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审查的要点与风险防范

2021-03-16 09:33谭颖
锦绣·中旬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风险防范法律

摘要:合同审查主要是从法律方面对合同进行把关,是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可以通过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而予以修正,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即使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发生了违约或者争议的情况,也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问题,得到必要的补偿,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从而达到为当事人防控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法律;合同审查;合同审查基本原则;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 合同审查的要点概况

一、合同审查的目的

合同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有效地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合同达到交易目的。所以合同审查应满足下列条件:

1. 合同条款能够保证自己一方达到交易的目的;

2. 交易是合法的,或者是其违法成本在可以承受、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3. 合同条款能够满足自己一方的需要,而且权益是明确的、可保障的;

4. 交易的实体及程序问题上没有会导致严重后果的遗漏;

5. 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

二、合同审查的一般流程

合同审查是对已有的合同或协议的初始文本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最后形成合同定稿。首先,了解合同的商业背景 ; 其次,进行合同的形式审查,包括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合同结构的清晰性、合同语言的准确性、合同格式的规范性、合同排版的美观性等,也称为合同的表述问题审查 ;最后,是合同的实质审查,包括合同主体的合格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实用性、权利义务的明确性、交易需求的满足性等,也称为合同的法律问题审查。

三、缔约时对合同的审查

在审查合同的条款时,首先应注意有没有被设置陷阱。审查合同应对签约合同原始文件进行审查,查找是否存在错漏,看内容是否准确表达了双方的意思。必要时还应请法律专家严格把关。

其次,检查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具备法律要求的合同应该具备的基本要件及主要条款。

最后,审查合同的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主要看订立过程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与法律、法规或者国际惯例相违背,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部分 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审查应当以实现交易各方利润最大化为导向。

通过对原合同规则体系的完善,应当构建更为良好的交易秩序,使交易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合同审查必须坚持高频刚需条款优先的原则。

对合同实施过程绝对使用的条款必须进行审查,并且优先进行审查。

三、合同审查中的风险防控应当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保护法律保护不了的商业利益

合同审查不仅需要对交易进行法律控制,还应当运用审查者的法律技术协助客户进行商业控制;不仅要保证法律目标实现,还应当保证商业目标实现。

四、合同审查应当坚持合同内控制与合同外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审查者确定的合同审查标准、审查手段以及审查成果的交付方式,应当与客户的交易地位、议价能力及交易所处阶段相适应。

五、合同审查应当坚持专业控制与常识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审查者遇到的审查事项如果超越其专业能力和常识时,应当链接给适当的其他专业人员或相关人员,确保提交客户的合同审查成果要么给出一个解决方案,要么给出一个可以获得解决方案的方法。

六、应当在保证交易依法成功的基础上进行法律风险防控,避免法律风险防控以牺牲交易成功为代价。

合同审查建议正式提出前,应当对交易各方当事人就其达成一致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经评估交易相对方可能不接受提出的审查建议,应当提前制定妥协方案和应对预案。

第三部分 合同审查的风险防范

一、预防、化解和消除合同风险

1、认真分析企业过去因合同漏洞造成的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原因,以案说法,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

2、要明确合同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合同管理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要培养业务素质高具备企业管理知识并且与司法部门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法律顾问。

5、要做到凡企业签订的合同,合同文本都应逐一登记输入电脑备案,并整理好合同文档。

6、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主要条款和标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二、风险防范预案

1、为达成交易,不能通过修改和完善合同内容方式控制交易风险的,应当以交易风险防范预案的方式向客户提交合同审查成果。

2、交易风险防范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成功签署的必要性、不妥协产生的危害、妥协产生的风险、妥协放弃修改的必要性、防范因妥协产生风险的措施、采取防范措施的时机等。

3、交易风险防范预案只适用于对最终签署合同文本的审查,对其他情形的合同审查不适用。

4、制定交易风险防范预案前,必须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获得的有关证据资料和依据等作为附件与交易风险防范预案一并提交给客户。

三、执业风险防范

合同审查的主旨在于帮助当事人防范缔约、履约、违约、改约或解约的法律风险。同样,我们在完成此项服务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执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明文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对于如何积极防范这一风险的发生,除严格按本文前述做法外,还有如下几点建议:

1、明确审查范围,全面获取相关信息;

2、完整保留证据、资料,以备必要的核查之需;

3、對于非法律方面的专门课题和特殊问题,应有必要的专门咨询,以利于我们作正确的判断及处理;

4、对于复杂、疑难及重大问题,应向上级领导作必要的请示、报告,以求得组织的支持和集体的帮助。

5、对于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应充分予以质疑;而对于预测出或已发现的风险,则应积极向当事人告警,包括以书面文字或电子数据通报,必要时应要求其签具送达文件。

第四部分 结语

合同审查之难,在于没有标准,在于难以制定标准,但是标准化是一个行业或一门技术成熟的重要标志,没有高度的标准化就有被这个高速发展的科技时代孤立的风险。合同是企业开展经营互动不可缺少的载体。合同风险有专业性、分布广泛性、不可避免性等特征。防范风险要通过合同签订的各个阶段管理规范来实现,同时企业也应提高风险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开展管理活动,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保证交易有序进行。

作者简介:谭颖(1994.12.14)女,汉族 ,籍贯:海南省海口市,当前职务:律师,当前职称:执业律师,学历: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海南以宽律师事务所 海南 海口 5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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