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冠小名”综述及考辨

2021-06-15 04:14季玮程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21年5期
关键词:综述结构

季玮程

内容摘要:“大名冠小名”现象已然为学界广泛认同,此文在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溯源《古书疑义举例》,举出“以大名冠小名例”条目中各用例间的矛盾现象,加以考辨,提出猜测。同时尝试回应部分学者对于将“大名冠小名”现象归入“正偏式”分类的质疑,并提出新的分类建议,以期进一步明确“大名冠小名”词的内部结构。最后,汇总学界对于“大名冠小名”这一词汇现象的研究现状,并加以评析。

关键词:大名冠小名 综述 古书疑义举例 正偏式 结构

“大名冠小名”现象自先秦由来已久,“大名”“小名”若分别考究其古义,“大名”多表“尊崇的名号”义,与“小名”之“一般的名号”义相对;或作逻辑用语,犹今之属种概念,与“小名”相对并提。而所谓“大名冠小名”现象,则只取后一义项,“冠”取“加在前面”义,可解释为“以属类之大名加在种类之小名前”义。

一.综述及考辨

1.综述范围

关于大名冠小名现象的著述颇多,且专论者少,兼论者多,牵涉关联整个汉语复合词从形成到演变乃至分类的全部过程,笔者难以穷尽,仅尽可能多地拣取与“大名冠小名”直接相关,或关系密切的问题及论述,并加以取舍考辨,以飨大家。

2.关于定性

首先学界对于“大名冠小名”现象成词的基本定性为复合词,这一点没有争议,但对于此类词的具体分类并不统一。多数学者将其视为构成偏正式的一种(邢公畹1949/2000:35 8-369)项梦冰(1988:81-94)认为方言中复合词的部分异序现象是与“大名冠小名”相类似的,并解释说“即使(此类词)语素次序颠倒,仍然是偏正式复合词,但中心概念发生了变化,词语的逻辑结构关系也不相同。”孟蓬生(1993:301)同样指出“这是一类修饰成分在后的偏正结构所采用的语序。”(关于修饰成分在后的偏正式问题,下文将进一步探讨,暂遵照作者原文表达,视作偏正式)后人多赞成此说,罗琦(2003:31-34)、张怡春(2007:157-160)也持类似观点。

但是也有学者将其视为“正偏式”复合词(指中心词在前、修饰语在后的构词方式),叶蜚声、徐通锵(1981)就把古汉语中的“鱼鮪”等看做是“正偏”结构,伍巍,翁砺锋,(2012:132-137)游汝杰(2018:177-185)也认为“古代汉语还有一些所谓‘大名冠小名词,也是正偏式的。”同时以此佐证此种语序为汉语所固有,并非来自古越语或是壮侗语的底层遗留,讨论了现代汉语构词法应该增加“正偏式”一类的必要性。两派所论各有其合理性,若析言其争论焦点,则是对于“大名冠小名”词的中心概念究竟落在何处这一问题的分歧。同时也有部分学者如王建莉(2011:177-185)将两词根地位视作并列,而只关注其在意义上的侧重选择,单纯从词义角度考量,略论此类现象是“或偏指大名,或偏指小名”的,近似于上古汉语的偏义复词。(大名冠小名的词义类解)亦有数位学者没有讨论定性问题,只论其现象云云。

3.兼论“大名冠小名”的“偏正”与“正偏”

关于汉语究竟有无“正偏”式的争论由来已久,至今仍未达成共识,不少学者认为现代汉语没有“正偏”结构(张洪年(1972)项梦冰(1988)、麦耘(1991:61-65)、丁邦新(2000:194-197)但也有学者认为现代汉语方言中存在“正偏”结构,(岑麒祥1953;桥本万太郎1985;伍巍,翁砺锋2012;游汝杰2018),他们虽然在其成因问题上观点相左,但无一不承认“正偏式”结构存在,故并列于上)这一争论涉及范围较广,多置于广狭两义的现代汉语范畴内进行讨论,且涉及汉藏语系中的汉语亲属语进行比较。笔者此处将范围缩小,仅将“正偏式”的讨论框定在“大名冠小名”这一现象之中,并结合前贤之论述,加以辨析。

单就对于“大名冠小名”的分类而言,笔者仍然倾向于将“大名冠小名”词视作“正偏式”结构。综合张、项、麦、丁四位学者论述中所提到的对“大名冠小名”现象不是“正偏式”结构的质疑,现尝试做如下答复。因项说继承张说,且麦、丁皆认同项之说法,因而此处专引项梦冰(1988)质疑如下:

“小名、大名”属逻辑学范畴,“修饰语、中心语”属语法学范畴,两者不是一一对应的。造词时选取大名做中心概念,或选取小名做中心概念,都是允许的。比如普通话有“厂长张兴旺”和“张兴旺厂长”一类的说法,决不能仅仅因为“厂长、张兴旺”调换了一下次序,就说一个是偏正结构而另一个是正偏结构——“厂长张兴旺、张兴旺厂长”都是偏正结构,由于中心概念不同,语意重心也就不同。

项所言之质疑,自有其道理,但仔细推敲,仍有关于此质疑的质疑如下。

先略去由于对“中心概念”这一术语本身侧重点不同所导致的争论不谈,即使承认项文此段论述在理论上成立,但其后所举现代汉语之“厂长张兴旺”和“张兴旺厂长”例,却无法在“大名冠小名”现象较多存在的上古语境中成立。如果真如项所言,将“大名冠小名”现象视作简单的“调换一下次序”,语意重心左右滑动的话,古汉语词汇中理应存在大量的可以与“小名+大名”詞替换使用的“大名+小名”词,并且具有相当的稳定性,甚至足以使之与“小名+大名”词一起,在人们的日常使用中保存极为可观的一段时间,甚至沿用至今。而事实上,考察上古中古语料发现,“大名+小名”词虽然作为复音词,较早出现在上古典籍之中,但本身的能产性不强,且在“小名+大名”词的产生及增长过程中迅速被取代,仅有极少的例子获得了泛指义或成为专名,得以保存延用,前者如“草芥、虫蛇、虫蚁、禽鹿”,后者则包括“后羿、女娲、庖丁”等。学界也几乎达成共识,多数学者认为,不晚于汉代“小名冠大名”类词就已经产生并为人们所用。因而,这与项在质疑中所提出的构想完全不同甚至相反。如果将现代汉语中保留下来的,占据较大比重的“小名+大名”类词视作偏正式结构,那么与之相对立的“大名冠小名”现象显然无法被纳入“偏正式”之中与之共存。

但仅以此说,固然证伪了将“大名冠小名”类词纳入“偏正式”结构的合理性。但尚不足以证明为何要将“大名冠小名”类词归入“正偏式”结构。回顾孟蓬生(1993)在文末对于“大名冠小名”现象逐渐消亡所做的探索中,我们似乎可以找到答案。孟氏援引徐通锵先生的结构不平衡性与语言演变理论,并作出如下假设:“非线性结构中结构的不平衡性是变异之源。”并将甲骨文中以名词为中心语的偏正结构分成五类,根据定语位置将其分为两组,原表援引如下:

说明:(1)“名词+名词”中不包括“大名+小名”词(2)数词作定语亦可后置,但没有构成对立的条件,所以表上未列。

此表一目了然地揭示了“大名冠小名”结构所处在的不平衡、不对称位置上。正如孟氏所言“它很容易受定语前置的偏正结构的类化而发生变异。”因而,虽然孟氏没有提出“正偏式”这一概念,但实质上已经将甲骨文文献中所呈现的“大名冠小名”现象归入“正偏式”之中。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定语后置问题,学界争论浩繁,此处不再展开,笔者较为赞同苏宝荣(1990:33-37)、王锳(2004:69-74)等关于定语后置现象的讨论。

但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孟氏之说,只有与定语前置的“名词+名词”相互并立的“大名+小名”现象才构成了其不平衡性。换言之,虽然“大名+小名”整体来看与“名词+名词”构成对立条件,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大名+小名”词都具备此类特征。换言之,部分处在孤立状态的“大名+小名”词语,其“正偏式”亦或是“偏正式”的归类意义将大打折扣。现举一例简单说明,如“草芥”一词,经笔者检索未在上古乃至中古文献中发现“芥草”用例,“草芥”也并没有被取代,只是在漫长的沿用过程中词义有所调整。此种类型的词语,因为本质上并没有与之对立的“偏正式”词,所以很难将其笼统归于“正偏”式结构。与之类似的还包括“君主名、庙号、臣工名”中的主体成员。

笔者在处理这一部分“大名冠小名”词时,比较倾向于将其视作前后语素地位平等的联合式合成词,语序上属于“大名冠小名”类,词义上视作两个语素互相限制,互相注释的加合式结果。此说与晓洲(1994:61-65),罗自群[1](此文收于此论文集中,未标明年限,据其文献推测至少不早于2003年),观点有近似之处,但笔者没有对“大名冠小名”类词一概而论,进一步限定其范围,并分类处理,希望尝试对此类现做进一步的理解。

4.具体词汇研究

另外,学界对于“大名冠小名”现象的研究重点一部分放在此类词语的考证与辨别上,并多从词义角度对其进行分类归纳,虽亦对其产生原因有所探索。

如王定焕(1986:66-68)论述了《诗经》中与“大名冠小名”现象相反的大名缀小名现象,并将其成因归结为“押韵协句”与起附注作用的语言结构。邢公畹(1991)就诗经中的“木瓜、木桃、木李”等词,进行考证解释,某种意义上可将其归入“大名冠小名”一类。孟蓬生(1993)比较全面地搜集了上古汉语中的“大名冠小名”词,并分国名、地名、人名、星名、动物名、植物名、水土名等七类列出,并加以申论,可谓有奠基性的影响。罗琦(2004)以《诗经》中的“木”字和“琼”字的考据为切入,在辨明其意义基础上兼论了上古汉语中大名冠小名现象的重要性,并简单描绘其三种发展趋势,一、完全被取代,原词消失。二、词义发生变化并逐渐趋向泛指。三、作为历史词被保留,被后人作为专用词使用;崔传燕(2013)在对《诗经》中相关现象分析时,持相近观点。墙峻峰(2012:314-315)将大名冠小名现象中地名的“专名+类名”形式视作地名类类属词的类义素外现,是地名多音化进程的体现。薄刚,韩淑红(2016:62-66)从认知语言学角度,将现代汉语普通话或方言中,的“N+X”结构,视作“大名冠小名”构词的继承和衍生,并重新解释其能产性,此说一方面扩大了“大名冠小名”现象的范畴并为其注入活力,但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人们对于“大名冠小名”现象与“整体+部分”等诸多其他类词的混淆。

二.余论

本文首先对“大名冠小名”进行原典溯源,并尝试分析俞樾“以大名冠小名例”条目中各用例间的矛盾现象,提出新的看法。但由于笔者并未对《古书疑义举例》进行文献学考据,所做假设主观性较强,旨在引起注意,以期抛砖引玉。另外,笔者尝试对部分学者关于“正偏式”分类划归的质疑做出回应,并提出在“大名冠小名”类词的内部通过进一步分类的方法,明确构词方式的分类问题。最后,笔者进一步汇总学界对于“大名冠小名”的各类研究,并“妄”加评价,多有偏颇之词,惟愿能集前贤之论述,以期厘清“大名冠小名”现象的构词分类等问题。但此文同时涉及到古汉语“定语后置”,“整体+部分”复合词,汉语方言语序等诸多复杂问题,多只取一家,未免有失偏颇,万望诸家宽容谅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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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张怡春.偏正结构复合名词语素异序现象分析[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157-160.

注 释

[1]汪国胜,罗进军主编.汉语语序问题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11:214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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