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说”与先秦两汉小说文体及观念的发生

2021-01-11 22:17
华中学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中华书局荀子体裁

许 宁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中国古代的“小说”概念,是由先秦的“说”而产生,为“说”之一体。因为每一种文体,都包含着功能、内容题材、文体体裁以及表现方式和风格等要素,故以先秦的“说”为坐标,便可推断先秦两汉小说的功能、内容题材、文体体裁以及表现方式,解释当时小说相关方面的观念。从汉代以后的小说,我们可以看到,先秦的“说”体及小说观念,已经规定着汉代以后小说发展的总轨迹。

一、先秦的“说”

要说清先秦两汉“小说”内容题材、文体体裁以及表现方式和风格等观念,必须先对先秦的“说”体进行阐释。明确“说”体的发生及其特征,对我们理解中国早期“小说”这一概念和文体特征,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先秦的各种文体,原本产生于一定性质的行为。诸如“誓”,产生于战争之前的誓师行为,故将誓师的言辞谓之于“誓”。“说”原为一种祭祀行为方式。《周礼注疏》谓大祝“掌六祈,……六曰说”[1]。又曰:“诅祝掌盟、诅、类、造、攻、说、禬、禜之祝号。”[2]郑注谓:“攻说则以辞责之。禜如日食,以朱丝萦社,攻如其鸣鼓然。董仲舒《救日食祝》曰:‘炤炤大明,瀐灭无光,奈何以阴侵阳,以卑侵尊?’是之谓说也。”[3]又《周礼·秋官·庶氏》曰:“庶氏掌除毒蛊,以攻说禬之,嘉草攻之。”郑注谓:“攻说,祈名。祈其神,求去之也。”[4]可知“说”原为祭祀之名,行为的目的是消除灾害。而祭祀时太祝所用言辞,即为文体的“说”。故《礼记·礼运》谓:“祝嘏辞说,藏于宗祝巫史。”[5]

但是,宗教祭祀之“说”,显然不是小说之“说”的母体。宗教祭祀之“说”的本义在“兑之”,即以辞相责,其主要特征如郑注所言,对祭祀对象进行指责。《吕氏春秋·劝学》云:“凡说者,兑之也,非说(同悦)之也。”[6]宗教祭祀的“说”,显然已经包涵了说理的因素。因为指责必须存在一个“理”的标准。如果无是无非,也就失去了指责的依据。在祭祀者对祭祀对象的“不该如此”的指责之中,都是以“应该怎样”为准则的。“不该如此”和“应该怎样”,事实上已具有说理倾向,只不过这说理不存在一个论证的过程。

正因如此,在宗教祭祀之“说”的基础上,先秦演化出解说之“说”和游说之“说”两种文体。解说之“说”原本指就某种行为和话语进行解说,使对象理解接受。如《左传》昭公九年:“公欲废知氏而立其外嬖……使荀跞佐下军以说焉。”杜注:“说,自解说。”[7]意思是派荀跞前去解说。《战国策·齐策四》载齐宣王见颜斶,颜斶曰:“士贵耳,王者不贵。”王曰:“有说乎?”[8]这都是解释、说明的意思。《墨子·经上》谓:“说,所以明也。”[9]说的正是解说之“说”这一特征。

游说之“说”按刘勰说,当起源很早。《文心雕龙》谓:

说之善者,伊尹以论味隆殷;太公以辨钓兴周;及烛武行而纾郑,端木出而存鲁,亦其美也。暨战国争雄,辨士云踊;从横参谋,长短角势;转丸骋其巧辞,飞钳伏其精术;一人之辨,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10]

伊尹以味说汤,见《吕氏春秋·本味》;姜太公以钓干周文王之说,见《六韬·文韬·文师篇》;烛之武退秦师之说,见《左传》僖公三十年。他们的这些“说”辞和战国时期纵横家们的游说之辞一样,主要特征都在于明晓某种道理或某一事情。正如《管子·宙合》所云:“知事之不可兼也,故名为之说,而况其功。”戴望注谓:“知一事不可兼众事,故每事皆立名而为之说;又恐未明其功,比况以晓告之。”[11]

宗教祭祀之“说”和游说之“说”以及解说之“说”,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行为。解说之“说”,是要将问题说明白,游说之“说”的目的在于通过取悦于言说对象,使其在接受自己的观念时接受自己。但这并不是说游说之“说”就完全消解了宗教之“说”的本义。《韩非子·说难》主要是论述游说的种种难处,认为“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12]。即顺从言说对象的好恶进行游说,则会导致公认的道理不存。所以,游说之辞不能仅“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也应“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13]。从韩非所言来看,游说之“说”依然继承着宗教之“说”的“以辞相责”的含义。

先秦最早以“说”名篇的当是《墨子·经说》。《墨子》有《经》上下两篇,又有《经说》上下两篇。《经说》是对《经》的解说。但这种解说,偏重于对一些概念的界定和命题的定义。如《经说上》:“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著若明。”[14]故梁启超说:“《经上》很像几何学书的‘界说’,《经下》很像几何学书的‘定理’。《经说上》《经说下》就是这种‘界说’‘定理’的解释。”[15]《周易·说卦》亦是如此。在诸子之中,以“说”名篇的还有《韩非子·八说》《说林》《内储说》《外储说》和《庄子·说剑》等。《说林》多载一些小的历史故事,和内外《储说》一样,都不过是游说的材料。内外《储说》是先列出论题,以之为经,后以“说一”“说二”等不同的历史故事对论题进行认证,类似《墨子·经说》。《八说》主要在论述所谓“不弃”“仁人”“君子”“有行”“有侠”“高傲”“刚材”“得民”对“人主之公利”之害,论述的特征明显。《说剑》虽有说理的成分,但是以事说理,可视为解说之“说”的演变。

从上述可以看出,先秦的“说”虽然由宗教行为转变为解释和游说行为,但其主要言说特征应该说没有多少改变。解说之“说”和游说之“说”和宗教祭祀之“说”一样,都具有明确的说理目的;不同的是,解说之“说”和游说之“说”发展到后来,具有了论证过程。故“说”原本是一种议论性说理文,这是完全可以确定的。

二、“说”与“小说”

厘清先秦“说”体的特征,对小说观念的产生及其文体的推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因为“小说”原本为“说”;只不过是相对于“说”而言,言说的是不合“大道”的没有政治实用价值的“小道”之言,故名之为“小说”。

先秦谈到小说及相关概念的有《庄子》《荀子》和《吕氏春秋》,“小说”这一概念产生于先秦,最早见于三处战国文献。一为《庄子·外物》:

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16]

意思是说,拿细小的竿绳,奔走于水沟水坑,只能得到鲵鲋之类的小鱼,难以钓到大鱼。将小说加以装饰以求大的声誉,也完全是不可能的。因为根据“小说”去治理社会,根本不可能解决问题。

二为《荀子·正名》:

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者皆衰矣。[17]

荀子认为,“道”进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退可以节制自己的欲求,是天下最好的理论。智者深知这一点,故只是“论道”,即只言说“道”所谓的大道理。这样,那些“小家珍说”所谓的道理就将衰微了。《荀子·正论》是一篇专门驳斥不知“论道”的“世俗之说”文字,对十个“世俗之为说”的观点进行批判,如:

夫曰“尧舜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不知逆顺之理,小大、至不至之变者也,未可与及天下之大理者也。[18]

也是说那些虚传的言论浅陋之说,与“天下之大理”无法相比。荀子在这里并没有明确说浅陋之言为小说,但结合荀子这话的前后语境看,所谓“小家珍说”亦即浅陋而不合于大道的小道理。

三是《吕氏春秋·疑似》所谓:“褒姒之败,乃令幽王好小说以致大灭。”[19]是说周幽王不用那些真正能够治国的道理,而是喜爱那些疑似“大道”的“小说”,而致国家灭亡。

将《庄子》和《荀子》《吕氏春秋》三相对照,知他们所谓的“小说”,都是相对于“明达大智”“天下之大理”的“短见浅识之语”而言,“小说”意即见识短浅之“说”。

汉人的小说观念,在刘歆的《七略》和《汉书·艺文志》中有比较全面的体现。《汉书·艺文志》说刘歆有《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并依《七略》在《诸子略》中载学术流派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而将《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分列于十家之外。班固说: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20]

意谓小说即如孔子所言“小道”。班固虽然没有完全否定小说存在的必要,但和庄子、荀子一样认为,小说因所言为“小道”,不能和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所言一样,“可以通万方之略”,不是治国平天下、有关政教的“大道”。故“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言外之意,也是小说于政治起不了大的作用。知汉人所谓的“小说”,依然是指无关平治天下的“小道”之言。正因如此,那些于政治无用的俳谐笑话,在汉末也被归之为小说。如《三国志》卷二一注引《魏略》说曹植“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遂科头拍袒,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21]。

由上可知,不管是先秦还是两汉,“小说”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是就其功用而言,指的是那些不符合“大道”,于政治无用而不入流的言说话语。

应当说,不管是《庄子》《荀子》还是《吕氏春秋》,“小说”都是就言说功用的大小而言,而没有明确的文体区分的意义。但时人之所以将这些言说谓之为“小说”,却透露出小说的母体—说,即小说由“说”分化而来。说“小说”源于“说”,是因为小说和“说”一样,原本为论说或说理性文体。《荀子》曾多次提到“某某之说”和“某某为说”,如《成相》“百家之说”,《王霸》“墨子之说”,《非十二子》“十二子之说”,《正论》“世俗之为说者”。荀子所谓的这些“说”,显然是指那些说理的话语,即战国诸子的说理性散文。

应该说,班固的小说观更多的是受到了荀子小说观的影响。在班固看来,小说家和其他九家一样,都属于“诸子”之列。所以,后来众多目录学著作亦将小说纳入“子部”。《汉书·艺文志》“小说家”曾列有“小说”十五家,其中以“说”而名的有《伊尹说》二十七篇、《鬻子说》十九篇、《黄帝说》四十篇、《封禅方说》十八篇、《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此外还有《宋子》《务成子》等。这其中有一些可以肯定为论说文体,如《宋子》。《荀子》曾引其言:

子宋子曰:“明见侮之不辱,使人不斗。人皆以见侮为辱,故斗也;知见侮之为不辱,则不斗矣。”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为欲多,是过也。”[22]

从《荀子·正论》所引宋子其言看,知《宋子》应当主要就某些问题进行议论。至于《务成子》,王应麟在《汉艺文志考证·务成子十一篇》中载《荀子》“舜学于务成昭”注谓:

尸子曰:“务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从天下之顺,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顺,从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23]

从尸子所引《务成子》看,《务成子》亦当为论说文。从《汉书·艺文志》师古注曾引应劭说,《虞初周说》“其说以《周书》为本”看,《虞初周说》当是阐释《周书》,有如《周易·说卦》之类,也当是一种说理性文体。

在中国古代,子部之作虽然并不完全是论说文,但从汉代以后的许多目录学著作中“小说家”类也收录有一些论说文体的典籍,也可看出“小说”与“说”的这层关系。如《旧唐书·经籍志下》将《鬻子》列入“小说”。而《列子》所引《鬻子》三条,皆黄老清净之说。如《黄帝篇》引《鬻子》曰:

欲刚,必以柔守之;欲强,必以弱保之。积于柔必刚,积于弱必强。观其所积,以知祸福之乡。强胜不若己,至于若己者刚;柔胜出于己者,其力不可量。[24]

《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亦载有《开元御集诫子书》,显然亦是“说”体之作。而唐宋的许多小说也以“说”而名体,如宋张唐英的《搢绅脞说》、曾慥的《类说》、朱弁的《骫骳说》等等。可见,唐宋以来,人们也大多认为“小说”源于“说”这一观念。

所以说,小说原本名之“说”,由“说”分化而来,本是“说”的一种,为说理的论说文体,故刘勰《文心雕龙》将“论说”两种文体放在一起予以论述。可以肯定,先秦两汉人们于“说”中分出“小说”,在很大的意义上说,是以“说”为正,以“小说”为“说”的流变。

三、“说”体与先秦两汉小说体裁

确定了小说由“说”发展而来,那么,早期小说的体裁也就可以得到比较准确的判定。在先秦,小说体裁应该包括纯论说文和带有记述性质的语体文。而到了汉代,小说除这两种文体外,还有一些杂史类。

(一)先秦小说的体裁

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诸子或奔走于诸侯之间,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兜售自己的政治外交主张,如孟子;又或是著书立说宣扬自己的学术,如墨子、荀子、韩非。但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腾说以取富贵”。《庄子》说“小说”的主体是“饰小说以干县令”,可知其行为和诸子一样,是一种“干求”性质的行为,目的如成玄英疏所谓,希望以言说去求得“高名令问”。故小说的创作主体,应该也属“诸子”之列,只不过是这些“诸子”见识低下而已。

从战国诸子大都是以话语言说和议论文体的言说去干求声名利禄来看,小说的创作主体和其他诸子的目的一样,故在那个时代,其言说的手段也当和其他诸子没有什么不同。这一点,确定了“小说”的体裁和“说”的体裁的大致相同。

过去,学者一般根据《汉书·艺文志》所谓的小说来解释《庄子》所谓的小说。但其实班固所谓的小说与《庄子》所谓的小说还是有一定的不同。这种差异体现在对小说体裁的认识上,当是先秦的小说是针对“说”这种文体而言。而根据《韩非子·八说》《周易·说卦》《庄子·说剑》等皆为议论文体看,小说当然也属于说理的论说文体。由此,我们不难推知先秦小说的体裁形式为四类:

其一,如《韩非子·八说》《周易·说卦》一样,为纯粹的议论文,没有丝毫“记”的特征。但是,它与“论”应有一定的区别,既“论”存在一个论证过程,而小说与“说”更多如《韩非子·八说》一样,全是言说主体的话语言说,而且只是指出“应该如此”,而对“为什么应该如此”却很少阐释。

其二,如《说剑》一样,具有一些语体“记”的特征。它不仅带有叙事的元素,而且多以人物的对话结构全文。如《说剑》先以记事开篇:“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然后以“左右曰……”“太子曰……”“王曰……”“庄子曰……”结构全文[25]。《汉书·艺文志》载有小说家《务成子》,班固自注谓“称尧问”,也透露出《务成子》的对话体形式特征。

其三,如韩非内外《储说》和刘向的《说苑》一样,先提出议题,然后以大量的短小历史故事来予以说明。如《内储说下》先提出:“六微:一曰,权借在下;二曰,利异外借;三曰,托于似类;四曰,利害有反;五曰,参疑内争;六曰,敌国废置。”[26]然后在“说一”至“说七”中以历史小故事来予以论证。这种形式,在《吕氏春秋》也大量存在。

其四,如《韩非子·说林上》所载一样,纯粹抄录一些历史小故事。如:“温人之周,周不纳客,问之曰:‘客耶?’对曰:‘主人。’问其巷人而不知也,吏因囚之。君使人问之曰:‘子非周人也,而自谓非客,何也?’对曰:‘臣少也诵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今君天子,则我天子之臣也,岂有为人之臣而又为之客哉?故曰主人也。’君使出之。”[27]

上述四种体裁,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其一、其二、其三为议论性文体;其四为记叙性文体。先秦的“说”体,包括所有的诸子散文,均在这四种体裁形式之内。故可以肯定,先秦的小说其体裁形式,也当不出其右。

值得注意的是,《说林》及《储说》虽名为“说”,但却与语体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根据《国语》《论语》看,先秦语体存在多种体式:一是纯记言或纯对话体;二是片段记事体,即只取一个行为过程中的某一片段进行记述;三是简短故事体。而《说林》《储说》中也存在这几种体式。如《说林上》,“韩宣王谓樛留曰”为典型的语体文,仅记对话,虽也为“记”,但却基本不存在叙事的成分。《外储说右上》“齐景公之晋”,有事情开始和结果的交代,杂以人物简单行为和对话的记述,可视之为片段记事体。而《说林下》“荆王弟在秦”,虽也有较多的对话记述,但不仅交代了事情的起因,而且对使秦国放掉楚王弟弟的谋划及过程、结果都有叙述,具有较强的叙事性,可视之为简短故事体。

《说林》及《储说》的这些体式,也为六朝以来小说的基本体式,不管是《搜神记》《世说新语》《殷芸小说》,还是唐代的《朝野佥载》《大唐传载》《唐摭言》《酉阳杂俎》等,基本上均采用了这些体式。这也同样说明,小说为“说”的一种,是由“说”体发展而来的。

(二)汉代小说的体裁

汉代所谓的小说,虽然依旧继承了先秦小说为“小道”的观念,但我们注意到,在汉代,小说也称为“传书”“短书”。桓谭《新论》载:“若其小说家, 合丛残小语, 近取譬论, 以作短书。”[28]可知汉代亦将小说称之为“短书”,故后代也多将短书、小说并称。如《北史》中云:“小说短书,易为湮落,脱或残灭,求勘无所。”[29]《史通·内篇·补注》中也说:“方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30]《史通·内篇·叙事》中又谓:“至如诸子短书,杂家小说……”[31]

在汉代,短书又往往与“传书”并称。先秦时,“传”原本是释经的一种文体,如《左传》《系辞传》。而先秦的“说”同时也是一种解说文体,如《墨子·经说》,前文为经,后面解释的文字为说。所以“说”也时有被谓之“传”。《汉书·艺文志》载有《论语》,其后又载有《传》(师古注谓:“解释《论语》意者。”)《齐说》《鲁夏侯说》《鲁安昌侯说》《鲁王骏说》《燕传说》,基本上是传、说不分,故有了“传说”这一概念。所以,汉代人也将小说称为“传书”。《论衡·书虚篇》曾谓:

世信虚妄之书,……睹真是之传,与虚妄之书相违,则并谓短书不可信用……夫世间传书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谲诡之书,以著殊异之名。[32]

基本上是将传书与短书并称,将传书视为短书。故我们也基本上可以确定,小说在汉代,也被称为传书、短书。汉代的小说也指传书、短书,为我们认定汉代的小说文体观念提供了依据。根据这一点,我们基本可以确定汉代人们观念中小说所包含的文体体裁。

《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列有十五家:《伊尹说》《鬻子说》《周考》《青史子》《师旷》《务成子》《宋子》《天乙》《黄帝说》《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臣寿周纪》《虞初周说》《百家》。分析这些小说,可推知汉代人认为的小说文体体裁大概有三类:一是先秦小说中的议论性文体,如前所说的《宋子》《务成子》。二是典章制度等方面的杂记。如《周考》,班固自注谓:《周考》“考周事也”。《青史子》“古史官记事也”[33]。但这所记之事并非片段记事体和简短故事体。《大戴礼记》曾引《青史子》谓:

青史氏之记曰:“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缊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太子生而泣,太师吹铜曰:声中其律。太宰曰:滋味上某。”[34]

其所记为经籍所未记载的典章。可知,《周考》与《青史子》大概相当于典章杂记之类。

三是片段记事体和简短故事体。我们注意到,先秦的说体,因其功能和体式与“语”“传”有着许多的相同,故在先秦和两汉存在着“说”“语”“传”不分的情况。如前所言说体与语体存在着多种相同的体式。《荀子·正论》说:“‘尧舜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35]以“传”“说”对举,可知先秦的说体存在着与传、语的文体互动,故汉代也将小说称之为传书。从桓谭说小说为“丛残小语”看,也可能有片段式记事和简短故事的叙事之作,如《臣寿周纪》。

此外,笑话之作也被纳入了小说的范畴,如《三国志》所谓的俳优小说。而那些笑话之类的作品,据邯郸淳的《笑林》来看,也大都采用着《说林》和《储说》的体式,如:“鲁有执长竿入城门者,初竖执之,不可入;横执之,亦不可入,计无所出。俄有老父至曰:‘吾非圣人,但见事多矣,何不以锯中截而入?’遂依而截之。”[36]具有片段式记事和简短故事体的特征。

汉代的这三种小说体裁,都可以说是对先秦说体的继承。但是,汉代将小说也谓之短书、传书,而《论衡》明确称之为传书和短书的,有《列女传》《说苑》《韩诗外传》《燕丹子》《吴越春秋》《越绝书》《淮南子》等[37]。如果将这些著述也纳入小说的范畴,那我们可以看出,汉代的小说体裁,在历史传记的基础上,已经形成单篇故事体和传记体。因为在这些著述中,《燕丹子》为单篇记述燕丹子为复仇而使荆轲刺杀秦王的故事。《吴越春秋》《越绝书》虽不以传名书,但却采用了《史记》的传记体,其中多数篇章都以“传”为名。而这一小说体裁的形成,因其大量采用传说的产物,已经开始了由说的论述性质向历史记事文的转变。

四、余论

汉代以后,人们对小说功用的认识有了不少改变。人们认识到小说有助于政教,也有求文名、明神仙、宣佛理等方面的功用。正如宋人曾慥集百家之说而成《类说》时,说小说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笑谈,广闻见”[38]。其实,自六朝以来,小说更多的还是继承了言“小道”的功用观,用于“供笑谈,广闻见”的娱乐。故六朝以来的小说,尤其是文人笔记,在内容上更集中于神仙鬼怪、奇谈异闻、野史之类。小说的文体体裁虽然基本不见了说理文体,但诸如笔记之类的杂录和神仙鬼怪、奇谈异闻的短小故事体,依然是小说的主要体裁。那些单篇曲折故事的短篇和长篇历史小说,则更多的是继承和发展了汉代史传小说。就小说的言说方式而言,虽然杂史、野史之类也存在实录的状况,但更多的却继承了先秦两汉人们观念中小说虚构的手法,具有虚诞的特征。

故我们说,汉代以后的小说,较先秦、两汉虽有很大的发展,但文人对小说的认知基本上继承了先秦两汉人们的观念;小说的文体体裁,也主要沿着两汉小说的轨道演化。可以说,在先秦“说”体的基础上形成的先秦两汉的小说观念和小说文体体裁,不仅规定了中国小说的发展方向,也确立了中国小说审美的核心价值取向。

注释:

[1]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春官宗伯·大祝》,《周礼注疏》卷二十五,《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08页。

[2]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春官宗伯·诅祝》,《周礼注疏》卷二十六,《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16页。

[3]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春官宗伯·大祝》,《周礼注疏》卷二十五,《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09页。

[4]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秋官司寇·庶氏》,《周礼注疏》卷三十七,《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88页。

[5]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礼运》,《礼记正义》卷二十一,《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18页。

[6] (汉)高诱注:《吕氏春秋·劝学》,《吕氏春秋》卷四,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第36页。

[7] (春秋)左丘明传,(晋)杜预集解:《昭公三》,《春秋左传集解》第二十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324~1326页。

[8] (汉)刘向:《战国策·齐策四》,《战国策》卷十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08页。

[9] (清)孙诒让:《墨子·经上》,《墨子间诂》卷十,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15页。

[10] 周振甫:《文心雕龙·论说》,《文心雕龙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71页。

[11] (清)戴望:《管子·宙合》,《管子校正》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63页。

[12] (清)王先慎:《韩非子·说难》,《韩非子集解》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62页。

[13] (清)王先慎:《韩非子·说难》,《韩非子集解》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64页。

[14] (清)孙诒让:《墨子·经说上》,《墨子间诂》卷十,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34页。

[15] 梁启超:《梁启超论诸子百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82页。

[16] (清)王先谦:《庄子·外物》,《庄子集解》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238~239页。

[17] (清)王先谦:《荀子·正名》,《荀子集解》卷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29页。

[18] (清)王先谦:《荀子·正论》,《荀子集解》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36页。

[19] (汉)高诱注:《吕氏春秋·疑似》,《吕氏春秋》卷二十二,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第289页。

[20]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汉书》卷二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45页。

[21] (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魏书·王粲传》,裴注引《魏略》,《三国志》卷二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449页。

[22] (清)王先谦:《荀子·正论》,《荀子集解》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40、344页。

[23] (宋)王应麟:《务成子十一篇》,《汉艺文志考证》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75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78页。

[24] 杨伯峻:《列子·黄帝篇》,《列子集释》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2~83页。

[25] (清)郭庆藩:《杂篇·说剑》,《庄子集释》卷十上,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016~1019页。

[26] 梁启雄:《内储说下六微》,《韩子浅解》第三十一篇,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47页。

[27] 梁启雄:《说林上》,《韩子浅解》第二十二篇,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88页。

[28]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诗庚·杂拟下》,《文选》卷三十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53页。

[29] (唐) 李延寿:《北史·序传》,《北史》卷一百,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5页。

[30] (唐)刘知己撰,(清)浦起龙释:《内篇·补注》,《史通》卷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96页。

[31] (唐)刘知己撰,(清)浦起龙释:《内篇·叙事》,《史通》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0页。

[32] 黄晖:《论衡·书虚篇》,《论衡校释》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67页。

[33]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汉书》卷二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44页。

[34] (汉)戴德:《大戴礼记·保傅》,《大戴礼记》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426~427页。

[35] (清)王先谦:《荀子·正论》,《荀子集解》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36页。

[36] (宋)李昉:《笑林·鲁人执竿》,《太平广记》卷二六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4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684页。

[37] 参见赵辉:《从汉代“传书”看正史向历史演义的衍化》,《文学遗产》2016年第5期,第112~122页。

[38] (宋)晁公武:《类记六十卷》,《郡斋读书志》卷三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7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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