被延续了下来。1912 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将其教育宗旨确立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8](P223)。同年12 月公布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则载有“兵式体操尤宜注意”[8](P524)的内容。蔡元培作为当时参与制定教育部学校法令的核心成员,在这一时期同样高举军国民教育的大旗,并将之界定为与体育、锻炼筋骨相等同的对象。在他看来,军国民的风潮虽然在世界范围内有所消弭,但对中国而言,却依旧必要:一者,需要借之来维护国家主权;二者,需要借之来强化民众之力,从而避免“军政”的过分膨胀[8](P1021)。

1914 年,伴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国内的军国民教育也借机得到又一次的张扬。范源濂于1914 年写成的《今日世界大战中之我国教育》,主张中国若要真正实现自保,就必须依靠自身战斗力的提升,而非所谓的和平公约,惟有“必能战乃能不战”,而战斗力之形成,又必须借助长期的教育来实现:“一国之实力,非可苟焉而得者也。必养畜于平时,始伸张于一旦,其相关之事至繁,而教育实其最要者焉!”[8](P1053)

1915 年,袁世凯主政国民政府之时,虽然不再使用军国民教育的字眼,而重新以“尚武”为教育的宗旨之一,实质却依旧如是。在是年颁布的《颁定教育要旨》以及《特定教育纲要》中,“尚武”都被作为核心宗旨之一被确立下来,并设定从初等小学阶段便着手实施[8](P255)。

综上,军国民体育在中国的萌芽,始于甲午海战之后,以康有为和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为了实现保国、保种,主张在学校推行体育教育,内容则重在兵式体操。军国民体育在中国的成形,则是在20 世纪初,以蔡锷、蒋百里为代表的留日学子,不仅明确提出引自德国和日本的“军国民教育”概念,将其主要实施办法聚焦于学校的体育课程,而且认为救国之道舍此无他。清政府于1903 年施行的葵卯学制,民国政府于1912—1913 年制定的壬子葵丑学制,以及袁世凯主政时期,都将军国民体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之中,并作为体育建设的重点方向。借由思想界与政治界的双重推动,军国民体育成为了20 世纪前20 年学校体育教育的主流。

二、军国民体育的衰微与体育真义的重构

待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德国为核心的同盟国阵营的落败,以及世界范围内对于和平的高度渴望,使得军国民教育一时间成为了众矢之的。在此前后,新文化运动所提倡的民主、科学和自由等理念逐步浸润社会风气,“新教育”取代“旧教育”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以上种种,使得以追求武备、强调统一为标准的军国民体育,逐渐成为被攻击和批判的对象,并因此逐渐走向了衰微。军国民体育衰微,预示着近代中国体育建设之道新的转向。这一转向,一方面表现在破除军国民体育价值观,另一方面则是呈现为对体育真义的重构,如徐一冰提出的“正当体育”或“天然体育”,毛泽东提出的“养生体育”,又或恽代英主张的“系统、圆满、渐进且有兴趣的体育”等,皆是有意或无意地打破了既往军国民体育的发展模式,使其发展更趋近于现代的、多元的形态。

20 世纪20 年代前后,诸多学者对军国民体育进行了正面的批驳,并随之提出中国体育发展的新思路。就笔者目力所及,最早的批判文章可见于徐一冰于1914 年发表在《体育杂志》上的《整顿全国学校体育上教育部文》。在该文中,徐一冰虽然极力强调体育的重要性,即认为“强国之道,首重教育,教育之本,体育为先”[9](P22),但却明确反对以兵式体操及其习练作为学校体育的主体。因为,在他的理解中,“学校运动,原为坚强学子之体魄,健康学子之精神起见,俾所学得所用,养成健全有用之人才”[9](P23)。与之相对,军国民理念主导下的学校体育,一方面,因为军事与体育的混同,损害了以强健体魄、活泼精神为宗旨的“正当体育”的建设;另一方面,在实施上,军国民体育则无法照顾到学生实际的生理与心理所需,以致最终反倒戕害了他们的健康[9](P23-24)。有鉴于此,徐一冰明确提出学校体育应革除兵式体操的科目,并以“正当运动”的理念来指导学校体育的发展:“为今之计,惟有又教育部训令革除兵式一科,专重正当运动,体操游技,全国统一,以健康、活泼、优美、高尚为目的,彼莘莘学子,各专其学,各练其身,体健性端,人才辈出。”[9](P24)此外,徐一冰于1920 年发表的《二十年来体操谈》,依旧坚持对于军国民体育的批判态度:不仅将之形容为我国体操发展过程中“最伤心之时代”,而且认为军国民体育导致“学校之名誉扫地,社会之信仰尽失,学生父兄,多仇视体操一科,至今尤有余毒也”[10](P109)。

在1920 年前后,随着世界范围内对于和平的强烈呼吁,以及国内学人对体育真义问题探究的日渐深入,针对军国民体育尤其兵式体操的直接反对之声,也达到了顶峰。1919 年,黄醒在《学校应否废止兵操?》[9](P47-50)一文中认为,兵式体操除了作战外别无他用,而且在该模式下训练下来的学生,往往精神匮乏,不能真正“成人”,也谈不上真正作战,只能诱发“教学生做杀人的事”的歪风邪气。1920 年,江孝贤所著的同名文章[9](P54-55),同样极力反对将兵操列入普通学校的课程。其所述理由则主要有三:(1)兵操定向、机械且重复的动作,与人之本能及兴趣相悖,且容易造成对身体的损害;(2)兵操所训练之服从和一致精神,乃是高压下的产物,并不能持久;(3)立国之根本在于“有道德与受良好教育之国民”,而非重视杀伐之群众,未来随着人民道德和智慧的增进,战争终将被摒弃无遗。

1920 年,陈独秀撰写的《青年教育问题》,则直接指出既有强调军事化、竞技化体育发展形态的不对,认为以兵操为典型的军国民体育,不但无法实现预期目标,还会养成习练者的不良习气:“体育应有三戒:(一)兵式体操。(二)拳术。(三)比赛的剧烈运动。这三件事在生理上都背了平均发达的原则(小学教育更不相宜),在心理上都助长恶思想。军国民教育的时代过去了,什么兵式的杀人思想,少输入点到青年的脑筋里罢。”[10](P372)

在这一时期,除了对军国民体育发起的正面批驳,从实施层面来揭示军国民体育之弊端,进而间接否定其价值的文章,也屡屡见于各类期刊杂志。如,毛泽东于1917 年发表的《体育之研究》,虽并未直接反对军国民体育,却指出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种弊端。毛泽东在文中指出,体育之真义是“人类自养其生之道,使身体平均发育,而有规则次序之可言者也”[1](P165)。然而,当时学校推行的(兵式)体操课程而言,不仅无法发挥养护学生的功能,反倒因为教员素养、施教步骤等的缺陷,戕害学生的身心[1](P166-167)。针对此前学校体操之种种弊端,毛泽东提出了从培养运动的自觉心、改变轻忽运动的旧观念、提升教育家体育素养、扭转学者对于运动的害羞态度四个方面着手,以期最终实现体育之于养生、发达身体的效能。

与毛泽东相仿,恽代英1920 年在《青年进步》上发表的《学校体育之研究》,在对军国民体育本身之存废加以悬置的前提下,对其实施提出了相应的质疑:“学校之养成军国民,应与军队之纯以鞭笞为教育者异……学生不但应使之强健,且应使之知所以强健之理,不但应使之健康,且应使之知所保健康之法。”[10](P381)然而,彼时学校的军国民体育却“无异于军队之从鞭笞教令中得来学问者”,即罔顾学生之实际体质与喜好,也不讲明相关身体习练及运用的道理,而一概以“请拔枪支为第一要务”,要求全体学生无差别执行。如此一来,不仅导致不能胜任的学生自暴自弃,甚至为此而逃课辍学;能胜任的学生,或因不明其中原理,而导致身体遭到损伤,或一味盲从,却全然不明军国民体育之精神全貌,以致即便有所训练,也无法真正成为合格的军国民。

此外,在民国成立时支持军国民体育的蔡元培,在此一阶段也转为持反对意见。在1918 年撰写的《新教育与旧教育之歧点》中,蔡氏指出新教育的实施自然应当遵循差异化和个性化的态度,“与其受成法,毋宁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8](P1035)。“重视以美育升华自私功利的现代人心,培养国家各项改革事业及个人美好人生必需的‘高尚情感’。”[11]具体到体育教育部分,则应坚持“养成勤务之习惯,而一切过激之动作,凌人之虚荣心,亦可以免矣”的标准[8](P1036)。蔡元培在该文中虽然并未提及军国民体育之是非,但若参照新教育及体育的界定,自然会成为被批驳的对象。

综上,一战中奉持军国民教育的德国战败、世界短暂的和平局面,以及国内新文化运动、新教育理念的推行,凡此种种使得军国民体育在19 世纪20 年代前后遭到前所未有的批判,其中既包括要求直接废止的言论,也含有对其实施不当的质疑。伴随军国民不再构成体育的核心内容,体育之真义也不得不因此发生新一轮的诠释,自然、养生、快乐等开始被定义为体育之本质,个性化、异质化、多元化则成为相应的培育方式。最终,北洋政府1922年以大总统令颁布《学校系统改革案》(也即“壬戌学制”),1923 年6 月教育部颁行的《中小学课程标准纲要》正式把“体操科”改为“体育科”,其传授的具体内容也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军队束伍进退之法,而是包括各种球类、游泳、游戏等多元形态,体操也借此开启了其艺术化的发展方向。

三、军国民体育及其价值的再审查

军国民体育在中国的发生,无疑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直接来看主要是因为学习德国和日本的成功经验,根底上则是因为国家和民族救亡之需要。这也意味着,中国的军国民体育建设,从一开始就超出了单纯的身体教育含义,而指向了国家和民族的需要。而且,满足这种需要的办法,也并非源自内部的实践,而是直接参照了外部的标准。因此,当体育的身体维度得到进一步诠释、国际思潮开始转变时,军国民体育在我国也就随之走向了衰微。

然而,若是仔细审查军国民体育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却可发现,它之所以在中国遭遇失败,其实更多是源于彼时中国体育外在建设环境的不成熟,而非其本身出现了多大的问题。基于同样的原因,在军国民体育衰微之后,中国的体育发展并未顺利地沿着学者们所探究的真义体育的方向前行,而是一如既往地陷入了各种争锋之中。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军国民体育及其价值予以必要的“正名”,并在此基础上审查它对于当代中国体育建设的启迪作用。

首先,从支持军国民体育的一方来看,其核心理由主要有三,三者又可分别对应“军”、“国民”与“体育”三大诉求。第一,想要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立足,尤其是在大争之世中保国,不能单纯依靠国际公约或公法的保护,还必须自身拥有足够的军武力量。军国民体育者所主张的“武装和平”,即“惟有能战者乃能和”[7](P631),以及“军务者,国民之负债也;国防者,国民之义务也”[6](P33)等理念,其实是任何有国界的时代或地域都通行的生存准则。当然,这并不是主张国家或国民去养成好战的习惯,而是要做到不畏战且能战的状态。

第二,拥有足够的军武力量,除了需要武器装备之精良,更应该包括具有国家意识、尚武精神、协作态度之国民。前述蒋百里所译介的《军国民之教育》所载,军国民所应具备的爱国、公德、名誉心、素养及忍耐力四种精神,无疑正表明军国民教育并非志在单纯地培养士兵,更是要塑造合格的国民。军国民体育作为军国民教育的“排头兵”,其目标自然也不仅在于增进学生体魄与兵技,更在于培养爱国家、讲公德、守秩序的新型国民。

第三,培育合格的国家公民,必然要求德智体美等素养的全面进化。身体教育一项,因为帝制中国偃武修文的传统而有所轻忽,以致尤其被近代国人所重视。但这从来不表示,可以专注于体育而放弃其他教育。梁启超所撰《新民说》系列文章,在尚武一项外,还包括公德、私德、自治、自由、义务等内容,即便尚武本身,也包含心力、勇力和体力三个部分,而非简单的野蛮用武。晚清及民国政府在推崇军国民或尚武时,依旧将尚德、尚公、尚实等确立为教育宗旨。这表明,无论是就军国民体育教育本身,还是就全体的学校教育来说,都必须与德育、智育、美育等合成一个系统的工程来对待。

此外,在军国民体育的实施理念中,其实也有相对的科学之处。一方面,军国民体育虽然作为学校体育建设的重点,却并不是唯一,其内容也不只包括兵式体操。梁启超所举欧洲诸国在体操而外,还以踘蹴、游泳、竞渡等项目来培养军国民[7](P631),以及清末及民国相关学校教育政策中,基本采取普通体操与兵式体操并举,都说明军国民体育之内容可以而且应该是多样的。另一方面,军国民体育之实施办法,也有顾及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心差异,而非粗暴地采取统一的、机械的标准来予以推行。张之洞等人所制定的《学务纲要》,即规定“幼稚者以游戏体操发育其身体,稍长者以兵式体操”[8](P220)。张宝琛在1920 年所作的《学校应否废止兵操?》,同样指出民国时期的军国民体育规章制度中,有针对不同学龄设置差异化的教学内容[9](P54)。

承上可见,单纯从理念上看,近代中国对军国民体育的引介与推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谓对国家积贫积弱的对症下药。若能得到有效推行,未必就无法在塑造新民、拯救国家等维度,发挥应有的效应。然而,理念设定与现实施展之间,终究不能等而划之。军国民体育在实践层面的糟糕表现,最终使它成为了众矢之的。

其次,从反对军国民体育的一方来看,其理由主要有二。第一,是对体育真义的新发明,即侧重阐发体育强健体魄、愉悦身心的功能,而不断削弱其政治及军事的价值属性。体育的本质功能虽然在于强身健体、娱乐休闲,但它却必然会随着人生与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延伸至塑造完全人格、推动富强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等更高层次的目的。若就近代中国的体育建设环境而言,若因体育被附加了政治或军事等价值属性,就认为它违背了应然的发展目标,则难免显得天真。毕竟,体育的功能和价值是可以被赋予的,这种赋予固然不能无的放矢,但却可以求之以方。在近代中国的语境下,想要体育只停留于个体的康健与娱乐,反倒变得不合时宜。

第二,是对军国民体育实际实施及其效果的不满,尤其以授课理念、师资力量、授课内容、身心损伤四个方面的问题为典型。军国民体育教育本应是一个包含理论与实践、兼顾德智体美的系统化工程,但最终因多数学校只是聘任一些低阶的退伍军人来传授,“致体育教育本身,几完全变为一种‘不学无术’之技能”[10](P119)。这样的师资配备,不仅无法有效掌握并传达军国民体育正确的习练方式,更不可能合理输出配套的德育、智育、美育等文化内容,以致在戕害学员身心健康的同时,也败坏了体育在国人心目中的形象。

然而,军国民体育在具体落实上的诸多问题,并不意味着它本身没有价值。毕竟,它在近代德国及日本取得了何等的成功,以之培养的多数学生既非不学无术之辈,也非只知杀人之徒。而且,类似的实施不当问题,同样发生在其后的新式体育教育中。郝更生在1927 年发表的《十年来我国之体育》中,记载了新式体育的弊病:“只知提倡器械动作,而不能改善学生生活者,亦比比皆是。致青年学子经此种器械式之提倡,趾高气扬以能运动而字雄者有之;终日从事于体育运动,而不厌者有之;只知锦标得失,而不问学业之成绩如何者,有之;运动太过,不知体育与卫生表里相关,而因以戕身者,有之。”[10](P118)究其原因,其实不在于体育理念本身的好坏,而在于近代中国普遍的国家环境与个人智识,其实无法为任何单纯的、宁静的体育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综上,军国民体育在近代中国的衰微和被取代,虽然让我国体育得以以更独立、更纯粹的面貌呈现于世。但若就此否定军国民体育的价值,则多少有些轻率。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军国民思潮对今日中国之体育建设,其实依旧有其相当的启迪作用。当然,这不是指要用体育来直接培养士兵,而是说需要重新审视体育锻炼与国民培养之间的紧密关系。体育教育需要遵循自然、自由的原则,应该指向个体的身心强健,都无可置疑,但是否仅仅以这些为标准,则值得反思。

就笔者看来,体育之于现代公民的有效培育,不仅在于保证个体的身心康健,更需要养成个体的家国意识、对保卫国家之军人的敬畏、对公共纪律的遵循等。凡此种种目标,固然可以通过强化既有学校体育本有的德育属性来实现,但效果如何,却值得怀疑。更重要的是,我国现在虽然施行义务兵役制,但大多数人在入伍前,却对此一无所知,更不可能掌握相关的防身制敌的技能。如此情形,即便不影响军人素养的最终养成,却难免造成军人培养的额外成本,而且可能再次使国人陷入偏于文弱的窠臼。就此而言,当代中国的体育建设,未尝不可合理吸纳并改造军国民体育的部分内容,以期弥补上述体育锻炼与国民培育、军人养成之间彼此不对等的问题。当然,如何有效改造军国民体育的相应内容,使之适应现代体育的发展规律、顺应现代公民的培养要求,并在理念设定及实施效果上平衡好个体身心健康与国家富强、体育真义与体育的政治及社会效能、对敌斗争意识与自我修养平和之间的关系,还需要相应的体育教育实验来不断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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