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考试的命题特征与阅卷标准

2021-01-19 02:11陈文新潘志刚
写作 2020年6期
关键词:会试乡试主考官

陈文新 潘志刚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院试,选拔出的人才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第二级是乡试,选拔出的人才称为举人;第三级,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选拔出的人才称为进士;会试的第一名称为会元,进士的第一名称为状元。 这三个层级的考试,各有其命题特征和阅卷标准。

目前学界对明清考试制度、流程、社会功能等宏观方面的研究都有了质和量的突破,而对各级考试的命题、阅卷的研究还有待加强。本文拟从院试阅卷的特点、院试与乡试考察重点的差异、会元选拔的主要依据等方面梳理明清科举的评分依据与考官职权, 以期为时下的高考命题和阅卷提供参考、借鉴。

一、从“周学道校士拔真才”看院试阅卷

院试由学道或学政主持,在府城或直隶州的治所举行。 院试之前,有两场预备考试。 第一场为“州县试”,由知县或知州主持,考中的称“童生”;第二场为“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主持;这两场考试没有名额限制,知县或知府一般是让考生通过,以便他们有机会参加“院试”。

院试是决定童生能否成为生员的关键考试, 录取的比例极小,100 名考生中通常只有1 至2名。 院试过关,考生便取得了生员或秀才的资格,正式成为下层绅士的一员。 虽然秀才不能直接做官,但一方面,他们从此在经济上免于赋税和徭役,国家还给予一定的例银或其它津贴,在社会地位上高出平民百姓一等,见知县时不必下跪;另一方面,他们可参加举人等更高级别的考试,有希望跻身上层绅士的行列。

院试选拔生员,其主要依据是考生正场制艺(俗称八股文)的得分。 从理论上说,评分是有客观依据的,每一份试卷的得分,与其实际水准理当基本相符。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避免出现误差。 其原因有三。 一是考官的精力不可能总是饱满的。 清代的纪昀,多次担任考官,每次阅卷之前,他都要拜文昌帝君,不求别的,但求让他一直保持良好的阅卷状态,以免因精神疲惫而判分失当。纪昀的担心表明,因阅卷时间太长,每一个考官都不免有疲惫的时候,甚至可能长时间硬撑着批阅试卷。二是考官必须保持阅卷进度, 不大可能对每一份考卷细加推敲。 三是考官的水平和趣味不可能完全一致。 有的水平高一些,有的水平低一些;有的喜欢才华横溢的试卷,有的喜欢脉理分明的试卷,这些差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分。

《儒林外史》“周学道校士拔真才”一节,写考官评阅试卷,有助于读者了解院试阅卷的一般情形。 周进做了广东学道,第三场考南海、番禺两县童生,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第一个交卷。 周学道将范进卷子用心用意看了一遍,心里不喜,道:“这样的文字,都说的是些什么话! 怪不得不进学! ”①吴敬梓:《儒林外史》,李汉秋辑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版,第35、36 页。丢过一边不看了。 又坐了一会,还不见一个人来交卷,遂再次拿过范进的卷子来看,看完,觉得有些意思。 当他将范进的卷子看过三遍后,印象更好了,不觉叹息道:“这样文字,连我看一两遍也不能解,直到三遍之后,才晓得是天地间之至文,真乃一字一珠! 可见世上糊涂试官不知屈煞了多少英才!”②吴敬梓:《儒林外史》,李汉秋辑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版,第35、36 页。忙取笔细细圈点,卷面上加了三圈,即填了第一名。又把魏好古的卷子取过来,填了第二十名。

考生的中与不中,存在偶然性,于此可见一斑。 假如周进只看一遍,范进岂不是还得做童生? 而只看一遍的阅卷方式,在院试中正是普遍现象。清代流传有以快、短、明三字衡文的说法。所谓快,即交卷越快越好;所谓短,即篇幅越短越好;所谓明,即文章的意思越明快越好。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共识,是因为督学使者按临各郡考试秀才和童生,每次须分十多场,往往因公事繁冗,期限太紧,不可能从容评阅考卷。 为了赶时间,录取名额一满,尽管考试还没结束,录取名单照样公布。 有些写得不够快的考生,或因文章篇幅长而拖延了时间的考生,说来是既可怜又可笑的:他们正伏案苦思,或挥笔疾书时,忽然间听到鼓吹聒耳,龙门洞开,才知道是公布录取名单,于是,不等写完考卷,便踉踉跄跄地走出考场。

“定弃取于俄顷之间,判升沉于恍惚之际”③林则徐:《请定乡试同考官校阅章程并预防士子剿袭诸弊折》,中山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现代史教研组、研究室编:《林则徐集奏稿》上,北京:中华书局1965 年版,第48 页。,出现一些失误是在所难免的。 范进的运气好,他第一个交卷,占了“快”的优势,否则周学道连看第二遍都来不及,遑论第三遍? 范进的文章是否“短”,《儒林外史》未作交代。 但可以断定,绝对不属于“明快”一类,倒是写得相当含蓄,需要反复品味,才能体会出其用笔的高妙。

一般说来,以含蓄见长的八股文不适于应试。 晚清宣鼎的传奇小说集《夜雨秋灯录》,其三集卷二《科场》记有吴兰陔的一段科场经历。 “吴兰陔者,时文中之名手也。 其门下从学之徒数百人,发科甲入词林者甚众。惟先生落笔高古,屡困场屋,时年已五旬外矣,功名之念甚切。”④宣鼎:《夜雨秋灯录》第2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版,第882、883 页。未几入闱应试,试题为《乡人皆好之》。吴兰陔早先作有此题,但入闱前已为本家吴生某抄去,兰陔不胜悔恨,说:“得意之作既被人录去,谅天意终身不得售矣”⑤宣鼎:《夜雨秋灯录》第2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版,第882、883 页。,遂信笔一挥,交卷而出。 录取的结果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吴生归,不作第二人想,却居然落第;吴兰陔已不指望被录取,然“是科竟中”。 吴兰陔带着旧作去见座师,说那篇信手写的考场文章实在代表不了自己的水平,请求用旧作换下那篇。座师同意了,但补充说明道:“虽然,此文若在场中,未必中式,盖阅卷时走马看花,气机流走者,易于动目。此文非反覆数过,不知其佳处,试官有此闲情乎?”①宣鼎:《夜雨秋灯录》第2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版,第883 页。座师的话,直截了当,道出了考场阅卷与平时读文章的区别。

为了弥补院试中考官阅卷可能出现的失误,明清时代有一个不成文的做法:生员的录取,可以不完全依据正场制艺,如果考生的平日声誉不错,或者确有才情,学道或学政有权破格录取。比如蒲松龄的友人张笃庆,就是因为诗写得好而被录取的。 “顺治十三年(1656 年)冬,施闰章奉使督学山东,翌年正月,试各郡所取童生,宣示:‘能作诗赋者,许各展所长。 ’年仅十六岁的张笃庆颇有点‘初生牛犊儿不畏虎’的气概,按题作完八股文,于交卷后,请题赋诗。施闰章命以‘画牛’为题,张笃庆略加构思,挥笔而就。 施闰章是位饱学之士,又是著名诗人,远非一般试官可比。 他看出这个少年人颇有些诗才,连正场所作制艺写得如何都置之不顾,便‘面许采芹’了。”②袁世硕:《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济南:齐鲁书社1988 年版,第4-5 页。这样一种做法,兼顾考生的平日声誉和才情,保留了几分传统的“乡举里选”遗风。

兼顾考生平日声誉的做法也有副作用,可能引发一些人的刻意“营谋”。 比如,明末忠臣祁彪佳(1603—1645 年)在福建兴化府作推官时,曾向当时的提学道上过一道禀帖,举荐了林铭麒、陈笃士、卓朝日三名童生:“其一为粮道唐榖如公祖之婿,名林铭麒,又其门生绍兴许芳谷公祖所恳托。其一为金华林澹生公祖之婿,名陈笃士,又其座师系妻父,亦再四见嘱。 而近奉漳汀朱老大人札示,亦令卑职转达于老大人。以上二童生,皆两公祖所最钟情,而托之卑职至再至三者。……又侍御卓真初之亲子卓朝日,礼垣彭让木之至戚,徐中玄俱恳恳致于卑职,其责望于卑职甚切。 盖以荐贤之典,卑职或可蒙俯亮于老大人也。 ”③祁彪佳:《学道葛禀帖》,《祁彪佳文稿》第3 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 年版,第2392 页。祁彪佳所谓“荐贤之典”,沿用的是与“乡举里选”有关的术语;而之所以有人托祁彪佳向提学道“荐贤”,是因为提学道有权根据平日声誉决定是否录取某一个童生。

二、乡试与院试的考察重点不同

乡试比院试高一级,每三年考一次,地点是北京、南京及各省省城。 乡试前的预试称科考,由学政主持,主要功能是确定哪些生员有资格参加乡试。 乡试的主持官员称主考,有正有副,由皇帝选派。 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

乡试中被正式录取的称为举人。考举人的竞争之激烈,至少与考生员相当,每百名生员中,幸运者仅一两名。举人的功名则比生员重要得多。因为,举人不但可以参加会试投考进士,即使考不中进士,也能参加“大挑”,或做知县,或做学官,从此步入仕途;再退一步,哪怕不做官,在地方上以其绅士的身份,也实际上参与大量地方事务的管理,拥有相当大的权力。 考上举人是读书人成为上层绅士的标志,在读书人的人生经历中是极为关键的一环。

《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高翰林谈到了“小场”与“大场”的区别,其实就是院试与乡试的区别。高翰林道:“那马纯上讲的举业,只算得些门面话,其实,此中的奥妙他全然不知。他就做三百年的秀才,考二百个案首,进了大场总是没用的。 ”“凡学道考得起的,是大场里再也不会中的;所以小弟未曾侥幸之先,只一心去揣摩大场,学道那里时常考个三等也罢了。”④吴敬梓:《儒林外史》,李汉秋辑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版,第598 页。高翰林称“乡试”为“大场”,与学道主持的院试相对,院试自然就是“小场”了。之所以把院试称为“小场”,把“乡试”称为“大场”,可能与院试多出小题、乡试多出大题有关。

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天分和文字驾驭能力,多出活泼轻灵的小题,以便考生有较多自由发挥的空间。 “按文字说,考秀才所出的题目,总是一两个字,或一两句书,或半句,或截下,或截搭等题,总而言之都名曰小题。 考举人与考进士的题目,也有不同,且会试则五经文很重,不只四书题”。①齐如山:《中国的科名》,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第2 页。院试的题目,虽然和乡、会试一样,都来自“四书”“五经”,却不一定一本正经。比如,蒲松龄被录取为生员的那一次院试,第一道八股文题为《蚤起》,出自《孟子·离娄》篇的“齐人有一妻一妾”章。孟子的原文本已写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蒲松龄的应试作文更是诙谐幽默,把齐人之妻欲伺察齐人外出真相而早起的复杂心理和情态,惟妙惟肖地呈现在了纸上。 施闰章的评语赞赏道:“将一时富贵丑态,毕露于二字之上,直足以维风移俗。 ”②路大荒:《蒲松龄年谱》,济南:齐鲁书社1980 年版,第9 页。也就是说,蒲松龄这篇八股文的长处,在于生动描写富贵丑态,而不在于阐述儒学义理。由此可以看出蒲松龄潜在的小说写作才能,却不能看出他的儒学素养多么深厚。 其他小题,如“岁寒”(出自《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信书”(出自《孟子·尽心下》:“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也都有轻灵活泼的特点。

乡试重在考察考生对儒学经典的整体把握水准和系统阐释能力,通常都是典雅宏大、内容完整的题目。 比如明代前期的几道乡试题:“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 ”“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永乐十二年福建乡试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 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 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 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 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 五者,天下之达道也。 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 ’”“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 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成化十六年浙江乡试录》)

时至清代,乡试题的这一特点依然延续了下来。 兹以清道光朝湖北乡试的“四书”题为例:

清宣宗朝湖北乡试四书题

以上信息采自顾廷龙:《清代硃卷集成》第315 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 年版,第1-77 页。

上表显示:这四科乡试题分别为一句题、两句题,或是一章题,没有小场出现的截搭题、一字题、二字题等题目类型。 其内容紧扣各书主旨,体现了《中庸》《论语》《孟子》的核心理念,如《论语》题,“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涉及孔子关于学《诗》的论述,整章的意思是告诉门人,加强《诗》的修养,不仅可以获得“鸟兽草木”方面的知识,也有助于治国、平天下。而《学而篇》中的“信”“义”“恭”“礼”,则是支撑儒家仁爱学说的重要概念。考生围绕这些题目写一篇制艺,必定触及原著的完整内容和儒家思想体系,否则就不能充分阐发题旨。

明清乡试阅卷由主考官和同考官合作完成,而明代产生的乡、会试“十八房”阅卷制度在清代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①明代至乾隆朝前期,乡、会试的经书题从五经中出,士子只须认领本经的题目。 主考官根据士子“五经”认领卷的多少来分配经房阅卷官。 具体情况,参见汪维真:《明清会试十八房制源流考》,《史学月刊》2011 年第12 期。。 同考官(“十八房”的房师)负责批阅所有的考卷,将自己认为优秀的卷子举荐给主考官,由主考官决定是否取中。

明代的官方条例中尚没有关于制艺评价标准的统一表述,但重视表述的典雅切实、文理纯正是一贯的。 洪武四年,令“科举凡词理平顺者皆预选列”②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二十三《科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总第597 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 年版,第425、426 页。,嘉靖六年(1527 年),令“科场文字务要平实典雅,不许浮华险怪以坏文体”③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二十三《科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总第597 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 年版,第425、426 页。。 万历十五年(1587 年),大学士沈鲤(1531—1615 年)上疏说:“今乡、会试进程录必曰中式,则典雅切实、文理纯正者,祖宗之式也。 ”④俞汝楫:《礼部志稿》卷四十九《题乞文体疏》,总第597 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 年版,第914 页。据张连银统计,目下所见乡、会试八股文批语字数最多达147 字,常见的批语有“典雅”“明确”“得体”“典则”“精结”“得经传旨”“文理俱足”“清顺客观”“明畅可嘉”“纯雅切实”,等等。 这些评语是明代考官运用词句对比、证据考察、经义衡量等不同方法得来的共识。

至清代,八股文写作已有数百年历史,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关于制艺评价标准的统一表述,即“清真雅正”。 率先采用这一表述的是雍正皇帝,稍后又得到乾隆皇帝的倡导和推动,举国上下皆奉为准。 如晚清徐棻(1812—1896 年)《利试文格序》所云:“国朝文格以清真雅正为宗,凡试者合格则利,远则否。 余今年主城南讲席,见门下士钟运尧手辑一编置案头,约皆近日县郡科岁、官馆月课前列者之所作。 观其文,类皆清真雅正,与格符。 遂命再蒐得若干首,付诸梓氏为课士本,颜曰《利试文格》。 ”⑤转引自王晓天:《曾国藩早年湘乡县试佚文的发现与考析——〈何谓也子曰不然〉当为曾国藩现存最早之文》,《湖南社会科学》2016 年第6 期。“清真雅正”是从理、法、词、气四个方面对制艺的具体要求:“理”指的是儒家的“纲常伦理”;“法”指的是“文章的做法”,包含“御题之法和行文之法”,既要审定、把握文题,同时要遵循八股文破、承、起讲、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结语等一套功令格式;“辞”指的是“文采,文章字句的表达”;“气”指的是“应试者蕴含在文章中的思想才情的浓度……来自于作者涵养的积累,借助于文辞,外化而为文章行文之‘气势’”⑥龚延明、高明扬:《清代科举八股文的衡文标准》,《中国社会科学》2005 年第4 期。。

三、会元选拔中的房师、座师及其选拔依据

在最高一级的考试中,会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会试录取后,一般不会被淘汰。 会试由礼部主持,参加考试的是各省的举人。被录取者称为贡士,经复试、殿试,才正式取得进士的称号。进士几乎都能做官。 他们在绅士阶层中社会地位最高,威望和影响也最大。 名列前茅的进士通常被选入翰林院。 《儒林外史》中的高翰林,他那不可一世的气概,就与其翰林身份密不可分。

会试阅卷官同乡试一样,除两名主考官之外,还有多名同考官。 如果考生答卷被某位同考官赏识并取中,则这位同考官就是该生的房师,主考官则是其座师。同考官有荐卷的权利与义务,但取中与否得由主考官拍板。 一般说来,主考官尤为重视会元的选拔,他的权力在这一方面运用得最为充分。至于其他考生录取与否,如无异常情况,主考官大都尊重同考官的意见。偶有同考不配合主考的事,倒也别有意味。 比如明神宗万历二年(1574 年)甲戌科,王希烈为两位会试主考官之一,受首席大学士张居正之托,给同考官沈一贯打招呼,让他想法找出张居正的儿子张敬修的卷子,推荐上来。沈一贯倒是找出了张敬修的卷子,却故意藏着,不让王希烈发现。 “居正大恨,敬修至下科乃中。 ”①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及其它一种)》,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64 页。

明代李开先《大中大夫太仆寺卿愚谷李公合葬墓志铭》记载了嘉靖二年(1523 年)癸未科定李舜臣为会元的具体程序:癸未会试,蒋敬所、石熊峰为主考,同考官叶成规得李舜臣(号愚谷)卷,“惊叹以为词雄气厚,学博才高,不露锋锷,超出笔墨畦径之外,若不拘北卷,作会元自当服天下人矣!遂上之二公,二公持示高陵吕泾野、泰和王改斋,王极称赏,吕以王言为是,令中书声音洪亮者诵二卷,其一乃姚明山,众遂定愚谷第一。”②李开先:《李开先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年版,第773 页。可以看出,李舜臣被确定为会元,在负责改卷的同考官和两位主考之外, 其他同考官也参与了讨论, 在取得了广泛共识之后, 才最终确定下来。 又如万历十一年(1583 年)癸未科,余有丁、许国主会试,取晋江人李廷机为会元。 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六《科场·癸未丙戌会元》记载,同样广泛地征询了诸位同考官的意见:“李晋江取元时,各房俱无异议,惟《书》一房为吾邑冯具区太史,独以邹安福卷为当第一,即两领房亦不能决,时大主考以询先人,先人为《书》二房,谓李卷为胜,众始和之,榜遂定。”③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杨万里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版,第349 页。由这些事例可见,会元的确定,乃是会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

与上面说的程序相对照, 有些会元的试卷并非由同考官推荐, 而是由主考官从落卷中搜罗出来,比如明代的岳正。据李东阳《蒙泉公补传》记载:“正统戊辰会试”,岳正的试卷已被同考官判为不及格,主考官之一的杜宁从落卷中搜出,赞许说:“此我辈中人。”遂定为会元④李东阳:《怀麓堂集》卷71《蒙泉公补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年版,第751 页。。杜宁的道德文章为时人所景仰,所以他的“独断专行”不仅未受非议,反而受到舆论的推崇。 而岳正之所以有被杜宁发现的机缘,是因为主考官有权搜寻落卷,这一规定旨在弥补同考官可能出现的失误。

无论是所有考官都参与会元选拔的讨论,还是主考官搜求落卷再征询各位考官的意见,都说明会元选拔有其特殊的难度。其困难在于,对会元的制艺有特殊的要求:既要大雅平正,又不能平凡平庸,不能有“大众脸”;既要自出胸臆,又要有规矩可循,不能剑走偏锋,其间的分寸很难把握。

明代袁黄的《游艺塾文规》是一部讨论制艺的专书,经常提到“元作”(会元的制艺)与其他高水平制艺的区别,揭示了“元作”所独有的一些特性。《游艺塾文规》卷二《破题》在列举了几位会元制艺的破题后,归纳说:“大率皆冠冕妥贴,舂容蕴藉,并不钻研小巧,只是口头语,令人无处觅,此便是会元家数也。但善战者不骛奇功,善贾者不图厚利,善中者不必皆元。如会元文字定是大雅,定是平正,然刻意模仿而力量未到,便不能动人,往往坐消岁月而终身蹉过。 且要平淡,亦须从奇特处做起,做得纯熟,自然敛奇为平矣。 苏长公所谓‘非平淡也,乃绚烂之极也’。 今学文不可先学平淡,场中除元外,其余中式破题皆极奇极新。”⑤袁黄:《〈游艺塾文规〉正续编》,黄强、徐姗姗校订,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第27、53 页。《游艺塾文规》卷三《起讲》也说:“元作专贵切题,自魁以下,要精采动人,须说人所不说的道理,方能醒目。”⑥袁黄:《〈游艺塾文规〉正续编》,黄强、徐姗姗校订,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第27、53 页。“凡会元文字,只平平说去,而道理自彻,不类小家,用句用意,须奇特也。”①袁黄:《〈游艺塾文规〉正续编》,黄强、徐姗姗校订,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第51、218-219、67-68 页。《游艺塾续文规》卷四《了凡袁先生论文》进一步强调:“大率元之作,多纯多雅,多正多的当。新而未纯,奇而未正,时有一段精光,咄咄逼人,此魁作也。”②袁黄:《〈游艺塾文规〉正续编》,黄强、徐姗姗校订,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第51、218-219、67-68 页。《游艺塾文规》卷四《正讲一》的结论更为明确:“自古会元虽丰约异态,朴艳殊辙,总之,皆醇粹和平,正大尔雅,如端人正士,垂绅正笏而立于庙堂之上;又如宿儒讲学,雍容理窟,刻画逼真,而咳唾皆成珠玉,绝无崎岖乖僻之状。然文字有元之格,有元之识,有元之意,有元之词,有元之气,一一辨明,然后可以取法而入彀。”③袁黄:《〈游艺塾文规〉正续编》,黄强、徐姗姗校订,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第51、218-219、67-68 页。“剑走偏锋”的文章,或以才气勃发取胜,或以思致新颖见长,其长处容易看出,通常都会被录取。但这样的制艺,肯定是不能夺元的。 而能够夺元的制艺,往往不是一眼看去就“精光逼人”,鉴别的难度反而更大。 明清科举制度,考生于五经试题里各认考一经,录取时,取各经之第一名合为前五名,称“五经魁”(因分房关系,实际不止五名),亦称“会魁”。袁黄所说的“魁作”,并不单指“会魁”的制艺,而是包括了会试中所有被录取者的制艺。

会元选拔的另一困难在于,所选出的会元必须深孚众望,与社会舆论保持一致。清代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卷二《元可操劵》举了四个明代的例子,说明会元的制艺,自有其公认的卓越之处,并非某个考官的青睐使然。 第一个例子是:“一人出闱,得意自以为会元矣。 偶夜散步,闻有误堕泥中者,急呼曰:‘谁来救会元!’其人急往,挽之起,抵其寓阅文,果高一筹,曰:‘真恨事,我第二矣’。已而榜发,果然。 ”④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及其他一种)》,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68、68、68-69、69 页。第二个例子是:“董思白将赴南宫,往辞其尊公,公叹曰:‘儿入场须加意,我向决汝为元,今不稳矣。以吾前阅陶孝廉(名望龄)文,出汝上也。’宗伯谨受教。‘畜马乘’题,‘聚敛’句已重顿矣,忆其尊公言,欲驾陶上,复改之。 已而场中定元,以董平发,不及陶,遂置第二(按,是年万历己丑科也)。 ”⑤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及其他一种)》,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68、68、68-69、69 页。第三个例子是:“冯公梦正(祯)会试年,有贵介子弟预购闱题,闻有两公密议曰:‘斗筲字,要之何用?’遂知为‘行己有耻’三节矣。冯即邀一契友,入西山静养半月,得一破曰:‘圣人与贤者论士,而其所重者可知矣。 ’得意甚,曰:‘我会元矣。 ’已而出闱,遍讯同袍文,但闻其破,曰:‘不及我也。 ’榜发,果然(按,是年万历丁丑科也)。”⑥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及其他一种)》,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68、68、68-69、69 页。第四个例子是:“汤宣城宾尹读书山寺,上科某会元来访传衣钵者。 偶过其地,见汤徘徊于寺廊下,忽疾走狂笑,大击寺钟无数。 某公问之,则曰:‘我作一元文,乐甚也。 ’索观之,曰:‘是矣,但未尽善。 ’因指其隙,汤大服,请教,遂以元脉授之。 已而果得元(按,是年万历乙未科也)。”⑦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及其他一种)》,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68、68、68-69、69 页。正是从上述这类不无传奇色彩的情形,阮吾山得出了一个结论:“有明墨牍,皆有程式相传,奉为元程。惟主司明眼拔尤,考官声名由是而起。计改亭谓洪、永会元十五人,宣德迄天顺会元十三人,皆非雕饰之文。 成、弘十四人,章枫山懋、吴匏庵宽为冠,稍见法度,然未离乎朴也。正、嘉二十人,隆、万十八人,如唐应德顺之、瞿昆湖景淳、邓文节以讃、王文肃锡爵、冯具区梦祯、李文节廷机,其文之矩矱神明,若有相传符节,可以剖合验视。其时天下承平,士之起家非科目不贵,科目非元不重,闭门造车,出而合辙,作者与识者如针石之相投也。 ”⑧梁章钜:《制义丛话》卷12,陈水云、陈晓红校注:《梁章钜科举文献二种校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第293 页。阮吾山的话中,“惟主司明眼拔尤,考官声名由是而起”一句,不能草草读过。哪个考生有资格夺元,社会舆论已初步形成共识,难的是考官怎么能够识别出他的卷子。明代乡试、会试的改卷,不仅是匿名的,而且内帘考官改的不是考生亲笔写的那份卷子,是经过外帘重新抄写过的卷子。在这样的情况下,要识别出这份卷子,并非易事。 主考官之所以在这件事上全力以赴,是因为这与他的声望直接相关。

明清两代,选拔会元主要是依据正场制艺,尤其是首场四书文。 这一做法,在明代几乎没有例外,在清代则偶有以策文优劣决定会元人选的例子。 比如乾隆三十六年(1771 年)辛卯恩科,主考官刘统勋得一卷,“五策渊奥”,以示同考官朱筠。 朱筠说:“此余姚邵晋涵也,故知名士”,力赞拔居第一。及拆卷,果真是邵晋涵。问朱筠何以知之,朱筠回答说:“今士之绩学者,某莫不与之游,读其文如觌其面,宁或失之耶?”①罗继祖编:《朱笥河先生年谱》,北图社古籍影印编辑室辑:《乾嘉名儒年谱》第5 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第358 页。之所以出现这种以策文优劣决定会元人选的事例,是因为清代乾、嘉年间注重实学,一些考官认为,在会试阅卷中兼重对策,有助于选拔学识渊博的人才。 不过,这些考官的做法未能改变以“八股定去取”的格局,其原因在于,四书文的优劣评价,比起对策来,标准要客观一些,较有可操作性。

经会试选拔出来的考生,还需要经过殿试,才能称为进士。殿试是非淘汰性的,其功能主要是据殿试策排定考生名次,并赋予所有进士以“天子门生”的光环。 这里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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